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银行:2015年年度报告

来源:巨潮网 2016-03-2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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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年度报告

(A股)

2016年3月23日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A 股)

公司简介

本行成立于1987年,是中国改革开放中最早成立的新兴商业银行之一,是

中国最早参与国内外金融市场融资的商业银行,并以屡创中国现代金融史上多

个第一而蜚声海内外,为中国经济建设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2007年4月,本行实现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A+H股同步上市。

2009年,本行收购中信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2015年,本行英国伦敦代表处

开业,澳大利亚悉尼代表处进入筹备阶段,标志着本行新一轮国际化战略正式

启动。2015年12月,本行认购台湾中国信托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获中国

银监会批准,有望成为首家赴台参股金控公司的内地金融机构。

目前,本行并表总资产超5万亿元,在2015年5月《福布斯》公布的“全球

企业2000强”排名中,本行排名第94位;在2015年7月英国《银行家》杂志公布

的“世界1000家银行”排名中,本行一级资本排名第33位,总资产排名第46位,

已成为资本实力雄厚、具有强大综合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的国际化金融机构。

在国内经济新常态和金融市场化的时代背景下,本行以“最佳综合融资服

务银行”为发展愿景,充分发挥中信集团金融与实业并举的独特竞争优势,坚

持“诚信、创新、协作、卓越”的核心价值观和“合规、智慧、团队、高效”

的经营管理理念,向企业客户和机构客户提供公司银行业务、国际业务、金融

市场业务、机构业务、投资银行业务、保理业务、托管业务等综合金融解决方

案,向个人客户提供零售银行、信用卡、消费金融、财富管理、私人银行、出

国金融、电子银行等多元化金融产品及服务,全方位满足企业、机构及个人客

户的综合金融服务需求。

截至2015年底,本行在国内128个大中城市设有1,353家营业网点,拥有员工

5万余名。本行下设4家附属公司,在中国内地设有浙江临安中信村镇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中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在香港设有中信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信银(香港)投资有限公司(原振华国际财务有限公司)。中信国际金融控股

有限公司全资持有的中信银行(国际)有限公司在香港、澳门、纽约、洛杉矶、

新加坡和中国内地设有41家营业网点,拥有员工1,900余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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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A 股)

重要提示

本行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

法律责任。

本行董事会会议于2016年3月23日通过了本行《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

要。会议应参会9名董事全部出席了会议,其中,李哲平董事、袁明董事分别委

托王联章董事、吴小庆董事代为出席并表决。本行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行根据中国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2015年年度财务报告已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分

别根据中国和中国香港审计准则审计,并分别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

告。

本行董事长常振明、行长李庆萍、主管财务工作副行长方合英、财务会计

部总经理芦苇,保证本行2015年年度报告所载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利润分配预案:本报告第八章“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利润及股息分配”

部分披露了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拟提交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本行2015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10股现金分红2.12元人民币(税前)。本年度不实施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提示:本报告中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

述不构成本行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

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重大风险提示:报告期内,本行未发现存在对本行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目

标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风险。本报告详细描述了本行在经营管理中面临的主要

风险,以及本行采取的应对措施,具体请查阅本报告第八章“管理层讨论与分

析”中“风险管理”和“前景展望”相关内容。

本报告中本行、本公司、中信银行均指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集团指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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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A 股)

本报告除特别说明外,金额币种为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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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A 股)

目录

第一章 释义 5

第二章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8

第三章 财务概要 10

第四章 董事长致辞 13

第五章 行长致辞 15

第六章 荣誉榜 18

第七章 公司业务概要 21

第八章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3

第九章 重要事项 91

第十章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110

第十一章 优先股相关情况 120

第十二章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121

第十三章 公司治理报告 138

第十四章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告 162

第十五章 备查文件 165

第十六章 股东参考资料 166

第十七章 组织架构图 170

第十八章 境内外分支机构名录 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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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A 股)

第一章 释义

BBVA Banco Bilbao Vizcaya Argentaria S.A.(西班牙对外

银行)

报告期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之间

本集团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本行╱本公司╱中信银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本行董事会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公司章程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股份制银行 包括中信银行、招商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兴业银

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华夏银行、

平安银行、广发银行、浙商银行、渤海银行、恒丰

银行

国务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华夏基金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监事会 本行监事会

临安中信村镇银行 浙江临安中信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全国人大常委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上交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商业银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社保基金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天安财险 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台湾中信金控 中国台湾中国信托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香港联交所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香港上市规则 《香港联合交易所证券上市规则》

香港证监会 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

信诚基金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信诚人寿 信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信诚资产管理 中信信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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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A 股)

信银投资 信银(香港)投资有限公司(原振华国际财务有限

公司)

央行╱ 中央银行╱ 人民银行 中国人民银行

元 人民币元

中国财政部╱ 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国烟草 中国烟草总公司

中国银监会╱银监会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信产业基金 中信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信出版 中信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地产 中信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股份 中国中信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8月更名前为中信

泰富有限公司)

中信国际资产 中信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中信国金 中信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中信集团 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2011年12月改制更名前为

中国中信集团公司)

中信建投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金融租赁 中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中信乐益通 中信乐益通商务科技有限公司

中信旅游 中信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中信期货 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中信泰富 中信泰富有限公司(2014年8月更名为中国中信股

份有限公司)

中信信托 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中信兴业 中信兴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国际) 中信银行(国际)有限公司(原中信嘉华银行有限

公司)

中信银行国际(中国) 中信银行国际(中国)有限公司

中信有限 中国中信有限公司(2014年8月更名前为中国中信

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山东)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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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A 股)

(注:本释义条目以汉语拼音排序)

结合财务报告披露口径,本报告所涉及的本集团、本行的地理区域①定义为:

“长江三角洲”指本行上海、南京、苏州、杭州、宁波等5家一级分行以及

子公司临安中信村镇银行所在的地区;

“珠江三角洲及海峡西岸”指本行福州、厦门、广州、深圳、东莞、海口

等6家一级分行所在的地区;

“环渤海地区”指本行北京、天津、石家庄、济南、青岛、大连等6家一级

分行以及子公司中信金融租赁所在的地区;

“中部地区”指本行合肥、郑州、武汉、长沙、南昌、太原等6家一级分行

所在的地区;

“西部地区”指本行重庆、南宁、贵阳、呼和浩特、银川、西宁、西安、

成都、乌鲁木齐、昆明、兰州、拉萨等12家一级分行所在的地区;

“东北地区”指本行哈尔滨、长春、沈阳等3家一级分行所在的地区;

此外,“总部”指本行总行机关和信用卡中心;“香港”包括信银投资和

中信国金及其子公司。

报告期内,本行一级分行变动情况为:新设立拉萨分行;无锡、唐山分行分别并入南京、石家庄分行。

根据本行财务报告披露口径,本行大连分行列入“环渤海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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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A 股)

第二章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一、公司信息

法定中文名称: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信银行”)

CHINA CITIC BANK CORPORATION LIMITED

法定英文名称:

(缩写“CNCB”)

法定代表人: 常振明

授权代表: 李庆萍、王康

董事会秘书: 王康

联席公司秘书: 王康、甘美霞(FCS,FCIS)

证券事务代表: 王珺威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9 号

注册地址邮政编码: 100010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9 号

办公地址邮政编码: 100010

互联网网址: bank.ecitic.com

联系电话/传真电话: +86-10-85230010/+86-10-85230079

电子信箱: ir@citicbank.com

香港营业地址: 香港皇后大道东 183 号合和中心 54 楼

信息披露报纸: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刊登 A 股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

www.sse.com.cn

信息披露网站:

刊登 H 股年度报告的香港联交所指定网站:

www.hkexnews.hk

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中信银行董监事会办公室

中国内地法律顾问: 北京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

中国香港法律顾问: 高伟绅律师事务所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境内审计师: 上海市湖滨路 202 号普华永道中心 11 楼(邮编:

200021)

境内签字注册会计师: 胡燕、吴卫军

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

境外审计师:

香港中环太子大厦 22 楼

境外签字注册会计师: 何淑贞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A 股股份登记处: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 166 号中国保险大厦 36

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H 股股份登记处:

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 183 号合和中心 1712-1716 室

股份上市地点、 A 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信银行 601998

股票简称和股票代码: H 股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 0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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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A 股)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 名 王康 王珺威

联系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9号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9号

联系电话 +86-10-85230010 +86-10-85230010

传 真 +86-10-85230079 +86-10-85230079

电子信箱 ir@citicbank.com ir@citicbank.com

三、上市以来主营业务变化情况

本行自2007年4月在上交所、香港联交所上市至报告期末,分别于2012年11

月23日、2014年12月8日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办理过两次经营范围变更登记。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经营范围为:(一)许可经营项目:吸收公众存款;

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

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

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

代理收付款项;提供保管箱服务;结汇、售汇业务;代理开放式基金业务;办

理黄金业务;开展证券投资基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合格境外机构投

资者托管业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保险兼业代理

业务(有效期至2017年9月8日)。(二)一般经营项目:无。

报告期末至报告披露日前,本行于2016年1月27日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增加“黄金进出口”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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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A 股)

第三章 财务概要

经营业绩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项目 2015 年 2014 年 增幅(%) 2013 年

营业收入 145,134 124,716 16.37 104,558

营业利润 54,637 54,404 0.43 52,285

利润总额 54,986 54,574 0.75 52,549

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净利润 41,158 40,692 1.15 39,175

归属于本行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40,893 40,499 0.97 38,92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835) 34,150 - (136,228)

每股计

基本每股收益(元) 0.88 0.87 1.15 0.84

稀释每股收益(元) 0.88 0.87 1.15 0.8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 0.87 0.87 - 0.8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稀释每股收益(元) 0.87 0.87 - 0.83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0.43) 0.73 - (2.91)

2015 年度

项目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 32,992 37,046 37,415 37,681

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净利润 10,928 11,658 10,340 8,232

归属于本行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

10,936 11,506 10,312 8,139

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1,117) 69,297 1,441 (60,456)

盈利能力指标

项目 2015 年 2014 年 增减 2013 年

平均总资产回报率 (ROAA) 0.90% 1.07% (0.17) 1.2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4.55% 16.84% (2.29) 18.4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常性

14.46% 16.76% (2.30) 18.36%

损益)

成本收入比 27.85% 30.32% (2.47) 31.41%

信贷成本 1.51% 1.06% 0.45 0.62%

净利差 2.13% 2.19% (0.06) 2.40%

净息差 2.31% 2.40% (0.09) 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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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A 股)

规模指标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增幅(%)

项目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5,122,292 4,138,815 23.76 3,641,193

客户贷款及垫款总额 2,528,780 2,187,908 15.58 1,941,175

总负债 4,802,606 3,871,469 24.05 3,410,468

客户存款总额 3,182,775 2,849,574 11.69 2,651,678

同业拆入 49,248 19,648 150.65 41,952

归属于本行股东的权益总额 317,740 259,677 22.36 225,601

归属于本行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6.49 5.55 16.94 4.82

资产质量指标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2015 年 2014 年 增幅(%)/ 2013 年

项目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增减 12 月 31 日

正常贷款 2,492,730 2,159,454 15.43 1,921,209

不良贷款 36,050 28,454 26.70 19,966

贷款减值准备 60,497 51,576 17.30 41,254

不良贷款比率 1.43% 1.30% 0.13 1.03%

拨备覆盖率 167.81% 181.26% (13.45) 206.62%

贷款拨备率 2.39% 2.36% 0.03 2.13%

注:正常贷款包括正常类和关注类贷款;不良贷款包括次级类贷款、可疑类贷款和损失类

贷款。

资本充足率指标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项目 增减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 9.12% 8.93% 0.19 8.78%

一级资本充足率 9.17% 8.99% 0.18 8.78%

资本充足率 11.87% 12.33% (0.46) 11.24%

杠杆率 5.26% 5.19% 0.07 4.81%

其他补充财务指标

主要指标(1)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标准值

(%)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流动性覆盖率(2) ≥100 87.78 111.64 -

流动性比例 ≥25 44.97 51.82 46.40

其中:人民币 ≥25 42.48 52.59 43.45

外币 ≥25 89.27 40.45 106.78

存贷款比例 ≤75 75.63 73.08 72.79

其中:人民币 ≤75 76.28 74.44 7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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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A 股)

外币 ≤75 65.37 56.47 79.83

注:(1)以上数据均按中国银行业监管口径计算,除流动性覆盖率指标外,其他指标均为

本行口径。

(2)根据《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商业银行的流动性覆盖率

应当在 2018 年底前达到 100%,在过渡期内,应当在 2014 年末,2015 年末,2016

年末及 2017 年末达到 60%、70%、80%、90%。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

本集团根据国内外会计准则计算的2015年末净资产与报告期净利润无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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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A 股)

第四章 董事长致辞

2015年,面对复杂的经济金融形势,本行积极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

加强研判,开拓创新,实施新战略规划,强化风险内控,深化各项改革,推进

经营转型,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总体保持了健康平稳的发展态势。

在此,本人向广大股东报告,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总资产达5.12万亿元,

比上年末增长23.76%;总负债达4.80万亿元,比上年末增长24.05%;客户存款总

额为3.18万亿元,比上年末增长11.69%;全年实现归属于股东净利润411.58亿元,

比上年增长1.15%;平均总资产回报率0.90%,加权平均净资产回报率14.55%,

经营效益保持平稳增长。不良贷款率为1.43%,拨备覆盖率为167.81%,资产质

量可控。年末资本充足率11.87%。在2015年7月英国《银行家》公布的“世界1000

家银行排名”中,本行总资产排名第46位,较上年提高2位。

2015年,本行加快战略布局,持续开创发展新格局。截至报告期末,本行

完成了向中国烟草定向增发,资本实力进一步增强;认购台湾中信金控部分股

权已获得银监会批准,有望成为首家赴台参股金控公司的内地金融机构;收购

BBVA持有的中信国金股权,实现了对中信国金的全资控股;成立了中信金融租

赁公司,实施信用卡和资产管理公司化改制;增资信银投资,打造成为本行境

外全牌照投行平台;海外机构建设取得突破,伦敦代表处挂牌成立。

本行始终将风险管理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持续推动风控体制改革,强化全

面风险管控。一年来,本行董事会结合外部形势变化趋势,加快推进本行全面

风险管理体制建设,制定风险管理专项政策,完善相关制度,增强风险管理的

全面性、前瞻性和指导性。本行全年资产质量保持相对稳定,拨备覆盖率高于

监管规定。

我国经济正步入增速调整、结构优化、模式转换的新常态,将考验银行的

资本管理、流动性管理和不良资产处置等方面的抗压能力。国家一方面推进“去

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的供给侧改革,另一方面加强金融

改革和综合监管改革,这些将为银行业的长期发展带来机遇和挑战。本行董事

会将持续关注市场形势和监管政策变化,履职尽责,强化风险文化和管理体系

建设,进一步提升本行风险管控能力,确保各项业务持续健康发展。

报告期内,本行积极开拓创新,努力从同质化竞争中寻找创新突破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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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A 股)

行与百度共同发起设立直销银行并报监管机构审批,积极探索金融机构和互联

网公司跨界合作的创新模式。本行秉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

发展理念,通过创新工作体制机制,努力跨越新旧动能转换期、新旧模式转型

期、新旧路径交替期,实现了各项业务的创新与稳健发展。在国内外媒体和行

业协会举办的年度各类评比中,本行荣获了“2015年度最具创新力银行”、“2015

年度十佳互联网金融创新机构”、“年度金牌创新力银行”、“年度金牌股份

制商业银行”等诸多奖项。

一年来,本行董事会持续加强自身建设,认真落实国家政策和监管要求,

大力推进制度建设,修订完善公司章程,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董事会成员

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对本行的各项重大议题进行深入研究和科学决策,指导

本行实现持续健康发展。报告期内,本行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顺

利完成了第四届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

报告期内,本行积极履行对各利益相关方的责任,积极响应国家战略,落

实政府要求,支持产业转型升级,大力支持绿色、循环、低碳经济发展。同时,

本行不断提升客户服务能力,保护消费者权益,积极回报社会,主动参与慈善

和公益活动。2015年,本行加强了绿色信贷理念宣传,加大对绿色信贷的支持,

创新发展绿色中间贷款,严控“两高一剩”贷款风险,支持淘汰落后产能,践

行节能减排,并通过优化内部业务流程,形成了支持“绿色银行”发展的工作

机制。

展望2016年,本行将继续紧跟国家深化改革的步伐,充分认识“宏观经济

要稳、产业政策要准、微观政策要活、改革政策要实、社会政策要托底”五项

政策给银行业实际发展带来的重要支持,进一步深化战略转型、推进业务创新、

强化风险控制、激发经营活力,力争以优秀的业绩回报广大股东和社会各界的

信任与支持。

董事长 常振明

2016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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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A 股)

第五章 行长致辞

2015年,本行制定了新的三年发展规划,确立了更具自身特色的发展战略。

报告期内,面对复杂严峻的经济金融形势,本行坚决落实各项战略部署,深化

体制改革,激发经营活力,全面推进经营转型,成功经受住了严峻挑战,较好

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经营转型不断加速,业务结构持续优化

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营业净收入1,451.34亿元,同比增长16.37%;拨备前

利润950.23亿元,同比增长21.44%;不良贷款率小幅上升,超额完成不良处置计

划,资产质量总体可控。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总资产超5万亿元,客户存款和

贷款总额分别比上年末增长11.69%和15.58%,保持在股份制银行中的领先地位。

报告期内,在新发展战略指引下,本行加快经营转型,业务结构实现持续

优化。一年来,本行活期存款占比进一步提高,主动负债余额大幅增长,负债

来源更加多元化;批发业和产能过剩行业贷款占比进一步下降,抗风险能力增

强;中间业务收入占比持续提高,零售和金融市场板块营业净收入占比进一步提

升,收入结构更加均衡,可持续发展动力增强。

战略导向引领发展,产品创新取得突破

报告期内,本行以建设“最佳综合融资服务银行”为目标,采用“商行+投

行”、“银行+非银”、“表内+表外”、“境内+境外”的经营模式,为客户提

供综合融资服务。本行整合特色产品和服务,推出“交易+”品牌,成为国内首

家建立交易银行专属品牌的商业银行。本行全面升级“出国金融”产品服务体

系,品牌美誉度进一步提高。本行与百度联合发起设立百信银行并报监管机构

审批,积极探索与互联网公司跨界合作的创新模式。

报告期内,本行取得各级财政代理业务资格逾400项,实现了所有省级国库

集中收付资格和地方国库现金管理试点地区的全覆盖;零售创新产品“房抵贷”

发展迅速;信用卡经营效益再创新高。本行金融市场即期外汇交易做市规模、

跨境人民币收付汇、银行间市场信用类债券发行、票据资管交易等业务表现均

处于同业领先地位。

重点区域快速发展,平台建设稳步推进

报告期内,本行联合中信集团下属公司投融资近7000亿元支持国家“一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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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A 股)

