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泽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吴建斌)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天泽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
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内控制度的规定,
在2015年的工作中,忠实勤勉、恪尽职守,积极出席各次董事会议和股东大会,
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及相关材料,并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专业的
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
《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要求,现将2015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
报如下:
一、201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1、本人于2015年8月17日经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为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
2、2015年度,公司共召开了15次董事会、6次股东大会;其中,在本人任期
内共召开了8次董事会、2次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出席了各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
无缺席或委托其他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
议,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
作用。具体如下表: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情况
本报告期应 是否连续两
独立董事姓 现场出席次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次
参加董事会 缺席次数 次未亲自参
名 数 参加次数 数
次数 加会议
吴建斌 8 7 1 0 0 否
独立董事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2
1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15年度,在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7次独立
意见、2次事前认可意见,具体如下表:
序号 发表时间 会议届次 事前认可/独立意见的主要内容
2015 年 8 第三届董事会 关于选举董事长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1 月 19 日 2015 年第一次
临时会议
1、关于 2015 年上半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关联方资金
占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2、关于 2015 年上半年度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
第三届董事会
2015 年 8 见;
2 2015 年第二次
月 25 日 3、关于公司 2015 年上半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
临时会议
见;
4、关于公司 2015 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
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
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第三届董事会 2、关于控股子公司南京点触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收购
2015 年 9
3 2015 年第三次 南京点面光电有限公司部分资产暨关联交易的事前
月 21 日
临时会议 认可意见;
3、关于控股子公司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
前认可意见。
1、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
易的独立意见;
第三届董事会 2、关于控股子公司南京点触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收购
2015 年 9
4 2015 年第三次 南京点面光电有限公司部分资产暨关联交易的独立
月 24 日
临时会议 意见;
3、关于控股子公司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
立意见。
2015 年 11 第三届董事会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独立意见。
5 月3日 2015 年第四次
临时会议
2015 年 11 第三届董事会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对全资孙公司增资的独
6 月9日 2015 年第五次 立意见。
临时会议
2015 年 12 第三届董事会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事前
7 月 15 日 2015 年第六次 认可意见。
临时会议
2015 年 12 第三届董事会 1、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8 月 18 日 2015 年第六次 的独立意见;
临时会议 2、关于终止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独立意见。
9 2015 年 12 第三届董事会 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2
月 30 日 2015 年第七次
临时会议
三、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
四个专门委员会。董事会安排本人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1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本人作为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积极召集并主持提名委员
会会议,在本人任期内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共召开一次会议,本人亲自出席
并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
规定,认真审查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同意提名倪慧萍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责。
2、本人作为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战略委员会会议;在
本人任期内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共召开五次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并严格按
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
认真审议了控股子公司南京点触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关联交易、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对全资孙公司进行增资、以及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重大资产重组方
案等多项对外投资事项。在平时工作中,本人积极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保持密
切联系,时刻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外部环境对公司的影响,并就公司的长期战
略规划、投资并购等事项同公司管理层进行交谈,提出了合理化建议,切实履行
了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3、本人作为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尽管在本人任期内第三
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没有召开会议,但是本人依然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监督公司薪酬制度和高级管理人
员激励制度的执行情况,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本人通过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
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详细阅读、认真审核每次需董事会审
议的各项议案及相关资料,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并在此基础上独
立、客观、审慎地发表独立意见、行使表决权,并对公司董事会召开、召集程序
3
提出了合理化建议。
2、 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并指导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公平地做好信息披露。
3、对公司定期报告、关联交易及其它有关事项等做出了客观、公正的判断。
监督和核查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促进公司规范化运作水平
的不断提升,从而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5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时间,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
考察,重点了解了公司的发展战略、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通过
与公司高管沟通,及时了解公司各重大事项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
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
六、其它事项
1、报告期内,未对任职期间的董事会议案及非董事会议案的其他事项提出
异议;
2、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3、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4、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15年,本人严格按照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的有关规章制
度,勤勉尽责、谨慎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坚决
维护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16年,本人将本着谨慎、勤勉、
忠实的原则,继续担负起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应负有的职责,积极发挥作用,深入
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运作情况,全方位关注公司各项事务的发展情况,加强同
公司董事会其他成员、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交流与合作,督促公司
董事会规范运作,为公司董事会决策提供合理化建议,增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
策能力,推进公司的治理结构进一步完善和优化,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广大投资
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4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吴建斌
2016 年 3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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