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洛药业: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3-2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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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39 证券简称:普洛药业 公告编号:2016-26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保证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和持续发展,促进企业供销渠道的相对

稳定性,公司所属子公司与和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下属企业之间存在部分生产

经营、供应采购等方面相关的关联交易,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3.63亿,去年同类

交易实际发生金额3.14亿。

本次关联交易经2016年3月24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表决,同

意票6票,反对票0票,回避票3票,其中关联董事徐文才、胡天高、吴兴回避表

决;本次关联交易尚须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关联股东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横

店集团康裕药业有限公司、横店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横店集团家园化工有限公

司回避表决。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合同签订金额 上年实际

关联交易类别 公司名称 关联人

或预计金额 发生金额

山东汉兴 山东新家园 814 1,003.51

向关联人采购

普洛家园 昌邑华普 3,500 2,948.58

原材料

小计 4,314 3,952.09

康裕制药 308 265.20

得邦制药 自来水厂 100 147.98

向关联人采购 普洛家园 250 201.44

燃料和动力 得邦制药 1,200 1,226.52

康裕制药 热电公司 2,992 2,605.62

普洛家园 6,000 4,953.35

山东汉兴 山东新家园 1,525 1,414.86

小计 12,375 10,814.96

康裕制药 259 228.21

英洛华国贸

得邦制药 436 466.24

山东汉兴 12 613.03

昌邑华普

普洛进出口 200 152.68

向关联人销售

产品、商品 普洛进出口 山东新家园 2,700 2,093.28

康裕医药药材 集团医院 3,500 2,638.18

康裕医药药材 文荣医院 5,000 3,720.47

小计 12,107 9,912.08

得邦制药 100 89.30

康裕制药 污水处理厂 334 70.97

普洛家园 200 178.62

得邦制药 1,353 1,926.99

巨泰药业 1,520 180.00

建筑公司

接受关联人提 普洛家园 100 642.59

供的劳务 康裕制药 50 130.00

康裕生物 90 160.00

园林公司

康裕制药 1,505 1,469.25

康裕制药 横店房地产 594 454.12

康裕制药 刚玉物流 340 145.00

小计 6,186 5,446.83

巨泰药业 衢州乐泰 97.13 98.00

优胜美特制药 正方电子 59.76 59.76

其他类别 山东汉兴 昌邑华普 62 73.03

山东汉兴 山东新家园 1,083.32 1,013.97

小计 1,302.21 1,244.76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横店集团浙江英洛华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简称:英洛华国贸)

公司注册资本 5,000 万元,法定代表人:王松伟,经营范围:自营和代理进

出口业务等。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的总资产 72,843.46 万元,净资

产 33,801.49 万元,主营业务收入 165,893.02 万元,净利润 6,116.42 万元(经

审计)。

该公司系本公司控股股东下属企业,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

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

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从而与本公司构成关联方。

本公司认为英洛华国贸资信情况良好,根据其财务、经营状况及历年实际履

约情况分析,英洛华国贸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对向本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帐

可能性较小。

2、东阳市横店集团医院(简称:集团医院)

公司注册资金 19,375 万元,法定代表人:陈志兴,经营范围:医疗服务。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的总资产 44,057.69 万元,净资产 3,354.82

万元,主营业务收入 16,512.48 万元,净利润 576.73 万元(未审计)。

该公司系本公司控股股东下属企业,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

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

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从而与本公司构成关联方。

本公司认为集团医院资信情况良好,根据其财务、经营状况及历年实际履约

情况分析,集团医院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对向本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帐可能

性较小。

3、文荣医院

公司注册资金 3,000 万元,法定代表人:杜伟群,经营范围:医疗、教学、

科研和预防保健。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的总资产 34,704.86 万元,

净资产-35,869.85 万元,主营业务收入 20,913.23 万元,净利润-7,526.75 万元

(未审计)。

该公司系本公司控股股东下属企业,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

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

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从而与本公司构成关联方。

本公司认为文荣医院资信情况良好,根据其财务、经营状况及历年实际履约

情况分析,文荣医院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对向本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帐可能

性较小。

4、浙江横店集团热电有限公司(简称:热电公司)

