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56 证券简称:新华制药 公告编号:2016-12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无需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说明
2016 年 3 月 24 日,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
华制药”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16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调整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同意上
海凯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拟筹建和管理的股投资基金不再参与认购
新华制药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调整后新华制药拟向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申请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6,7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62,712 万元。
新华制药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山东新华医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新华集团”)及维斌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 37.45%的
股份,其中新华集团持有 15,758.78 万股,股份比例为 34.46%;维
斌有限公司持有 1,368.60 万股,股份比例为 2.99%。本次非公开发
行完成后,新华制药的总股本将变更为 52,431.28 万股;新华集团及
维斌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将由发行前的 37.45%被动减
少至 32.67%,未达到《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公开发行证券
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
关法律、法规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条件。
特此说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山东新华医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代铭
2016 年 3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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