一路”建设,与多个地方政府建立了战略合作关系。本行持续加大对京津冀一

体化的支持,涵盖基础设施、城镇化建设和产业转移等重点领域。本行积极推

进上海自贸区分行建设,努力实现重点区域重点业务快速发展。

一年来,本行加快国内机构网点布局,实现了对国内全部省、自治区、直

辖市的网点全覆盖,实施“小型化、智能化、多业态”网点发展战略,积极推

动网点建设转型。本行加快电子渠道发展,推出全新手机银行、个人网银和微

信银行,客户体验与市场竞争力明显提升。新一代核心系统成功上线,业务处

理效率大幅提升。海外机构建设取得新突破,挂牌成立伦敦代表处。

体制机制改革取得成效,风险管控能力明显提高

报告期内,本行加快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搭建了风险管理“三道防线”,

风险管控能力进一步提高。本行进一步强化制度建设和授权管理,加强了合规

审核、整改和问责工作,制定了审计体制改革方案,将审计关口前移,及时进

行风险警示,有效发挥审计职能作用。

本行加快创新体制改革,成立产品创新管理委员会,不断释放产品创新活

力,取得了积极成效。一年来,本行积极推动人力资源改革,持续完善岗位和

绩效体系,通过考核体制改革增强发展动力,有效调动机构和员工的积极性。

党建工作营造新气象,文化建设进入新阶段

报告期内,本行全面部署“从严治党、从严治行”各项工作任务,深入开

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2015年,本行正式建立企业文化体系,制定企

业文化建设三年规划,企业文化建设进入新阶段。本行大力开展创先争优和建

功立业竞赛活动,增强员工凝聚力。报告期内,本行积极回报社会,切实履行

社会责任,对外捐赠1,559.11万元,用于扶贫、救灾、助学及对弱势群体的资助;

进一步加大扶贫支持力度,决定每年捐赠600万元,专项用于西部地区扶贫,并

派干部驻点开展精准扶贫。

2016年是中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本行深化战略实施的关键

之年。“善弈者谋势,不善弈者谋子”。面对复杂严峻的国内外形势,本行将

认真研究市场,做到因势而谋、应势而动、顺势而为。具体来说,要重点做好

八方面的工作:一是保持定力,狠抓战略执行;二是解放思想,加快创新发展;

三是深化转型,主动应对市场变化;四是加强协同,打造中信联合舰队;五是

严控风险,构建科学风险管理体系;六是精细管理,优化考核和资源配置;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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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A 股)

是强身健体,提高专业化水平;八是加强党建,深化企业文化建设。

借此机会,本人谨代表中信银行管理层,对广大投资者和社会各界朋友的

关心支持,对董事会和监事会的指导帮助,对全体干部和员工的付出贡献表示

由衷的感谢!伟大的事业需要伟大的精神,本行将紧紧围绕战略发展目标,以

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旺盛的干劲、更加务实的作风,为把中信银行建设成为

“最佳综合融资服务银行”而努力奋斗!

执行董事、行长 李庆萍

2016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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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A 股)

第六章 荣誉榜

1. 2015年1月,在银率网“第六届消费者360度银行测评”中,本行获得“银

行产品消费者满意度奖”。

2. 2015年2月,在英国《银行家》杂志评出的“全球银行品牌500强”排行

榜中,本行品牌价值48.97亿美元,排名第52位。

3. 2015年4月,本行被上海清算所评选为“2014年度优秀结算成员奖”、

“2014年度外汇清算优秀奖”、“2014年度场外利率金融衍生品清算优秀奖”。

4. 2015年5月,本行被中国上市公司市值管理研究中心评选为“2015年度

中国上市公司资本品牌价值百强”。

5. 2015年5月,在中国《银行家》杂志举办的“2015中国金融创新奖”评

选中,本行获得“十佳金融产品创新奖”。

6. 2015年5月,在德意志银行金融机构作业质量评选中,本行获得“2014

年度美元、欧元付款直通率奖”。

7. 2015年5月,在《福布斯》杂志公布的“全球企业2000强”排名中,本

行排名第94位。

8. 2015年5月,本行获得中国银行业协会颁发的“2014年度中国银行业最

具社会责任金融机构奖”和“2014年度中国银行业社会责任最佳绿色金融奖”。

9. 2015年6月,本行获得澳洲联邦银行“2014年度澳元付款高直通率奖”。

10. 2015年6月,在《中国证券报》举办的“2014年度中国上市公司金牛百

强奖”评选中,本行获得“2014年度金牛上市公司百强”和“2014年度金牛最

强盈利公司”称号。

11. 2015年7月,在中华英才网举办的第十三届“大学生最佳雇主”评选中,

本行获得“银行业最佳雇主”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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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A 股)

12. 2015年7月,在英国《银行家》杂志推出的“世界1000家银行”排名中,

本行一级资本排名第33位,总资产排名第46位。

13. 2015年7月,在摩根大通全球金融机构作业质量评选中,本行获得“2014

年度美元清算质量认证”。

14. 2015年7月,本行信用卡中心被中国信息化推进联盟客户关系管理专业

委员会评选为“中国最佳呼叫中心”。

15. 2015年9月,在《每日经济新闻》主办的“中国高端理财实力榜”评选

中,本行私人银行获得“私人银行品牌奖”。

16. 2015年9月,在中国《银行家》主办的“2015年全国性商业银行单项奖”

评选中,本行被评为“最佳财富管理商业银行”。

17. 2015年11月,本行被《中国经营报》评选为“2015年卓越竞争力对公

业务银行”。

18. 2015年11月,在《21世纪经济报道》举办的“中国汽车金融服务”评

选中,本行被评为“2015年最佳对公汽车金融服务银行”。

19. 2015年11月,本行获得《每日经济新闻》“2015年普惠金融优秀品牌

奖”。

20. 2015年11月,本行获得香港会计师公会“2015年度最佳公司治理信息

披露金奖”。

21. 2015年12月,本行手机银行在“中国互联网经济论坛金i奖”评选中被

评为“2015年中国最佳手机银行”。

22. 2015年12月,在《金融时报》和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举办的“2015

中国金融机构金牌榜”评选中,本行被评为“2015年度最具创新力银行”和“2015

年度十佳互联网金融创新机构”。

23. 2015年12月,在金融界网举办的“2015领航中国”年度评选中,本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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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A 股)

获得“杰出资产托管奖”。

24. 2015年12月,在《经济观察报》举办的“2014—2015年度中国卓越金

融奖”评选中,本行被评为“年度卓越外汇金融服务银行”。

25. 2015年12月,在东方财富网举办的“东方财富风云榜”评选中,本行

被评为2015年“最具创新力银行”和“最佳互联网金融银行”。

26. 2015年12月,在中国金融认证中心举办的“中国电子银行金榜奖”评

选中,本行获得“2015年中国最佳网上银行用户体验奖”。

27. 2015年12月,在《金融理财》杂志社和北京金牌财富研究院举办的第

六届金融理财“金貔貅奖”评选中,本行被评为“年度金牌创新力银行”和“年

度金牌股份制商业银行”。

28. 2015年12月,本行被《贸易金融》杂志评选为“2015年度最佳外汇金

融银行”。

29. 2015年12月,在《中华工商时报》举办的“2015年度创新中国特别奖”

评选中,本行被评为“最佳跨界合作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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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A 股)

第七章 公司业务概要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在国内经济新常态和金融市场化的时代背景下,本行以“最佳综合融资服

务银行”为发展愿景,充分发挥中信集团金融与实业并举的独特竞争优势,全

力打造综合化服务平台,坚持“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向企业和机构客

户提供公司银行业务、国际业务、金融市场业务、机构业务、投资银行业务、

保理业务、托管业务等综合金融解决方案,向个人客户提供零售银行、信用卡、

消费金融、财富管理、私人银行、出国金融、电子银行等多元化金融产品及服

务,全方位满足企业、机构及个人客户的综合金融服务需求。具体信息参见本

报告第八章“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二、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发生重大变化情况的说明

参见本报告第八章“管理层讨论与分析——财务报表分析”。

三、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2015年3月,本行制定了2015—2017年战略规划,确立了更加清晰、更具有

自身特色的发展战略。报告期内,本行坚决落实各项战略部署,深化体制改革,

激发经营活力,全面推进经营转型,核心竞争力进一步提升,主要表现在以下

方面:

● 新战略引领发展新格局。本行以“最佳综合融资服务银行”为发展愿景,

加强全资产经营,从以信贷投放为主向客户综合融资服务转变,形成综合化融

资服务新格局。本行入股台湾中信金控获银监会批准,有望成为首家赴台参股

金控公司的内地金融机构,本行通过中信金融租赁进一步拓展了业务领域,把

信银投资打造成为本行境外全牌照投行平台,形成了平台化发展新格局。本行

在海外机构建设和海外业务上也取得突破,大力加强了与中信银行(国际)的

跨境业务联动,形成了国际化发展新格局。

● 创新发展塑造市场新形象。本行与百度联合发起设立百信银行,加强与

互联网公司跨界合作开发创新产品,持续提升互联网金融领域影响力。本行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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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A 股)

绕企业交易行为和交易链条,推出“交易+”品牌,全面升级“出国金融”产品

和服务体系,品牌美誉度进一步提高。本行“大单品”新形象进一步提升,“政

府综合金融”、“资产托管”优势明显,金融市场即期外汇交易做市规模稳居

同业第一,跨境人民币收付汇量排名股份制银行首位,票据资管交易量市场排

名第一。

● 积极打造增长新引擎。一是打造资产业务新引擎,本行联合中信集团下

属公司投融资近7000亿元支持国家“一带一路”建设,与多个地方政府建立战

略合作关系,持续加大对京津冀一体化的支持。二是打造跨境业务新引擎,跨

境并购、股权投融资等业务快速发展。三是打造渠道布局新引擎,加快重点地

区网点布局,加快实施“小型化、智能化、多业态”网点发展战略和电子渠道

发展,进一步提升客户体验和市场竞争力。

● 体制改革激发新活力。本行加快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搭建了风险管

理“三道防线”,风险管控能力进一步提高。进一步优化授信审批流程,提高

了信审质量和效率。强化内控制度建设和授权管理,进一步增强审计独立性。

成立产品创新管理委员会,释放产品创新活力。本行通过考核体制改革增强发

展动力,有效调动机构和员工的积极性。本行适应利率市场化改革新形势,推

动存贷款管理向表内外全面资产负债管理的转变。本行积极推动人力资源改革,

规范完善岗位和绩效体系,加大竞争性人才选拔力度,加快国际化人才培养。

● 协同发展开创新局面。本行加强了中信集团层面的协同牵头工作,成立

了银证、银信、银保等六大协同工作小组,实现了“一带一路”、PPP等一批重

大项目的落地。中信集团下属企业在本行存款余额、代发工资人数以及交叉销

售集团金融子公司产品增长迅速。本行与中信集团子公司联合为客户提供多元

化融资,加强内部公私联动,开展联动营销,新增客户及业务成效明显,形成

了互利共赢的协同新局面。

● 信息科技建设迈上新台阶。本行成功实现了新一代核心业务系统上线,

全业务、全机构一次性切换投产成功,业务处理效率成倍提升,存贷款产品开

发速度提高50%以上;远程集中授权项目实现了前台操作与后台授权隔离,在防

控风险的同时,进一步减少了授权主管人数,节省了人力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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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A 股)

第八章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济、金融和监管环境

2015年,世界经济仍处于调整期,主要经济体复苏进程不一,货币政策继

续分化,美国步入加息周期,欧洲政策保持宽松,新兴市场增速放缓。全球经

济发展的不确定因素较多,地缘政治冲突和金融市场波动进一步加剧。

2015年,国内经济发展步入新常态,总体保持在合理区间,但处于转方式、

调结构的关键阶段。全年国内生产总值同比增长6.9%,居民消费价格比上年上

涨1.4%,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下降5.2%。截至2015年末,广义货币(M2)余额

比上年末增长13.3%。全年社会融资规模增量15.4万亿元,比上年减少4,675亿元。

年末全部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135.7万亿元,增加15.0万亿元。全部金

融机构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94.0万亿元,增加11.7万亿元。全年人民币平均汇率

为1美元兑6.2284元人民币,比上年贬值1.4%。

2015年,政府监管部门积极支持实体经济提质增效,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

域性金融风险底线,通过深化改革开放增添市场活力。央行五次降准、五次降

息,全面放开存款利率上限,出台存款保险制度,推出大额存单发行,利率市

场化基本实现。同时,综合运用常备借贷便利(SLF)、中期借贷便利(MLF)

等货币创新工具,保持银行体系流动性合理充裕。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商

业银行法》修正案,取消存贷比监管,银监会更重视流动性覆盖率(LCR)和净

稳定资金比例(NSFR)等指标。银监会修订《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试

行)》,以健全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体系。

二、财务报表分析

(一)概述

报告期内,本集团面对复杂的经济金融形势,围绕战略实施,深化经营转

型,加快改革创新,坚守风险底线,整体上实现平稳、健康发展。

经营效益保持增长。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归属本行股东的净利润411.58

亿元,比上年增长1.15%;拨备前利润950.23亿元,比上年增长21.44%;实现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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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A 股)

息净收入1,044.33亿元,比上年增长10.23%;实现非利息净收入407.01亿元,比

上年增长35.78%。

业务规模较快发展。报告期末,本集团资产总额51,222.92亿元,比上年末

增长23.76%;客户贷款总额25,287.80亿元,比上年末增长15.58%;客户存款总

额31,827.75亿元,比上年末增长11.69%。

资产质量总体可控。报告期末,本集团不良贷款余额360.50亿元,比上年末

增加75.96亿元,上升26.70%,不良贷款率1.43%,比上年末上升0.13个百分点,

拨备覆盖率167.81%,比上年末下降13.45个百分点;贷款拨备率2.39%,比上年

末上升0.03个百分点。

(二)利润表项目分析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项目 2015年 2014年 增减额 增幅(%)

利息净收入 104,433 94,741 9,692 10.23

非利息净收入 40,701 29,975 10,726 35.78

营业收入 145,134 124,716 20,418 16.37

营业税金及附加 (10,033) (8,827) 1,206 13.66

业务及管理费 (40,427) (37,812) 2,615 6.92

资产减值损失 (40,037) (23,673) 16,364 69.13

营业外收支净额 349 170 179 105.29

税前利润 54,986 54,574 412 0.75

所得税 (13,246) (13,120) 126 0.96

净利润 41,740 41,454 286 0.69

其中:归属本行股东净利润 41,158 40,692 466 1.15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项目 2015年 2014年 2013年

非流动资产处置净收入 9 4 25

租金收入 68 80 87

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7 2 2

其他资产减值准备转回损益 92 70 57

政府补助 87 94 139

其他净损益 76 (1) 20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359 249 330

非经常性损益所得税影响额 (90) (52) (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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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A 股)

项目 2015年 2014年 2013年

非经常性损益税后利润影响净额 269 197 256

其中:影响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 265 193 247

影响少数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 4 4 9

营业收入

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营业收入1,451.34亿元,比上年增长16.37%。其中,

利息净收入占比72%,比上年下降4个百分点;非利息净收入占比28%,比上年

提升4个百分点。

项目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利息净收入 72.0 76.0 82.0

非利息净收入 28.0 24.0 18.0

合计 100.0 100.0 100.0

利息净收入

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利息净收入1,044.33亿元,比上年增加96.92亿元,增

长10.23%。利息净收入增长主要源于生息资产规模的持续扩张。

下表列示出本集团生息资产、付息负债的平均余额和平均利率情况。资产

负债项目平均余额为日均余额。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2015年 2014年

平均收 平均收

项目 益率╱ 益率╱

平均余额 利息 平均余额 利息

成本率 成本率

(%) (%)

生息资产

客户贷款及垫款 2,327,333 136,077 5.85 2,074,393 130,975 6.31

债券投资 471,232 18,190 3.86 347,377 13,992 4.03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510,289 7,502 1.47 506,580 7,554 1.49

存放同业及拆出资金

221,356 4,250 1.92 276,146 9,834 3.56

款项

买入返售款项 102,603 3,998 3.90 231,483 12,194 5.27

应收款项类投资 878,034 45,638 5.20 503,898 31,087 6.17

其他 8,284 6 0.07 3,916 3 0.08

小计 4,519,131 215,661 4.77 3,943,793 205,639 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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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A 股)

付息负债

客户存款 3,003,860 64,749 2.16 2,766,590 67,268 2.43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

981,227 36,534 3.72 764,241 37,818 4.95

存放及拆入款项

卖出回购款项 23,057 561 2.43 23,280 839 3.60

同业存单 71,480 2,957 4.14 13,693 654 4.78

已发行存款证 7,365 121 1.64 12,497 236 1.89

应付债券 101,304 5,304 5.24 75,244 3,726 4.95

向中央银行借款及其

28,549 1,002 3.51 9,618 357 3.71

小计 4,216,842 111,228 2.64 3,665,163 110,898 3.02

利息净收入 104,433 94,741

净利差(1) 2.13 2.19

净息差(2) 2.31 2.40

注: (1)等于总生息资产平均收益率和总付息负债平均成本率之差。

(2)按照利息净收入除以总生息资产平均余额计算。

本集团利息净收入受规模因素和利率因素变动而引起的变化如下表所示: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2015年对比2014年

项目

规模因素 利率因素 合计

资产

客户贷款及垫款 15,961 (10,859) 5,102

债券投资 4,991 (793) 4,198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55 (107) (52)

存放同业及拆出资金 (1,951) (3,633) (5,584)

买入返售款项 (6,792) (1,404) (8,196)

应收款项类投资 23,084 (8,533) 14,551

其他 3 - 3

利息收入变动 35,351 (25,329) 10,022

负债

客户存款 5,766 (8,285) (2,519)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及拆

10,741 (12,025) (1,284)

入款项

卖出回购款项 (8) (270) (278)

同业存单 2,762 (459) 2,303

已发行存款证 (97) (18) (115)

应付债券 1,290 288 1,578

向中央银行借款及其他 702 (57) 645

利息支出变动 21,156 (20,826) 330

利息净收入变动 14,195 (4,503) 9,6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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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A 股)

净息差和净利差

报告期内,本集团净息差为 2.31%,比上年下降 0.09 个百分点;净利差为

2.13%,比上年下降 0.06 个百分点。

利息收入

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利息收入2,156.61亿元,比上年增加100.22亿元,增

长4.87%。利息收入增长主要由于生息资产规模扩张所致。本集团生息资产平均

余额由2014年的39,437.93亿元增至2015年的45,191.31亿元,增加5,753.38亿元,

增长14.59%。

客户贷款及垫款利息收入

报告期内,本集团客户贷款及垫款利息收入为1,360.77亿元,比上年增加

51.02亿元,增长3.90%。其中,本行客户贷款及垫款利息收入为1,314.48亿元,

比上年增加43.28亿元,增长3.40%。

按期限结构分类

本集团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2015年 2014年

项目 平均收益 平均收益

平均余额 利息收入 平均余额 利息收入

率(%) 率(%)

