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及鉴证报告
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本公司 200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0
年 11 月 04 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10]1540 号文《关于核准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于 2010 年 11 月 23 日向社会公众股东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76,182 万股、向大连港集团有限公司定向配售 73,818 万股,合计发行 150,000 万股。向社
会 公 众 股 东 公 开 发 行 部 分 的 发 行 价 格 为 每 股 3.80 元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2,894,916,000.00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 95,800,000.00 元后,已缴入本公司银
行账户募集款为人民币 2,799,116,000.00 元;同时扣除本公司为本次股票发行所支付的发
行手续费、审计评估费、律师费等费用合计人民币 27,024,480.53 元后,公开募集资金净额
为人民币 2,772,091,519.47 元。上述资金于 2010 年 11 月 26 日到位,并经利安达会计师事
务所有限公司予以验证并出具利安达验字[2010]第 1701 号验资报告。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7,225.53 万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275,263.65 万元(包括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 40,000 万元,项目实
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235,263.65 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 9,816.18 万元;
与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的差异人民币 7,870.68 万元为累计收到的银行利息。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本公司制定了《大连港股份有限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该制度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2009年第7次会议和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中对募集
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均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本公司的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资金使用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募集
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执行,所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支出,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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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募集资金披露用途内、公司预算范围内,按照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履行资金使用审批手续。
本公司于2010年4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10年第3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立A
股募集资金存储专户的议案》。本公司董事会为本次募集资金专门批准开设了三家募集资金
专用账户。三家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是: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二七广场支行专项账
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中山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中山广场支行。
在A股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司与银行、保荐人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对募集资金的使用进行共同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
监管协议(范本)》一致,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15年12月31日,协议各方均按照《募集资
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截至 2015 年 12 月
序号 银行名称 银行帐号 账户性质
31 日存款金额
3400200214300022437 定期存款 54,000,000.0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3400200214300022561 通知存款 0.00
1
公司大连二七广场支行
募集资金专户活期
3400200229300200556 4,957,397.46
存款
212015012000491515150005 定期存款 0.0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212015012000491515150007 通知存款 25,143,628.45
2
公司大连市中山支行
募集资金专户活期
21201501200053018968 762,228.24
存款
292156804795 定期存款 13,149,500.0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 募集资金专户活期
大连中山广场支行 310356480150 149,033.61
存款
合计 98,161,787.76
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款余额中包含募集资金账户存款利息收入人民币 570.68 万元。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实际使
用情况详见附件:“2015 年度 A 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在实际经营过程中,本公司所属分公司矿石码头公司、杂货码头公司以及铁路公司等存
在部分客户使用承兑汇票方式进行业务结算的情况。为提升资金利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
更好地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本公司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中采用承兑汇票支付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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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资金投资项目工程款。2011年,本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工
程款共计人民币5,430万元。公司董事会以传阅书面议案的方式,于2011年12月28日审议通
过了《关于用募投项目已使用应收票据置换募集资金的议案》,同意从募集资金账户中支取
以承兑汇票支付的募集资金项目工程款的等额资金人民币5,43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业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予以验证并出具安永华明(2011)专字第60777447-E02号审核
报告。
四、募集资金预先投入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执行,在 A 股募集资金到位之前,本公司已利用自有资
