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524 证券简称:光正集团 公告编号:2016-007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光正集团”)因
筹划重大事项,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自 2016 年 3 月 17 日开市起
停牌。停牌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
大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006 )。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确认筹划的重大事项为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该事项仍在进一步洽谈中,存在不确定性,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
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6 年 3 月 24 日(星期四)开市起继续停牌。本
公司承诺争取停牌时间不超过 30 个自然日,即承诺争取在 2016 年
4 月 22 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
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
预案,公司股票将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告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
复牌。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披露义务,至
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公告。
如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公司将根据重
组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向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
请或延期复牌申请未获交易所同意的,公司股票将于 2016 年 4 月
22 日开市时起复牌,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再
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公司提出延期复牌申请并获交易所同意的,
公司承诺累计停牌时间不超过三个月,如公司仍未能在延期期限内披
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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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如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司将及时披露
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公司承诺自复牌之日起三个月内不
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将在公司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
重组相关公告后恢复交易。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3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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