短期贷款 1,178,627 65,540 5.56 1,158,337 73,784 6.37

中长期贷款 1,148,706 70,537 6.14 916,056 57,191 6.24

合计 2,327,333 136,077 5.85 2,074,393 130,975 6.31

本行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2015年 2014年

项目 平均收益 平均收益

平均余额 利息收入 平均余额 利息收入

率(%) 率(%)

短期贷款 1,154,142 64,712 5.61 1,135,848 72,830 6.41

长期贷款 1,039,810 66,736 6.42 828,859 54,290 6.55

合计 2,193,952 131,448 5.99 1,964,707 127,120 6.47

按业务类别分类

27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A 股)

本集团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2015年 2014年

项目 平均收益 平均收益

平均余额 利息收入 平均余额 利息收入

率(%) 率(%)

公司贷款 1,630,940 97,956 6.01 1,508,473 96,338 6.39

贴现贷款 89,753 3,214 3.58 74,347 3,782 5.09

个人贷款 606,640 34,907 5.75 491,573 30,855 6.28

合计 2,327,333 136,077 5.85 2,074,393 130,975 6.31

本行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2015年 2014年

项目 平均收益 平均收益

平均余额 利息收入 平均余额 利息收入

率(%) 率(%)

公司贷款 1,521,013 94,192 6.19 1,421,570 93,169 6.55

贴现贷款 82,866 2,842 3.43 66,107 3,516 5.32

个人贷款 590,073 34,414 5.83 477,030 30,435 6.38

合计 2,193,952 131,448 5.99 1,964,707 127,120 6.47

债券投资利息收入

报告期内,本集团债券投资利息收入181.90亿元,比上年增加41.98亿元,

增长30.00%,主要由于债券投资平均余额由2014年的3,473.77亿元增至2015年的

4,712.32亿元,增长35.65%。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的利息收入

报告期内,本集团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利息收入为75.02亿元,比上年减少0.52

亿元,减少0.69%。

存放同业及拆出资金款项利息收入

报告期内,本集团存放同业及拆出资金款项利息收入42.50亿元,比上年减

少55.84亿元,下降56.78%,主要由于存放同业及拆出资金款项平均余额减少

547.90亿元,平均收益率下降1.64个百分点所致。

买入返售款项利息收入

28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A 股)

报告期内,本集团买入返售款项利息收入为39.98亿元,比上年减少81.96亿

元,下降67.21%,主要受买入返售款项平均余额减少1,288.80亿元及平均收益率

下降1.37个百分点影响。

应收款项类投资利息收入

报告期内,本集团应收款项类投资利息收入为456.38亿元,比上年增加

145.51亿元,主要由于证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及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投资规模持续

扩张所致。

利息支出

报告期内,本集团利息支出1,112.28亿元,比上年增加3.30亿元,增长0.30%。

利息支出增长主要来源于付息负债规模扩大抵消五次降息累计影响所致。本集

团付息负债的平均余额由2014年的36,651.63亿元增至2015年的42,168.42亿元,

增加5,516.79亿元,增长15.05%。平均成本率下降0.38个百分点。

客户存款利息支出

报告期内,本集团客户存款利息支出为647.49亿元,比上年减少25.19亿元,

下降3.74%。其中,本行客户存款利息支出为627.00亿元,比上年减少25.79亿元,

下降3.95%,主要由于客户存款因五次降息使得平均成本率下降0.27个百分点所

致。

本集团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2015年 2014年

平均 平均

项目

平均余额 利息支出 成本率 平均余额 利息支出 成本率

(%) (%)

公司存款

定期 1,499,194 46,324 3.09 1,350,745 46,486 3.44

活期 999,091 7,454 0.75 896,846 6,550 0.73

小计 2,498,285 53,778 2.15 2,247,591 53,036 2.36

个人存款

定期 352,878 10,453 2.96 395,557 13,788 3.49

活期 152,697 518 0.34 123,442 444 0.36

小计 505,575 10,971 2.17 518,999 14,232 2.74

29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A 股)

合计 3,003,860 64,749 2.16 2,766,590 67,268 2.43

本行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2015年 2014年

平均 平均

项目

平均余额 利息支出 成本率 平均余额 利息支出 成本率

(%) (%)

公司存款

定期 1,427,532 45,206 3.17 1,291,735 45,223 3.50

活期 973,182 7,429 0.76 874,670 6,525 0.75

小计 2,400,714 52,635 2.19 2,166,405 51,748 2.39

个人存款

定期 302,079 9,576 3.17 354,200 13,111 3.70

活期 136,070 489 0.36 110,370 420 0.38

小计 438,149 10,065 2.30 464,570 13,531 2.91

合计 2,838,863 62,700 2.21 2,630,975 65,279 2.48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及拆入款项利息支出

报告期内,本集团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及拆入款项利息支出为365.34亿

元,比上年减少12.84亿元,下降3.40%,主要由于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及拆

入平均成本率下降1.23个百分点,抵消平均余额增加2,169.86亿元影响所致。

卖出回购款项利息支出

报告期内,本集团卖出回购款项利息支出为5.61亿元,比上年减少2.78亿元,

下降33.13%,主要由于卖出回购款项平均成本率下降1.17个百分点所致。

同业存单利息支出

报告期内,本集团同业存单利息支出29.57亿元,比上年增加23.03亿元,增

长352.14%,主要由于本集团当期新发行同业存单所致。

已发行存款证利息支出

报告期内,本集团已发行存款证利息支出为1.21亿元,比上年减少1.15亿元,

下降48.73%,主要由于存款证平均余额减少51.32亿元所致。

应付债券利息支出

30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A 股)

报告期内,本集团应付债券利息支出53.04亿元,比上年增加15.78亿元,增

长42.35%,主要由于本集团当期新发行人民币债券所致。

向中央银行借款及其他负债利息支出

报告期内,本集团向中央银行借款及其他负债利息支出10.02亿元,比上年

增加6.45亿元,增长180.67%,主要由于向中央银行借款平均余额增加所致。

非利息净收入

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非利息净收入407.01亿元,比上年增加107.26亿元,

增长35.78%。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项目 2015年 2014年 增减额 增幅(%)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35,674 25,313 10,361 40.93

投资收益 3,127 2,585 542 20.97

汇兑净收益 2,300 827 1,473 178.11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519) 1,061 (1,580) -

其他业务收入 119 189 (70) (37.04)

非利息净收入合计 40,701 29,975 10,726 35.78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356.74亿元,比上年增加103.61

亿元,增长40.93%。其中,手续费及佣金收入为376.39亿元,比上年增长39.55%,

主要由于银行卡手续费、代理手续费及理财服务手续费等项目增长较快。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项目 2015 年 2014 年 增减额 增幅(%)

银行卡手续费 13,419 8,358 5,061 60.55

顾问和咨询费 6,972 5,638 1,334 23.66

结算业务手续费 1,747 2,213 (466) (21.06)

理财服务手续费 5,808 3,958 1,850 46.74

代理手续费 3,711 1,795 1,916 106.74

托管及其他受托业务

2,228 1,522 706 46.39

佣金

担保手续费 3,131 3,178 (47) (1.48)

其他 623 310 313 100.97

小计 37,639 26,972 10,667 39.55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1,965) (1,659) (306) 18.44

31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A 股)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35,674 25,313 10,361 40.93

投资收益

报告期内,本集团投资收益为31.27亿元,比上年增加5.42亿元,主要由于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已实现收益增加。

汇兑净收益

报告期内,本集团汇兑净收益为23.00亿元,比上年增加14.73亿元,主要由

于本期外币结售汇业务交易损益变动所致。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报告期内,本集团公允价值变动损失为5.19亿元,主要由于衍生产品重估价

值变动所致。

资产减值损失

报告期内,本集团资产减值损失400.37亿元,比上年增加163.64亿元,增长

69.13%。其中,客户贷款及垫款减值损失351.20亿元,比上年增加130.46亿元,

增长59.10%。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项目 2015年 2014年 增减额 增幅(%)

客户贷款及垫款 35,120 22,074 13,046 59.10

表外项目 (95) 4 (99) -

证券投资 53 (7) 60 -

其他(注) 4,959 1,602 3,357 209.55

资产减值损失总额 40,037 23,673 16,364 69.13

注:包括拆出资金、应收利息、应收款项类投资和其他资产的减值损失。

业务及管理费

报告期内,本集团业务及管理费用404.27亿元,比上年增加26.15亿元,增

长6.92%,其中员工成本和物业及设备支出分别较同期增长5.82%和12.61%。

报告期内,本集团成本收入比为27.85%,比上年下降2.47个百分点。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32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A 股)

项目 2015年 2014年 增减额 增幅(%)

员工成本 22,387 21,156 1,231 5.82

物业及设备支出及摊销费 8,763 7,782 981 12.61

其他 9,277 8,874 403 4.54

业务及管理费用合计 40,427 37,812 2,615 6.92

成本收入比 27.85% 30.32% 下降2.47个百分点

所得税分析

报告期内,本集团所得税费用为132.46亿元,比上年增加1.26亿元,增长

0.96%。本集团有效税率为24.09%,比上年上升0.05个百分点。

(三)资产负债项目分析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资产总额51,222.92亿元,比上年末增长23.76%,主

要是由于本集团贷款及垫款、应收款项类投资增长;负债总额48,026.06亿元,

比上年末增长24.05%,主要是由于客户存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及

已发行债务凭证增长。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2015年12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项目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客户贷款及垫款 2,468,283 48.2 2,136,332 51.7

应收款项类投资 1,112,207 21.7 653,256 15.8

证券基金及权益工具投资(1) 580,896 11.3 415,740 10.0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511,189 10.0 538,486 13.0

存放同业及拆出资金净值 199,579 3.9 162,171 3.9

买入返售款项 138,561 2.7 135,765 3.3

其他(2) 111,577 2.2 97,065 2.3

资产合计 5,122,292 100.0 4,138,815 100.0

客户存款 3,182,775 66.3 2,849,574 73.6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及

1,117,792 23.3 707,940 18.3

拆入款项

卖出回购款项 71,168 1.5 41,609 1.1

已发行债务凭证 289,135 6.0 133,488 3.4

其他(3) 141,736 2.9 138,858 3.6

负债合计 4,802,606 100.0 3,871,469 100.0

注:(1)包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

有至到期投资和长期股权投资。

(2)包括贵金属、衍生金融资产、应收利息、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投资性房地产、

商誉、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及其他资产等。

33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A 股)

(3)包括向中央银行借款、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衍生

金融负债、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应付利息、预计负债、递延所得税负债以

及其他负债等。

贷款业务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贷款及垫款总额25,287.80亿元,比上年末增长15.58%。

贷款及垫款净额占总资产比重48.2%,比上年末降低3.5个百分点。

本集团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2015年12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项目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公司贷款 1,767,422 69.9 1,565,318 71.6

贴现贷款 92,745 3.7 68,043 3.1

个人贷款 668,613 26.4 554,547 25.3

客户贷款及垫款总额 2,528,780 100.0 2,187,908 100.0

客户贷款及垫款减值准备 (60,497) (51,576)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额 2,468,283 2,136,332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贷款及垫款总额23,645.56亿元,比上年末增长14.59%。

本行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2015年12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项目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公司贷款 1,627,573 68.8 1,465,078 71.0

贴现贷款 87,219 3.7 59,888 2.9

个人贷款 649,764 27.5 538,512 26.1

客户贷款及垫款总额 2,364,556 100.0 2,063,478 100.0

客户贷款及垫款减值准备 (59,682) (51,136)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额 2,304,874 2,012,342

有关贷款业务风险分析参见本报告第八章“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风险管

理”。

应收款项类投资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应收款项类投资总额11,130.92亿元,比上年末增加

34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A 股)

4,596.80亿元,增长70.35%,主要是由于对证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及金融机构理

财产品投资增加。

2015年12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项目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资金信托计划 139,971 12.6 108,535 16.6

证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825,016 74.1 452,319 69.2

金融机构理财产品 147,605 13.3 78,859 12.1

企业债券 - - 13,199 2.0

其他 500 - 500 0.1

应收款项类投资总额 1,113,092 100.0 653,412 100.0

应收款项类投资减值准备 (885) (156)

应收款项类投资净额 1,112,207 653,256

注:应收款项类投资的基础资产主要为票据、信贷及同业等资产,其中信贷类资产占比26.4%。

证券基金及权益工具投资业务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证券基金及权益工具投资总额5,810.97亿元,比上年

增加1,652.19亿元,增长39.73%。

证券基金及权益工具组合分析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2015年12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项目

价值 占比(%) 价值 占比(%)

债券投资

持有至到期债券 179,971 31.0 177,998 42.8

可供出售债券 297,580 51.2 183,382 44.1

交易性金融资产 8,536 1.5 12,746 3.1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

2,457 0.4 838 0.2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债券投资总额 488,544 84.1 374,964 90.2

投资基金

可供出售投资基金 446 0.1 462 0.1

交易性金融资产 1 - 2 -

投资基金总额 447 0.1 464 0.1

权益工具投资 -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 580 0.1 1,769 0.4

长期股权投资 976 0.2 870 0.2

权益工具投资总额 1,556 0.3 2,639 0.6

存款证及同业存单 -

交易性金融资产 15,226 2.6 13,923 3.3

35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A 股)

2015年12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项目

价值 占比(%) 价值 占比(%)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75,314 12.9 23,888 5.8

存款证及同业存单总额 90,540 15.5 37,811 9.1

理财产品投资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0 - - -

理财产品投资总额 10 - - -

证券基金及权益工具投资总额 581,097 100.0 415,878 100.0

证券基金及权益工具投资减值准备 (201) (138)

证券基金及权益工具投资净额 580,896 415,740

持有至到期债券中上市证券市值 180,341 169,845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债券投资4,885.44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135.80亿元,

增长30.29%,主要是由于本集团结合市场利率及流动性管理需要,主动调整债

券投资结构及配置规模。

债券投资分类情况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2015年12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项目

价值 占比(%) 价值 占比(%)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 162,834 33.3 147,570 39.4

政府 165,203 33.8 85,258 22.7

政策性银行 50,994 10.4 44,306 11.8

公共实体 4 - 68 -

其他(注) 109,509 22.5 97,762 26.1

债券合计 488,544 100.0 374,964 100.0

注:主要为企业债券。

境内外债券投资情况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2015年12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价值 占比(%) 价值 占比(%)

中国境内 460,526 94.3 362,717 96.7

中国境外 28,018 5.7 12,247 3.3

债券合计 488,544 100.0 374,964 100.0

持有外币债券情况

36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A 股)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持有外币债券总额62.74亿美元(折合人民币407.41

亿元),其中本行持有13.93亿美元,占比22.20%。本集团外币债券投资减值准

备金额为0.25亿美元(折合人民币1.64亿元),均为本行持有债券计提的减值准

备。

重大金融债券投资明细

下表为2015年12月31日本集团持有重大金融债券投资明细情况: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计提减

债券名称 账面价值 到期日 年利率(%) 值准备

债券1 4,000 28/02/2017 4.20% -

债券2 4,000 18/08/2029 5.98% -

债券3 3,186 23/04/2017 4.11% -

债券4 2,682 23/04/2019 4.32% -

债券5 2,210 06/05/2017 1.83% -

债券6 2,047 17/01/2018 3.12% -

债券7 2,000 14/03/2017 3.45% -

债券8 1,931 17/07/2018 3.59% -

债券9 1,795 20/03/2024 6.60% -

债券10 1,794 04/06/2017 2.71% -

债券合计 25,645

投资减值准备变动情况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截至2015年 截至2014年

项目

12月31日 12月31日

期初余额 138 205

本年计提(1) 53 (7)

核销 - -

转入/(转出)(2) 10 (60)

期末余额 201 138

注:(1)等于本集团合并利润表中确认的减值准备支出净额。

(2)转入/(转出)包括将逾期债券投资减值准备转出至坏账准备、出售已减值投资

转回减值准备以及由于汇率变动产生的影响。

衍生工具分类与公允价值分析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项目 2015年12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37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A 股)

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

名义本金 名义本金

资产 负债 资产 负债

利率衍生工具 604,523 1,291 995 298,961 977 754

货币衍生工具 1,600,764 11,489 10,119 978,918 6,406 6,208

其他衍生工具 23,985 1,008 304 50,769 843 385

合计 2,229,272 13,788 11,418 1,328,648 8,226 7,347

表内应收利息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2014年 2015年

项目 本期增加 本期收回

12月31日 12月31日

应收贷款利息 8,667 136,077 (134,401) 10,343

应收债券利息 6,485 18,190 (16,793) 7,882

应收款项类投资利息 11,190 45,638 (43,865) 12,963

应收其他利息 1,173 15,756 (15,471) 1,458

合计 27,515 215,661 (210,530) 32,646

应收利息减值准备 (1,390) (2,941) 2,197 (2,134)

应收利息净额 26,125 212,720 (208,333) 30,512

抵债资产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2015年 2014年

项目

12月31日 12月31日

抵债资产原值

— 土地、房屋及建筑物 1,045 446

— 其他 85 458

抵债资产减值准备

— 土地、房屋及建筑物 (137) (156)

— 其他 (33) (9)

抵债资产账面价值合计 960 739

客户存款

本集团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客户存款总额31,827.75亿元,比上年末增加3,332.01

亿元,增长11.69%;客户存款占总负债比重66.3%,比上年末降低7.3个百分点。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2015年12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2013年12月31日

项目

余额 占比(%) 余额占比(%) 余额占比(%)

公司存款

38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A 股)

活期 1,194,486 37.5 969,511 34.0 938,894 35.4

定期 1,446,939 45.5 1,365,914 48.0 1,198,043 45.2

其中:协议存款 101,333 3.2 102,886 3.6 99,205 3.7

小计 2,641,425 83.0 2,335,425 82.0 2,136,937 80.6

个人存款

活期 178,917 5.6 147,658 5.2 127,430 4.8

定期 362,433 11.4 366,491 12.8 387,311 14.6

小计 541,350 17.0 514,149 18.0 514,741 19.4

客户存款合计 3,182,775 100.0 2,849,574 100.0 2,651,678 100.0

本行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客户存款总额29,948.26亿元,比上年末增加2,952.29亿

元,增长10.94%。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2015年12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2013年12月31日

项目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公司存款

活期 1,163,000 38.9 945,128 35.0 919,663 36.4

定期 1,366,291 45.6 1,300,408 48.2 1,143,519 45.2

其中:协议存款 100,512 3.4 102,040 3.8 98,340 3.9

小计 2,529,291 84.5 2,245,536 83.2 2,063,182 81.6

个人存款

活期 160,207 5.3 133,223 4.9 113,377 4.4

定期 305,328 10.2 320,838 11.9 352,929 14.0

小计 465,535 15.5 454,061 16.8 466,306 18.4

客户存款合计 2,994,826 100.0 2,699,597 100.0 2,529,488 100.0

客户存款币种结构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2015年12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项目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人民币 2,854,718 89.7 2,528,282 88.7

