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创新 爱人宏业
证券代码:300092 证券简称:科新机电 公告编号:2016-024
四川科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就股权激励计划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根据四川科新机电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赵文
安作为征集人,就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中审议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
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报告书所述内容真实
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报告书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
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本人赵文安作为征集人,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
就本公司拟召开的 2015 年度股东大会的相关审议议案征集股东委托投票权而制作并
签署本报告书。征集人保证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单独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
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活动。
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或网站
上公告。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征集人作为独立董事的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
误导性陈述。本征集报告书的履行不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公司内部制度
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1、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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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文名称:四川科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英文名称: SICHUAN KEXIN MECHANICAL AND ELECTRICAL EQUIPMENT
CO.,LTD
(3)设立日期: 1997 年 3 月 11 日
(4)注册地址:四川省什邡市马祖镇
(5)股票上市时间:2010 年 7 月 8 日
(6)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7)股票简称:科新机电
(8)股票代码:300092
(9)法定代表人:林祯华
(10)董事会秘书:杨多荣
(11)公司办公地址:四川省什邡市经济开发区沱江路西段 21 号
(12)邮政编码:618400
(13)联系电话:0838-8265111
(14)传真:0838-8501288
(15)互联网地址:http://www.sckxjd.com
(16)电子信箱:comelec001@sina.com
2 、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针对 2015 年度股东大会中审议的以下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
权:
议案一:《关于<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1.1 激励计划的目的
1.2 激励计划的管理机构
1.3 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1.4 限制性股票的来源、数量
1.5 限制性股票的分配情况
1.6 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锁定期、解锁日、相关限售规定
1.7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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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锁条件;
1.9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1.10 限制性股票会计处理;
1.11 实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及激励对象解锁的程序
1.12 公司/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义务;
1.13 本计划的变更与终止
1.14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原则
议案二:《关于〈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议案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三、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详细情况,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
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所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
的通知》。
四、征集人基本情况
1、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赵文安,其基本情况如下:
赵文安,男,中国国籍,汉族,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生于1969年,中共党员,本科
学历,律师、经济师。现为四川宏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1991年7月至1998年6月在西
南化机股份有限公司法律事务室工作,任法律事务室主任;1998年7月至2000年2月在
什邡市经济律师事务所工作,任律师、副主任;2000年3月至今在四川宏剑律师事务所
工作,先后历任律师事务所律师、副主任、主任;2014年10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
事。
2、征集人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 事
诉讼或仲裁。
3、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以及与
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五、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投票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 2016 年 2 月 22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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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次会议,并且对《<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投了赞成票。
六、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次
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止 2016 年 4 月 11 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股东。
(二)征集时间:2016 年 4 月 14 日至 4 月 15 日期间(每日上午 9:30-11:30,下
午 13:30-17:00)。
(三)征集方式:公司采用公开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 )上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1、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其应按本报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
填写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
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
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供的所有文件应
由法人代表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
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
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人代表签署
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 2 点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
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送
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收到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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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收件人:杨多荣、曾小伟
联系地址:四川省什邡市经济开发区沱江路西段 21 号
邮政编码:618400
联系电话:0838-8265111
公司传真:0838-8501288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
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4 、由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进行见证的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对法人股东和自
然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将由见
证律师提交征集人。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以下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
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
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六)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
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
权委托书为有效。对同一事项不能多次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票的(含现场投票、网
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七)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
席会议。
(八)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
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
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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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
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
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
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特此公告。
征集人:赵文安
2016 年 3 月 25 日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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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四川科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 /本公司 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
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四川科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
委托投票权报告书》全文、《关于召开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
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
/本公司 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报告书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
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 /本公司 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四川科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赵文安 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四川科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度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序号 表决内容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
1.1 激励计划的目的
1.2 激励计划的管理机构
1.3 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1.4 限制性股票的来源、数量;
1.5 限制性股票的分配情况
1.6 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锁定期、解锁日、
相关限售规定;
1.7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1.8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锁条件;
1.9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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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实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及激
励对象解锁的程序
1.12 公司/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义务;
1.13 本计划的变更与终止
1.14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原则
《关于〈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2
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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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注:此委托书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项
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超过一项
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签署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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