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组织架构管理制度
第一条 本制度适用于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
海股份”),各分公司、各全资及控股公司参照执行。
第二条 渤海股份人力资源部(以下简称“人力资源部”)不
定期对组织架构设计中是否存在职能交叉及缺失进行评估,对组
织架构运行效率和效果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提出内部职能
架构调整的建议,逐级上报,经董事会审议后进行调整。
第三条 人力资源部对组织架构进行调整时,应充分听取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员工的意见。
第四条 渤海股份设有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
理层和各级职能机构。
第五条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经营管理层按照《公
司章程》及有关规定履行相关权限。
第六条 董事会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要求,设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第七条 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合理设置职能机构,制定组
织架构图、业务流程、部门职责、岗位职责说明书等内部管理文
件,使员工了解和掌握组织架构设置及权责分配情况,正确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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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
第八条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实施。
本制度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3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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