外币 328,057 10.3 321,292 11.3

合计 3,182,775 100.0 2,849,574 100.0

按地理区域划分的存款分布情况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2015年12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项目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环渤海地区(注) 809,760 25.4 733,731 25.7

39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A 股)

长江三角洲 730,304 22.9 662,812 23.3

珠江三角洲及海峡西岸 498,538 15.7 423,903 14.9

中部地区 472,675 14.9 429,345 15.1

西部地区 408,822 12.9 373,237 13.1

东北地区 77,792 2.4 77,525 2.7

境外 184,884 5.8 149,021 5.2

客户存款合计 3,182,775 100.0 2,849,574 100.0

注:包括总部。

按剩余期限统计的存款分布情况

本集团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即期偿还 3 个月到期 3–12 个月到期 1–5 年到期 5 年后到期 合计

项目 占比 占比 占比 占比 占比 占比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 (%) (%)

公司存款 1,154,801 36.3 574,729 18.1 593,216 18.6 317,785 10.0 894 - 2,641,425 83.0

个人存款 179,314 5.6 244,703 7.7 72,135 2.3 45,106 1.4 92 - 541,350 17.0

合计 1,334,115 41.9 819,432 25.8 665,351 20.9 362,891 11.4 986 - 3,182,775 100.0

本行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即期偿还 3 个月到期 3–12 个月到期 1–5 年到期 5 年后到期 合计

项目 占比 占比 占比 占比 占比 占比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 (%) (%)

公司存款 1,123,318 37.5 514,617 17.2 573,061 19.2 317,401 10.6 894 - 2,529,291 84.5

个人存款 160,604 5.4 191,723 6.4 68,045 2.2 45,071 1.5 92 - 465,535 15.5

合计 1,283,922 42.9 706,340 23.6 641,106 21.4 362,472 12.1 986 - 2,994,826 100.0

(四)股东权益

报告期内,本集团股东权益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2015年

股 其他 盈余公积及 未分配利润 少数 股东权

项目 股本 资本公积 综合收益 一般风险准备 股东权益 益合计

2015年1月1日 46,787 49,296 (1,833) 69,841 95,586 7,669 267,346

(一)净利润 - - - - 41,158 582 41,740

(二)其他综合收益 - - 5,417 - - 227 5,644

(三)收购子公司少

- (400) - - - (6,395) (6,795)

数股东股权(1)

40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A 股)

(四)普通股股东投

2,148 9,740 - - - - 11,888

入资本(2)

(五)利润分配 - - - 18,076 (18,076) (137) (137)

2015年12月31日 48,953 58,636 3,584 87,917 118,668 1,946 319,686

注:(1)2015年8月27日,本行收购西班牙对外银行(BBVA)持有的中信国金29.68%股权,

中信国金成为本行全资子公司。由于本行和中信国金全资子公司中信银行(国际)

分别持有信银(香港)投资有限公司99.05%和0.95%的股权,上述交易使得本行对

信银(香港)投资有限公司的直接和间接持股比例增至100%。本行已按会计准则

进行相应会计处理。

(2)2015年12月31日,本行向中国烟草总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21.48亿股,募集资金扣

除承销保荐等发行费用后净收入为118.88亿元;发行完成后,中国烟草总公司持

有本行4.39%股权。

(五)主要表外项目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表外项目及余额如下表所示: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项目 2015年12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信贷承诺

— 银行承兑汇票 631,431 712,985

— 开出保函 133,567 124,008

— 开出信用证 92,164 134,766

— 不可撤销贷款承诺 200,933 188,338

— 信用卡承担 149,138 124,106

小计 1,207,233 1,284,203

经营性租赁承诺 14,799 14,084

资本承担 7,232 8,413

用作质押资产 143,182 71,219

合计 1,372,446 1,377,919

(六)现金流量表分析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出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出为208.35亿元,比上年增加549.85亿元,主要由

于发放贷款及垫款和应收款项类投资增加导致的现金流出,抵销吸收存款和同

业业务增加导致的现金流入后,呈净流出。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出

41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A 股)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出为1,425.54亿元,比上年增加942.69亿元,主要

由于债券投资净流出现金同比增加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入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入为1,542.29亿元,比上年增加1,098.35亿元,主

要由于非公开发行股票以及发行同业存单及债券净流入现金增加所致。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比上年

项目 2015 年 主要原因

增幅(%)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出 (20,835) -

其中:同业业务(注)增加现金净流入 399,532 (1.17)

吸收存款增加现金流入 323,142 63.90 公司存款增加

发放贷款及垫款增加现金流出 (358,952) 51.39 各项贷款增加

应收款项类投资增加现金流出 (459,657) 30.09 证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增加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出 (142,554) 195.23

其中:收回投资现金流入 638,920 56.05 出售及兑付债券增加

支付投资现金流出 (775,111) 73.62 债券投资增加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入 154,229 247.41

其中:发行债务凭证现金流入 310,966 217.88 发行同业存单及债券

吸收投资现金流入 11,888 - 非公开发行股票

偿还债务凭证现金流出 (153,296) 285.70 偿还到期同业存单及债券

注:包括存放同业款项、拆出资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

拆入资金、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七)资本充足率与杠杆率分析

本集团根据中国银监会颁布的《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自2013

年1月1日起实施)有关规定计算和披露资本充足率。报告期末本集团各级资本

充足率均达到新办法的监管要求。报告期末,本集团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为

9.12%,比上年末上升0.19个百分点;一级资本充足率为9.17%,比上年末上升0.18

个百分点;资本充足率为11.87%,比上年末下降0.46个百分点。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2015 年 2014 年 增幅(%)/ 2013 年

项目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增减 12 月 31 日

42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A 股)

核心一级资本净额 316,159 262,786 20.31 228,311

一级资本净额 317,987 264,582 20.18 228,380

资本净额 411,740 362,848 13.47 292,212

加权风险资产 3,468,135 2,941,627 17.90 2,600,494

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 9.12% 8.93% 上升0.19个百分点 8.78%

一级资本充足率 9.17% 8.99% 上升0.18个百分点 8.78%

资本充足率 11.87% 12.33% 下降0.46个百分点 11.24%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2015 年 2014 年 增幅(%)/ 2013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增减 12 月 31 日

上升 0.07

杠杆率水平 5.26% 5.19% 4.81%

个百分点

一级资本净额 317,987 264,582 20.18 228,380

调整后的表内外资产余额 6,044,069 5,096,499 18.59 4,746,753

注:(1)2013 年数据为根据《商业银行杠杆率管理办法》(银监会令 2011 年第 3 号)的规

定计算的杠杆率;2014 年后数据为根据《商业银行杠杆率管理办法(修订)》(银

监会令 2015 年第 1 号)的规定计算的杠杆率。

(2)根据《商业银行杠杆率管理办法(修订)》(银监会令 2015 年第 1 号),有关杠杆

率的更详细信息,请查阅本行网站投资者关系专栏相关网页

bank.ecitic.com/eabout/inves/in_4_4.shtml。

(八)主要会计估计与假设

本集团在应用会计政策确定相关资产、负债及报告期损益,编制符合《企

业会计准则》报表时,会作出若干会计估计与假设。本集团作出的会计估计和

假设是根据历史经验以及对未来事件的合理预期等因素进行的,并且对这些估

计设计的关键假设和不确定因素的判断会持续予以评估。本集团作出的估计和

假设,均已适当地在变更当期以及任何产生影响的以后期间予以确认。

本集团财务报表编制基础受估计和判断影响的主要领域包括:贷款及垫款、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减值损失、可供出售权益投资的减值、

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分类、所得税、退休福利负债、对投

资对象控制程度的判断等。

(九)会计报表中变动幅度超过 30%以上主要项目的情况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比上年末

项目 2015年 主要原因

╱上年增

43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A 股)

幅(%)

贵金属 1,191 189.78 贵金属业务增加

拆出资金 118,776 74.21 境内同业拆出款项增加

衍生金融资产 13,788 67.61 货币类衍生金融工具业务增加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373,770 78.49 可供出售债券及同业存单增加

应收款项类投资 1,112,207 70.26 证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增加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

1,068,544 55.25 境内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增加

放款项

拆入资金 49,248 150.65 境内拆入款项增加

衍生金融负债 11,418 55.41 货币类衍生金融工具业务增加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71,168 71.04 卖出回购票据增加

已发行债务凭证 289,135 116.60 金融债及同业存单增加

其他负债 41,652 59.79 待清算款项增加

其他综合收益 3,584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投资重估储备增加

归属于普通股少数股东

121 (97.93) 购买子公司少数股份权益

的权益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35,674 40.93 中间业务快速发展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519 - 衍生金融工具重估值变动

资产减值损失 40,037 69.13 组合基准信贷资产减值准备增加

(十)分部报告

业务分部

本集团的主要经营分部包括公司银行业务、零售银行业务和金融市场业务。

业务分部报告数据主要来源于本集团管理会计系统。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业务分部 分部 占比 分部税前 占比 分部 占比 分部税前 占比

营业收入 (%) 利润 (%) 营业收入 (%) 利润 (%)

公司银行业务 71,292 49.1 19,886 36.2 65,266 52.3 25,372 46.5

零售银行业务 34,004 23.4 4,297 7.8 25,231 20.2 1,324 2.4

金融市场业务 45,049 31.0 36,977 67.2 36,239 29.1 31,464 57.7

其他业务 (5,211) (3.5) (6,174) (11.2) (2,020) (1.6) (3,586) (6.6)

合计 145,134 100.0 54,986 100.0 124,716 100.0 54,574 100.0

地区分部

下表列示了报告期按地区划分的分部经营状况。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度

(1) (2)

地区分部 总资产 总负债 税前利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44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A 股)

(%) (%)

长江三角洲 1,099,815 21.5 1,090,635 22.7 9,427 17.2

珠江三角洲及

752,965 14.7 751,135 15.6 (157) (0.3)

海峡西岸

环渤海地区 1,114,688 21.8 1,099,277 22.9 11,354 20.6

中部地区 617,426 12.1 609,986 12.7 8,280 15.1

西部地区 557,507 10.9 551,901 11.5 5,855 10.6

东北地区 93,262 1.8 92,311 1.9 198 0.4

总部 2,622,096 51.3 2,354,458 49.0 17,819 32.4

香港 241,411 4.7 215,502 4.5 2,210 4.0

分部间调整 (1,984,859) (38.8) (1,962,609) (40.8) - -

合计 5,114,311 100.0 4,802,596 100.0 54,986 100.0

注:(1)不包括递延所得税资产。

(2)不包括递延所得税负债。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度

(注)

总资产 总负债 税前利润

地区分部

占比 占比

金额 金额 金额 占比(%)

(%) (%)

长江三角洲 832,355 20.2 828,692 21.4 6,468 11.9

珠江三角洲及

567,700 13.7 564,494 14.6 2,260 4.1

海峡西岸

环渤海地区 916,047 22.2 906,031 23.4 8,516 15.6

中部地区 510,466 12.4 503,804 13.0 7,716 14.1

西部地区 468,004 11.3 460,468 11.9 8,316 15.2

东北地区 89,173 2.2 88,544 2.3 331 0.6

总部 1,946,061 47.1 1,742,187 45.0 18,135 33.3

香港 199,498 4.8 178,132 4.6 2,832 5.2

分部间调整 (1,399,806) (33.9) (1,400,883) (36.2) - -

合计 4,129,498 100.0 3,871,469 100.0 54,574 100.0

注:不包括递延所得税资产。

三、业务综述

(一)公司金融业务

经营概况

报告期内,本行公司金融板块践行“最佳综合融资服务银行”战略,坚定

不移地做大做强公司金融业务,旗帜鲜明地引领全行公司金融业务走健康快速

发展之路。打造“大资管+大交易”双轮驱动服务模式,对现有公司金融产品进

行整合,加大产品和业务模式创新力度,强化营销和服务渠道互通互融,构建

“大资管+大交易”的公司金融产品服务体系,发挥资源整合优势,提升公司金

45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A 股)

融综合服务能力。报告期内,本行实现公司金融营业收入679.83亿元,占本行营

业收入的48.72%;公司金融非息收入51.04亿元,占本行非息收入的13.35%。

面对经济下行和同业竞争加剧的巨大压力,本行迎难而上,抢抓机遇,对

公存款总量规模和增量均位列可比同业①首位,进一步拉开了与后者的距离,市

场领先地位得到巩固和提升。截至报告期末,本行公司类存款客户数55.39万户,

比上年末增长11.45%;公司类存款余额25,292.91亿元,比上年末增长12.64%。

报告期内本行对公结算存款日均增量超过900亿元,增量占比超过40%;机构客

户存款日均余额和时点余额双双突破八千亿元大关。

报告期内,本行积极加强对公司业务的行业指导和投向管理,重点引导资

产投向国民经济转型发展的重点行业、支柱行业和新兴行业。进一步梳理了资

管产品体系,成功实现“中信资宝(招财宝模式)”、联合贷款等创新产品落

地。同时完善信贷资源管理模式,强化优质资产营销和储备,积极有效应对“资

产荒”,为对公资产业务稳健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截至报告期末,本行公司

贷款余额17,147.92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898.26亿元,增长12.45%;其中,人民

币一般性对公贷款余额15,979.00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871.38亿元,增长13.27%。

报告期内,本行积极塑造公司业务品牌新形象,围绕企业交易行为和交易

链条,整合6个子品牌、150余个基础产品和16项特色产品,向市场推出了以“不

止于金融”为理念的“交易+”品牌,成为国内首家建立交易银行专属品牌的商

业银行。在《贸易金融》与中国贸易金融网联合评选的“第五届中国经贸企业

最信赖的金融服务商”中,本行凭借交易银行领域的良好市场形象和卓越影响

力,荣获“2015年度最佳交易银行品牌奖”。

公司银行客户分层经营

报告期内,本行对公客户划分为总分行两级战略客户、机构客户、普通企

业客户、小企业客户五大类别。报告期内,本行与中国移动通讯集团、中国投

资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绿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20家客户

签署战略合作协议,进一步建立了与客户的长效合作机制。

①指包括本行在内的 9 家国内中型股份制商业银行,分别为:中信银行、招商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兴业

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华夏银行、平安银行、广发银行。

46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A 股)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总行核心战略客户存款日均余额2,051.19亿元,比上年

末增加275.67亿元,增长15.53%;报告期内实现营业净收入57.71亿元,比上年

增加5.50亿元,增长10.54%。

机构业务

报告期内,本行制定了《机构业务发展三年规划》,确立建设专业化、智

慧型机构客户经营模式,深化与财政、社保、国土住建、烟草、医疗、教育等

领域机构客户的合作关系,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央财经大学签署战略合作

协议,并推动近20家分行与所在区域的市(区)级人民政府、重点机构客户签

署战略合作协议。作为首批试点银行实现财政部非税电子化、公安跨省缴纳交

通违法罚款项目上线,在10余个城市实现政府性基金项目落地,20余家分行联

合地方政府举办区域PPP推广活动,实现多个具有市场影响力的PPP重大项目落

地,建立了本行在政府综合服务领域的品牌优势。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各类机构客户合计2.58万户,机构客户存款日均余额

8,382.04亿元,比上年增加1,297.43亿元,增速超过公司类存款平均水平,占公

司类存款日均余额的36.30%。

贸易金融业务①

报告期内,本行着重加大了电子供应链金融的应用推广力度,以海尔项目

为依托,营销了青大附院、新秀丽等重点项目,服务线上客户超1,500户。进一

步拓展了低成本融资渠道,并与多家银行签署了双保理业务合作协议。加大产

品创新力度,实现了出口卖断型预支价金保理、不动产类融资租赁保理、平行

进口汽车、品牌二手车等业务的成功落地。其中,汽车金融业务作为本行“交

易银行”品牌体系中的“大单品”,在2015中国汽车金融颁奖典礼上蝉联“中

国最佳汽车金融服务银行”称号,在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年会上斩获“汽车金融

服务创新奖”,在2015年中国汽车“金引擎”评选中领衔“2015最佳对公汽车

金融服务银行”,使本行成为唯一一家在以上3项权威评选中均获殊荣的银行,

保持了行业领军者的地位。

贸易金融业务包括供应链金融、保理融资和票据池质押融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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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A 股)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国内贸易融资业务累计融资量7,490.55亿元,比上年末

增加403.90亿元,增长5.70%;实现总存款余额1,793.26亿元,比上年末增加370.55

亿元,增长26.05%。

现金管理

报告期内,本行推出了开放式在线理财产品“流动管家①”、委贷管家和跨

境管家等多项“e财资”创新产品,启动了与中信银行(国际)跨境银银直联项

目建设;上线了以中信集团、中国电信、中移动为代表的集团企业“e渠道”银

企直联项目,推动本行成为“三大一高”②客户合作银行;通过“e财资”业务,

为中小企业提供标准化资金管理解决方案,批量拓展了对公客户群体,并不断

提升客户活跃度。本行推出了B2B电子商务“商贸通”、“集采通”、“招标通”、

“募集通”、“惠民通”、“跨境通”、“银证通”等七大系列产品。凭借着

先进的B2B电子商务产品体系和卓越的业务创新能力,本行荣获中国金融认证中

心(CFCA)“2015年中国最佳电子商务业务创新奖”、中国互联网协会“2015

年度中国互联网金融创新奖”。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现金管理客户数达29.64万户,比上年末增加6.58万户,

增长11.03%。现金管理交易金额56.07万亿元,比上年增长47.36%,交易笔数达

到4,812.05万笔,比上年增加302.27万笔,增长6.71%,笔数替代率达到64.33%。

“流动管家”累计销售金额131.21亿元,持有金额16.04亿元;全行“流动管家”

签约客户数5,390个,其中新客户数3,279个;与产品上线前相比,全部签约客户

日均存款增量增加121.57亿元,产品销售获得中间业务收入1,085.00万元。B2B

电子商务累计项目数217个,比上年末增加109个,交易会员达4.09万户;实现交

易金额1,060.88亿元,交易笔数44.07万笔;带动企业客户日均存款12.53亿元。

资产托管

报告期内,本行抓住市场机遇、紧贴市场热点,托管大单品优势得到进一

步巩固,在公募基金、券商资产管理产品等领域继续保持领先优势。全年新上

线16支公募基金,除余额宝外其他基金规模比上年增长101.86%,公募总规模达

流动管家是指通过本行现金管理客户端销售的一款开放式、非担险型对公理财产品。

“三大一高”指“大行业、大客户、大项目、高端个人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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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A 股)

