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事先认可函
作为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
人认真阅读了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转交的《关于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计划的议案》及其相关资料,现就该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1、该议案所涉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经营产生,符合公司利益;
2、该议案所涉关联交易均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开、公
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
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综上所述,同意将《关于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
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葛芸、谢康、王学琛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