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
的独立董事,我们已全面知晓并认真审阅了本次会议《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
请继续停牌的的议案》,基于独立判断立场,现就上述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间,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
深证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组织有关各方积极有序地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
各项工作,公司董事会在股票停牌期间充分关注事项进展并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2、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与境外公司的合作以及医院的收购事宜,相关合
作与收购涉及规模大、范围广、交易方案设计较为复杂,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商
讨、论证等工作尚未完成,且相关的审计、评估、财务顾问等方面的工作仍需一
定的时间,我们认为公司因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延期复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利益的情形。
3、董事会审议该议案的提议、审核、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决定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期满并申请继续停牌,并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李东红 蒋大兴 陈丽花
2016 年 3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