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泽信息: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来源:深交所 2016-03-2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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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泽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天泽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远江信息

技术有限公司 100%股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

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

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

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人作为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特作出如

下郑重承诺:

(一)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

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二)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三)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四)本人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公司董事会或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五)本人承诺如未来公司制定并实施股权激励,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

全力促使公司拟公布的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

挂钩;

(六)本承诺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

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

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七)本人承诺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确保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

能够得到切实履行。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

愿意依法承担相应补偿责任。

1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

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

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特此承诺。

(本页以下无正文,为签署页)

2

(本页无正文,为《天泽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之签署页)

承诺人(签字):

陈进 金薇 薛扬 赵竟成

吴建斌 王全胜 倪慧萍

陈智也 高丽丽 孙洁

年 月 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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