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创维数字 股票代码:000810 公告编号:2016-030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
反馈意见通知书》之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创维数字”)于 2016
年 3 月 4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 160219
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创
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
了审查,现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 30 个工
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进行了逐项落实和详尽核查,
并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完成了对所涉及事项的资料补充和问题答
复,现根据要求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 2016
年 3 月 25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
告。公司将按照要求将上述反馈意见回复及时报送中国证监会。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股东大会的审议通过,通过下属公司才智商店
支付现金购买液晶科技持有的标的公司 51%股权尚需标的公司所在地
的外资主管部门批准,本次公司向交易对方液晶科技发行股份购买液
晶器件剩余 49%股权的事项尚需取得商务部和标的公司所在地的外资
主管部门的批准和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核准以
及最终取得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特此公告。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