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23 证券简称:海特高新 公告编号:2016-009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1、根据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特高新”)
战略规划,在充分调研和论证的基础上,公司拟出资人民币3亿元在天津投资设立
华新飞机租赁(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新租赁”)。
2、公司于2016年3月26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
过《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同意公司出资人民币3亿元投资设立华新租赁(其中公司出资2.25亿元,占注册
资本的75%;公司子公司Sinosinga Aircraft Leasing Pte. Ltd.出资0.75
亿元,占注册资本的25%),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完成后,华新租赁成为公司全资子
公司。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
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无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交易对手方的基本情况
1、海特高新(略)
2、Sinosinga Aircraft Leasing Pte. Ltd.
成立日期:2015年7月20日
注册资本:100美元
主要股东:公司持有其80%股权,新加坡AST持有20%的股权。
注册地址:新加坡,15 Changi Business Park Crescent #01-01 HAITE
Buidling, Singapore 486006
经营范围:航空设备租赁。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华新租赁
1、公司名称:华新飞机租赁(天津)有限公司
2、注册地点:天津市东疆保税港区
3、注册资本:3亿元人民币
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5、经营范围:飞机租赁及相关设备租赁,及其相关业务。
6、投资方的出资形式、比例: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人民币) 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
海特高新 2.25亿元 75% 货币
Sinosinga Aircraft 0.75亿元 25% 货币
Leasing Pte. Ltd.
合计 3亿元 100% -
7、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注:上述内容以工商核准登记为准。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通过本次投资设立华新租赁,可进一步拓展公司航空产业布局,特别是
进一步完善公司航空租赁业务布局,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为公司未来发展打
开市场空间。
2、航空租赁产业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2013 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
快飞机租赁业务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中提出多项利好政
策,通过政策的引导,加快我国飞机租赁业发展速度,使中国成为全球飞机租赁
企业的重要聚集地。目前,中国飞机租赁的集散地之一天津东疆保税港区成为国
家首个飞机租赁试点区,预计天津东疆保税港区将进一步推出融资租赁业发展的
方案,在税收政策、跨境人民币使用等方面出台支持政策,有望形成飞机租赁业
务的重要发展平台。因此,公司设立在天津设立华新租赁有利于进一步推动公司
航空租赁业务发展,享受国家扶植飞机租赁行业发展政策红利,抓住中国航空租
赁产业高速发展机遇。
3、通过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华新租赁,将有助于公司进一步扩大航空租赁业
务规模,降低租赁板块业务经营成本,通过飞机租赁等业务打通公司航空全产业
链,提升综合竞争实力。
4、投资资金来源:本次投资所需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5、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2016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6、本次对外投资规模较大,因此本次投资风险主要涉及管理、资金及法律
等,公司将采取适当措施加强风险管控,不断适应市场变化,努力达成预期目标。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投资将有利于公司航空产业的发展,优化公司航空租赁业务布局,
提高公司航空租赁业务规模,符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对外
投资设立子公司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出资人民币3亿元投资设立华新租赁。
六、风险提示
盈利时点不确定风险。因标的企业为新设公司,经营、管理等需要逐步实施,
因此,未来顺利实现盈利的准确时点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