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影视: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的回复

来源:深交所 2016-03-2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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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

《关于对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

的回复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二○一六年三月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

公司管理部于 2016 年 3 月 22 日下发的《关于对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

司的重组问询函》(中小板重组问询函(不需行政许可)【2016】第 4

号)的要求,就本次重组事宜相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重组问询函》第 1 题:根据报告书,本次交易对东方龙辉

和微距广告评估时选取的参数数值与前次评估相比发生了变化,其中

无风险报酬率从 4.4%下降到了 3.2363%,市场风险溢价从 7.47%下降

到了 7.15%,请补充说明参数调整的依据及合理性,并请独立财务顾

问和资产评估师发表专业意见。

答复:

1.无风险报酬率的变化

前次评估时无风险报酬率选取与本次评估不同。前次评估采用

2014 年 9 月 30 日国债市场上到期日距评估基准日 10 年以上的交

易品种的平均到期收益率作为选取依据,该数据为 4.40%。

本次评估所采用的无风险报酬率系根据 Wind 资讯查询评估基准

日银行间固定利率国债收益率(10 年期)的平均收益率确定。根据查

询,本次评估基准日时该数据为 3.2363%,2014 年 9 月 30 日时该数

据为 3.9824%。我公司一贯采用银行间固定利率国债收益率(10 年期)

的平均收益率作为无风险报酬率。

2.市场风险溢价的变化

市场风险溢价(MRP)是投资者对于一个充分风险分散的市场投

资组合所要求的高于无风险利率的回报率。市场风险溢价为股票市场

的基本补偿额与国家风险补偿额之和。前次评估所采用的市场风险溢

价计算指标与本次评估不同。

前次评估使用沪深 300 成分股的各年算术平均及几何平均收益

率,以全部成分股的算术或几何平均收益率的加权平均数作为各年股

市收益率,再与各年无风险收益率比较,得到股票市场各年的基本补

偿额,并以其计算市场风险溢价。前次评估在评估基准日 2014 年 9

月 30 日的市场风险溢价为 7.47%。

本次评估的股票市场的基本补偿额取 1928-2014 年美国股票与

国债的算术平均收益差加上国家风险补偿额来确定国内市场风险溢

价,本次评估在评估基准日 2015 年 9 月 30 日的市场风险溢价为 7.15%。

上述计算过程中,评估基准日 2015 年 9 月 30 日的市场风险溢价是基

于当年美国股票市场的基本补偿额(即 1928-2014 年美国股票与国债

的算术平均收益差 6.25%)和国家债务评级机构 Moody’Investors

Service 对我国 2015 年的债务评级推算导出的,能够反映市场以前

年度历史数据对评估基准日当年市场风险溢价的影响,因而具备较为

充分的合理性和可信性。该计算方式下,在前次评估基准日 2014 年

9 月 30 日市场风险溢价为 7.19%。

3.核查意见

经过核查,评估师认为两次评估时无风险报酬率及市场风险溢价

的变化是因为评估时点的变化及不同评估机构采用数据测算方法的

不同所致,上述数据的变化是合理的。

(本页无正文,仅为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长城影视股份

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 中小板重组问询函(不需行政许可) 2016】

第 4 号)的答复意见盖章页)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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