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801 证券简称:皖新传媒 公告编号:临 2016-013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预案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
股东安徽新华发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控股”)
《关于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提
议及承诺函》的主要内容:按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股本
9100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6 元(含
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
对上述公司控股股东提议的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及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公司以现场加通讯的方式召集临时董
事会,全体董事均表示同意,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董事会、
股东大会审议。
提议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
案的控股股东未来 6 个月没有减持计划。
公司董事会于 2016 年 3 月 24 日收到控股股东新华控股《关
于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提议及
承诺函》,为充分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保证信息披露的及时公
平,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
主要内容
公司控股股东新华控股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
前景,为进一步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
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且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情况下,
向公司提议了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具
体内容如下:
按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股本 91000 万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6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
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
新华控股承诺,在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利润分配及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时投赞成票;在未来6个月内没有减持公
司股份的计划。
二、董事会对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预案的意见及承诺
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新华控股提交的《关于公司
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提议及承诺函》
后,公司以现场加通讯的方式召集临时董事会,公司全体董事对
该预案进行了审慎评估和讨论。经讨论研究,全体董事一致认为:
公司控股股东新华控股提议的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在充分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
前提下,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与公司的经
营业绩和成长性相匹配,且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
良影响。该项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
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控股股东新华控股提出的2015年度利润
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并承诺在公司年度董事会正式
审议上述预案时投赞成票;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董事,则承诺在公
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预案时投赞成票并在未来6个月内没有
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三、公司董事及提议股东的持股变动情况与增减持计划
1、公司董事及提议股东在截止本预案披露公告日之前6个月
内持股未发生变动;
2、公司董事及提议股东未来6个月内无减持本公司股份的计
划。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不排除提议股东和董事存在增持
公司股份的可能性;
3、持有公司股票的董事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大股东、董
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
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相关风险提示
1、上述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仅代表提议股
东及公司董事的个人意见,并非董事会决议,具体预案需经公司
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
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最终以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
大会批准的方案为准。
2、公司董事会提请投资者注意: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对公司股东享有的净资产权益及其持
股比例不产生实质性影响,请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相关投资
风险。
五、其他说明
在本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
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特此公告。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3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