金及银行借款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共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 69,431.85 万元,使用银
行借款人民币 34,960 万元,合计使用自筹资金总额人民币 104,391.85 万元,根据《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公司董事会以传阅书面议案的方式,
于 2010 年 12 月 15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A 股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已投入自筹资金的
议案》,同意以首次公开发行 A 股募集资金与公司预先投入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人
民币 104,391.85 万元进行置换。上述募集资金置换情况业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予以验证
并出具利安达专字[2010]第 1578 号审核报告。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购置两艘集装箱船”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5,400 万元
计划购买两艘 3,000TEU 内贸集装箱船,主要用于大连港与南方港口之间的内贸集装箱运输
业务。2010 年以来,大连港与南方港口之间的集装箱内贸运输运量和需求增长不大,所购
置船型不适宜公司目前在环渤海区域内中转业务的需求,同时公司计划采购的船舶价格上涨
也超出了公司计划额度,综合考虑上述因素,公司决定放弃“购置两艘集装箱船”项目。
鉴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大窑湾三期码头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前分
配的募集资金人民币 3,004.15 万元,低于该项目公司前期实际投入的资金人民币 22,400
万元。根据投资项目轻重缓急顺序,公司将变更投资项目后的募集资金人民币 5,400 万元全
部投入“投资大窑湾三期码头公司”项目,用于置换公司前期投入该项目的自筹资金。本次
募集资金投向变更后,公司投入“投资大窑湾三期码头公司”项目的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
8,404.15 万元。
以上募集资金项目变更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2010 年第 7 次会议、公司第二届监
事会 2010 年第 2 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 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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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为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上交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第十一条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12 年第 7 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使用不超过
人民币 2.77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即 2012
年 10 月 30 日起不超过 6 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对此议案发表了意见,
公司在董事会结束后 2 日内发布了公告。2013 年 4 月 19 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
动资金的人民币 2.77 亿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将相关事项通报了保荐机构
和保荐代表人,并于 2013 年 4 月 20 日在法定信息披露媒体进行了披露。
为避免募集资金闲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资金成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13
年第 3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继续借
用人民币 4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即 2013 年 4 月 26 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对此议案发表
了意见,公司在董事会结束后 2 日内发布了公告。2014 年 4 月 17 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用
于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 4 亿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将相关事项通报了保荐
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并于 2014 年 4 月 21 日在法定信息披露媒体进行了披露。
2014 年 4 月 29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 3 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借用人民币 4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公司
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此
议案发表了书面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本事项决策程序合规合法,符合监管
要求。
2015 年 3 月 20 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 4 亿元募集资金全部
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将相关事项通报了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并于 2015 年 3 月 24 日在
法定信息披露媒体进行了披露。
2015 年 3 月 27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 3 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借用人民币 4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包含募集资金账户
存款利息收入人民币 7,3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此议案发表了书面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
专项核查意见。本事项决策程序合规合法,符合监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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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在公告中承诺,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投资进度需要使用该部分补充流动资金的
募集资金,公司将及时归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该部分募集资金,或随时利用自有流动
资金及银行贷款资金及时归还,以确保项目实施进度。
七、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八、保荐人对公司 2015 年度 A 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
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 A 股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 2015 年度 A 股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
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2013 年修订)》、《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
