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 代码:600635 股 票简称:大 众公用 编 号:临 2016-012
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16年3月11日以传真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材料,并进行了电话确认,于2016
年3月2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参与表决的董事人数应为11名,实为9名(关
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姜国芳先生委托独立董事蔡建民先生出席并表决。
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受让关联方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大众汽
车租赁有限公司所持有的上海大众交通商务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同意公司受让关联方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大众汽车租
赁有限公司所持有的上海大众交通商务有限公司 100%股权,受让价格为人民币
9811.413798 万元。
鉴于本公司董事长杨国平先生同时兼任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长;公司董事钟晋倖先生兼任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公司监事赵
思渊女士兼任大众交通董事。且本公司系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大
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投资构成关联交
易。前述董事构成本项议案的关联董事,在董事会审议并表决本项议案时回避表
决。
该议案已事先经过公司独立董事认可。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董事会关于
本项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次投资符合公平、公正、自愿、
诚信的原则,不会发生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表决情况:回避 2 人,同意 9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表决结果:通过。
三、上网公告附件
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3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