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材节能: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6-03-28 10:3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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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126 证券简称:中材节能 公告编号:临 2016-009

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业务需要,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是水泥等工业行业余热发电项目的投资、技术开发、工程设计

与咨询、系统集成与设备成套、项目建设管理及工程总承包等。公司控股股东及

其控制的企业通过投资、并购等方式大力发展水泥事业,投资建设多条大型干法

水泥生产线,并且其作为全球最大的水泥工程行业系统集成服务商,不可避免的

导致公司每年会与其产生一些日常关联交易。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余热发电

工程建设业务往来,主要包括公司从关联方采购设备和向关联方分包工程,以及

从关联方承包和向关联方销售等。以上项目一般采用招投标或议标的方式进行,

如关联方中标,则形成关联交易,如关联方未中标,则由其它公司承担,日常关

联交易的预计和实际执行情况会存在一定的差异。公司对关联方不存在依赖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为提高决策效率,适应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公司对于日常关联交易一

般采用年度预计合同总金额,在预计范围内签署相关合同,如超出预计范围公司

将根据《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履行相应程序。

2016 年 3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15 年度预计的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联董事张奇、于国波、徐卫兵、胡也明、刘习德回避表决。同意将该议案列入

1

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议程,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其中关联股东回避

表决。

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前发表的事前认可声明如下:我们审阅了公

司提供的 2015 年度预计关联交易的实际执行情况和 2016 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有

关资料,认为:2015 年公司签署的关联交易合同金额未超过预计金额,均在预

计范围内,且履行了合法程序,体现了诚信、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

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2016 年相关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是

根据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过程的实际交易情况提前进行合理预测,不会对公司本期

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因此类关联交易而对关联

人形成依赖。2016 年相关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

场交易原则,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

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具体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审议事项的事前认可声明》。

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我们认为公司 2015 年签署的关

联交易合同金额在预计范围内,并且都履行相关的程序。预计的 2016 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也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和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原则,履行了合法程序,体

现了诚信、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行为。具体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材节能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上述议案的书面审核意见如下:我们认为

2015 年公司签署的关联交易合同金额未超过预计金额,且履行了合法程序,体

现了诚信、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行为;2016 年相关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是根据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过程的实际

交易情况提前进行合理预测,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履

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全

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关于公司 2015 年度预计的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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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具体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

司 2015 年度预计的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书面审核

意见》。

公司保荐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关联交易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

容请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光大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二)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经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5 年公司预计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合

同额合计不超过 6.2 亿元,实际在预计范围内签署的关联交易合同额为 11691.74

万元。其中,向关联方分包、从关联方购货为 2557.54 万元;从关联方承包、向

关联方销售为 9134.2 万元。较预计数相比差距较大的主要原因是我国经济进入

新常态,正处于经济结构、增长动力和发展方式转换之中,经济增速和工业企业

利润下滑的态势还没有根本好转,需求不足、产能过剩、价格下滑和成本刚性增

长的矛盾以及经济发展过程中长期积累的结构性矛盾突出,受此影响水泥、钢铁

等传统产业发展不景气,年初预计的拟建项目未实施。

(三)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公司根据 2016 年日常关联交易梳理情况,结合实际业务开展情况,对 2016

年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预计发生关联交易情况进行合理预计,预计关

联交易合计金额不超过 1.5 亿元,其中,向关联方分包、从关联方采购 2000 万

元,从关联方承包、向关联方销售 1.3 亿元。主要关联方如下:

关联人 关联关系

中国中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所属企业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所属企业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所属企业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的公司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所属企业 及其所属企业

中材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所属企业

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所属企业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中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企事业单位

中国中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材集团”)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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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 1,887,479,000 元,注册地址:北京西直门内北顺城街 11 号,法定代表人:

刘志江。主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对外派遣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一般经

营项目:非金属材料及合成材料(包括玻璃纤维、玻璃钢复合材料、人工晶体、

工业陶瓷、水泥及制品、混凝土、新型墙材)的研究、开发、设计、生产、工程

承包;非金属矿产品及制品的加工;上述材料工程项目的投资管理;资产重组及

企业收购、兼并、转让的咨询;资产受托经营;承包境外建材及非金属矿工程和

境内国际招标工程;汽车的销售。

(二)主要关联方情况

关联人 与本公司的关系

中国中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所属企业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所属企业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所属企业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的公司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所属企业 及其所属企业

中材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所属企业

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所属企业

(三)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与中材集团所属企业中国中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所属企业等发生日常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是承包其已建成或其所承包在建水泥生产线余热发电项目

工程设计、施工、设备供货及技术服务或投资(BOOT/EMC)。中材股份及所属企

业为水泥生产龙头企业,产量居全国前五名,中材国际是国内外水泥工程的龙头

企业,而中材节能在水泥余热发电领域位居国内市场份额第一,拥有成熟的运作

模式和工程经验。上述项目中如包含水泥余热发电项目,通过招标或议标方式进

行,公司中标的机率相对较高。上述关联方与公司有着长期的合作关系,资信较

好。公司通过招投标方式与上述公司签署合同,并严格按照约定履行合同。因此,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有较为充分的履约保障。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内容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余热发电工程建设业务往来,主要包括公司从关联

方采购设备和向关联方分包工程,以及向关联方销售设备和从关联方承包工程等。

(二)定价政策

1、凡有“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遵循“政府定价”或“政府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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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价”;没有“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参照“市场价”;没有“市场价”

作为参考的,按“协议价”,如适用,可通过招投标方式厘定。在商议“协议价”

时,如曾经签订过相关协议,可以参考过往交易中的价格。

2、公司采取投标或议标的方式向关联方提供技术装备及工程承包服务或投

资(BOOT/EMC),投标或议标的价格不低于公司提供同类服务的市场平均价格,

付款方式应遵循公司的基本要求。

3、合同价款是以当时现行设备、材料市场行情和国家及当地政府的政策收

费为依据确定。

公司向关联方采购设备、接受关联方提供劳务将根据公司实施项目的进度经

过公开招标或内部招标后签署协议,按照工程进度进行结算。公司向关联方提供

设备和劳务将通过项目投标、议标等形式,确定中标后签署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关联交易的目的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关联方提供余热发电工程设计、设备、工程建设及其他

服务,有利于提高公司的销售收入和利润,扩大公司在国内外余热发电市场的占

有率和影响力。公司向关联方进行采购,有利于提高公司总承包的履约能力,保

证项目施工的顺利进行。

2、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主营业务是水泥等工业行业余热发电项目的投资、技术开发、工程设计

与咨询、系统集成与设备成套、项目建设管理及工程总承包等。公司控股股东及

其控制的企业通过投资、并购等方式大力发展水泥事业,投资建设多条大型干法

水泥生产线,并且其作为全球最大的水泥工程行业系统集成服务商,不可避免的

导致公司每年会与其产生一些日常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定价完全采用市场化操作,通过招投(议)标方式进行,按照相关

法规制度的规定履行程序,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或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况。

关联交易严格遵循自愿、平等、诚信的原则,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交易的成

本,该等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是一种完

全的市场行为,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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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3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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