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之核查意见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世宝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世宝”或“公司”)2014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保荐工作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对浙江世宝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进行
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对浙江世宝进行持续督导期间,实地了解了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
情况,持续跟踪、关注了公司规范运行情况,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会
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进行沟通,现场调查及走访相关经营情况等途径,从内
部控制的环境、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的监督等多方面对公司的
内部控制合规性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保荐机构认为:浙江世宝已按照相关要求,对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情况进
行了认真自查,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所涉及的事项的自查情
况真实、准确,不存在虚假披露的情形。浙江世宝的自查表真实反映了浙江世宝
当前的内部控制规则的落实状况。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之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龚俊杰 张士利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