公司注册资本 6,000 万元,法定代表人:张德朝,营业范围:供汽、发电等。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的总资产 40,913.62 万元,净资产 17,787.98

万元,主营业务收入 30,870.06 万元,净利润 1,785.33 万元(经审计)。

该公司系本公司控股股东下属企业,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

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

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从而与本公司构成关联方。

本公司认为热点公司资信情况良好,根据其财务、经营状况及历年实际履约

情况分析,热点公司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对向本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帐可能

性较小。

5、东阳市横店自来水厂(简称:自来水厂)

公司注册资本 25 万元,法定代表人:翁天生,经营范围:自来水生产、供

应。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的总资产 13,707.52 万元,净资产 4,969.45

万元,主营业务收入 2,774.90 万元,净利润 206.25 万元(经审计)。

该公司系本公司控股股东下属企业,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

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

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从而与本公司构成关联方。

本公司认为自来水厂资信情况良好,根据其财务、经营状况及历年实际履约

情况分析,自来水厂均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对向本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帐可

能性较小。

6、浙江省东阳市横店园林古典建筑公司(简称:园林公司)

公司注册资本 3,055 万元,法定代表人:吴立新,营业范围包括古典园林建

筑、工业民用建筑、公路工程。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的总资产 10,174.93

万元,净资产 3,082.16 万元,主营业务收入 808.35 万元,净利润-90.61 万元

(未经审计)。

该公司系本公司控股股东下属企业,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

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

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从而与本公司构成关联方。

本公司认为园林公司资信情况良好,根据其财务、经营状况及历年实际履约

情况分析,园林公司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对向本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帐可能

性较小。

7、 浙江横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简称:建筑公司)

公司注册资本 36,000 万元,法定代表人:项正军,主营业务:园林古典建

筑、工业与民用建筑规划设计施工,装饰装潢,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家具,

建材加工制造等。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的总资产 97,950.69 万元,

净资产 54,402.49 万元,主营业务收入 205,949.66 万元,净利润 4,270.25 万

元(经审计)。

该公司系本公司控股股东下属企业,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

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

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从而与本公司构成关联方。

本公司认为建筑公司资信情况良好,根据其财务、经营状况及历年实际履约

情况分析,建筑公司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对向本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帐可能

性较小。

8、太原刚玉物流工程有限公司(简称:刚玉物流)

公司注册资本 6,000 万元,法定代表人:王志平,经营范围:自动化立体车

库。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的总资产 23,369 万元,净资产-5,692 万

元,主营业务收入 6,040 万元,净利润-4,398 万元(未经审计)。

该公司系本公司控股股东下属企业,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

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

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从而与本公司构成关联方。

本公司认为刚玉物流资信情况良好,根据其财务、经营状况及历年实际履约

情况分析,刚玉物流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对向本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帐可能

性较小。

9、横店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横店房地产)

公司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法定代表人:徐飞宇,营业范围包括房地产开

发。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的总资产 345,971.90 万元,净资产 33,388.12

万元,主营业务收入 98,284.96 万元,净利润 2,674.16 万元 (经审计)。

该公司系本公司控股股东下属企业,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

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

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从而与本公司构成关联方。

本公司认为横店房地产资信情况良好,根据其财务、经营状况及历年实际履

约情况分析,横店房地产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对向本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帐

可能性较小。

10、 东阳市横店污水处理厂(简称:污水处理厂)

公司注册资本 300 万元,法定代表人:张对倩,经营范围:污水处理。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的总资产 12,633.79 万元,净资产-32,692.04 万元,

主营业务收入 718.52 万元,净利润-3,161.53 万元(未审计)。

该公司系本公司控股股东下属企业,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

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

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从而与本公司构成关联方。

本公司认为污水处理厂资信情况良好,根据其财务、经营状况及历年实际履

约情况分析,污水处理厂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对向本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帐

可能性较小。

11、 山东新家园精细化学品有限公司(简称:山东新家园)

