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针对中国石化集团公
司及其所属企业(以下简称“中石化”)与P&P Industrietechnik GmbH (P&P工
业技术公司,以下简称 “P&P公司”)洽谈中的烷基化废酸回收项目(以下简称
“担保项目”),向中石化出具《担保函》,对担保项目技术谈判及后续合同签
订、履行过程中P&P公司对中石化应负所有义务和责任承担累计不超过人民币1.5
亿元的担保责任。本次对外担保的担保项目为竞争性投标项目,截至目前,担保
项目所处阶段为投标前资质审查阶段,P&P公司是否能够最终中标、签署商业合同
具有不确定性。
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现就上述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担保事项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管理
制度的相关规定。同时,此次担保由具有良好信用及履约、偿付能力的境内、外
自然人进行反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
况。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张劲松
独立董事:胡凤滨
独立董事:齐荣坤
2016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