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泽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杨雄胜)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天泽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
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内控制度的规定,
在2015年的工作中,忠实勤勉、恪尽职守,积极出席各次董事会议和股东大会,
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及相关材料,并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专业的
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
《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要求,现将2015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
报如下:
一、201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1、本人于2015年8月17日经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为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于2016年1月29日经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相关议案后正式离任,辞职后本人亦不在公司担任其他任何职务。
2、2015年度,公司共召开了15次董事会、6次股东大会;其中,在本人任期
内共召开了8次董事会、2次股东大会;除本人因个人原因未能亲自出席于2015
年12月1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2015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并委托独立董事王全胜
代为表决之外,本人均亲自出席了其余各次董事会和各次股东大会,无其他缺席
或委托其他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
议,提出了合理化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具体如下表: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情况
本报告期应 是否连续两
独立董事姓 现场出席次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次
参加董事会 缺席次数 次未亲自参
名 数 参加次数 数
次数 加会议
杨雄胜 8 6 1 1 0 否
1
独立董事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2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15年度,在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7次独立
意见、2次事前认可意见,具体如下表:
序号 发表时间 会议届次 事前认可/独立意见的主要内容
2015 年 8 第三届董事会 关于选举董事长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1 月 19 日 2015 年第一次
临时会议
1、关于 2015 年上半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关联方资金
占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2、关于 2015 年上半年度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
第三届董事会
2015 年 8 见;
2 2015 年第二次
月 25 日 3、关于公司 2015 年上半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
临时会议
见;
4、关于公司 2015 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
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
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第三届董事会 2、关于控股子公司南京点触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收购
2015 年 9
3 2015 年第三次 南京点面光电有限公司部分资产暨关联交易的事前
月 21 日
临时会议 认可意见;
3、关于控股子公司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
前认可意见。
1、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
易的独立意见;
第三届董事会 2、关于控股子公司南京点触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收购
2015 年 9
4 2015 年第三次 南京点面光电有限公司部分资产暨关联交易的独立
月 24 日
临时会议 意见;
3、关于控股子公司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
立意见。
2015 年 11 第三届董事会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独立意见。
5 月3日 2015 年第四次
临时会议
2015 年 11 第三届董事会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对全资孙公司增资的独
6 月9日 2015 年第五次 立意见。
临时会议
2015 年 12 第三届董事会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事前
7 月 15 日 2015 年第六次 认可意见。
临时会议
2015 年 12 第三届董事会 1、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8
月 18 日 2015 年第六次 的独立意见;
2
临时会议 2、关于终止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独立意见。
2015 年 12 第三届董事会 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9 月 30 日 2015 年第七次
临时会议
三、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
四个专门委员会。董事会安排本人担任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
201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本人作为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在本人任期内,第三届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一次会议,本人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在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及
相关文件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利用自身的财务专业知识,仔细审阅相关资料,
提出了专业指导意见,并认真审核了内部审计部的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本人切
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责,发挥了审计委员会的作用。
2、本人作为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尽管在本人任期内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没有召开会议,但是本人依然严格按照《公司章程》、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主任委员的职责。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本人了解了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和
内部控制等制度的执行情况,详细阅读、认真审核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
及相关资料,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并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
慎地发表了独立意见和建议、行使表决权;同时,本人作为会计专业方面的独立
董事,充分发挥本人专业特长,对公司经营活动提出多项切实可行的指导意见,
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2、 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并指导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公平地做好信息披露。
3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5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时间及与公司高管通过见面、
电话沟通等方式,重点了解了公司的发展战略、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关注公司
重大事项,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战略决策提出合理化建议。
六、其它事项
1、报告期内,未对任职期间的董事会议案及非董事会议案的其他事项提出
反对;
2、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3、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4、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15年,本人严格按照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的有关规章制
度,勤勉尽责、谨慎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尽管
本人已不再担任独立董事职务,希望公司在未来能够更加稳健经营、规范运作,
更好地树立自律、规范、诚信的上市公司形象,让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杨雄胜
2016年3月24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