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龙股份: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3-2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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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12 证券简称:锦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6-30

债券代码:112207 债券简称:14锦龙债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3 月 14 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 2016 年 3

月 25 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

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天舒女

士主持,会议均以 3 票全票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 年年度报告》及《2015 年年度报告

摘要》。

公司监事会全体监事对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如下:

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公司 2015 年年度报

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 2015 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和治理状况;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及公司《财务报告管理制度》的规定;没有发现参与公司 2015

年年报编制和审核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1

监事会同意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 2015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896,000,000 股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人

民币现金 1 元(含税)。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1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6

年度的审计机构。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

(1)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结合公司自身经营特点和管理需要,在充分考虑控制环境、风

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沟通、监督等内控组成要素的基础上,建立

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

(2)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架构完整,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机构、

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齐全到位,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

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客

观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以上议案一、二、三、四、五均须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六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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