7,954.27亿元,排名股份制银行第一、全行业第三。券商资产管理产品规模达到

1.35万亿元,比上年增幅30.25%,排名全行业第二。行内理财与地方商行理财齐

头并进,规模达到7,748.92亿元,比上年增长53.58%,其中地方商行理财突破两

千亿元,达到历史最高水平。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托管资产规模达48,552.24亿元,比上年末增长38.81%,

其中,年金上线规模393.04亿元,比上年末增长38.73%。企业年金客户数673户,

比上年末增长17.45%;养老金个人账户数167,342户,比上年末增长71.89%。报

告期内,本行实现托管及其他受托业务佣金收入22.28亿元,比上年增长46.39%。

小企业金融业务

报告期内,本行稳健发展小企业金融业务,多措并举防控和化解信贷风险。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小企业信贷业务余额313.30亿元,比上年末下降117.37亿元,

降低27.25%;小企业客户数为5,542户,比上年末下降2,079户。截至报告期末,

不良贷款余额为8.54亿元,比上年末下降1.16亿元;但由于业务规模降低,不良

率较年初上升0.48个百分点,至2.73%。

(二)零售金融业务

经营概况

2015年是本行零售战略二次转型全面实施的关键之年,零售金融板块坚决

贯彻本行新战略,牢固树立“客户经营”、“投入产出”和“持之以恒”三大

理念,全面推进二次转型,致力于打造“客户体验一流、盈利增长一流、品牌

形象一流”的零售银行。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个人客户数量达5,797.92万人,比上年末增长16.18%;

个人存款余额4,655.35亿元,比上年末增长2.53%;个人贷款余额6,497.64亿元,

比上年末增长20.66%;个人客户管理资产AUM①10,787.65亿元,比上年末增长

17.51%。报告期内,销售个人银行理财产品29,325.03亿元,比上年增长42.15%;

销售代理基金及券商集合理财产品5,338.62亿元,比上年增长220.10%;代理保

AUM 为衡量个人客户管理资产规模的指标,包含本外币储蓄余额(含担险理财和个人结构性理财)、本外

币理财余额、基金份额(含在途资金)、国债余额、保险实收保费(在系统完善前暂用首年保险年化保费)、

第三方存管保证金、个人委托存款、交易贵金属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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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A 股)

险实收保费274.05亿元,比上年增长141.31%。报告期内,本行实现零售金融营

业收入323.68亿元,占本行营业收入的23.19%;零售金融非息收入171.93亿元,

占本行非息收入的44.97%。

财富管理和私人银行

报告期内,本行财富管理与私人银行业务以客户需求为出发点,持续完善

产品、服务和营销支持体系;积极创新业务模式,丰富差异化产品体系,努力

拓展境外市场,逐步完善海外业务平台;强化财富管理专业队伍建设,切实提

升团队专业素质和综合经营实力。本行发挥中信集团金融优势,建立了中信财

富指数,加大中信财富管理品牌的宣传工作,整合品牌、产品、服务、渠道等

优势资源,积极拓展海外业务。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管理资产AUM超过50万元的贵宾客户数量达428,296户,

比上年末增加63,816户,增长17.51%;贵宾客户管理资产AUM7,558.43亿元,比

上年末增加1,286.69亿元,增长20.52%。本行管理资产AUM超过600万元的私人

银行客户数量达17,069户,比上年末增加3,426户,增长25.11%;私人银行客户

管理资产AUM2,595.68亿元,比上年末增加580.04亿元,增长28.78%。

客户经营

报告期内,本行着力打造“中信红”综合营销体系,通过对分层、分群客

户提供“产品配置+营销活动+积分回馈+品牌深化”的组合方式,满足客户多种

金融需求,提升客户体验,强化“幸福梦中信圆”服务理念,零售品牌美誉度

不断提升。

在客群经营方面,本行继续坚持“三卡一金”的经营理念,主要通过香卡、

幸福年华卡、菁英卡,围绕女性、中老年、年轻白领、出国金融四大特色客群

开展客户分群经营工作,持续完善产品权益及金融产品组合。本行出国金融业

务围绕产品、服务、渠道、队伍、系统、营销活动等方面提升和巩固业务优势,

编制并发布了国内首个《出国留学中介评价指数白皮书》。

截至报告期末,经过多年的持续经营,本行香卡客户数突破600万户,幸福

年华卡客户数达200万户,菁英卡首年发卡新增客户超200万户,“三卡一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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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A 股)

客户管理资产AUM余额占本行全部个人客户AUM余额的60%以上。

个人信贷

报告期内,本行积极顺应国内消费升级的大趋势,把握个人贷款业务市场

发展机遇,进一步完善了产品营销体系、风控运营体系和资源配置与评价体系。

本行坚持“量”点与“亮”点产品并重,针对客户核心房产,创新优化“房产

抵押综合授信贷款”产品,打通消费和经营用途,完善风险控制措施,做大业

务“量”点。“房产抵押综合授信贷款”产品在同业竞争中表现出色,荣获中

国《银行家》杂志“十佳金融产品创新奖”。本行积极发展家用车贷款、网络

信用贷款、金融资产质押贷款等“亮”点产品,打造新的业务增长引擎,取得

较好的市场效果。在推动产品营销体系建设的基础上,本行启动个人贷款业务

“信贷工厂”建设,打造自动化、电子化的业务流程,并成功上线新零售信贷

管理系统,强化了系统对业务的支持作用。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个人贷款业务余额①4,743.21亿元,比上年末增加616.62

亿元,增长14.94%;新获取个人贷款客户30.38万人,人均持有零售产品5.42个,

比上年增加0.47个。

信用卡

报告期内,本行信用卡业务按照“智慧发展”的经营理念,依托互联网及

大数据,积极探索、创新经营模式,通过跨界融合全面提升市场和品牌影响力。

本行通过账户创新拓宽获客渠道。国内首创信用卡家庭账户,突破传统获

客和经营模式,以家庭分享为设计理念,利用移动互联网技术实现家庭成员之

间的积分互转及权益共享;推出联合账户,突破“卡”经营理念,在业内开创

“账户+”获客新模式,成功推出“凤凰知音中信账户+”和“中信飞常准账户+”。

本行积极布局移动互联网,目前自有或合作移动互联网平台数量超过9个。

自有平台中“动卡空间”APP登录用户量累计达363.43万,社会化平台整体累计

用户量突破3,000万,手机QQ、微信公众号平台用户量均逾千万,成为业内首家

个人贷款业务范围包括向自然人发放的住房、商用房、家用车、商用车、教育、综合消费、个人经营和

网络贷款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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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A 股)

双平台用户破千万的金融机构。

报告期内,本行继续推进跨界联结,携手百度、阿里巴巴、腾讯、京东、

顺丰等合作伙伴开展一系列互联网金融创新,先后推出腾讯Q享卡、顺丰卡、淘

宝V卡、京东小白卡、返利卡等5款核心产品,努力为客户提供极致体验,进一

步巩固信用卡互联网金融领域先发优势。

本行为提升客户境外用卡体验,推出一系列境外服务,包括境外紧急代制

卡、境外紧急取现、担保退税等。客户在境外丢失信用卡或者因消磁等原因无

法使用信用卡时,即可通过本行客服热线申请此服务,本行在收到来电后24小

时内可安排客户到指定银行提取现金或将代制卡邮寄至客户指定收件地址。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信用卡累计发卡3,037.54万张。报告期内,新增发卡

577.96万张,比上年增长51.44%;信用卡交易量8,080.81亿元,比上年增长33.08%。

报告期内,分期业务保持快速增长,全年分期交易金额突破千亿元大关,达

1,012.19亿元,比上年增长72.63%,业务收入比上年增长90.53%。全年实现信用

卡业务收入194.80亿元,比上年增长46.58%,经营效益再上新台阶。

电子银行

报告期内,本行坚持“网络金融化”和“金融网络化”双向均衡发展,加

速互联网金融领域战略布局,坚持金融创新,打造竞争优势。电子银行各项指

标高速增长,跨界融合异军突起,综合贡献度全面提升。

金融网络化方面,电子渠道“高速公路”加速布局,产品上线率与客户体

验大幅提升,渠道产能显著提高,综合贡献日益凸显,有效减轻了柜面服务压

力,节约了经营成本,延伸了服务半径。一是手机银行快速迭代创新,持续丰

富应用场景,荣获“2015中国最佳手机银行”等多个奖项。二是个人网银6.0成

功上线,以网银颠覆者的形象为用户带来全新的使用体验,获得“2015年度网

上银行创新口碑奖”等多项荣誉。三是微信银行2.0成功上线,成为客户经营的

重要阵地。四是完成电子账户全面升级,大幅提升了本行在线获客能力。截至

报告期末,本行个人网上银行客户数1,803.19万,比上年末增长29.66%;手机银

行客户数1,272.73万,比上年末增长97.23%。报告期内,个人网上银行交易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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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A 股)

11.48万亿元,比上年增长28.06%;手机银行交易金额1.14万亿元,比上年增长

8.82倍;个人电子银行业务笔数替代率96.13%,比上年上升2.98个百分点。

网络金融化方面,本行以互联网金融为突破口,重点发力移动金融,抢占

收单市场。报告期内,一是推出互联网移动金融创新产品“信e付”,依托移动

客户端提供供应链上下游企业间的在线订货、销售及收付款服务,实现了商流、

信息流、资金流与物流的“四流合一”。二是推出跨境电子商务支付产品“跨

境宝”,成为业内首家具备“全流程、全币种、全线上”跨境电商金融服务能

力的商业银行。截至报告期末,跨境外汇支付业务交易规模43.47亿元。“双11”

当日,本行在支付宝海淘业务份额超过60%,业务规模比上年增长3.5倍。三是

推出了中信“云闪付”产品,持卡人通过本行手机银行客户端申请云卡,激活

后即可通过该手机在有“银联闪付”标识的POS机上进行刷卡消费。四是推出电

子渠道专属理财,打造“中信理财夜”特色品牌,包括收益宝、稳健宝两大品

类,满足不同客户差异化的理财需求。报告期内,手机银行理财产品代销规模

近3,900亿元。

报告期内,为积极响应“互联网+”国家战略的创新与实践,本行与百度公

司联合发起设立百信银行并正履行监管机构审批程序,预计未来可成为国内首

家独立法人模式的直销银行,开创金融机构和互联网公司跨界合作的新模式。

(三)金融市场业务

经营概况

2015年,本行金融市场板块紧紧围绕“最佳综合融资服务银行”战略定位,

以多元化融资和多创营收为目标,积极面向“货币、资本和国际金融”三大市

场,把握市场机遇,加大创新力度,优化业务模式,各项工作稳步推进,经营

业绩持续提升。报告期内,本行金融市场业务营业收入446.61亿元,占全行营业

收入的32.00%;实现非息收入166.68亿元,占全行非息收入的43.60%。

金融市场业务

报告期内,本行继续践行稳健的资金管理原则和策略,充分发挥人民币同

业拆借、债券回购等货币市场工具资金融通功能,在满足全行流动性管理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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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A 股)

的同时,提升短期资金运营效益。灵活运用央行创新产品工具,正确传导货币

政策意图,认真履行本行公开市场一级交易商职责。积极发展同业存单发行业

务,加速推进大额存单创新产品,拓展主动负债来源。积极履行市场利率定价

自律机制核心成员职责,促进创新业务发展。

针对报告期内汇率市场的大幅波动,本行围绕企业融资保值、收付汇避险、

负债管理等需求,通过即远期结售汇、期权等汇率类创新组合产品,为客户提

供具有针对性、多层次的产品体系,扩大避险类产品的推广。本行积极参与银

行间市场交易、履行做市商职责,报告期内银行间外汇市场即期做市综合排名

前三。本行继续推动黄金租赁业务与贵金属自营交易业务发展,报告期内黄金

租赁业务和贵金属自营交易量均实现快速增长,黄金自营排名继续处于市场领

先地位;获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取得黄金进口资格,实现黄金进口业务零突破。

本行通过积极开展多品种多期限债券做市与交易,进一步巩固银行间债券

市场核心做市商地位。在深入理解宏观经济走势和政策导向的基础上,本行果

断抓住市场趋势性机会,灵活运用多种交易策略,在确保安全性和流动性的基

础上,获得了良好的利率交易业绩。本行积极启发和引导客户的风险管理意识,

利用利率产品为客户提供风险管理服务;积极拓展利率业务内涵,优化盈利模

式,扎实推进投资顾问、债券借贷等创新业务。本行自营债券投资通过优化信

用债投资授信流程、适当拉长资产久期,在降息周期中积极抓住市场机会增加

资产配置,较好地提前锁定中长期资产收益。债券投资在努力提高资产回报的

同时,积极支持全行业务发展、服务重点客户。

国际业务

报告期内,国际业务条线践行本行“最佳综合融资服务银行”发展愿景,

坚持价值创造和轻型发展,发挥金融市场板块合力,认真贯彻落实全行新战略,

多项工作取得新进展。自贸区创新融资业务快速增长,截至报告期末,与异地

分行联动的四方协议模式FT①放款业务、FT项下跨境并购贷款业务等多项创新融

资实现首单突破。创新产品运用取得实效,跨境担保业务迅速发展,显著带动

全行收入及负债业务增长;办理全国首笔多资金池模式跨境人民币资金集中运

营业务。

使自贸区外资产项目和自贸区内低成本资金成功实现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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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A 股)

报 告 期 内 , 本 行 国际化经营及海外机构布局有序推进。本行伦敦代表处

2015年4月注册成立,伦敦分行筹建工作启动,并已具备向中国银监会提交设立

境外分行行政许可申请的条件;2015年11月,本行悉尼代表处设立申请获中国

银监会行政许可,悉尼分行申设工作逐步推进①。

报告期内,本行实现进出口收付汇量3,913.48亿美元,比上年增长3.79%,

保持同业领先,位列股份制商业银行第一位。

投资银行业务

报告期内,本行投资银行条线紧紧围绕“最佳综合融资服务银行”的发展

愿景,积极应对市场竞争形势变化,加强产品创新,持续完善资本中介业务体

系,不断提升盈利能力,实现了投资银行业务的持续稳健发展。本行推出房地

产前端融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等创新产品,进一步提升大型客户服务能力及

投资银行业务盈利能力。报告期内,本行投资银行业务实现营业净收入93.60亿

元,比上年增长53.81%;实现轻资本收入32.56亿元,比上年增长30.45%;实现

投资银行新增融资规模8,008.91亿元,比上年增长42.21%。

金融同业业务

报告期内,本行金融同业业务坚持以客户服务为中心,实现质量、规模、

效益均衡发展。本行通过完善分层营销体系建设,丰富产品种类,强化服务能

力,进一步提升了与主流金融机构业务合作的广度与深度。报告期内,本行不

断提高与大型金融机构的业务合作水平,与二十多家大型金融机构签署总对总

合作协议;持续深化对地方商业银行的综合服务,累计合作地方商业银行数量

达728家;稳步增强对非银金融机构的专业服务能力,成功获得上海期货交易所

期货保证金存管银行业务资格,成为期货保证金存管业务全牌照银行,并取得

中国期货业协会第八家商业银行联系会员资格,全年合作期货公司上线数较年

初增长91.12%。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本外币金融同业资产(包括存放同业和拆放同业款项)

余额1,630.76亿元,比上年增加335.77亿元,增长25.93%;本外币金融同业负债

2016 年 3 月,本行悉尼代表处设立申请获得澳大利亚各相关监管机构审批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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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A 股)

(包括同业存放和同业拆入款项)余额11,020.29亿元,比上年增加3,849.64亿元,

增长53.69%。

业务专题:理财业务

2015年,本行致力于强化精细化管理和盈利能力,提升理财资源配置和流

动性管理水平。本行以“理财业务回归资产管理本质”为目标,实现理财直融

工具和净值型产品规模突破,积极推动股权类投资、双货币结构性及量化类产

品等业务创新模式,引导理财向资管全面转型,为提高资管服务能力奠定基础。

报告期内,本行实现全口径理财业务收入78.47亿元,比上年增长70.57%;

为客户创造收益299.06亿元,比上年增长36.71%。

报告期内,本行全口径理财产品累计募集规模44,728.78亿元,比上年增长

73.66%。其中,银行理财产品累计募集规模38,940.98亿元,代理理财产品累计

募集规模5,787.79亿元。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全口径理财产品存续规模9,543.52亿元,比上年末增加

3,713.18亿元,增长63.69%。其中,银行理财产品存续规模8,537.03亿元,代理

理财产品存续规模1,006.49亿元。

面对资产管理业务发展“黄金期”,本行明确了“先由总行部门转为资管

事业部,再由资管事业部向子公司过渡”的总体方案。过渡期内,资管事业部

参照公司化模式运营,人事、财务及风险管理相对独立。

(四)服务品质管理

报告期内,本行通过以强化总分行两级的培训、检查、评比通报和内外宣

传为核心的服务工作推动体系,加强全行服务体系建设。在中国银行业文明规

范服务百佳示范单位评选活动中,本行取得了自建行以来的最佳成绩,9家营业

网点获得殊荣,获评数量在股份制银行中排名第一,被中国银行业协会授予

“2015年度中国银行业文明规范服务工作突出贡献奖”。在2015年中国银行业

普及金融知识万里行活动中,本行充分发挥媒体平台作用,通过营业网点、社

区和企业宣传,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被中国银行业协会授予“2015年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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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A 股)

国银行业普及金融知识万里行活动最佳成效奖”。在中国银监会首次消费者保

护考核中,本行为股份制银行中唯一荣获年度最高评级(二级)的银行。

(五)中信综合服务平台

报告期内,本行深入贯彻“最佳综合融资服务银行”战略,积极发挥与中

信证券、中信信托、中信建投、信诚人寿、中信产业基金、天安财险、中信期

货、中信兴业等中信集团所属子公司以及中信银行(国际)、信银投资等本行

子公司的业务协同平台作用,加强业务合作和信息共享,构建联合营销服务体

系,形成了独特的竞争优势。

● 加强渠道共享。本行加强了与中信证券、信诚人寿、天安财险、信诚

基金、中信地产、中信旅游和中信出版等中信集团所属子公司的渠道合作,通

过物理网点、网络银行渠道代销产品等方式,努力打造“以客户为中心”的零

售客户增值服务平台。

报告期内,本行通过物理网点和网络银行渠道代销中信证券、中信建投产

品17支,代销金额12.95亿元;代销信诚人寿和天安财险产品70支,代销金额

157.73亿元;代销信诚基金、华夏基金产品76支,代销金额2,547.36亿元;代为

推介信诚资产管理公司的产品164.94亿元。此外,中信证券、信诚人寿、中信期

货、信诚基金、中信地产、中信旅游和中信出版还通过网点互相开放,开展联

合营销活动、宣传资料摆放等方式与本行共享机构网点资源。

● 加强业务合作。本行通过联合研发、联动营销等方式,与中信集团所

属金融子公司在理财产品、第三方存管、托管、债券承销、企业年金和联名卡

等业务领域深入合作,努力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综合金融服务。

理财产品研发方面,本行联合中信证券、中信信托、信诚资产管理等中信

集团所属金融子公司,为客户研发理财产品463支,销售金额2,817.53亿元。

第三方存管业务方面,本行与中信证券、中信证券(山东)和中信建投等

证券公司共享第三方存管机构客户3,309户,共享个人客户56.91万户。

托管业务方面,本行与中信证券、中信信托、信诚基金、信诚人寿在券商

57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A 股)

