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制药:关于无需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说明

来源:深交所 2016-03-2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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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56 证券简称:新华制药 公告编号:2016-12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无需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说明

2016 年 3 月 24 日,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

华制药”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16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调整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同意上

海凯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拟筹建和管理的股投资基金不再参与认购

新华制药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调整后新华制药拟向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申请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6,7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62,712 万元。

新华制药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山东新华医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新华集团”)及维斌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 37.45%的

股份,其中新华集团持有 15,758.78 万股,股份比例为 34.46%;维

斌有限公司持有 1,368.60 万股,股份比例为 2.99%。本次非公开发

行完成后,新华制药的总股本将变更为 52,431.28 万股;新华集团及

维斌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将由发行前的 37.45%被动减

少至 32.67%,未达到《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公开发行证券

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

关法律、法规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条件。

特此说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山东新华医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代铭

2016 年 3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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