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85 股票简称:武汉中商 编号:临 2016-006
武汉中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武汉中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于 2016 年 3 月 24 日在公司总部-中商广场写字楼 47 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
已于 2016 年 3 月 14 日以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应参加表决监事 4 人,
实际参加表决监事 4 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薛玉女士主持。全票赞成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依法、诚信、认真地执行了股东大会的
各项决议;公司依法运作,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恪守职责,勤勉敬业;公司
内部制度健全,审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不存在控
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情况,公司未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
或个人提供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5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
1、公司 2015 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
内部管理的各项制度;
2、公司 2015 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
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15 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
状况等事项。
3、在出具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
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
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自身的实际
情况,公司已在所有重大方面建立了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
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报告期内,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并得以
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目标,不存在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
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
素。2015年公司未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
发生。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一、二、三共 3 项议案须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武汉中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 年 3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