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09 证券简称:安科生物 公告编号:2016-027
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3 日以
公告形式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刊登了《关于召集召开
2015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16-024),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于 2016 年 3 月 25 日(星期五)上午 9:30 在合肥市高新区海
关路 K-1 号公司 A 座 1201 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
召集,董事长宋礼华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及见证律师出席本次会议。会议
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大会网络投票时
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 年 3 月 25 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00 至 3: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 年 3 月 24 日下
午 3:00 至 3 月 25 日下午 3: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46 人,所持(代表)股份
188,555,42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45.98%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
代表共 46 人,所持(代表)股份 188,555,42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45.98%;参
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0 人,所持(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0%。此外,
本次会议没有股东委托独立董事投票。
二、提案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以记名投票、网络投票方式进行逐项表决,审议了以下
议案并形成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185,555,429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 0 股,占出席
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42,638,345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98%,0 股反对,0 股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刘光福先生、张本照先生、汪渊先生、李晓玲女士在本次年度股东大
会上进行述职的《201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3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的公告。
2、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185,555,429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 0 股,占出席
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42,638,345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98%,0 股反对,0 股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185,555,429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 0 股,占出席
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42,638,345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98%,0 股反对,0 股弃权。
4、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5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185,555,429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 0 股,占出席
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42,638,345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98%,0 股反对,0 股弃权。
5、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185,555,429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 0 股,占出席
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42,638,345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98%,0 股反对,0 股弃权。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1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185,555,429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 0 股,占出席
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42,638,345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98%,0 股反对,0 股弃权。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185,555,429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 0 股,占出席
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42,638,345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98%,0 股反对,0 股弃权。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报酬事项的议案》
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185,555,429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 0 股,占出席
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42,638,345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98%,0 股反对,0 股弃权。
9、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185,555,429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 0 股,占出席
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42,638,345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98%,0 股反对,0 股弃权。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
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185,555,429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 0 股,占出席
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42,638,345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98%,0 股反对,0 股弃权。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王炜、史山山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
法律意见书,认为: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
程序、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3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