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独立意见
本人作为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独立董事,审阅了本公司董事会提供的《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
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有关资料。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基于独立立场,本人对公司第一期员工
持股计划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所
禁止的以及可能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是员工在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
自担的原则上参与的,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次
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三、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建立员工与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有
利于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提高员工的凝聚
力和公司竞争力,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四、董事会对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进行表决时,董事会 9 名董事
中的 5 名董事作为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已回避了有关事项的表决,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本人同意董事会就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做出的相关安排,
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签字页)
独立董事:
赵强 曾鸣 龚六堂
2016 年 3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