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金马股份有限公司
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
承诺函
鉴于黄山金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马股份”)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的方式购买永康众泰汽车有限公司 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
次交易”),金马股份及其控股股东黄山金马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应建仁、
徐美儿夫妇,以及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本次交易申请文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金马股份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之前,
本公司/本人不转让本公司/本人在金马股份拥有权益的股份。
在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本公司/本人将暂停转让本公司/本
人所持有的金马股份股票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
代本公司/本人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锁
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本公司/本人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
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报送本公司/本人的身份
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
司深圳分公司报送本公司/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本公司/本人授权深
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
如调查结论发现本公司/本人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公司/本人承诺锁定股
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特此承诺。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黄山金马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体董
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性的承诺函》之签章页)
黄山金马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燕根水
2016 年 3 月 25 日
(本页无正文,为《黄山金马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体董
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性的承诺函》之签章页)
公司控股股东:
黄山金马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燕根水
2016 年 3 月 25 日
(本页无正文,为《黄山金马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体董
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性的承诺函》之签章页)
公司实际控制人:
应建仁(签字):
徐美儿(签字):
2016 年 3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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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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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全体董事:
燕根水(签字):
应建仁(签字):
俞斌(签字):
杨海峰(签字):
徐金发(签字):
黄攸立(签字):
罗金明(签字):
2016 年 3 月 25 日
(本页无正文,为《黄山金马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体董
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性的承诺函》之签章页)
公司全体监事:
方建清(签字):
洪建波(签字):
吴波涛(签字):
2016 年 3 月 25 日
(本页无正文,为《黄山金马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体董
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性的承诺函》之签章页)
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
燕根水(签字):
俞斌(签字):
杨海峰(签字):
孙永法(签字):
陈新海(签字):
王瑜梅(签字):
方茂军(签字):
2016 年 3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