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14]1049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
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的方式,非公开发行不超过人
民币普通股(A 股)14,731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11.11 元。截至 2014 年 11 月 19 日,公
司 实 际 已 向 包 括 哈 尔 滨 电 气 集 团 公 司 在 内 的 九 名 特 定 对 象 发 行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A 股)
71,732,673 股,募集资金总额 796,949,997.03 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 13,000,000.00 元
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783,949,997.03 元,已由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4 年 11 月 20
日存入本公司开立在中国建设银行佳木斯分行营业部账号为 23001685151059799999 和中国
银 行 佳 木 斯 分 行 账 号 为 175197888888 的 募 集 资 金 专 户 ; 减 除 其 他 发 行 费 用 人 民 币
2,600,000.00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81,349,997.03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
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大华验字[2014]000484 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 257,251,514.36 元,其中:2014
年 12 月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资金 50,000,000.00 元,本年度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
预先投入资金 139,693,502.31 元,共计置换预先投入资金 189,693,502.31 元,业经大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大华核字[2014]005185 号《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
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验证,2015 年度使用募集资
金 67,558,012.05 元。
2014 年 12 月 29 日,第六届第二十二次董事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将以 70,000,000.00 元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
动资金,2015 年 6 月归还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70,000,000.00 元。2015 年 7
月 1 日第六届第二十六次董事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以 90,000,000.00 元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90,000,000.00 元。
2014 年 12 月 29 日,第六届第二十二次董事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370,000,000.00 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
保本型理财产品。其中:2014 年度使用 320,000,000.00 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
品 , 本 年 度 公 司 在 收 回 2014 年 保 本 型 理 财 产 品 50,000,000.00 元 基 础 上 , 使 用
3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
100,000,000.00 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用闲
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370,000,000.00 元。
募集资金专户收到 2014 年度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人民币 235,838.76 元、收到 2015
年度理财收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等净额人民币 12,199,549.62 元。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76,533,871.05 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
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 2014 年第六届第二十二次董事会审
议通过。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
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根据本公司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募集
资金账户开户银行签订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单次或
12 个月以内累计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 5,000.00 万元以上且支取的金
额达到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净额的 20%的,本公司及银行应当以书面形式知会保荐
代表人,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保荐代表人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商业
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因高效电机及低温潜液生产基地项目实施主体为本公司全资子
公司苏州佳电飞球电机有限公司,故本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太仓分行与苏州佳电飞球电机有限公司共同签署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
储四方监管协议》,根据已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将项目募集资金投
入苏州佳电飞球电机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分行开设的专户(账号:
32201997346051503805)18,400 万元;大型防爆电机和防爆节能发电机研发生产基地项目
实施主体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佳电飞球电机有限公司,故本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西青支行与天津佳电飞球电机有限公司共同签署了《非
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根据已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
协议,公司将项目募集资金投入天津佳电飞球电机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
津西青支行开设的专户(账号:0302085529100015984)8,000 万元。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4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23001685151059799999 333,949,997.03 9,090,208.35 活期
公司佳木斯分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75197888888 450,000,000.00 10,013,873.01 活期
佳木斯分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32201997346051503805 --- 5,806,201.55 活期
公司太仓分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32201997346049088888 --- 20,000,000.00 三个月定期
公司太仓分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0302085529100015984 --- 31,623,588.14 活期
公司天津西青支行
合 计 783,949,997.03 76,533,871.05
初始存放金额中包含未扣除的发行费用 2,600,000.00 元。
三、2015 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格式》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3 月 25 日
5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78,135.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6,755.8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5,725.15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是否已变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投资 项目达到预定 项目可行性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投入 本年度实现 是否达到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更项目(含 计投入金额 进度(%)(3) 可使用状态日 是否发生重
诺投资总额 总额(1) 金额 的效益 预计效益
部分变更) (2) =(2)/(1) 期 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天津佳电大型防爆电机和防爆
否 45,000.00 45,000.00 1,932.52 9,852.43 21.89% 2016 年 11 月 --- --- 是
节能发电机研发生产基地项目
2、苏州佳电高效电机及低温潜液
否 34,695.00 33,135.00 4,823.28 15,872.72 47.90% 2015 年 9 月 (2,681.31) --- 是
电机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79,695.00 78,135.00 6,755.80 25,725.15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银行定期存款 --- ---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 --- --- --- --- --- --- --- ---
理财产品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 --- --- --- --- --- ---
合计 --- 79,695.00 78,135.00 6,755.80 25,725.15 --- --- --- --- ---
由于公司产品销量及销售价格出现较大幅度下滑,公司本着对全体投资者高度负责的态度,为规避募投项目所带来的投资风险,确保募集资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
金使用的有效性,公司管理层经审慎研究决定终止苏州佳电项目后续建设,并决定天津佳电大型防爆电机和防爆节能发电机研发生产基地项
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目缓建。公司拟定方案报董事会通过,并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待批准同意。
6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
由于国内宏观经济放缓,石化、钢铁、煤炭等多个下游行业产能过剩,项目停建、缓建严重,公司本着对全体投资者高度负责的态度,为规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避募投项目所带来的投资风险,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有效性,公司管理层经审慎研究决定终止苏州佳电项目后续建设,并将苏州佳电项目节
说明
余的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决定天津佳电项目缓建。公司拟定方案报董事会通过,并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待批准同意。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
不适用
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
不适用
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
不适用
情况
2014 年 12 月 29 日第六届第二十二次董事会议决议公告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以
增资方式将募集资金分别转给天津天津佳电飞球电机有限公司及苏州苏州佳电飞球电机有限公司。其中:以总额 18,400 万元对苏州佳电飞球
电机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其中包含 11,049.44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已于 2015 年 1 月实施置换),以总额 8,000 万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
元对天津佳电飞球电机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其中包含 2,919.91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已于 2015 年 1 月实施置换),
换情况
以及 5,000 万元直接从募集资金账户置换出的自筹资金,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进
行了专项审核截止 2014 年 11 月 30 日公司预先投入金额共计人民币 18,969.35 万元,出具了大华核字[2014]005185 号《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
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本次置换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2015 年 7 月 1 日第六届第二十六次董事会议决议公告: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将以 9,000.00
金情况 万元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 公司管理层决定终止苏州佳电项目后续建设,并将苏州佳电项目节余的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拟定方案报董事会通过,并需要提
额及原因 交股东大会待批准同意。
2014 年 12 月 29 日,第六届第二十二次董事会议决议公告: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超过 37,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公司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已使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分行 175197888888
账户中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37,000.00 万元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剩余资金则存放于指定的募集资金专户中。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
无
题或其他情况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