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
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
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关于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
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
德师报(函)字(16)第 Q0212 号
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贵公司”)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合并资产负债表及 2015 年度公司及合并利润表、公司
及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和公司及合并现金流量表,并于 2016 年 3 月 24 日签发了德师报(审)
字(16)第 P0572 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37 号――涉及财务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
业务的信息披露》的要求,贵公司编制了后附的 2015 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
务的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本所审计贵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
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除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
师审计准则对贵公司实施 201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与关联方交易有关的审计程序外,
我们并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
为了更好地理解贵公司 2015 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情况,后附的汇
总表应当与已审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说明仅作为贵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呈报 2015 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贷款等
金融业务情况之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李渭华
中国上海
中国注册会计师 苏敏
2016 年 3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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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情况汇总表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与上市 上市公司核算
关联方名称 公司的关联关系 的会计科目 2015 年期初余额 2015 年度增加额 2015 年度减少额 2015 年期末余额 金融业务的类别
中开财务有限公司 注 银行存款 50,520,314.97 474,128,830.31 469,000,000.00 55,649,145.28 存款
注:2015 年 11 月 30 日,本公司与中国南山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合同》,以人民币 112,900,000.00 元的价格将所持有中开财
务有限公司 20%股权转让予中国南山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自处置日后中开财务有限公司不再是本公司之联营公司,但本公司之母公司对其
具有重大影响,因此中开财务有限公司属于本公司的其他关联方。
此汇总表已于 2016 年 3 月 24 日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法定代表人:时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方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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