公司注册资本 11,116.54 万元,法定代表人:胡佳鹏,主营业务:硫酸、发

烟硫酸、硫代硫酸钠、硫酸铵。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的总资产

13,432.36 万元,净资产-391.25 万元,营业收入 5,822.58 万元,净利润-564.02

万元(未经审计)。

该公司系本公司控股股东下属企业,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

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

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从而与本公司构成关联方。

本公司认为山东新家园资信情况良好,根据其财务、经营状况及历年实际履

约情况分析,山东新家园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对向本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帐

可能性较小。

12、 金华正方电子技术有限公司(简称:正方电子)

公司注册资本 50 万元,法定代表人:李佳,营业范围包括电子产品、汽车

配件研发、生产、销售。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的总资产 1,684.42 万

元,净资产-406.39 万元,营业收入 59.76 万元,净利润 -106.90 万元(未经审

计)。

该公司系本公司控股股东下属企业,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

二款 “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第 10.1.3 条第三款“由本规则 10.1.5 条所列上市公司的

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上市公司及

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从而与本公司构

成关联方。

本公司认为正方电子资信情况良好,根据其财务、经营状况及历年实际履约

情况分析,正方电子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对向本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帐可能

性较小。

13、 衢州乐泰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简称:衢州乐泰)

公司注册资本 500 万元,法定代表人:李佳,经营范围:机电设备(不含汽

车)、金属材料、建筑材料、包括材料销售;机械设备、自有厂房租赁。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的总资产 511.98 万元,净资产 509.36 万元,营业

收入 97.13 万元,净利润 1.19 万元(未经审计)。

该公司系本公司控股股东下属企业,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

二款 “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第 10.1.3 条第三款“由本规则 10.1.5 条所列上市公司的

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上市公司及

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从而与本公司构

成关联方。

本公司认为衢州乐泰资信情况良好,根据其财务、经营状况及历年实际履约

情况分析,衢州乐泰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对向本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帐可能

性较小。

14、昌邑华普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昌邑华普)

公司注册资本 5,907.14 万元,法定代表人:祝永华,经营范围:研发、生

产(储存)、销售:联苯腈、二甲联苯、氯化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昌邑华普资产总

额 7,600.23 万元,负债总额 1,565.16 万元,净资产 6,035.07 万元,营业收

入 5,853.87 万元,净利润 127.93 万元(未经审计)。

昌邑华普为我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汉兴的参股公司,山东汉兴持有该公司

49%的股权,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五款“中国证监会、本所或者

上市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上市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或者

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从

而与本公司构成关联方。

本公司认为昌邑华普资信情况良好,根据其财务、经营状况及历年实际履约

情况分析,昌邑华普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对向本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帐可能

性较小。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康裕制药关联交易协议内容

关联方 协议内容 金额 结算方式

(万元)

横店房地产 向关联方购置江南名郡房产 594 交房时一次性付清

热电公司 向关联方采购蒸汽、电力 2,992 根据实际计量于次月 25 日之

前结算。

自来水厂 向关联方采购自来水 308 根据实际流量按月结算。

英洛华国贸 向关联方销售盐酸金刚烷胺和 259 交货后 15 日内电汇方式付款

盐酸金刚乙胺原料药

污水处理厂 关联方提供污水处理 334 根据实际计量于次月 25 日前

付清。

园林公司 制剂园区工程 1,505 按照工程进度分期支付,最

终以工程决算确定。

刚玉物流 由关联方进行库房设计、设备 340 按照工程进度分期结算。

制造、运输、卸装、组装调试。

建筑公司 关联方提供工程建设 50 按照工程进度分期支付,最

终以工程决算确定。

(2)康裕生物关联交易协议内容

关联方 协议内容 金额 结算方式

(万元)

园林公司 关联方提供工程建设 90 按照工程进度分期支付,最终以

工程决算确定。

(3)康裕医药药材关联交易协议内容

关联方 协议内容 金额 结算方式

(万元)

向关联方销售阿莫西林胶囊、奥美拉唑肠溶 货到验收合格后九

集团医院 3,500

胶囊、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咀嚼片等产品。 十日内以汇票结算

向关联方销售阿莫西林胶囊、奥美拉唑肠溶 货到验收合格后九

文荣医院 5,000

胶囊、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咀嚼片等产品。 十日内以汇票结算

(4)得邦制药关联交易协议内容

关联方 协议内容 金额 结算方式

(万元)

