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92 证券简称:中电远达 编号:临 2016-008 号
中电投远达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4 年非公开发行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变更的募投项目:收购鼎昇环保80%股权项目。
变更后募集资金投资方向:拟将收购鼎昇环保80%股权项目收购资金
2420.67万元变更为补充流动资金。
一、公司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方式变更的概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中电投远达环保(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711 号),2015
年 8 月,公司募集资金净额共计人民币 1,581,826,189.74 元,主要用于
收购贵溪三期 2×600MW 机组脱硝资产等 5 个资产收购项目,投资建设习
水二郎、乌苏热电分公司两个新建脱硝特许经营项目,收购鼎昇环保 80%
股权项目及对远达工程增资项目。
公司本次变更的募投项目为收购鼎昇环保 80%股权项目(以下简称:
鼎昇环保项目),拟将鼎昇环保项目募投资金 2420.67 万元补充公司流动
资金,占公司募集资金净额的 1.53%。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变更募投资金投资方向的具体原因
鉴于公司与鼎昇环保股东就鼎昇环保80%股权收购相关事项未达成一
致,已于2015年5月解除了与鼎昇环保股东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及相
关协议(公告详见 2015年5月12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时报》和《证券日报》)。为加快剩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收购
资金变更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三、变更募投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将募投项目鼎昇环保项目收购资金变更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有利于提高剩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助于降低公司财务成本。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变更募投项目的专项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意见认为:拟将收购鼎昇环保80%股权项
目募集资金变更为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现行条
件下募集资金较好的使用方向,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也符合中国
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
低公司经营成本,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
该事项。
2、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此次拟将收购鼎昇环保80%股权项目募集资金
变更为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助于降低公司财
务费用。同意该事项。
3、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核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非公开发
行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同意将收购鼎昇环保80%股权项目募集资金变更
为补充流动资金。
4、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公司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核查意见如下:
中电远达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是为了更有效地利用募集资金,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已经公司董
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除尚
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外,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实施上述事项无
异议。
五、关于本次变更募投资金用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事宜
公司将上述募投资金变更事项提交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实施。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3、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电
投远达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电投远达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