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48 证券简称:世龙实业 公告编号:2016-006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修改和新增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宜云先生。
3、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6 年 3 月 24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6 年 3 月 23 日—2016 年 3 月 24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 3 月 24 日
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 2016 年 3 月 23 日 15:00 至 2016 年 3 月 24 日 15:00 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开地点:江西省乐平市接渡镇公司 3 栋行政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
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公司总股本 120,000,000 股。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股东代表及
委托代理人共计 6 人,代表公司股份 90,014,3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75.0119%。
1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代理人共 4 人,代表公司股份
68,257,5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6.881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公
司股份 21,756,8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8.1307%。
2、本次参会的股东中,中小投资者(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
行动人以外的其他股东)1 人,代表股份 14,3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0.0119%。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
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签订<委托经营合同补充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0,014,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14,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党路、姜昕现场见证,并出
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与召集本次
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现行章程的规定,会议所通过的
决议均合法有效。
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6 年 3 月 25 日刊登的《关于江
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五、备查文件
1、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2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四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