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
之
核查意见
二〇一六年三月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之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本公司”)作为北
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线传媒”或“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券
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经审慎尽职调查,就
光线传媒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发表
如下核查意见:
一、公司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5年2月12日核发的《关于核准北京光线
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38号)核准,光
线传媒于2015年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15,606,936股,公司于2015年
3月12日完成了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权登记及限售登记工作并于2015年3月26日
上市。
本次非公开发行时获得配售的情况如下:
认购价格 配售股数 配售金额
序号 认购对象名称 锁定期
(元/股) (股) (元)
1 杭州阿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4.22 99,091,659 2,399,999,980.98 12 个月
2 上海光线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4.22 16,515,277 400,000,008.94 12 个月
合计 -- 115,606,936 2,799,999,989.92 --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变化情况
公司于2015年6月16日转增股本,以总股本1,128,310,936股为基数,以资本
公积每10股转增3股,共计转增338,493,281股,总股本由1,128,310,936股转增至
1,466,804,216股。
三、本次申请解除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股东的限售承诺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及《上市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的非公开发行方案,杭州阿里创
业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光线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自发行
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四、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16年3月28日。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150,289,01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25%。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2家。
4、本次申请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股
所持限售股份 本次解除限售 可上市流通股
序号 股东名称
总数 数量 份数量
1 杭州阿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128,819,157 128,819,157 128,819,157
2 上海光线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1,469,860 21,469,860 21,469,860
合计 150,289,017 115,606,936 150,289,017
五、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241,279,690 16.45 90,990,673 6.20
其中:国有法人持股 - - - -
境内一般法人持股 150,289,017 10.25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 - -
境外法人持股 - -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 -
高管持股 90,990,673 6.20 90,990,673 6.20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225,524,526 83.55 1,375,813,543 93.8
合计 1,466,804,216 100.00 1,466,804,216 100.00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就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本次上市流通事项发表意见
如下:
1、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
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则的规定;
2、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数量和上市流通时间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及限售承诺;
3、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本次申请流通上市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
整;
4、中信建投证券对光线传媒非公开发行限售股本次解禁事项无异议。
(本页仅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
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之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董军峰 吴 量
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