资管、基金、信托、保险、PE、年金等领域开展广泛合作。截至报告期末,集

团 内 合作 项目 托管 余额 达 3,280.80亿 元,报 告 期内 实现 托管 业务 佣 金收 入

17,844.08万元,集团内合作年金客户601家,规模194.81亿元。

债券承销方面,本行通过承销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和资产支持证券等工

具,联合中信证券、中信建投为客户联席承销金额371亿元;本行作为主承销商,

为中信有限承销发行超短期融资券30亿元。

联名信用卡合作方面,本行与信诚人寿合作推出的“中信信诚联名信用卡”

累计发卡4.67万张;与中信乐益通合作推出的“中信乐益通联名卡”累计发卡

20.25万张。

(六)信息技术

报告期内,本行成功投产了十多个重大战略项目,全行科技应用能力得到

极大提升。一是于5月10日按计划成功实现新一代核心业务系统全业务、全机构

一次性投产。系统投产以来运行平稳,处理效率明显提高;以客户为中心的客

户信息和账户结构设计,改善了客户和用户体验,柜面服务效率提高40%以上;

参数化的产品设计,使一般新产品交付周期较原系统缩短近50%。二是企业级数

据平台和环境建设已初步发挥成效,实现了全行信息共享,支持了零售业务的

数据挖掘、分析与应用,提高了风险监测和反洗钱信息的准确度。三是全新改

版了移动银行和个人网银系统,功能和客户体验跻身同业先进行列,交易量快

速提升。四是全面完成了新资本协议合规达标项目所涉及的所有信息系统建设

和改造任务。五是积极响应国家安全可控战略,加速技术架构转型,研发了适

用于银行应用特点的大数据平台和分布式数据库平台,实现了P2P资金监管、历

史数据查询、个人综合对账、司法查询、冠字号查询等多项应用。

报告期内,本行调整了信息技术组织架构,成立了总行信息技术管理部、

软件开发中心和数据中心。其中,信息技术管理部负责规划、架构、标准、制

度、流程和IT风险管理,软件开发中心和数据中心专职于开发实施和系统运维,

有力强化了IT管理和专业化分工。完成了“十三五”信息科技规划,提前布局本

行未来新技术应用、技术架构转型、基础设施建设和业务应用能力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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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A 股)

(七)境内分销渠道

分支机构

报告期内,在网点建设上,本行落实零售战略二次转型工作要求,顺应“小

型化、智能化、多业态”的网点发展趋势,积极推动网点建设转型,优化网点

结构布局。2015年,全行新建和在建精品、社区(小微)网点124家,占全部新

建、在建网点总数的56.62%。同时,本行积极加强网点标准化建设,统一网点

对外形象与服务标准,提高自助设备替代,进一步推动网点由交易结算型向营

销服务型转变,初步形成以智慧(旗舰)及综合网点为基础,以精品、社区(小

微)网点、离行式自助银行为补充的多业态网点网络服务体系,有效提升本行

网点服务覆盖的深度和广度,充分发挥营业网点作为零售银行营销主渠道功能。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境内机构网点达1,353家,其中一级分行38家,二级分

行88家,其他各类网点1,227家。2015年8月拉萨分行设立,据此,本行完成了国

内分支机构战略布局,实现对国内全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网点全覆盖,网

点遍布国内128个大中城市。

自助服务网点和自助服务设备

报告期内,本行自助设备建设坚持“控制增量、盘活存量、提升产能”的

原则,在适度增建自助设备的同时,注重存量设备的产能提升及布局优化调整。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共有自助银行3,160家,比上年增长5.79%;共有自助设备

11,044台,比上年减少0.75%。

网上银行平台

参见本报告第八章“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零售金融业务”中“电子银行”

部分。

电话银行平台

本行通过电话客户服务中心向客户提供电话银行服务。报告期内,本行客

户服务中心服务热线电话总进线量12,600万通,其中转自助语音服务7,606万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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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A 股)

转人工服务4,994万通,20秒内人工服务电话接通率为83.79%,客户满意度为

98.10%,客户投诉处理满意度为97.57%;客户服务中心通过主动外呼提供客户

关怀、电话通知等服务,共联系客户44.93万人次。

(八)子公司业务

中信国金

中信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于1924年12月以“The Ka Wah Savings Bank,

Limited”名称在香港注册成立,1986年6月由中信集团收购,并于2002年收购当

时的香港华人银行有限公司后重组成为投资控股公司。2009年10月中信银行收

购中信国金70.32%的股份,2015年8月中信国金成为中信银行的全资子公司。中

信国金业务范围涵盖商业银行及非银行金融业务。

中信国金的商业银行业务主要通过其全资子公司中信银行(国际)开展。

中信银行(国际)为香港成立及注册的持牌银行,在香港设有34家分行,在澳

门、纽约、洛杉矶和新加坡各拥有1家分行,通过其全资子公司中信银行国际(中

国)有限公司在北京、上海和深圳拥有分支机构。报告期内,中信国金继续全

力协助子公司中信银行(国际)加强与母行的跨境联动,建设中信银行海外平

台及发展人民币跨境业务。非银行金融业务方面,中信国金持有中信国际资产

40%的股份,中信国际资产以私募股权投资为主线业务,配以基金管理和顾问业

务。

截至报告期末,中信国金已发行股本75.03亿港元;总资产2,818.42亿港元,

比上年末增长12.89%;净资产285.85亿港元,比上年末增长7.04%;报告期内实

现净利润22.37亿港元,比上年下降25.78%。

● 中信银行(国际)。2014年后期开始出现的多项市场不利因素在2015年

继续发酵,对中信银行(国际)年度业绩带来了严峻挑战,与去年同期的强劲

表现相比出现一定回落,但整体而言仍取得令人满意的成绩。报告期内,中信

银行(国际)营业收入58.34亿港元,比上年下降2.91%;实现净利润21.68亿港

元,比上年下降22.60%。

配合国家“一带一路”、国内企业“走出去”、自贸区等重点战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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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A 股)

中信银行(国际)与中信银行及中信集团各子公司紧密协作,在跨境业务上取

得新的突破。重点开发大客户、大行业、大项目,继续稳步增加结构融资业务

的比重,扩大资产规模,提高信贷质量。同时,充分发挥海外分行的平台执行

能力和盈利能力。截至报告期末,中信银行(国际)公司及跨境业务贷款1,288.55

亿港元,比上年末增长15.58%,报告期内实现净利息收入27.34亿港元,非息收

入7.44亿港元,分别比上年增长6.62%和37.58%。

中信银行(国际)个人及商务银行客户存款于2015年10月底历史性超越1千

亿港元。在跨境业务方面,于2015年3月推出针对两地高端客户跨境需要的“钻

石财富管理”服务,标志着与本行跨境业务的有效对接。本行实施跨境见证开

户业务和跨境联动业绩双算,进一步推动两行的零售业务联动。另一方面,中

信银行(国际)成为香港首间推出微信银行服务和指纹查账服务的银行,有效

节省客户登入手机银行的时间,大大提升了客户体验及中信银行(国际)在电

子银行市场上的领先地位。截至报告期末,中信银行(国际)个人及商务银行

客户业务存款1,026.01亿港元,比上年末增长16.54%,报告期内实现经营收入

19.93亿港元,比上年增长9.10%。

● 中信国际资产。中信国际资产致力打造成为一家精品私募股权投资公司,

以“PE+”模式的股权投资为主线业务和相对特色的基金管理业务及顾问为副线

业务。同时,紧抓大农业行业和新三板的发展势头。在原河南农业基金的基础

上,成功落实山东农牧产业基金和与中信集团共同合作的重庆逸百年现代农业

基金。中信国际资产开展的一个新材料项目率先在2015年内成功挂牌新三板。

信银投资

信银投资的前身为振华国际财务有限公司,于1984年在香港注册成立,是

本行在境外设立的子公司。报告期内,经监管部门批准,本行对信银投资进行

了增资,金额约为14.90亿元人民币;公司完成更名,由“振华国际财务有限公

司”更名为“信银(香港)投资有限公司”。信银投资现注册资本18.89亿港元,

其中本行持股99.05%,中信银行(国际)持股0.95%。经营范围主要包括贷款业

务(持有香港放债人牌照)、投资业务(主要包括基金投资、股票投资和长期

股权投资等),并通过旗下子公司开展境外投行类牌照业务及境内股权投资基

金管理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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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A 股)

报告期内,信银投资成功收购了香港证监会核准持牌机构信银(香港)资

本有限公司(原名为“岩石亚洲资本集团有限公司”),可开展香港证监会第4

类(就证券提供意见)、第6类(就机构融资提供意见)及第9类(提供资产管

理)牌照项下的受规管业务,未来将有效提升本行的综合化跨境投融资服务能

力。按照“打造中信银行境外牌照业务与境内非牌照业务相结合的海外投融资

平台”的发展定位,信银投资及其子公司继续加强与本行各地分行的业务联动,

积极发挥自身债权融资与股权投资相结合的特点和优势,不断深化产品服务体

系,实现跨境投融资业务的快速发展,以及经营业绩的较快增长。

报告期内,信银投资实现税后净利润折合人民币10,768.02万元,比上年增

长68.29%。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折合人民币52.89亿元,比上年末增长

103.89%;合并净资产折合人民币197,949.29万元,比上年末增长524.19%。合并

资产管理规模达人民币283.00亿元(实缴口径)。

临安中信村镇银行

临安中信村镇银行位于浙江省临安市,自2012年1月9日开始对外营业。临

安中信村镇银行注册资本为2亿元,其中本行持股占比51%,其他13家企业持股

占比49%,主要经营一般性商业银行业务。

截至报告期末,临安中信村镇银行总资产114,244.07万元,比上年末增长

10.22%;净资产24,867.59万元,比上年末增长9.26%;客户存款余额77,358.70万

元,比上年末增加3,367.41万元,增长4.55%;资本充足率为32.56%,拨备覆盖

率为160.48%,拨贷比为2.98%。报告期内,临安中信村镇银行实现净利润2,108.11

万元。

中信金融租赁

中信金融租赁于2015年2月经中国银监会批准筹建,注册资本40亿元,由本

行独资设立,注册地为天津市滨海新区,2015年4月8日正式开业。

中信金融租赁是中信集团和本行服务实体经济的重要战略布局,按照“专

业化、市场化、国际化”的发展战略,致力于在环保节能、清洁能源、养老健

康、装备制造、城镇数字化改造、通用航空等六大领域有所突破。开业首年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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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A 股)

项业务突飞猛进,在新能源领域做出特色。在已投放的业务当中,新能源领域

金额占比达28.92%,且与多家新能源行业龙头企业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实现强

强联合,专业化程度得到监管机构和同业的高度关注和认可,在市场上树立起

中信金融租赁的特色品牌。

中信金融租赁充分利用中信集团综合化平台优势,努力加强与集团子公司

和本行各地分行协同联动,初步实现了联合营销、共防风险、互利共赢等多重

目标,在拓宽自身客户渠道的同时也带动各分行理财业务、私募债、公司债等

业务快速增长。

截至报告期末,中信金融租赁总资产为202.21亿元,其中租赁资产余额达到

194.93亿元,总负债为161.01亿元,净资产为41.20亿元。报告期内,累计租赁投

放规模达205.53亿元,实现营业净收入4.54亿元,实现净利润1.2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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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A 股)

四、风险管理

(一)风险管理架构

(二)风险管理体系和风险管理技术

报告期内,本行风险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稳步推进。在风险管理“三道防线”

建设方面,业务管理部门陆续设立风险管理岗位,与业务经办机构共同履行第

一道风险防线的职责。在风险管理能力提升方面,总行建立了分行机构风险管

理综合评价体系和风险管理资质认证制度,强化了行业研究和授信政策管理工

作。在风险管理激励约束机制方面,建立了分行重大风险管理问题质询机制,

完善了对分行风险总监的考核管理机制。

本行根据全行战略要求及新资本协议实施规划,加快推进新资本管理办法

实施,通过高效有序的项目群管理,如期完成了资本管理办法高级计量法系列

实施项目,风险管理能力得到显著提升。第一支柱三大风险计量管理体系已全

面搭建,各类计量工具在业务中的应用快速推广。第二支柱和第三支柱建设取

得系列成果。数据管理体系和风险管理信息系统群在新核心系统切换上线的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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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A 股)

础上进一步优化。

(三)信用风险管理

信用风险是指因债务人或交易对手未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从而使银行业务

发生损失的风险。本行信用风险主要来自于各类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

担保、承兑、贷款承诺等表内外授信业务,银行账户债券投资、衍生产品交易

等业务,以及结构化融资、融资性理财等包含信用风险的其他业务。

公司业务信用风险管理

报告期内,中国经济增速放缓。本行主动适应外部环境变化,秉承稳健的

风险偏好,坚持合规经营,着力发展优质核心客户,积极应对金融创新,加强

资产组合及重点领域风险限额管理,坚持效益、质量、规模协调发展。

行业方面,积极落实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产业政策,以风险调整资本回报

率(RAROC)和经济利润或经济增加值(EVA)最大化为目标,对行业实行分

层管理,设置行业组合管理目标,引导行业结构调整优化,防范行业系统性风

险和集中度风险。

区域方面,坚持差异化和特色化发展,加大对重点城市的资源投入。紧跟

国家区域发展战略,加大对京津冀和“一带一路”重点区域的资源投入和创新

支持,培育本行重要的利润增长点。以上海自贸区、深圳前海试验区等为突破

口,做大做强经营管理水平好、市场竞争力强的重点城市分行。加快经济发达

县域地区的布局。

客户方面,深化客户分层管理,实行战略客户名单制管理,做深做透一批

高价值客户。对中小客户实行产业链模式,通过深化“授信服务+交易银行”的

金融服务模式,围绕核心企业的上下游产业链,实现规模化批量开发。

房地产行业方面,本行坚持“总量控制、差别对待、优中选优、强化管理”

的原则,对房地产企业实施名单制管理,对房地产行业表内外各类授信实行总

量限额管理。信贷投向主要满足刚性需求及部分改善性需求的商品住宅项目,

严控单户面积过大、单价偏高的高端大户型住宅项目。择优支持国有背景、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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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A 股)

质良好、运作模式规范、项目自身具有充足现金流的保障性住房项目,以及债

务纳入政府债务范围的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坚持抵押和封闭管理,强化存量

贷款风险监控和管理。

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方面,本行主要支持符合技术升级要求、碳排放约束和

绿色标准领域的竞争力强的优质企业,主动退出经营状况不佳、市场竞争力不

强、产能落后、环保不达标的企业,不对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的新增产能项目提

供任何形式的新增授信支持,不对未取得合法手续的建设项目进行授信。

个人信贷风险管理

报告期内,本行根据宏观经济形势和监管要求变化,严格落实国家宏观调

控政策,确保个人贷款业务合规经营、风险可控。本行通过建立标准化个人贷

款流程、推动建设“信贷工厂”等方式,在保证风险控制的前提下,提高业务

效率;主动调整业务结构,重点发展以核心房产为抵押的“房抵贷”大单品,

化解经济下行带来的周期性风险;建设完成新零售信贷管理系统,设置系统风

险控制节点,提高个人贷款业务的风险控制和质量监控能力;加强风险量化管

理,推进评分卡的开发部署和应用,提高零售信贷自动化审批水平。

本行通过明确产品的审批标准,加强贷前调查和审批核查,严格授权管理,

从业务的准入环节加强风险管控,严把风险入口;引入多元化贷后监控和管理

措施,采取专项检查、系统监控、资产质量通报等手段,确保个人贷款业务的

健康合规发展。

信用卡风险管理

本行信用卡业务风险管理按照“调结构、控风险、增效益”原则,深化“全

面、全过程风险政策体系”改革,健全“多维、全周期计量管理平台”建设,

严守风险底线。贷前阶段,本行构建和实施综合信用评定体系,以授信评价全

面升级带动信贷资源优化配置,依托互联网及大数据,开展跨界合作,深化授

信模式,同时丰富和夯实客户群结构管理工具,深化客户群体结构调整。贷后

阶段,本行继续完善预警机制,提前退出和压缩潜在高风险客户,同时加大对

高价值客户的扶持力度,优化贷款结构配置;催收方面,本行坚持多管齐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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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A 股)

多策并举,在提升不良资产回收力度的同时,探索不良资产证券化。

金融市场信用风险管理

本行审慎开展有价证券投资业务,并推进利率风险产品创新,向客户提供

避险增值服务。本币债券投资方面,本行以行业内优质企业为重点信用投资对

象;外币债券投资方面,本行以中国优质发行人海外发行的债券为重点信用投

资对象。

贷款监测及贷后管理

报告期内,我国宏观经济仍然处于“三期叠加”特定阶段,经济发展步入

新常态,国内外经济金融环境错综复杂,银行业信贷资产质量面临巨大挑战。

全行一手抓信贷资产质量指标的完成,确保全行资产质量的平稳运行,一手抓

系统流程建设,推进风险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的落地实施。报告期内,本行重点

强化了以下工作:

实施“授信后全面管理体系建设”项目,落实风险管理体制改革方案要求

和三道防线职责。全面启动授信后新流程建设项目,新流程项目从组织、政策、

流程、系统、文化等五个维度着力推动全行授信后管理体系建设。构建了总分

行风险预警组织体系和决策机制,充分发挥三道防线在授信后管理中的协同作

用;建立了平行作业工作机制,强化业务管理部门作为信用风险管理第一道防

线的职责;实施低质量客户名单制管理,提升了风险化解的针对性、有效性;

优化了信息系统的重要功能模块,实现了对授信流程的有效支持。

切实强化重点领域风险监测,积极防范化解系统性信用风险,包括:以“十

大重点关注客户”作为风险监控化解工作机制的抓手,构建完善全行风险预警

体系,切实提升风险预警化解能力;重点加大对钢铁、煤炭、造纸、造船、光

伏等产能过剩等重点领域,房地产、批发、煤炭等行业风险,担保圈、集团客

户等客户群体风险,保理、贸易融资、一般授信银行承兑汇票等重点业务的风

险监测和排查;对零售信贷重点产品资产质量开展定期监测、分析及通报,监

控逾期及不良化解情况;加大主动退出和结构调整力度,推动全行完成主动退

出工作计划;按月监控各项组合限额管理指令性指标执行情况;强化综合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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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A 股)

