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禾实业:独立董事关于预计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来源:深交所 2016-03-2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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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预计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独立董

事制度》等相关规定,作为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以下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经审阅相关材料并查看公司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情况,对将于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预计 2016 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议案》

(以下简称“该议案”)事项进行事前认可,并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1、我们认为该议案中,公司及子公司向来安县金晨包装实业有限公司采购

包装物,向滁州金瑞水泥有限公司销售粉煤灰和向其采购水泥、石粉,向菏泽市

华澳化工有限公司采购糠醛是公司常规业务行为。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

基于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

2、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交易价格均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公平、合

理确定,且金额较小,不存在价格溢价或价格折扣的现象,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3、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该议案的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影

响公司独立性。

4、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王玉春、杨辉、胡国华

二○一六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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