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赤湾A: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3-2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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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22/200022 证券简称:深赤湾 A/深赤湾 B 公告编号:2016-011

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 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14 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

达的方式发出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的书面通知。

2. 监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于 2016 年 3 月 24 日下午 4:30 在深圳市赤湾海运大厦 11 楼第一

会议室召开。

3. 监事会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五名,现场出席监事四名,余世新监事会主席因事未能

出席会议,但表示同意本次会议审议的全部议案,并授权温翎监事代为出

席本次会议,发表意见并签署会议相关文件。会议由温翎监事主持。

4. 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15 年度监事会工

作报告》(详见附件),并授权温翎监事将此报告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

2.《201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15 年年度报告及

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刊登的公司 2015 年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监事会发表独立书面审核意见如下:根据有关规

定,我们对《201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进行了认真审核,经审核,监事会

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 2015 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

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

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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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15 年度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刊登

的《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同意公司披露该报告,并对该报告

发表书面评价意见如下:

以《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为依据,公司对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形成《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并于 2016 年 3 月 24 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

司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意见如下: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

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

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

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

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同意披露在公司信息披露的指定网

站。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八日

附件:《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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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5 年度,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严格履行监事会职责范围内的各项检查、监督的权限及职责,并委派代表

列席董事会会议,参与公司重大问题的决策。

一、公司监事会 2015 年度共召开 6 次会议,详情如下:

1. 本公司于 2015 年 3 月 25 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201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 201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关于更换监事的议案》,并

对《公司 201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意见。

2. 本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 2015 年度第一次临时会

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

3. 本公司于 2015 年 5 月 29 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 2015 年度第二次临时会

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八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4. 本公司于 2015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5. 本公司于 2015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 2015 年度第三次临时会

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和《关于补选余世新先

生为公司监事的议案》。

6. 本公司于 2015 年 11 月 17 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 2015 年度第四次临时会

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八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的意见

以《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为依据,公司对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形成《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并于 2016 年 3 月 24 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

司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意见如下: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

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

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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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

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

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同意披露在公司信息披露的指定网

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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