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国风塑业 股票代码:000859 编号:2016-014
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六届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六届六
次会议于 2016 年 3 月 25 日在公司第四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3 月 11 日发出。会议应参与投票董事 9 人,实际参与投票董事 9 人。
会议由董事长黄琼宜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国风塑业 201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本议案获得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国风塑业 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获得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基于谨慎性原则,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按
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本公司于 2015 年底对应收帐款、
存货、长期股权投资等进行全面清查,根据管理层提议对部分应收账
款、存货等计提减值准备共计 1,109.89 万元。该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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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少本公司 201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56.23 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国风塑
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议案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获得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国风塑业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获得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国风塑业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合并)
2015 年 实 现 净 利 润 9,531,057.95 元 , 加 上 期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2,417,304.71 元,期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11,948,362.66 元。母公
司 2015 年度实现净利润为-33,402,567.73 元,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
172,356,860.00 元,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138,954,292.27 元。
鉴于公司近三年年均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亏损,
并且公司目前正全力进行产业转型升级,计划进行厂区搬迁,扩大发
展空间,对现有生产线设备进行技术改造等,为保证公司发展战略和
经营目标的实现以及股东的长远利益,本期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
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获得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国风塑业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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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国风塑
业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获得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国风塑业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国风塑
业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获得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通过《国风塑业 2015 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国风塑
业 2015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本议案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获得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16 年年度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
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下年度续聘或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的决议,公司拟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16 年年度报告审计
和内控审计费用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其全年工作量情况协商
确定。
本议案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获得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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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审议通过《关于申请 2015 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2016 年度拟向中国
进出口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徽商银行、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
行等申请总计不超过 7.5 亿元的综合授信,主要包括长期借款、流动
资金借款、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风险项下的贸易融资等形式
的融资,申请期限均为 2016 年度。
授权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人)
及董事会成员根据实际需要,在批准的授信额度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本议案获得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一、审议通过《国风塑业 2016 年度预算报告》;
本议案获得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芜湖国风塑胶科技有限公司
的议案》;
为支持全资子公司芜湖国风塑胶科技有限公司发展,提高其银行
融资能力,根据其业务经营和资金需求情况,我公司为其提供最高额
3,000 万元金融机构融资担保,并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期限 2 年。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为
全资子公司芜湖国风塑胶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获得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国风塑业 2015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16 年 4 月 28 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国风塑业
2015 年度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 2016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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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内容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国风塑业关
于召开 2015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议案获得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3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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