通知》、《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
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九、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 2010 年 A 股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足额到位,本公司财务
部门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2013 年修订)》和本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管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等事项均按规定履行相关审批
程序,合法、有效,且严格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
的工程资金置换程序、金额准确、合法、有效。
附件:2015 年度 A 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三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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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度 A 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277,209.15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7,225.53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5,40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1.95%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35,263.65
截至年末 项目
截至年
累计投入 可行
末投入 项目达到
已变 募集资金 调整后 截至年末 截至年末 金额与承 本年度 是否符 性是
本年度投 进度% 预定可使 未达到计划
承诺投资项目 更项 承诺投资 投资总 承诺投入 累计投入 诺投入金 实现的 合预计 否发
入金额 (4)= 用状态日 工期的原因
目 总额 额 金额(1) 金额(2) 额的差额 效益 收益 生重
(2)/ 期
(3)=(2) 大变
(1)
-(1) 化
60 万立方
米 油 罐 收入约 工程已完工,
2011 年 1 15,369 由于工程最
月投产;40 万元,利 终造价未审
新港 100 万立方米原油储罐 0 76,000 76,000 76,000 1465.52 50,870.34 -25,129.66 67% 符合 否
万方原油 润约 定,部分款项
储 罐 2012 9,867 万 不满足支付
年 9 月投 元 条件
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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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年末 项目
截至年
累计投入 可行
末投入 项目达到
已变 募集资金 调整后 截至年末 截至年末 金额与承 本年度 是否符 性是
本年度投 进度% 预定可使 未达到计划
承诺投资项目 更项 承诺投资 投资总 承诺投入 累计投入 诺投入金 实现的 合预计 否发
入金额 (4)= 用状态日 工期的原因
目 总额 额 金额(1) 金额(2) 额的差额 效益 收益 生重
(2)/ 期
(3)=(2) 大变
(1)
-(1) 化
收入约
60 万立方
5,660 万
米 油 罐
新港度假村 60 万立方米原油储罐 0 55,000 55,000 55,000 3,192.10 55,000 0 100% 元,利润 符合 否
2014 年 4 不适用
约 2,316
月投产
万元
股权投资 项目投
新港沙坨子二期原油储罐项目 0 2,960 2,960 2,960 0 2,960 0 100% 项目,2012 资收益 符合 否 不适用
年初投产 302 万
项目投
股权投资
资收益
LNG 项目 0 32,000 32,000 32,000 0 32,000 0 100% 项目,2012 符合 否 不适用
2,157 万
年投产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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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年末 项目
截至年
累计投入 可行
末投入 项目达到
已变 募集资金 调整后 截至年末 截至年末 金额与承 本年度 是否符 性是
本年度投 进度% 预定可使 未达到计划
承诺投资项目 更项 承诺投资 投资总 承诺投入 累计投入 诺投入金 实现的 合预计 否发
入金额 (4)= 用状态日 工期的原因
目 总额 额 金额(1) 金额(2) 额的差额 效益 收益 生重
(2)/ 期
(3)=(2) 大变
(1)
-(1) 化
矿石专用 收入约
请参见注释
码头 4 号堆 578 万
“未达到预
矿石专用码头 4 号堆场工程 0 52,000 52,000 52,000 2,567.87 36,984.12 -15,015.88 71% 场 工 程 元,利润 不符合 否
计收益的原
2014 年 12 约-1520
因(1)”
月底投产 万元
收入约
995 万
2011 年 投
购置矿石码头卸船机 0 3,720 3,720 3,720 0 3,720 0 100% 元,利润 符合 否 不适用
产
约 195 万
元
收入约
34.7 万 请参见注释
2011 年 投 元,利润 “未达到预
购置 300 辆散粮车 0 15,000 15,000 15,000 0 15,000 0 100% 不符合 否
产 约 计收益的原
-574.74 因(2)”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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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年末 项目
截至年
累计投入 可行
末投入 项目达到
已变 募集资金 截至年末 截至年末 金额与承 本年度 是否符 性是
调整后投 本年度投 进度% 预定可使 未达到计划
承诺投资项目 更项 承诺投资 承诺投入 累计投入 诺投入金 实现的 合预计 否发
资总额 入金额 (4)= 用状态日 工期的原因
目 总额 金额(1) 金额(2) 额的差额 效益 收益 生重
(2)/ 期
(3)=(2) 大变
(1)
-(1) 化
两 艘 船 收入约 请参见注释
2011 年 7 3156 万 “未达到预
汽车滚装船 0 23,000 23,000 23,000 0.04 21,200.04 -1,799.96 92% 不符合 否
月、12 月投 元,利润 计收益的原
产 约 0 万元 因(3)”
股权投资 项目投
穆棱新建铁路专用线 0 4,125 4,125 4,125 0 4,125 0 100% 项目,2013 资收益 3 符合 否 不适用
年 7 月投产 万元
购置两艘集装箱船 -5,400 5,400 0 0 0 0 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是 不适用
2013 年 12
信息化建设 0 5,000 5,000 5,000 0 5,000 0 100% 月完成施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不适用
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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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年末 项目
截至年
累计投入 可行
末投入 项目达到
已变 募集资金 截至年末 截至年末 金额与承 本年度 是否符 性是
调整后投 本年度投 进度% 预定可使 未达到计划
承诺投资项目 更项 承诺投资 承诺投入 累计投入 诺投入金 实现的 合预计 否发
资总额 入金额 (4)= 用状态日 工期的原因
目 总额 金额(1) 金额(2) 额的差额 效益 收益 生重
(2)/ 期
(3)=(2) 大变
(1)
-(1) 化
项目投
股权投资
投资大窑湾三期码头公司 5,400 3,004.15 8,404.15 8,404.15 0 8,404.15 0 100% 资收益 符合 否 不适用
项目
401 万元
不适
合计 0 277,209.15 277,209.15 277,209.15 7,225.53 235,263.65 -41,945.50 85%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用
(1)矿石专用码头 4#堆场工程:该项目已于 2014 年 12 月投入使用,2015 年受国内经济下行压力影响,各钢铁企业巨亏,为实现减亏,
各钢企加大成本管控,精算海运及陆运成本,纷纷选择临近港口作业,鞍钢本钢选择营口港、丹东港,使公司大吨位靠泊优势降低。公司
营业收入同比降幅较大,导致 4#堆场效益不佳。面对不利生产经营形势,公司以混矿作为贸易销售突破口,加大对周边钢厂及山东、河