授信业务①投后管理,将7大类业务纳入风险监控范畴,建立风险监控月报和限

额监控机制等。

加大逾期贷款的化解和处置力度。2015年以来,总分行上下联动,风险板

块协同业务部门,实施名单制管理,逐户制订化解方案,综合运用清收、重组、

转让、核销等组合拳,全力压降逾期贷款和不良贷款,实现了全年资产质量控

制目标。

切实推进信息化建设,构建面向本行未来战略发展的新一代授信业务系统。

该系统将实现业务管理标准化和机构、客户、产品、流程四个“全覆盖”,全

面提升授信业务流程的“控制、质量、效率、效益”。

信用风险分析

贷款分布

按地区划分的贷款集中度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贷款余额达25,287.8亿元,比上年末增加3,408.72亿

元,增长15.58%。本集团环渤海、长三角和珠三角及海峡西岸地区贷款余额居

前三位,分别为6,808.86亿元、5,536.16亿元和3,968.53亿元,占比分别为26.93%、

21.89%和15.69%。从增速看,珠三角及海峡西岸、境外、环渤海、西部地区贷

款增长最快,分别达到24.27%、19.53%、18.09%和16.20%,均超过平均增速。

本集团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长江三角洲 553,616 21.89 512,214 23.41

环渤海地区(注) 680,886 26.93 576,598 26.35

珠江三角洲及海峡西岸 396,853 15.69 319,360 14.60

中部地区 348,882 13.80 306,274 14.00

西部地区 340,226 13.45 292,793 13.38

东北地区 68,949 2.73 64,071 2.93

即传统表内外业务之外的给予公司和个人客户综合融资方案的创新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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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A 股)

中国境外 139,368 5.51 116,598 5.33

贷款合计 2,528,780 100.00 2,187,908 100.00

注:包括总部。

本行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长江三角洲 550,812 23.29 509,464 24.69

环渤海地区(注) 660,803 27.95 573,158 27.77

珠江三角洲及海峡西岸 394,884 16.70 317,718 15.40

中部地区 348,882 14.75 306,274 14.84

西部地区 340,226 14.39 292,793 14.19

东北地区 68,949 2.92 64,071 3.11

贷款合计 2,364,556 100.00 2,063,478 100.00

注:包括总部。

按产品划分的贷款集中度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公司类贷款(不含票据贴现)余额达17,674.22亿元,

比上年末增加2,021.04亿元,增长12.91%;个人贷款余额为6,686.13亿元,比上

年末增加1,140.66亿元,增长20.57%。个人贷款增长速度快于公司贷款,余额占

比达到26.44%。票据贴现增长较快,增速达36.3%。

本集团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公司贷款 1,767,422 69.89 1,565,318 71.54

个人贷款 668,613 26.44 554,547 25.35

票据贴现 92,745 3.67 68,043 3.11

贷款合计 2,528,780 100.00 2,187,908 100.00

本行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公司贷款 1,627,573 68.83 1,465,078 7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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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A 股)

个人贷款 649,764 27.48 538,512 26.10

票据贴现 87,219 3.69 59,888 2.90

贷款合计 2,364,556 100.00 2,063,478 100.00

按行业划分的贷款集中度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公司贷款中,制造业和批发零售业排前两位,贷款

余额分别为4,142.73亿元和2,606.75亿元,合计占公司贷款的比重为38.19%,比

上年末下降4.92个百分点。租赁和商业服务业、房地产业增长速度相对较快,分

别比上年末增长76.35%、41.86%,均高于公司贷款平均增长率。

本集团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制造业 414,273 23.44 384,521 24.58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

147,535 8.35 138,230 8.83

政业

电力、燃气及水的生

54,704 3.10 51,828 3.31

产和供应业

批发和零售业 260,675 14.75 290,107 18.53

房地产开发业 254,892 14.42 179,677 11.48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

127,435 7.21 111,524 7.12

施管理业

租赁和商业服务 147,798 8.36 83,809 5.35

建筑业 102,532 5.80 101,834 6.51

公共及社会机构 20,835 1.18 19,304 1.23

其他客户 236,743 13.39 204,484 13.06

公司类贷款合计 1,767,422 100.00 1,565,318 100.00

本行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制造业 403,285 24.78 377,992 25.79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

144,453 8.87 136,345 9.31

政业

电力、燃气及水的生

49,086 3.01 51,468 3.51

产和供应业

批发和零售业 245,419 15.08 275,963 18.84

房地产开发业 224,873 13.82 160,821 10.98

70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A 股)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

120,704 7.42 111,466 7.61

施管理业

租赁和商业服务 146,115 8.98 83,514 5.7

建筑业 101,188 6.22 100,456 6.86

公共及社会机构 20,835 1.28 19,304 1.32

其他客户 171,615 10.54 147,749 10.08

公司类贷款合计 1,627,573 100.00 1,465,078 100.00

按担保方式划分的贷款分布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贷款担保结构进一步优化,抵质押贷款余额14,501.18

亿元,比上年末增长2,369.48亿元,占比达57.34%,比上年末提升1.89个百分点;

信用及保证贷款余额9,859.17亿元,比上年末增加792.22亿元,占比38.99%,比

上年末下降2.45个百分点。

本集团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担保方式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信用贷款 492,822 19.49 392,960 17.96

保证贷款 493,095 19.50 513,735 23.48

抵押贷款 1,169,587 46.25 953,053 43.56

质押贷款 280,531 11.09 260,117 11.89

小计 2,436,035 96.33 2,119,865 96.89

票据贴现 92,745 3.67 68,043 3.11

贷款合计 2,528,780 100.00 2,187,908 100.00

本行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担保方式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信用贷款 467,932 19.79 368,639 17.86

保证贷款 435,395 18.41 469,234 22.74

抵押贷款 1,113,612 47.10 917,020 44.45

质押贷款 260,398 11.01 248,697 12.05

小计 2,277,337 96.31 2,003,590 97.10

票据贴现 87,219 3.69 59,888 2.90

贷款合计 2,364,556 100.00 2,063,478 100.00

71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A 股)

公司类贷款客户集中度

本集团重点关注对公司类贷款客户的集中风险控制。报告期内,本集团符

合有关借款人集中度的适用监管要求。本集团将单一借款人定义为明确的法律

实体,因此一名借款人可能是另一名借款人的关联方。

本集团

2015年 2014年 2013年

主要监管指标 监管标准

12月31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单一最大客户贷款比例(%) ≤10 2.48 2.75 3.41

最大十家客户贷款比例(%) ≤50 14.60 12.14 14.68

注:(1)单一最大客户贷款比例=单一最大客户贷款余额╱资本净额

(2)最大十家客户贷款比例=最大十家客户贷款合计余额╱资本净额

本集团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2015年12月31日

行业 占贷款总额 占监管资本

金额

百分比(%) 百分比(%)

借款人A 房地产业 10,218 0.40 2.48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

借款人B 9,978 0.39 2.42

会组织

借款人C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7,960 0.32 1.93

借款人D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5,375 0.21 1.31

借款人E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4,818 0.19 1.17

借款人F 采矿业 4,520 0.18 1.10

借款人G 制造业 4,514 0.18 1.10

借款人H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4,435 0.18 1.08

借款人I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4,278 0.17 1.04

借款人J 制造业 4,000 0.16 0.97

贷款合计 60,096 2.38 14.60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最大十家公司类贷款客户的贷款余额合计为600.96

亿元,占贷款总额的2.38%,占资本净额的14.60%。

贷款质量分析

贷款五级分类情况

本集团根据中国银监会制定的《贷款风险分类指引》衡量及管理本集团信

贷资产的质量。《贷款风险分类指引》要求中国商业银行将信贷资产分为正常、

72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A 股)

关注、次级、可疑、损失五类,其中后三类贷款被视为不良贷款。

2015年,本行持续加强贷款分类集中化管理,不断完善信贷资产风险分类

管理体制,在坚持“贷款回收的安全性”这一核心标准基础上,充分考虑影响

信贷资产质量的各项因素,针对不同级别的贷款采取不同的风险管理措施。

本行坚持的贷款风险分类认定流程依次为业务部门执行贷后检查、分行授

信主办部门提出初步意见、分行信贷管理部门初步认定、分行风险总监审定和

总行最终认定。本行对风险状况发生重大变化的贷款实施动态分类调整。

本集团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正常类 2,402,338 95.00 2,091,293 95.58

关注类 90,392 3.57 68,161 3.12

次级类 20,876 0.83 14,618 0.67

可疑类 11,238 0.44 11,773 0.54

损失类 3,936 0.16 2,063 0.09

客户贷款合计 2,528,780 100.00 2,187,908 100.00

正常贷款 2,492,730 98.57 2,159,454 98.70

不良贷款 36,050 1.43 28,454 1.30

注:正常贷款包括正常类贷款和关注类贷款,不良贷款包括次级类贷款、可疑类贷款和损

失类贷款。

本行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正常类 2,241,820 94.81 1,967,981 95.37

关注类 87,962 3.72 67,612 3.28

次级类 20,023 0.85 14,554 0.71

可疑类 10,833 0.46 11,335 0.54

损失类 3,918 0.16 1,996 0.10

客户贷款合计 2,364,556 100.00 2,063,478 100.00

正常贷款 2,329,782 98.53 2,035,593 98.65

不良贷款 34,774 1.47 27,885 1.35

注:正常贷款包括正常类贷款和关注类贷款,不良贷款包括次级类贷款、可疑类贷款和损

失类贷款。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正常类贷款余额比上年末增加3,110.45亿元,占比95%,

73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A 股)

比上年末下降0.58个百分点;关注类贷款余额比上年末增加222.31亿元,占比

3.57%,较上年末上升0.45个百分点。关注类贷款余额和占比上升的主要原因为:

一是本集团风险分类标准较为严格、审慎,存在不利还款因素的贷款,没有特

殊原因都会认定为关注类;二是经济下行周期,实体经济经营陷入困境,资金

链紧张,信用风险不断加大,导致关注类贷款上升。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按照监管风险分类标准确认的不良贷款余额为360.5

亿元,比上年末增加75.96亿元;不良贷款率1.43%,比上年末上升0.13个百分点。

本行不良贷款持续上升的原因,主要是受经济大环境的影响,亲周期性的行业、

企业经营状况恶化,互保联保圈风险加剧扩散等,导致违约概率加大,信用风

险加剧,形成较多不良贷款。

报告期内,本集团努力改善贷款质量,进一步加大了对不良贷款的处置力

度,通过清收和核销等手段,消化不良贷款本金454.85亿元,处置速度快于往年。

报告期内,本集团不良贷款余额、不良率继续呈“双上升”趋势,与当前

的宏观经济形势相符合。本集团已于年初对贷款质量的变化趋势做了充分的预

期和应对准备,采取了针对性的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不良贷款的变动处于本

集团所控制的范围内。

贷款迁徙情况

下表列示了所示期间本行贷款五级分类迁徙情况。

2015年 2014年 2013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正常类迁徙率(%) 2.67 3.21 1.51

关注类迁徙率(%) 31.77 30.16 27.20

次级类迁徙率(%) 59.66 58.23 45.98

可疑类迁徙率(%) 41.39 38.19 17.94

正常贷款迁徙至不良贷款迁徙率(%) 1.48 1.03 0.67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正常贷款向不良迁徙的比率为1.48%,较去年同期上升

0.45个百分点,主要原因是由于经济下行周期,受多重因素叠加影响,借款人违

约概率加大,导致从正常迁徙到不良的贷款增加。可疑类贷款的迁徙率比去年

同期也有明显上升,主要是由于本集团加大核销处置力度所致。

逾期贷款

本集团

74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A 股)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即期贷款 2,453,880 97.04 2,111,964 96.53

贷款逾期:

1-90 天 36,998 1.46 43,034 1.97

91-180 天 9,794 0.39 8,986 0.41

181 天及以上 28,108 1.11 23,924 1.09

小计 74,900 2.96 75,944 3.47

客户贷款合计 2,528,780 100.00 2,187,908 100.00

逾期 91 天及以上的贷款 37,902 1.50 32,910 1.50

重组贷款 8,482 0.34 13,724 0.63

注:(1)逾期贷款是指本金或利息已逾期一天或以上的贷款。

(2)重组贷款是指原已逾期或降级但对金额、期限等条件重新组织安排的贷款。

本行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即期贷款 2,293,468 96.99 1,990,328 96.46

贷款逾期:

1-90 天 33,853 1.44 40,913 1.98

91-180 天 9,542 0.40 8,705 0.42

181 天及以上 27,693 1.17 23,532 1.14

小计 71,088 3.01 73,150 3.54

客户贷款合计 2,364,556 100.00 2,063,478 100.00

逾期 91 天及以上的贷款 37,235 1.57 32,237 1.56

重组贷款 8,472 0.36 13,204 0.64

注:(1)逾期贷款是指本金或利息已逾期一天或以上的贷款。

(2)重组贷款是指原已逾期或降级但对金额、期限等条件重新组织安排的贷款。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逾期贷款749亿元,比上年末减少10.44亿元,占比较

上年末下降了0.51个百分点。其中3个月以内短期性、临时性的逾期贷款占到

49.4%;逾期91天及以上贷款379.02亿元,比上年末增加49.92亿元,增加的主要

原因是:由于资金回笼周期延长,银行压缩贷款规模,融资难度加大等因素,

造成借款人资金链紧张甚至断裂。

本集团对贷款重组实施严格审慎的管控。截至报告期末,重组贷款84.82亿

元,比上年末减少52.42亿元,占比较上年末减少0.29个百分点。

75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A 股)

按产品划分的不良贷款

本集团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占比 不良率 占比 不良率

余额 (%) (%) 余额 (%) (%)

公司贷款 28,008 77.69 1.59 22,823 80.21 1.46

个人贷款 8,022 22.25 1.20 5,614 19.73 1.01

票据贴现 20 0.06 0.02 17 0.06 0.02

合计 36,050 100.00 1.43 28,454 100.00 1.30

本行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占比 不良率 占比 不良率

余额 (%) (%) 余额 (%) (%)

公司贷款 26,751 76.93 1.64 22,268 79.86 1.52

个人贷款 8,003 23.01 1.23 5,600 20.08 1.04

票据贴现 20 0.06 0.02 17 0.06 0.03

合计 34,774 100.00 1.47 27,885 100.00 1.35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公司不良贷款余额比上年末增加51.85亿元,不良贷

款率比上年末上升0.13个百分点;个人不良贷款余额比上年末增加24.08亿元,

不良贷款率比上年末上升0.19个百分点。不良贷款增加主要是由于中小民营制造

业企业、贸易类企业、产能过剩行业信用风险增加较多所致。

按地理区域划分的不良贷款分布情况

本集团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不良率 占比 不良率

余额 占比(%) 余额

(%) (%) (%)

长江三角洲 8,838 24.52 1.60 9,240 32.47 1.80

环渤海地区 8,869 24.60 1.30 7,151 25.13 1.24

珠江三角洲及海峡西 5,140 18.07 1.61

7,685 21.32 1.94

中部地区 5,212 14.46 1.49 3,453 12.14 1.13

西部地区 2,668 7.40 0.78 1,276 4.48 0.44

东北地区 1,753 4.86 2.54 1,923 6.76 3.00

76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A 股)

中国境外 1,025 2.84 0.74 271 0.95 0.23

合计 36,050 100.00 1.43 28,454 100.00 1.30

本行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占比 不良率 占比 不良率

余额 (%) (%) 金额 (%) (%)

长江三角洲 8,789 25.27 1.60 9,231 33.10 1.81

环渤海地区 8,869 25.50 1.34 7,108 25.49 1.24

珠江三角洲及海峡 4,894 17.55 1.54

7,483 21.52 1.89

西岸

中部地区 5,212 14.99 1.49 3,453 12.38 1.13

西部地区 2,668 7.68 0.78 1,276 4.58 0.44

东北地区 1,753 5.04 2.54 1,923 6.90 3.00

合计 34,774 100.00 1.47 27,885 100.00 1.35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不良贷款主要集中在环渤海、长三角和珠三角及海

峡西岸地区,不良贷款余额共计253.92亿元,合计占比为70.44%。从不良贷款增

量看,珠三角及海峡西岸地区增加最多,为25.45亿元,不良贷款率上升0.33个

百分点;中部、西部地区不良贷款增长较快,较上年末分别增长了51%、109%。

不良贷款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珠三角及海峡西岸地区民营钢贸企业风险集中

暴露;二是中、西部地区产能过剩行业、中小企业信用风险加剧。

按行业划分的公司不良贷款的分布情况

本集团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占比 不良率 占比 不良率

余额 (%) (%) 金额 (%) (%)

制造业 10,329 36.88 2.49 8,758 38.37 2.28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 323 1.42 0.23

275 0.98 0.19

政业

电力、燃气及水的生 83 0.36 0.16

119 0.42 0.22

产和供应业

批发和零售业 12,136 43.33 4.66 11,025 48.31 3.80

房地产开发业 249 0.89 0.10 96 0.42 0.05

租赁和商业服务 54 0.19 0.04 82 0.36 0.07

77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A 股)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 - - -

192 0.69 0.15

施管理业

建筑业 1,944 6.94 1.90 548 2.40 0.54

公共及社会机构 0 0.00 0.00

其他客户 2,710 9.68 1.15 1,908 8.36 0.93

合计 28,008 100.00 1.59 22,823 100.00 1.46

本行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占比 不良率 占比 不良率

余额 (%) (%) 金额 (%) (%)

制造业 10,169 38.01 2.52 8,470 38.04 2.24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

273 1.02 0.19 323 1.45 0.24

政业

电力、燃气及水的生

119 0.45 0.24 82 0.37 0.16

产和供应业

批发和零售业 11,901 44.49 4.85 10,924 49.05 3.96

房地产开发业 223 0.83 0.10 87 0.39 0.05

租赁和商业服务 54 0.20 0.04 82 0.37 0.07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

192 0.72 0.16 - - -

施管理业

建筑业 1,944 7.27 1.92 548 2.46 0.55

公共及社会机构 0 0.00 0.00

其他客户 1,876 7.01 1.09 1,752 7.87 1.19

合计 26,751 100.00 1.64 22,268 100.00 1.52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公司不良贷款主要集中在批发零售业和制造业两个

行业,不良贷款余额合计占比达到80.21%;两行业不良贷款余额比上年末分别

增加11.11亿元和15.71亿元,不良贷款率比上年末分别上升0.86和0.22个百分点。

不良贷款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在经济下行期,实体经济和与其相关的上下游流

通环节抗风险能力弱,生产经营普遍陷入困境,信用风险加剧,不良贷款增多,

不良贷款率上升。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租赁和商业服务业不良

贷款余额分别比上年末减少0.48、0.28亿元,不良贷款率分别下降0.04、0.03个

百分点。

贷款损失准备分析

78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A 股)

贷款损失准备的变化

本集团按照审慎、真实的原则,及时、足额地计提贷款损失准备。贷款损

失准备包括两部分,即按单项方式评估的准备和按组合方式评估的准备。

本集团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期初余额 51,576 41,254

(1)

本期计提 35,120 22,074

折现回拨(2) (592) (460)

