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22 证券简称:科华生物 公告编号:2016-013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24 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现
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随着公司国际化步伐进一步加快,国际贸易业务量不断增加,国外收入占比提
升,国际投资步伐也不断加快。为有效规避和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造成的
不利影响,控制外汇风险,公司拟与银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该套期保
值业务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1、主要涉及币种及业务品种
公司的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
币种,主要外币币种有美元、欧元、港元等。公司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为在场
内市场进行的包括远期结/购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及相关组合产品等业务。
2、资金规模:根据公司资产规模及业务需求情况,公司于 2016 年 3 月至
2017 年 3 月期间拟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规模不超过 13,800 万元人民币或等值
外币,占公司 2014 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 9.66%。
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除根据与银行签订的协议缴纳一定
比例的保证金和期权费外,不需要投入其他资金,该保证金将使用公司的自有资金。
缴纳的保证金和期权费比例根据与不同银行签订的具体协议确定。
3、授权及期限:鉴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的生产经营密切相关,公司董
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审批日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方案及签署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
合同,并由财务部作为日常执行机构,行使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职责。授权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4、交易对手:银行等金融机构。
5、流动性安排:所有外汇资金业务均对应正常合理的经营业务背景,与收付
款时间相匹配,不会对公司的流动性造成影响。
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的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
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
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在汇率行情走势与公司预期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锁定
汇率后支出的成本支出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潜在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
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客户或供应商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
期内收回,或支付给供应商的货款后延,均会影响公司现金流量情况,从而可能使
实际发生的现金流与已操作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期限或数额无法完全匹配,从而导
致公司损失;
4、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
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5、套期保值交易违约风险:套期保值交易对手出现违约,不能按照约定支付
公司套保盈利从而无法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损失,将造成公司损失。
三、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制定了《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建立严格有效的风险管理制度,
利用事前、事中及事后的风险控制措施,预防、发现和降低各种风险。
该等制度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所制定的风险控制
措施切实有效。
2、公司财务部、内部审计部、各子公司作为相关责任部门或单位均有清晰的
管理定位和职责,通过分级管理,形成监督机制,从根本上杜绝了单人或单独部门
操作的风险,在有效地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也提高了对风险的应对速度。
3、公司仅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并密切关注国内外相关政策法规,保证公司及各子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工作开
展的合法性,并对金融衍生品交易事项与合同文本进行合法性审查,以规避法律风
险。
4、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必须基于公司出口项下的外币收款预测及进口
项下的外币付款预测,或者外币银行借款等实际生产经营业务。交易合约的外币金
额不得超过外币收款或外币付款预测金额,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实物交割的交割期
间需与公司预测的外币收款时间或外币付款时间相匹配,或者与对应的外币银行借
款的兑付期限相匹配。
5、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对公司及各子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决策、管理、
执行等工作进行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分析公司及各子公司的经营状况、计划
完成情况等,并以此为依据对套期保值交易必要性提出审核意见,并根据管理要求
及时提供损益分析数据及风险分析。
四、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
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相
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
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特此公告。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