北地区混矿的推广和销售;并结合贸易销售模式开展全程物流+金融服务,在缓解钢厂资金需求的同时增加我港到港量,从而实现双赢的
战略。目前,公司正全力以赴做好大码头 40 万吨级泊位开放的准备工作,努力争取大船靠泊,创造新的营业收入增长点,从而保证 4#
堆场项目效益的提升。
未达到预计收益的原因
(2)购置 300 辆散粮车:该项目 300 辆散粮车已于 2011 年投入使用。该项目建造初期东北口岸散粮车运力处于供不应求的局面,阶
段性十分紧缺。2013 年铁道部改制后,放开了对散粮车购置的审批权限,散粮车放开购置,导致以黑龙江地区外运粮为主的散粮车货源
市场竞争加剧;2014 年下半年沈阳铁路局又建造了 1000 辆散粮车,至此东北区域已拥有散粮车 9889 辆,形成散粮车辆严重过剩的局面,
车属单位散粮车大量闲置,租车费大幅下调,散粮车运营十分艰难。此外,由于锦州、鲅鱼圈公路返程运费相对较低,极大分流了铁路运
输量,从而对我公司甚至整个东北的散粮车运输造成影响。另外南方外进玉米量巨大,冲击北方玉米下海量,2015 年全年整个东北口岸玉
米量较同期减少 1145 万吨,进而影响了铁路运输。未来继续加深加强与路局车辆调配的合作关系,保障重车疏港有序高效并继续与粮贸
公司保持良好合作,利用资金和物流等平台广泛吸纳中小客户,带动并提高散粮车的运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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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汽车滚装船项目:该项目中 2 艘汽车滚装船已于 2011 年全部建成并投入使用,船名分别为:“安吉 8”和“安吉 9”。该项目建造初
期正值滚装航运的发展高峰期,汽车滚装船运输前景看好。但是 2011 年受国际经济及全球航运形势的不利影响,我国滚装航运逐步走入
低谷,滚装运力供大于需,滚装船项目经营效益出现下滑。为保证 2 艘船舶的运载率,避免出现亏损,本公司将“安吉 8”和“安吉 9”
以成本价(考虑了资金成本)光租给安盛船务。未来,通过继续加强与安吉物流等物流公司的合作,大连港将充分发挥上汽集团等汽车厂
商在东北地区基本转运港的优势,预计汽车转运量将稳定增加,从而保证汽车滚装船项目效益的提升。
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购置两艘集装箱船”,由于受内贸集装箱运输市场及集装箱船舶交易市场的变化影响,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公司
决定放弃“购置两艘集装箱船”项目,并将原拟投入“购置两艘集装箱船”项目的人民币 5,400 万元全部投入“投资大窑湾三期码头公司”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项目。该募集资金投向变更已履行公司内部审批程序,详见“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为保障募集资金项目顺利执行,在 A 股募集资金到位之前,本公司已利用自有资金及银行借款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共使用自有资金人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前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民币 69,431.85 万元,使用银行贷款人民币 34,960 万元,合计使用人民币 104,391.85 万元,并按照正常程序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审议、审
计师出具了专项审计报告,该等募集资金置换事项已经实施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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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12 年第 7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公司已使
用人民币 2.77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即 2012 年 10 月 30 日起不超过 6 个月,2013 年 4 月 19
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 2.77 亿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将相关事项通报了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
人,并于 2013 年 4 月 20 日在法定信息披露媒体进行了披露。为避免募集资金闲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资金成本,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 2013 年第 3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继续借用人民币 4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
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即 2013 年 4 月 26 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对
此议案发表了意见,公司在董事会结束后 2 日内发布了公告。2014 年 4 月 17 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 4 亿元募
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将相关事项通报了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并于 2014 年 4 月 21 日在法定信息披露媒体进行披露。2014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年 4 月 29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 3 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借用人民币 4 亿
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此议案发表了
书面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本事项决策程序合规合法,符合监管要求。2015 年 3 月 20 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
动资金的人民币 4 亿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将相关事项通报了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并于 2015 年 3 月 24 日在法定信息
披露媒体进行披露。2015 年 3 月 27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 3 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董
事会同意借用人民币 4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包含募集资金账户存款利息收入人民币 7,3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此议案发表了书面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本事项决策程序
合规合法,符合监管要求。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结余募集资金人民币 9,816.18 万元,其中汽车滚装船项目结余为 1,800 万元,主要原因是购置成本降低。其他原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因详见表格中的表述。
2011 年,本公司使用自有银行承兑汇票背书转让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工程款人民币 5,430 万元。公司董事会以传阅书面议案的方式,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投项目已使用应收票据置换募集资金的议案》,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专项审计报告,该事项已经实施完毕。
企业负责人:惠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宇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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