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300437 股票简称:清水源 公告编号:2016-035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5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2015 年度权益分派
方案已获 2016 年 3 月 11 日召开的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
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66,700,000 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派 1.5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股改
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350000 元;持有非股改、非首
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 10 股派
1.500000 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
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
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
对于 QFII、RQFII 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
生地缴纳。);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8.000000 股。
【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
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
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5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66,700,000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186,760,000 股。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6 年 3 月 31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6 年 4 月 1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6 年 3 月 31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
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 2016 年 4 月 1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
程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 股(若
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
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6 年 4 月 1 日通过
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479 王志清
2 01*****197 段雪琴
3 01*****058 史振方
4 01*****199 李太平
5 01*****722 李立贞
6 01*****184 朱晓军
7 01*****442 赵卫东
8 01*****697 杨海星
9 01*****995 李爱国
10 01*****750 杨丽娟
11 01*****149 宋长廷
12 01*****651 周亚洲
13 00*****130 张振达
14 08*****128 北京新华联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15 08*****627 河南经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6 年 03 月 24 日至登记日:2016 年 03 月 31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
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4、若投资者在除权日办理了转托管,其股息在原托管证券商处领取。
五、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16 年 4 月 1 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资本公积转增 数量(股) 比例(%)
股本数量(股)
一、有限售
50,025,000 75.00 90,045,000 140,070,000 75.00
条件股
高管锁定股 25,000 0.04 45,000 70,000 0.04
首发前个人
类限售股 40,250,000 60.34 72,450,000 112,700,000 60.34
首发前机构
类限售股 9,750,000 14.62 17,550,000 27,300,000 14.62
二、无限售
条件股 16,675,000 25.00 30,015,000 46,690,000 25.00
三、股份总
数 66,700,000 100.00 120,060,000 186,760,000 100.00
七、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 186,760,000 股摊薄计算,公司 2015 年度每股
收益为 0.2285 元。
八、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河南省济源市轵城镇 207 国道东侧
咨询联系人:王肖蕊
咨询电话:0391-6089342
传真电话:0391-6089341
九、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有关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2015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3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