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润建设: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3-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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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62 证券简称:宏润建设 公告编号:2016-010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 15 次会议于 2016 年 3 月 14 日以

传真、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书面通知,于 2016 年 3 月 24 日下午在上海宏润大厦

12 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茅贞勇主持,全体监事参加会议表决,本次

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经审议表决,通

过如下决议:

1、通过《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

弃权。

公司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机制,规范运作,决策程序合法有

效。公司董事、经理及其高管能在履行职务中尽职尽责,认真履行股东大会和董

事会的决议,未发现上述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

定以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公司财务管理规范,内控制度得到有效的贯彻执行,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的

健康运行;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经营规模稳步增长,给股东创造了良好的经济效

益;公司通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财务数据是真实、客观、准确的。

公司与浙江宏润控股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存在关联交易。关联交易遵守公

开、公平、公允的原则,公司不存在大股东占用资金和其他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

益的情形和行为。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第七届董事会第 28 次会议有关事项。

1)同意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2)通过《公司 2015 年度报告及摘要》,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经审核,监

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报告的程序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

1

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通过《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公司现行

的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完整、合理并得到了有效实施,能够适应公司现行管理要求

和发展需要,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全面实施和充分实现,较好保证公

司会计资料的真实、客观、准确,确保公司财产的安全、完整,真实、准确、及

时、完整、公平地完成信息披露,切实保护了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

特此公告。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 年 3 月 26 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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