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
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我们在听取了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有
关人员的相关说明和查阅有关资料后,现就公司对外担保事
宜说明并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 2007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公司为持股
78%的华电宿州生物质能发电有限公司(“宿州生物质能公
司”) 2.5 亿元银行借款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公司实际为该
公司 2.35 亿元借款按持股比例提供了担保,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 13,260
万元。
2、公司 2007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公司为全资子
公司华电国际宁夏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宁东风电分公司(“新
能源宁东风电分公司”)2 亿元借款提供担保。公司实际为该
公司 0.5 亿元借款提供了担保,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担
保余额为 3,000 万元。
3、公司 2008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公司为全资子
公司华电内蒙古开鲁风电有限公司(“开鲁风电公司”)提供
不超过 26.7 亿元的项目借款担保。公司实际为该公司 8.3 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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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的项目借款提供了担保,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担保
余额为 49,035.7 万元。
4、公司 2010 年和 2011 年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公司为
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 45 亿元的担保,公司实际为子
公司提供担保 304,428 万元,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担保
余额 93,948.9 万元,其中为茂华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 53,600
万元,为下沙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 34,524 万元,为龙游公司
担保余额 5,824.9 万元。
5、电力建设项目要求资本金比例不低于 20%,公司一
般按项目投资的 20%注入项目资本金。上述宿州生物质能公
司、新能源宁东风电分公司、杭州华电下沙热电有限公司(“下
沙公司”)和华电浙江龙游热电有限公司(“龙游公司”)四个
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均超过 70%。茂华公司生产煤矿受煤炭价
格持续下滑影响亏损、在建煤矿投资金额较大等原因影响,
资产负债率超过 70%。
6、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四川广安发电
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公司”)按持股比例(45%)为四川华
蓥山龙滩煤电有限责任公司(“龙滩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
20,166万元的借款担保。截至2015年12月31日,广安公司按
持股比例为该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7,020万元。该公司资产负
债率为47.26%。
7、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所属子公司提供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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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余额合计为人民币 166,264.6 万元,本集团对外提供担保
金额合计为人民币 7,020 万元,合计担保余额 173,284.6 万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的 3.10%,没有超过公
司最近一期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的 50%。
8、公司上述担保中,为宿州生物质能公司、新能源宁东
风电分公司、开鲁风电公司、茂华公司、下沙公司、龙游公
司提供担保和广安公司为龙滩公司提供担保经过了股东大
会批准,依法进行了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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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董事(签字) 董事(签字)
(丁慧平) (王大树)
董事(签字) 董事(签字)
(魏 建) (宗文龙)
签署日期: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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