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雪制药: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来源:深交所 2016-03-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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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作为广州市香雪制药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雪制药”、“公司”)向原股东配售股票的持续督

导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企业内部控制基

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文件的要求,对

香雪制药2015年度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香雪制药的内部控制情况

(一)公司章程及其规范运行情况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修

订了《公司章程》,形成了比较完善的公司治理框架文件,并根据法律法规和公

司实际情况变化适时修订完善。

(二)内部环境

1、公司内部组织结构

公司根据职责划分结合实际情况,设立了证券部、项目部、投资部、经营部、

资金部、会计部、内审部、信用和费用控制部、行政部、法务部、薪酬福利部、

人事资源部、总务后勤部、培训及文化部、质管部、技术部、研发中心、仓储部、

物流部、采购部、媒体公关部、品牌部、销售支持中心等职能部门并制定了相应

的岗位职责。各职能部门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协作、相互牵制、

相互监督。

2、公司治理结构

公司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章程》之相关规定,积极建立

现代企业制度,在完善经营机制的同时,逐步建立健全了与业务性质及经营规模

相适应的治理结构,形成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各司其职、各负

其责、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公司最高权力机构为股东大会,依法行使企业经营

方针、筹资、投资、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的表决权,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制订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向股东大会负责,执行股

东大会决议并依据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履行职责;监事会切实

履行监督职能,负责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公司财务以及行使其他由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赋予的权利。其中,董

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上述机构

均有与其职能相适应的议事规则或工作制度对其权限和职责进行规范。公司经理

层负责组织实施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事项,主持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

作。公司的独立董事具备履行其职责所必需的知识基础,符合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能够在董事会决策中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3、内部审计

公司设立专门的内部审计部门,并制定了《内部审计制度》。内审部对公司

及下属子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状况、内控执行等情况进行内部审计,对其经济

效益的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做出合理评价。内部审计部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

负责人由董事会直接聘任,在审计委员会的指导下,独立行使审计职权,不受其

他部门和个人的干涉。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直接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通过内部审计,促进了公司强化管理,提高内部控制、内部监督的有效性,进一

步防范企业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在公司内部形成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的良

好氛围。

4、人力资源政策与实务

公司坚持“以人为本”的人才理念,严格遵守《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管理人

力资源事务,制定了系统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涵盖了人员录用、员工培训、工

资薪酬、绩效考核等各方面,确保人力资源政策的适用性以及满足公司业务与发

展的需求。

(三)风险评估

公司在对外投资、市场拓展、技术开发、物资采购、生产管理、质量控制、

员工管理、信息披露等经营管理的各个方面,通过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将各类风

险纳入管理体系。公司在制定发展规划和经营计划的同时,针对各种可能遇到的

经营风险、技术风险、财务风险和环境风险等,予以识别、评估和采取有效的应

对措施,并贯彻至各部门和全体员工,将可能遇到的重大风险降至最低。

(四)控制活动

1、信息与沟通控制

公司建立了以办公自动化为重点的信息化管理系统,建立了OA办公系统,

ERP系统,实现了公司网上文件审批、行政管理、公文管理、协同办公、信息资

源共享及员工档案,缩短了管理路径。公司管理层提供了适当的人力、财力以保

障整个信息系统的正常、有效运行。公司针对可疑的不恰当事项和行为建立了有

效的沟通渠道和机制,使管理层就员工职责和控制责任能够进行有效沟通。组织

内部沟通的充分性使员工能够有效地履行其职责,与客户、供应商、监管者和其

他外部人士的有效沟通,使管理层面对各种变化能够及时采取适当的行动。

2、会计系统控制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

制定了规范、完整、适合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及相关操作规程,明确了各项会计

工作流程、核算办法,确保会计凭证、核算与记录的准确性、可靠性和安全性。

公司在财务核算方面设置了较为合理的岗位,并配备了相应的财务人员以保证财

会工作的顺利进行。财会人员分工明确,各岗位能够起到互相牵制的作用,批准、

执行、记账等关键职能由相关的被授权人员分工进行,充分发挥了会计的监督职

能。

3、监督控制

公司监事会负责对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管人员的履职情形及公司依法运作情

况进行监督,对股东大会负责。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的专设工作机构,主要负责

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督促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工作,审

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情况,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是董事会的专设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

职情况进行检查,同时审查公司绩效考核、工资奖金及福利发放情况。

公司内审部负责对全公司的财务收支及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协调内部

控制审计及其他相关事宜等,定期或不定期的对销售、采购、重大工程项目、企

业与部门财务账目等重要经营环节的情况进行审核、监督,及时发现内部控制的

缺陷和不足,详细分析问题的性质和产生的原因,提出整改方案并监督落实,同

时以适当的方式及时报告董事会。

(五)重点控制活动

1、对外投资的控制

为有效控制投资风险,公司制定了《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公司投资的基

本原则、投资的审批权限及审议程序、投资事项、投资计划及责任追究等都做了

明确规定。通过严格的分级授权审批程序对重大投资实施全程监控,确保新项目

获取安全、合法、审慎、有效。2015年,公司发生的投资行为均按相关法规和公

司制度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依据权责由董事长、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并

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2、关联交易的控制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了《关

联交易决策制度》,在关联交易的管理方面,对关联人、关联关系和交易内容的

含义、权限、决策程序以及回避等做出规定,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公平、

公正、公开、合理,不损害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公司目前未有对外担保和

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3、对外担保的控制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了《对

