证券代码:002597 证券简称:金禾实业 公告编号:2016-032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 2016 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鉴于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金禾实业”、“公司”)及子公司
生产的固体化工产品如三聚氰胺、季戊四醇、新戊二醇等包装需要,向参股子公
司来安县金晨包装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称“金晨包装”)采购塑料编织袋,2016
年合同预计金额为 3000 万元;
金禾实业向滁州金瑞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称“金瑞水泥”)采购水泥、石粉,
2016 年合同预计金额为 1000 万元;
金禾实业向金瑞水泥销售粉煤灰等生产废品,2016 年合同预计金额 150 万
元;
金禾实业及子公司向菏泽市华澳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称“华澳化工”)采
购糠醛产品,2016 年合同预计金额为 4000 万元。
上述关联交易已于 2016 年 3 月 27 日,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
7 票赞同,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关联董事杨迎春、杨乐回避表
决),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了意见。此项关联交易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及金额
单位:万元
上年实际发生
合同签订金额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占同类业务
或预计金额 发生金额
比例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 金晨包装 3000 2002.34 0.75%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 金瑞水泥 1000 497.51 0.19%
向关联人销售生产废品 金瑞水泥 150 87.00 0.03%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 华澳化工 4000 2552.54 0.96%
(三)当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前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
为:
向金晨包装采购包装袋合计:351.19 万元;向金瑞水泥采购石粉 2.9 万元;
向金瑞水泥出售粉煤灰 5 万元;向华澳化工采购糠醛 749.83 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介绍
1、金晨包装
公司全称:来安县金晨包装实业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来安县工业园区
注册资本:2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刘义平
经营范围:塑料编织袋、纸板桶、镀锌桶等包装物制造和销售及包装原材料
的销售。
与本公司关系:本公司参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 45%股权,是其第二大股
东。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金晨包装总资产 4100.29 万
元,负债总额:3647.81 万元,所有者权益 452.48 万元。
2、金瑞水泥
公司全称:滁州金瑞水泥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公司住所:来安县水口镇西王村
注册资本:1000 万元
法人代表:朱万昌
经营范围:水泥及制品制造、销售;混凝土制造销售
与本公司关系: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安徽金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
司。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金瑞水泥总资产 4073.36 万
元,总负债总额 1682.87 万元,所有者权益 2390.49 万元。
3、华澳化工
公司全称:菏泽市华澳化工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鄄城县黄堽镇工业园区
注册资本:300 万元
法人代表:朱万昌
经营范围:糠醛生产、销售。
与本公司的关系: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安徽金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
公司。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金瑞水泥总资产 2042.27 万
元,总负债总额 1607.52 万元,净资产 434.75 万元。
(二)与关联人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
上述关联交易与本公司受同一控制的关联方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金额
合计为 6,150 万元;与本公司参股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 2,000 万元。2016 年度
公司预计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 8,150 万元。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定价政策及依据
金禾实业向金晨包装采购编织袋等包装物的定价原则是参考市场价格,由双
方协商确定的公允价格;按每月实际采购数量进行结算,由购买双方每月按照实
际金额结算。
金禾实业向金瑞水泥采购水泥、石粉及向其销售煤渣、石灰膏等生产废品
的定价原则是参考市场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的公允价格;每月按实际数量结算,
双方每月按实际金额结算。
金禾实业及子公司向华澳化工采购糠醛产品的定价原则是参考市场价格,由
双方协商确定的公允价格;每月按实际数量结算,双方每月按实际金额结算。
2、协议签署情况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截止 2016 年 3 月 27 日,关联交易各方于就上述日常
关联交易分别签订了协议,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金禾实业与金晨包装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因为金晨包装是本地最大的
编织袋生产企业,能为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及时提供产品生产所需的包装,且价
格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因金晨包装与本公司之间的交易额较
小,占公司采购货物的比例较小,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影响。
金瑞水泥与本公司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因为公司产品生产使用石粉
和公司生产产生的废品煤渣、石灰膏销售给金瑞水泥,产品交易价格参考市场价
格,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双方之间的交易金额小,占公
司采购及销售的比例较小,对公司本期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影响。
金禾实业及子公司向华澳化工采购糠醛产品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糠醛为
公司生产原料之一,交易价格参考市场价格,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
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王玉春、杨辉、胡国华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同
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预计2016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审议、
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公司与关联方拟签订
的关联交易协议,我们认为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公平合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购销合同》;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书面文件。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