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强股份: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3-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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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

求,结合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的有效

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

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

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

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

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

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

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2015年12月31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

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

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具体包括:江苏秀

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泳泉玻璃科技有限公司、江苏秀强光电工程有限

公司、江苏秀强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江苏秀强光电玻璃科技有限公司。纳入

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

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二)公司内部控制基本情况

1、内部控制环境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不断完善和规范公司内部控制的组织架构,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和管理层之间权责分明、各司其职、相互制衡、协调运作,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体

系完善,符合公司内控要求。

公司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股东组成,其责任是确保所有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能够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公司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

则》,对股东大会的召集、提案与通知、召开、决议和表决、决议的执行等进行

了规定。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

规则》等规定和要求,规范地召集、召开股东大会,平等对待所有股东,并尽可

能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使其充分行使股东权利。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的日常决策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负责执行股东大会决

议及公司日常管理经营的决策,制定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财务预决算方案、

基本管理制度等。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和监督负责,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

的政策和方案,监督内部控制的执行。公司董事会现有董事 9 名,其中独立董事

3 名,公司制定了《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制度确保董事会

规范、高效运作和审慎、科学决策。

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与提名委员会四个

专门委员会,并制定了相应的委员会工作细则,其中,战略决策委员会主要职责

是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审计委员会主要负

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提名委员会主要负责研究和推荐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进

行审查并提出建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考

核体系与业绩考核指标,制定和审查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公司设监事会。公司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

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公司日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进行监督和检查,

并向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公司监事会现有监事 3 名(其中职工代表 1 名),

公司制定了《监事会议事规则》,以确保监事会能够有效运作,发挥作用。各位

监事能够按照《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履行职责,对公司重大事项、关联交易、

财务状况以及董事、高管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

管理层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负责执行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负责

执行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公司经理层由总经理领导、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等高级管理人员组成,总经理全面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各高级管

理人员分别主管公司的采购、研发、生产、营销、财务和人力资源等业务环节。

公司管理层对各自职权范围内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有效执行负责,通过指挥、

协调、管理、监督各部门行使经营管理权力。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之间权责分明、相互制衡、运作良好,

形成一套合理完整、有效的经营管理架构,保证了公司治理结构、机构设置、权

责分配等相关运行机制的有效性和规范性,为公司的规范运作、长期健康发展打

下了坚实的基础。

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企业在业务、人员、机构及财务等方面始终完全分

开,保证了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

2、内部审计

公司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并配备专职审计人员,设审计部长 1 名,配备审计员

2 名,人员配备符合相关要求,对公司开展日常内部审计,负责实施内部管理体

系和内部控制的监督、检查工作。内审部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按

照内部审计工作程序进行报告;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有权直

接向董事会及其审计委员会、监事会报告。

3、人力资源管理

公司制定和实施了较完善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对人员录用、员工培训、工

资薪酬、福利保障、绩效考核、内部调动、职务升迁等制定了详细规定,并有效

运行。公司现有人力资源政策基本能够保证人力资源的稳定和公司各部门对人力

资源的需求。

4、信息系统

2015 年公司正式上线运行了 ERP 系统,基本实现计算机化和网络化,公司

信息技术部负责全公司的信息系统管理工作,信息系统的日常维护及数据备份由

专人负责,并规定了各部门和个人使用计算机的权限,有效保证了数据传递的安

全,降低了机密数据流失的风险。通过明确的系统设置,体现公司对职责分离、

信息安全等方面的有效控制。同时,公司建立了较为全面的信息系统的日常运营、

维护机制,合理保障信息系统的持续正常运转,为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提供

有力支持。

(三)风险评估

为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公司在内控体系建立健全过程中,坚

持风险导向原则,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优化公司的内部控制,健全公司的

内部控制管理,促进公司管理水平的提升。对重大投资等业务建立了专门的管理

办法,用以识别并评估可能存在的风险,合理保障经营目标的顺利实现。同时,

公司建立了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制定了应急预案,明确各类重大突发事件的监测、

报告、处理的程序和时限,建立了督察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面对日益激烈的竞争,以及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所承受的各种风险,公司管理

