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修订对照表
为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董事会对《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了相关修订,修订后
的《董事会议事规则》尚需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 第三条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
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设董事长 1 名。 独立董事3名。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可
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
董事可以由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
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和
人员兼任,但兼任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
罢免。
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
董事可以由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
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
人员兼任,但兼任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
数的1/2。
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
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
数的1/2。
第十四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 第十四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主持。
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
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 由副董事长(公司有两位或两位以上副
董事召集和主持。 董事长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
副董事长主持)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
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
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三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