外担保决策制度》,严格控制担保行为,已建立了担保决策程序和责任制度,确

定了担保金额与批准权限,对担保合同的订立与风险管理及担保信息的披露等相

关内容作了明确规定,以防范潜在的风险,避免和减少可能发生的损失。

4、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控制

公司通过股东会及委派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方式对控股子公司实行

管理控制,并明确其职责权限;将财务、重大投资、人事及信息披露等方面工作

纳入统一的管理体系;公司定期取得各控股子公司的月度、季度、半年度及年度

财务报告;公司各职能部门对控股子公司的相关业务和管理进行指导、服务和监

督。公司通过严格贯彻重大经营事项的报告制度,使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对外

担保、募集资金使用、重大投资和信息披露等方面的活动能够得到及时监控。公

司内部审计机构还定期与不定期的对子公司实施审计监督,督促其健全内部控制

制度体系的建设与执行。

5、对募集资金使用管理控制

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了募集资金应当遵守集中存放、专

户存储、专款专用的存放原则,募集资金的使用坚持合法合规、周密计划、切实

可行、规范运作、公开透明的原则,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审批、用途的调整变更应

该遵守相应的程序。公司内审部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

用进行检查,并由审计机构出具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鉴证报告。公司财务

部门定期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及时向董事会、监事会汇报检查结

果,以保证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规范高效。

6、采购和费用及付款活动控制

公司制订了物资采购合同签订流程、设备配件采购流程、设备购置安装调试

交付流程、物资入库流程、物资出库流程等,对公司供应商的评估与选择、供应

商后续管理、采购需求预测与采购计划、采购申请与审批、采购合同订立、到货

验收入库、采购付款、存货领用、存货保管、存货记录、存货报废与处置等流程

和授权审批事宜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公司的供应商评估、采购、货物验收和存货

仓储保管由不同的部门进行,确保岗位相分离。公司内审部定期或不定期的对上

述制度的有效性和执行情况进行审查与评估。

7、生产经营环节内部控制

公司根据各生产环节的具体情况,制定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度》、《GMP

培训管理规程》等生产管理制度。生产管理制度的制定确保了公司能够按照既定

生产计划进行生产活动,保证生产过程在安全及高效率的情况下进行,同时生产

的产品符合相关质量控制标准,为公司长期规范、稳定、有序地发展奠定了基础。

2015年,公司生产人员能够严格按照以上制度规定进行生产活动,控制措施能被

有效地执行。

8、销售与收款活动控制

公司制定了销售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明确部门职能和业务流程。对客户资

质与信用管理、销售、发货、收款等各环节流程进行了规范。合同谈判、合同订

立、合同审批、组织销售、组织发货、销售退货、会计处理等各环节职责明确,

流程清晰,有效规避销售与收款业务流程相关的风险;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在销

售和收款活动中的职责权限,确保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公司定期

与往来客户通过电话核对、函证等方式,核对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收账款等

往来款项,如有不符,及时查明原因,并进行相应的处理。

9、固定资产管理控制

公司建立了《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等一系列涉及固定资产的采购管理及审批

制度、固定资产的调拨和转移制度、固定资产的折旧、维护和报废制度,对固定

资产的管理进行了规范。按照归口管理原则,实行由使用部门、管理部门、财务

部门分工负责的原则,使用部门、管理部门对实物负直接管理责任,财务部门负

核算、监督、考核、检查的责任。规定了购置、验收、使用维护、转移、报废等

相关流程,每年年底进行一次清查盘点,做到账、卡、物相符,确保资产安全完

整,账实相符。

10、财务管理控制

公司按照《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了规范、

完整、适合本公司经营特点的财务管理制度及相关的操作流程,设立了独立的会

计机构,配备了高素质的会计人员,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加强了

会计基础工作,明确了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会计报告的处理程序,以保障

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11、信息披露控制

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律法规,制订了《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由公司董事会

统一负责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证券部是公司信息披露

事务的日常工作部门,在董事会秘书直接领导下,统一负责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

公司严格按照信息披露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披露

有关信息,公平地对待所有股东,确保公司所有股东能够有平等的机会获得公司

信息,提高了公司透明度。同时,公司制定了相应的保密制度,与相关人员签订

了保密协议,对公司保密事项、保密范围、保密措施以及责任追究等方面做出具

体规定。报告期内,公司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得到有效执行,没有发生内幕信息

泄露和内幕交易情形。

二、香雪制药对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

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中信建投关于香雪制药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在2015年持续督导期间,保荐代表人主要通过:(1)查阅香雪制药的三会会

议资料;(2)查阅公司各项业务和管理制度、内控制度;(3)抽查会计账册、

现金报销凭证、银行对账单;(4)调查内部审计工作情况;(5)调查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及兼职情况;(6)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沟通;

(7)现场检查内部控制的运行和实施,从内部控制的环境、内部控制制度的建

立和实施、内部控制的监督等多方面对香雪制药的内部控制合规性和有效性进行

了核查。

中信建投认为:香雪制药的法人治理结构较为健全,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和

执行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香雪制药在所有重大方面保

持了与企业业务经营及管理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香雪制药的内部控制自我评

价报告基本反映了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

限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谭永丰 李 波

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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