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22 证券简称:佳电股份 公告编号:2016-014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
会第三次会议于 2016 年 3 月 15 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通知,于 2016 年 3 月
25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采取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
实际出席监事 3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郭寅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
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监事会
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2、审议通过《201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3、审议通过《2015 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4、审议通过《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15 年实现净利润
-446,970,006.20 元(合并口径),年末未分配利润 64,056,230.47 元(合并口
径)。本年度,母公司利润-14,659,003.63 元 ,未分配利润 -46,530,932.18
元。由于本年度利润为负,且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也为负,公司根据《公司章程》、
《未来三年(2014—2016 年)股东回报规划》等规定,考虑公司长远发展以及
自身业务经营需要,公司决定本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
增股本。
本议案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5、审议通过《2015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
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
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
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
摘要》。
本议案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6、审议通过《2015 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
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公
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的
现状;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客观、准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 2015
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7、审议通过《续聘常年法律顾问》的议案
监事会认真审查了北京市通商律事务所作为公司常年法律顾问的资质和
2015 年的工作情况,决定续聘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为本公司 2016 年度的常年
法律顾问,聘期一年。
本议案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8、审议通过《续签指定披露媒体》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讨论,同意公司续签 2016 年度披露媒体,聘期一年。公司所有
公开披露的信息均将在上述指定的报刊、网站刊登。
本议案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9、审议通过《关于结束苏州佳电募投项目建设并将剩余部分募集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延缓天津佳电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讨论,公司本次结束苏州佳电募投项目建设并将剩余部分募集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延缓天津佳电募投项目实施进度事宜,符合公司实际发展
情况,相关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的有关
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结束苏州佳电募投项目建设并将剩余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延缓天津佳电募投项目实施进度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结束
苏州佳电募投项目建设并将剩余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延缓天津佳电
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特此公告。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 年 3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