层始终坚持安全、稳健的经营方针,不断进行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在保障现金

流量、控制应收账款、加速资金周转、有效控制成本等方面严格管理,最大限度

地降低了风险。

(四)内部控制活动

1、财务管理内部控制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核算规范指引》等有关规定,制定了公

司财务管理制度、预算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资金管理制度、内部财务报销

审批权限等控制管理制度,对公司日常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资产、税务和资

金收付等活动进行规范控制管理。

财务部人员岗位设置清晰、职责明确,记账、复核、过账、结账、报告都有

专人负责。公司财务和会计管理系统使用ERP财务软件对采购、物资、销售和会

计全过程管理,保证账簿记录内容完整、数字准确,各类业务操作人员严格按要

求操作,并有专门稽核岗位监督执行情况,有效控制差错的发生。公司重视财务

管理人员业务和岗位素质培训,积极引入新的管理措施,不断提高管理和控制的

水平。

2015年财务部加强了对生产成本的控制管理,对生产过程中的主要成本控制

点进行重点分析,提出优化过程、节能降耗等合理化建议,使生产成本得到有效

控制;完善预算管理工作,对预算编制合理性、过程控制和目标责任考核方案进

行优化,严肃了预算管理工作和日常考核力度,2015年在人员工资增长的压力下,

期间费用得到有效的控制。

2、关联交易管理控制

为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

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对公司

关联交易原则、表决程序、决策权限、审议程序等方面内容进行了详细规定,保

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合同符合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确保公

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3、合同管理控制

公司已建立较完善的合同审批体系,明确各类合同的签审权限,对外签订的

合同,在订立合同前由公司法务部及涉及部门对合同主体、内容和形式是否合法

进行审核。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监督合同履行情况,强化对合同履行情况及效果

的检查、分析和验收,确保合同全面有效履行。2015 年公司全面上线了网上合

同评审系统,合同审批的规范性进一步加强。

4、对外投资管理控制

为加强对外投资管理,严格控制投资风险,使对外投资能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公司根据各项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章程》,制定了《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明确了

对外投资管理的职责分工、权限范围,明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关于重大投资的

审批权限,对重大投资的对象、决策权限及审议程序等做出了具体规定,规范了

公司的投资行为。

报告期,公司没有发生偏离公司投资政策和程序的行为。

5、子公司管理的内部控制

为加强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促进子公司规范运作,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对子公司制定了《子公司管理制度》,

从人事管理、财务管理、决策管理、信息披露管理和重大信息内部报告方面都做

了明确规定。公司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主要包括派遣主要管理人员,统一会计

政策与会计估计、资金集中统一管理、参与和审查年度预算的编制等管理措施。

公司关注子公司的经营状况,对经营结果出现较大差异的,及时研究对策,调整

经营策略。同时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也不定期对子公司进行审计。

报告期,公司子公司未有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情形发生。

6、信息披露内部控制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在董事会秘书领导下,由公司证券部负责各项具体工作。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等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内

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等内控制度规定进行,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

息披露的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通过一系列的内

控制度,公司建立起了完整的信息沟通制度,明确内部控制相关信息的收集、处

理和传递程序、传递范围,确保公司内部信息报送及时,重大信息披露前不会提

前泄露。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信息披露重大过错、或重大信息提前泄露的情况。

7、募集资金使用内部控制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最大限度地保

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依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

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管理与监督等内容进行

了明确的规定,以保证募集资金专款专用。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募集

资金严格按照公司规定适当审批,确保募集资金专款专用,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

资金用途以及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资金使用合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得到

了有效执行。

(五)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各项内控管理制度的规定组织开展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

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

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 3%或错报金额≥净利润的 5%。

重要缺陷:资产总额的 1%≤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 3%或净利润的 3%≤错

报金额<净利润的 5%。

一般缺陷: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 1%或错报金额<净利润的 3%。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1)重大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企业严重偏离控

制目标。具备以下特征,认定为重大缺陷:

①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环境无效;

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舞弊行为;

③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

报;

④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监督无效。

2)重要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其严重程度和经济后果低

于重大缺陷但仍有可能导致企业偏离控制目标。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或情形,通

常应认定为重要缺陷:

①未按照公认的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②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③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

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④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

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

3)除上述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之外的控制缺陷被认定为一般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与公司确定的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一致。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1)出现以下情形的,通常应认定为重大缺陷:

①公司经营活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且遭受相关主管部门处罚达公司资产

总额 3%以上;

②因公司重要决策失误导致公司遭受的损失达公司资产总额 3%以上;

③重要岗位管理人员或核心人员流失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

④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失效;

⑤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是重大缺陷但未得到整改;

⑥公司遭受证监会处罚或受到深交所公开谴责。

2)出现以下情形的,通常应认定为重要缺陷:

①公司决策程序出现一般失误,未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

②公司违反企业内控管理制度,形成损失;

③公司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

④公司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⑤公司内部控制重要或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3)不构成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为一般缺陷。

(六)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五、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董事长:卢秀强

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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