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35 证券简称:林州重机 公告编号:2016-0031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5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现根据相关规定,将 2015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
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
和财务状况,基于谨慎性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
及下属子公司于 2015 年末对存货、应收款项、固定资产、商誉等资
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在清查的基础上,对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
应收款项回收可能性、固定资产的可变现性、与商誉形成有关的资
产组的可变现性进行充分的分析和评估,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的资
产计提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拟计入的
报告期间
1
1 、 合 并 报 表 2015 年 度 拟 计 提 各 项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196,598,617.93 元。明细如下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备注
坏账准备 119,603,336.84 23,038,900.36 明细见下表
存货跌价准备 76,995,281.09 明细见下表
合计 196,598,617.93 23,038,900.36
(1)坏账准备
(单位:元)
项目 应收账款 其他应收款 合计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
22,781,106.04 16,000,000.00 38,781,106.04
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
12,707,420.86 1,994,430.51 14,701,851.37
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1 年以内(含 1 年) 1,879,056.35 206,295.28 2,085,351.63
1-2 年(含 2 年) 2,136,475.50 986,496.82 3,122,972.32
2-3 年(含 3 年) 6,964,001.97 678,548.02 7,642,549.99
3 年以上 1,727,887.04 123,090.39 1,850,977.43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
66,007,353.43 66,007,353.43
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合计 101,495,880.33 17,994,430.51 119,490,310.84
(2)存货跌价准备
(单位: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金额 本期减少金额 期末余额
原材料 18,383,671.22 18,383,671.22
产成品 12,326,397.92 12,326,397.92
库存商品 34,472,168.49 34,472,168.49
生产成本 11,813,043.46 11,813,043.46
合计 76,995,281.09 76,995,281.09
2、母公司报表计提的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单位:元)
2
项目 期初账面余额 本期计提资产减值 期末账面价值 备注
对全资子公司林州重
260,000,000.00 78,000,000.00 182,000,000.00
机林钢钢铁有限公司
对全资子公司林州重
70,000,000.00 10,500,000.00 59,500,000.00
机矿业有限公司
合计 330,000,000.00 88,500,000.00 241,500,000.00
3、公司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
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
表独立意见,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合并报表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 196,598,617.93 元,
预 计 将 相 应 减 少 2015 年 度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的 净 利 润
196,598,617.93 元;母公司计提的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预计相
应减少 2015 年母公司的净利润 88,500,000.00 元,但不影响合并报
表的损益。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
明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对公司 2015 年度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合
理性进行了核查,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企业会计准
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充分、公允的
反映了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
果。
四、监事会意见
3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议程序合法,依
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资产减值计提后能更公允、客观反映公司资产和财务状况。同意本
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 2015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发表如下独立意
见:
1、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遵循了谨慎性原则,符合《企
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
2、决策程序规范合法,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的财务
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
状况及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
计信息。
3、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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