热电公司 向关联方采购蒸汽、电力 1,200 根据实际计量按月以汇票结算。

自来水厂 向关联方采购自来水 100 根据实际计量按月以汇票结算。

英洛华国贸 向关联方销售公司产品 436 货到验收合格后三十日内以汇

票结算

污水处理厂 关联方提供污水处理 100 根据实际计量按月以汇票结算。

建筑公司 关联方提供建筑安装工程服务 1,353 按照工程进度分期支付,最终以

工程决算确定。

(5)东阳优胜美特关联交易协议内容

关联方 协议内容 金额 结算方式

(万元)

建筑公司 关联方提供建筑安装工程服务 30 按照工程进度分期支付,最终

以工程决算确定。

(6)巨泰药业关联交易协议内容

关联方 协议内容 金额 结算方式

(万元)

建筑公司 关联方提供建筑安装工程服务 1520 按决算价以汇票或现金结算

衢州乐泰 租赁关联方的土地和厂房等 97.13 每季末结算当季租金,电汇方

(7)家园药业关联交易协议内容

关联方 协议内容 金额 结算方式

(万元)

热电公司 向关联方采购蒸汽、电力 根据实际计量按月以汇票结

6,000

算。

自来水厂 向关联方采购自来水 根据实际计量按月以汇票结

250

算。

污水处理厂 关联方提供污水处理 根据实际计量按月以汇票结

200

算。

建筑公司 关联方提供建筑安装工程服务 按照工程进度分期支付,最终

100

以工程决算确定。

昌邑华普 向关联方采购沙坦联苯原料药 3,500 按决算价以汇票或现金结算

(8)优胜美特制药关联交易协议内容

关联方 协议内容 金额 结算方式

(万元)

正方电子 租赁关联方的土地和厂房等 59.76 按合同于每年 12 月 31 日前支付

(9)山东汉兴关联交易协议内容

关联方 协议内容 金额 结算方式

(万元)

山东新家园 向关联方采购硫酸、硫酸二 以实际收到的数量为准,开具增

814

甲酯、设备 值税发票。

向关联方采购蒸汽 以实际收到的数量为准,开具增

1,525

值税发票。

房屋租赁 每年 12 月 31 日之前付清当年

1,083.32

租金

昌邑华普 向关联方提供化验、排污、

62 根据实际按月银行存款结算

后勤等

向关联方销售配件 12 按决算价以汇票或现金结算

(10)普洛进出口关联交易协议内容

关联方 协议内容 金额 结算方式

(万元)

山东新家园 向关联方销售液体硫磺 2,700 按决算价以汇票或现金结算

昌邑华普 向关联方销售四氢呋喃 200 按决算价以汇票或现金结算

2、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和依据

本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按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遵循国家物价

管理部门规定的价格、可比的市场公允价格或协议价格(协议价格是指经甲乙双

方协商同意,以合理成本费用加上合理的利润而构成的价格)。遵照公平、公正

的市场原则进行

3、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将根据交易双方生产经营需要与关联方签订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有其历史原因和现实意义,这是公司保持生产经

营持续稳定发展,巩固市场营销渠道,保持客户群和供应商的相对稳定的一种选

择。

公司董事会从企业目前的实际出发,对暂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按照有关法

律法规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在规范发展的前提下,竭力以市场公允

的交易原则进行。对于公司经济效益的增长具有重要的作用,符合公司提高核心

竞争力,实现稳步发展的长远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独立董事,已事前知晓了公司

及下属子公司预计的2016年关联交易事项,本次关联交易属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

交易具有必要性、连续性、合理性,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平、公允的原则,交易金

额预计客观、合理,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不影响公

司的独立性,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企业形成依赖。

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上述议案尚须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发表的认可意见如下:

1、公司拟将进行的关联交易是保证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进行所不可取消的营

销活动。与各关联方在“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下签署的总体框架协议是公允

的,能够保证公司的利益和股东的权益。

2、交易过程遵循公开、公正、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交易定价原则遵从了市场经济的价值规律和公允合理的原则,能够保证公

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3、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表决程序合法。董事会在进行表决

时,有关联关系的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预计日常关

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3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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