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菱电器:关于2016年度对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信用担保额度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3-2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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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21、200521 证券简称:美菱电器、皖美菱B 公告编号:2016-031

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6 年度对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信用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证券法》、《公司法》、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5)120号文《关于规

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

定以及生产经营的需要,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于2016年3月23日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确定2016年度公司对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信用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

公司2016年度对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一定的信用担保额度,对于本年度新

增的担保额度和在本年内进行续保的额度,担保期限均为一年,具体明细如下:

2015年末实际担保余 本公司 资产负债

2015 年 授 2016年拟授 本公司间

全资及控股子公 额(万元,含2014年 直接持 率(截至

信担保额 信担保额度 接持股比

司名称 的担保授信在本报告 股比例 2015 年 12

度(万元) (万元) 例(%)

期内未到期的部分) (%) 月31日)

中山长虹电器有

55,000 52,500 56,500 90% 10% 78.42%

限公司

中科美菱低温科

2,000 0 2,000 70% - 24.67%

技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长虹日电科

0 0 8,500 98.856% - 46.99%

技有限公司

合计 57,000 52,500 67,000 - - -

说明:对于上述担保中本公司已为其提供担保的,在担保期限届满后,公司

将在上述核定的额度内为该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续保。

公司作为中山长虹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长虹”)、中科美菱低温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美菱”)和广东长虹日电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日电科技”)的控股股东,为保证子公司经营及业务的发展,认为有必

要为其维持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提供担保。另外,鉴于中科美菱另一股东方中科

先行(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先行”)及日电科技另外两名

自然人股东无法对中科美菱、日电科技提供担保。根据相关规定,在公司向中科

美菱、日电科技提供信用担保的同时,中科美菱、日电科技将以其全部资产向本

公司本次授信担保提供反担保。

经公司2016年3月23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通过,全体董

事一致同意上述担保事宜,超过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的2/3,议案通过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对外担保额超过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的10%,部分担保对象资产负债率超过70%,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5〕120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中山长虹电器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1年5月22日

住所:中山市南头镇南头大道中

注册资本:120,000,000.00元

法定代表人:吴定刚

经营范围:生产:空调器、冰箱冰柜、热泵、热水器、空调扇、电风扇、加

湿器、电暖器及上述产品零配件,产品境内外销售。从事本企业自产产品及原辅

材料,设备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禁止类除外,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

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行业管理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中山长虹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长虹”)100%

股权。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15年12月31日,

中山长虹资产总额691,371,120.51元,负债总额542,199,164.67元,净资产为

149,171,955.84元,2015年度营业收入为1,083,960,176.24元,利润总额为

-3,214,643.59元,净利润为-4,993,836.50元。

中山长虹不是本公司的直接或间接持有人或其他关联人的控股子公司和附

属企业,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担保。

2、中科美菱低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2年10月29日

住所: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紫石路1862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65,000,000.00元

法人代表:李伟

经营范围:低温制冷设备和产品的研制、开发、生产、销售及服务;医疗器

械二类:6858医用冷疗、低温、冷藏设备及器具的研制、生产、销售及服务(许

可证有效期至2020年1月19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

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公司直接持有中科美菱70%股权,中科先行持有中科美菱30%股权。经信永

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15年12月31日,中科美菱资产

总额134,043,399.26元,负债总额33,073,877.64元,净资产为100,969,521.62

元,2015年度营业收入为92,111,076.79元,利润总额为7,373,964.97元,净利

润为6,858,233.25元。

中科美菱不是本公司的直接或间接持有人或其他关联人的控股子公司和附

属企业,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担保。

3、广东长虹日电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6年05月25日

住所:广东省中山市南头镇兴业北路1号广东长虹工业区18号厂房

注册资本:人民币83,000,000元

法人代表:李伟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家用电力器具、非电力家用器具、厨房及卫

生间用家具、视听设备、广播电视设备、计算机、通讯和其他电子设备;软件和

信息技术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

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公司直接持有日电科技98.856%股权。经审计,截至2015年12月31日,日

电科技资产总额173,289,101.12元,负债总额81,435,705.12元,净资产为

91,853,396.00元,2015年度营业收入为349,645,724.03元,利润总额为

615,594.18元,净利润为615,594.18元。

日电科技不是本公司的直接或间接持有人或其他关联人的控股子公司和附

属企业,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担保。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本公司尚未与相关方签订担保协议。

四、董事会与独立董事意见

董事会意见:为支持各子公司的发展,在对各子公司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

和风险等各方面综合分析的基础上,经谨慎研究,同意公司2016年度对下属全资

及控股子公司提供一定的信用担保额度,对于本年度新增的担保额度和在本年内

进行续保的额度,担保期限为一年。另外,中科美菱、日电科技将以其全部资产

向本公司本次授信担保提供反担保。本次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本次担保符合

《公司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

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独立董事意见:中山长虹、中科美菱及日电科技为公司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

司,其资信状况良好,具有偿还债务能力。对上述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不

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有利于

进一步提高子公司的经济效益,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的

有关规定控制对外担保,公司进行的对外担保决策程序合法,依法运作,对外担

保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担保数量和逾期担保情况

2015年度,公司批准的对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最高信用担保额度为63,000万

元,担保实际发生额为45,000万元(不考虑2014年的担保授信在本报告期内未到

期的部分);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为下游经销商银行授信提供担保额度为40,000

万元,担保实际发生额为0万元。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提供的实际担

保余额为45,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30%,均为公司向下属

全资子公司中山长虹电器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及下

属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参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

外实际提供担保金额为0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

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其他相关说明

以上担保金额为公司对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信用担保的上限,具体担

保以实际贷款金额及担保协议为准。

七、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议

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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