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诺其:独立董事2015年度述职报告(顾洪锤)

来源:深交所 2016-03-2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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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5 年度述职报告——顾洪锤

各位董事:

作为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是2014

年8月4日起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一职,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相关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

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15年度履行职责

情况向各位董事汇报如下:

一、参加会议情况

2015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

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公司2015年度共召开了十次董事会,二次股东大会。自本人2014年8月4日任职以

来,亲自出席了十三次董事会,三次股东大会。2015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

开符合法定要求,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每次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

进行了认真审议,认为这些议案没有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均投

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1、2015年3月12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上,发表关于公司2014年度关

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2014年度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201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续聘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对201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的预案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关于投资建设“烟台年

产30000吨精细化工中间体项目”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2013年呆滞应收账款进行核

销的独立意见。

2、2015年8月24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上,发表关于公司2015年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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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度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15年半年度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

意见、关于股权激励计划涉及的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

与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的独立意见、对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

见、关于公司2015年上半年呆滞应收账款进行核销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

合授信额度及担保的独立意见、关于聘任郑强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的独立意见。

3、2015年11月23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发表关于注销部分股票

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关于股权激励计划涉及的首次授予限制性

股票的回购价格及股票期权数量进行调整的独立意见、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行权解锁期可行权解锁的独立意见、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第二个行权/解锁期可行权/解锁的独立意见、关于控股子公司延期归还财务资助

款项的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5 年度,本人多次到公司进行现场调查和了解,重点对公司战略目标实施情况、

产品的市场情况、新产品研发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

况进行了解;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经常联系,

了解公司日常经营情况,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四、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1、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关键环节进行重点监督和查询。报告期内,对关联交易、非

经营性资金占用、担保、募集资金管理、子公司的管控、重大项目进展等事项进行了认

真的查询,必要时均发表了独立意见和专项说明,积极有效的履行了自己的职责,保护

投资者权益。

2、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监督。报告期内公司能够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

和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的做好信息

披露。

五、担任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2015年按照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议事规则》、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议事规则》,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1、任职期内,提名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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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公司于2015年8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并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任职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4次会议。

公司于2015年3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公司2014年年度度财务报表》、《内审部2014年工作总结及2015年度工作计划》、

《关于聘请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审计委员会2014年年度工作报告》五项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15年4月1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了

《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的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15年8月2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了

《公司2015年半年度度财务报表》的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15年10月2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了

《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的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3、任职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3次会议。

公司于2015年3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

议,会议审议通过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14年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于2015年8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

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权激励计划涉及的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及预

留股票期权数量和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调整的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15年11月2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

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

于股权激励计划涉及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及股票期权数量进行调整的议

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行权解锁期可行权解锁的议案》、

《首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解锁期可行权解锁的议案》,并提交

董事会审议。

六、其他工作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以上是本人2015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汇报。2016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和勤勉的精

神,加强对公司业务的学习和沟通,依法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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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坚决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最后,对公司董事会、经营班子和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配合

和支持表示敬意和衷心感谢。 同时衷心希望公司在新的一年里能够开拓创新、再创佳

绩,以更加优异的业绩回报广大股东。

独立董事:顾洪锤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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