转出 32 2

核销 (26,239) (11,610)

收回以前年度已核销贷款及垫款 600 316

期末余额 60,497 51,576

注:(1)等于在本集团合并损益表中确认为本集团计提的贷款减值损失净额。

(2)等于已减值贷款现值经过一段时间后的增加金额,本集团确认为利息收入。

本行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截至2015年12月31日 截至2014年12月31日

期初余额 51,136 40,861

本期计提(1) 34,523 21,924

折现回拨(2) (582) (457)

转出 2 1

核销 (25,972) (11,489)

收回以前年度已核销贷款及垫款 575 296

期末余额 59,682 51,136

注:(1)等于在本行合并损益表中确认为本行计提的贷款减值损失净额。

(2)等于已减值贷款现值经过一段时间后的增加金额,本行确认为利息收入。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贷款损失准备金余额604.97亿元,比上年末增加89.21

亿元。本集团贷款损失准备余额对不良贷款余额的比率(即拨备覆盖率)、贷

款损失准备余额对贷款总额的比率(即贷款拨备率)分别为167.81%和2.39%,

拨备覆盖率比上年末下降13.45个百分点,贷款拨备率比上年末上升0.03个百分

点。

报告期内,本集团计提贷款损失准备金351.2亿元,较去年同期增加130.46

79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A 股)

亿元。计提增加的原因为:一是本集团主动应对经济下行期的风险,着力增强

风险对冲能力;二是本集团加大了不良贷款的核销处置力度,尽可能多的补充

损失准备,以做好核销前的准备。

(四)市场风险管理

市场风险是指因市场价格(利率、汇率、股票价格和商品价格)的不利变

动而使银行表内和表外业务发生损失的风险。本行所面临的市场风险主要为利

率风险和汇率风险。本行建立了涵盖市场风险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等各环

节的市场风险管理制度体系,通过产品准入审批和风险限额管理等方式对市场

风险进行管理,将市场风险控制在可以承受的合理范围内,实现经风险调整的

收益最大化。

利率风险管理

利率风险是指利率水平、期限结构等要素发生不利变动导致银行账户整体

收益和经济价值遭受损失的风险,包括重定价风险、收益率曲线风险、基准风

险和期权风险。本行利率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是,遵循稳健的风险偏好原则,

在可承受的利率风险范围内,实现利息净收入和经济价值的稳步增长。

本行持续完善利率风险管控制度,创新管理方法,改进利率风险管控工具,

搭建了银行账户利率风险管理架构,明确董事会、高级管理层、资产负债管理

委员会及银行相关部门在银行账户利率风险管理中的职责及报告路线,不断提

升管理水平。本行的银行账户利率风险的综合管理部门为资产负债部。在此管

理架构下,本行定时监测外部宏观形势与内部业务结构变化情况,主动进行利

率敏感性缺口管理,防范利率风险的过度集中。

报告期内,受国内外经济金融形势影响,境内利率市场化加速推进,市场

利率波动加大,金融机构利率风险管理面临更大挑战。本行沉着应对这些挑战,

积极使用价格调控等主动管理手段,持续提升市场化、自主化、差异化定价能

力,深入推进贷款基础利率(LPR)报价应用;综合运用利率敏感性缺口、净利

息收入敏感性分析、压力测试等多种方法计量各类利率风险,开展定期分析和

净利息收入预测,合理摆布资产负债组合期限结构、产品结构,将利率风险控

80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A 股)

制在合理水平。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利率缺口情况如下:

本集团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项目 不计息 3个月内 3个月至1年 1年至5年 5年以上 合计

总资产 129,889 2,382,200 1,622,052 827,850 160,301 5,122,292

总负债 119,197 2,875,474 1,331,484 404,031 72,420 4,802,606

资产负债缺口 10,692 (493,274) 290,568 423,819 87,881 319,686

本行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项目 不计息 3个月内 3个月至1年 1年至5年 5年以上 合计

总资产 143,570 2,183,703 1,589,333 810,829 156,860 4,884,295

总负债 98,247 2,712,875 1,293,161 395,954 72,420 4,572,657

资产负债缺口 45,323 (529,172) 296,172 414,875 84,440 311,638

汇率风险管理

汇率风险是指因汇率的不利变动而使银行表内和表外业务发生损失的风险。

本行主要通过外汇敞口分析来衡量汇率风险的大小。本行外汇敞口由交易性敞

口和非交易性敞口组成,其中,交易性敞口主要来自外汇交易业务所形成的外

汇头寸,非交易性敞口主要来自外币资本金和外币利润等。本行通过将外币资

产与相同币种的负债相匹配并适当运用衍生金融工具来管理汇率风险。对于可

能存在汇率风险的业务,本行设置相应的外汇敞口限额,将本行承担的汇率风

险控制在可承受水平。

本行汇率风险主要受人民币对美元汇率的影响。2015年8月以来,受人民币

汇率中间价形成机制调整、人民币加入SDR货币篮子和国内经济增长放缓等因素

影响,人民币对美元汇率出现较快贬值且波动幅度明显加大,全年人民币对美

元汇率累计贬值4.5%。在市场波动加大的情况下,本行严格控制外汇相关业务

的风险敞口,加强日常风险监控和预警报告,将所承担的汇率风险控制在可承

81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A 股)

受范围内。

截至报告期末,外汇敞口情况如下:

本集团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项目 美元 港币 其他 合计

表内净头寸 52,343 (5,888) (16,805) 29,650

表外净头寸 8,141 1,257 27,960 37,358

合计 60,484 (4,631) 11,155 67,008

本行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项目 美元 港币 其他 合计

表内净头寸 22,458 15,049 (22,767) 14,740

表外净头寸 8,172 1,227 27,967 37,366

合计 30,630 16,276 5,200 52,106

(五)流动性风险管理

流动性风险是指银行无法以合理成本及时获得充足资金,用于偿付到期债

务、履行其他支付义务和满足正常业务开展的其他资金需求的风险。

本行建立了完善的流动性风险管理治理结构,明确了董事会、监事会、高

级管理层及下设专门委员会和相关管理部门在流动性风险管理中的职责,不断

完善流动性风险管理策略、政策和程序。本行保持稳健的流动性风险水平,通

过实施审慎、协调的流动性风险管理策略,有效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流动

性风险。

本行实行统一的流动性风险管理架构。总行负责制定本集团、法人机构流

动性风险管理政策、策略等,在法人机构层面集中管理流动性风险;境内分行

根据总行要求,在授权范围内负责所属辖区的资金管理;境内外附属机构在本

集团总体流动性风险管理政策框架内,根据属地监管机构要求,制定自身的流

动性风险管理策略、程序等并予以实施。

针对内外部形势变化,本行积极推动和强化流动性风险管理工作,流动性

82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A 股)

总体适中偏松。报告期内本行主要采取如下流动性风险管理措施:一是完善流

动性风险组织结构,优化流动性风险管理体系,实施流动性限额管理,定期进

行压力测试,择机进行应急演练,确保流动性风险管理应急计划的有效性;二

是合理摆布资产负债结构,保证各项主要资产负债平稳增长、协调发展,资金

来源运用基本匹配;三是加强主动负债管理,确保货币市场、同业存单、同业

存款等融资渠道畅通,积极拓展大额存单等创新业务品种,多元化主动负债来

源,支持资产业务开展;四是做好日常流动性管理,动态调整流动性组合管理

策略,加强流动性备付管理,保持合理的备付水平,提高日间资金管理效率。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流动性覆盖率情况如下: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项 目 数 值

流动性覆盖率 87.8%

合格优质流动性资产 464,437

未来30天现金净流出量 529,112

截至报告期末,流动性缺口状况如下:

本集团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即期偿还 3个月内 3个月至1年 1至5年 5年以上 无期限 合计

(1,445,557) (72,739) 190,827 646,227 505,851 495,077 319,686

本行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即期偿还 3个月内 3个月至1年 1至5年 5年以上 无期限 合计

(1,414,135) (27,416) 169,077 587,221 482,406 514,485 311,638

(六)操作风险管理

操作风险是指由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程序、员工和信息科技系统,以及

外部事件所造成损失的风险,包括法律风险,但不包括策略风险和声誉风险。

报告期内,为全面提升操作风险管理水平,本行主要采取了以下管理措施:

一是调整操作风险管理职责分工,根据风险管理体制改革的相关要求,将操作

风险牵头管理职责调整到负责全面风险管理的部门,以强化操作风险管理能力;

83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A 股)

二是加强操作风险管理制度建设,本行全面修订了操作风险管理政策及相关管

理制度,完善了操作风险管理工具和方法论,进一步加强了操作风险识别、评

估、监测、控制和报告管理;三是完善操作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借助于操作风

险管理优化项目,本行对操作风险管理系统进行了全面优化,强化了操作风险

管理监测、报告等功能,提升了操作风险管理的信息化水平。

(七)反洗钱

本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以及中国人民银行“风险为本”的

反洗钱监管要求,加强反洗钱风险与内控管理。

报告期内,本行加强反洗钱组织机制建设,充分发挥反洗钱领导小组决策

机构作用,推动将反洗钱风险与内控管理措施嵌入业务条线制度流程之中;持

续健全反洗钱内控制度,出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反洗钱风险管理政策》、

《中信银行洗钱风险自评估管理办法》和《中信银行客户洗钱与恐怖融资风险

评估及分类管理办法》,完善风险控制措施;做好洗钱风险全流程管控,在研

发创新金融产品过程中强化反洗钱合规审核,积极开展反洗钱风险监测,做好

岗位资格准入等反洗钱培训,定期向人民银行报送洗钱类型分析和年度报告,

认真履行大额和可疑数据报告义务;着力推进系统工具建设,顺利实现反洗钱

风险管理新系统上线投产运行,标志本行反洗钱信息科技水平迈上了一个新的

台阶。

五、资本管理

本行实施全面的资本管理,主要涵盖监管资本、经济资本和账面资本的管

理,具体包括资本充足率管理、资本规划、资本配置、资本考核管理等。

资本充足率管理是本行资本管理的核心之一,反映了本行稳健经营和抵御

风险的能力。本行以中国银监会2012年6月颁布的《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

行)》为依据计算、管理和披露本行与本集团资本充足率。报告期内,各级资

本充足率持续满足监管要求。同时,本行稳步推进新资本管理办法实施工作,

在合规达标自评估、实施成果运用等方面,取得了新进展,为下一步实施申请

工作奠定了基础。

84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A 股)

本行实施轻资本发展战略,不断完善资本规划、资本配置、资本考核、资

本计量与监测的全流程管理体系。从经营环境、发展战略、风险偏好出发,在

综合平衡资本供给与需求基础上,前瞻性地制定资本规划,确保资本能够充分

抵御风险,满足业务发展需要。围绕价值银行目标,持续实施以“经济利润”

和“资本回报率”为核心的经济资本考核体系,完善资本约束与配置机制,着

力引导全行在资本约束下合理摆布资产结构,切实推进经营模式转变,促进本

行健康、可持续发展。

六、并表管理

本行继续推进并表管理各项工作,协助境内外并表子公司履行公司治理程

序,开展日常业务。报告期内,本行完成了对子公司中信金融租赁的筹建工作,

继续完善并表管理制度体系,根据中国银监会最新监管指引对《中信银行并表

管理办法》进行修订,细化了本集团公司治理、全面风险、资本管理及内部交

易等各个方面的内容,深化了并表管理工作的内涵。同时,进一步强化对子公

司各类重大事项的管控,为子公司的公司治理及业务发展起到了支持与保障作

用,本集团的全面风险管控迈入了新的阶段。

七、利润及股息分配

为给予投资者合理的投资回报,便于投资者形成稳定的回报预期,本行公

司章程相关条款对本行利润的分配基础、分配原则、期限间隔、分配方式和分

配条件、网络投票方式等股利政策进行了明确要求,规定了一般情况下本行现

金方式分配利润的最低比例,同时为股东参与分配方案表决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充分保护了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本行上市以来未曾采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进行利润分配。近三年现

金分红情况如下表所列: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每10股派息金额 现金分红金额 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本

(注)

分红年度 (元)(含税) (含税) 行股东的净利润 分配比例

2012年度 1.500 7,018 31,032 22.62%

2013年度 2.520 11,790 39,175 30.10%

2014年度 - - 40,692 -

注:分配比例为当期现金分红金额与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本行股东净利润的比值。

85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A 股)

本行2015年度经审计的根据中国会计准则及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境内、

外财务报表的税后利润均为人民币396.72亿元。

本行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税后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金,本期末应计提人民币39.68亿元;提取一般风险准备人民币140亿元;不提取

任意公积金。

综合考虑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维护本行可持续发展以及监管部门有关资

本充足率的要求等多方面因素,本行拟分派2015年年度股息总额人民币103.74

亿元,占当年实现净利润的26.15%,占合并后归属于本行股东净利润的25.21%。

以A股和H股总股本数为基数,每10股现金分红2.12元(税前),以人民币计值

和宣布,以人民币向A股股东支付,以港币向H股股东支付。以港币实际派发的

股息金额按照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一周(包括股东大会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

的人民币兑换港币平均基准汇率计算。本年度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继续用于补充资

本,支持本行发展战略实施,增强抵御风险能力,满足资本充足率监管要求。

2015年度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4.55%,预计2016年度将

保持一定的回报贡献水平。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简称“方案”)符合本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分红

标准和分配比例明确。方案经本行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充分讨论酝酿后,提

交2016年3月23日召开的本行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并获得通过,将提交本行拟于

2016年5月26日召开的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预期将于股东大会通过方案后

两个月内向本行股东支付2015年度股息。本行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已就方案发

表了独立意见如下:本行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本行实际情况,兼顾了本

行和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同意该项议案。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本行2015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

方案提交本行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时,将按照有关监管要求,为投资

者提供网络投票便利条件,同时按照参与表决的A股股东的持股比例分段披露表

决结果。分段区间为持股1%以下、1%-5%、5%以上3个区间;对持股比例在1%

以下的股东,还将按照单一股东持股市值50万元以上和以下两类情形,进一步

披露相关A股股东表决结果。本方案的制定及实施充分保护了中小投资者的合法

86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A 股)

权益。

八、重大投资、重大收购、出售资产及资产重组事项

2014年12月23日,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中信银行收购BBVA所持中

信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本行收购BBVA持有的中信国金

2,213,785,908股普通股股份。上述股权收购交易事项经本行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于2015年8月20日获得中国银监会批准,并于8月27日完成交易。本

次股权收购后,本行已持有中信国金100%股权。详情参见本行在上交所网站

(www.sse.com.cn)、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和本行网站

(bank.ecitic.com)发布的相关公告。

九、持有其他上市公司、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持有其他上市公司发行的股票和证券情况如下表列

示:

单位:人民币元

占该公

证券 初始投资 司股权 报告期所有者 股份来

序号 代码 证券简称 金额 比例 期末账面值 报告期损益 期初账面值 权益变动 会计核算科目 源

1 00762 中国联通 7,020,000.00 — 3,167,237.31 - 3,281,515.00 (114,277.69) 可供出售金融 现金购

(HK) 资产 买

2 V Visa Inc. 7,509,605.39 — 103,321,332.97 295,249.53 81,808,091.52 21,513,241.45 可供出售金融 赠送╱

资产 红股

3 MA Mastercard 201,629.69 — 4,792,750.59 25,214.15 3,994,613.45 798,137.14 可供出售金融 红股

International 资产

4 03996 中国能源建324,698,781.12 0.82% 334,909,434.62 - - 10,210,653.50 可供出售金融 现金购

设(HK) 资产 买

合计 339,430,016.20 446,190,775.49 320,463.68 89,084,219.970 32,407,754.40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持有非上市金融企业股权情况如下表列示:

单位:人民币元

持股数量 占该公司 报告期所有

所持对象名称 初始投资金额 (股) 股权比例 期末账面值 报告期损益 者权益变动 会计核算科目 股份来源

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 113,750,000.00 87,500,000 2.99% 113,750,000.00 4,812,500.00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现金购买

SWIFT 161,127.66 35 - 419,784.62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红股

Joint Electronic Teller 4,535,347.33 16 (Class B) - 4,315,989.21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红股

Services

Electronic Payment 14,263,759.80 2 - 13,573,874.05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红股

Services Company (HK)

Ltd.

合计 132,710,234.79 132,059,647.88 4,812,500.00 -

注:除上表所述股权投资外,截至报告期末,本行子公司信银投资还持有净值为0.70亿元的

私募型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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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A 股)

十、结构化主体情况

未纳入本行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有关情况,参见本报告“财

务报表附注59”。

十一、前景展望

(一)行业竞争格局和发展趋势

2016年是我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中国经济新旧动能转换的

关键时期。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指出,2016年经济工作将坚持稳中求进,在

适度扩大总需求的同时,着力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抓好“去产能、去库存、

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五大任务。今后一段时期,积极财政政策有望加大

力度,稳健货币政策强调适度灵活,为结构性改革营造适宜环境。

经济新旧动能转换带来新机遇。“十三五”开局之年,基建项目、棚户区

改造、PPP项目将成为新的增长点,国家推进传统产业兼并重组,企业并购机会

将明显增多,投行业务前景非常广阔。同时,服务业占GDP比重持续提高,现

代物流、医疗卫生等现代服务业快速发展;随着消费成为经济主引擎,旅游、

文化、教育等领域消费将呈现“爆发式”增长;我国正步入老龄化社会,养老

保障、养老消费、养老投资等机遇显现。这些机遇都将成为商业银行新的业务

增长点。

国家区域战略拓宽发展空间。国家“一带一路”、京津冀一体化、长江经

济带三大战略、四大自贸区建设齐头并进,极大拓展和优化了我国经济的空间

布局,带动区域消费升级和产业结构调整,在城镇化建设、园区开发和交通等

领域将产生大量金融需求。

人民币国际化加快“走出去”步伐。随着人民币加入SDR,全球官方机构增

持人民币储备,海外清算中心、离岸中心建设加快,人民币在外汇交易、投融

资方面的使用范围将逐步扩大,居民海外资产配置和财富管理需求也将明显增

大,这有助于商业银行加快国际化发展步伐。

“互联网+”将改变商业银行运营模式。互联网金融正以低门槛、无边界、

88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A 股)

体验好的特点快速改变客户接受金融服务的习惯,对传统银行业务形成冲击的

同时,也为商业银行提供了弯道超车的机遇。

(二)公司发展战略

2015年3月,本行董事会会议审议批准了《中信银行2015—2017年战略规划》

并正式实施。规划期内,本行将围绕“一个中心、两个导向、三大板块、四大

目标、五个定位、六大支点”的战略指引,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坚持效益、质

量、规模协调发展,努力建设成为业务特色鲜明、盈利能力突出、资产质量较

好、重点区域领跑的最佳综合融资服务银行。

具体而言,“一个中心”即是坚持以客户为中心;“两个导向”即是以价

值创造和轻型发展(轻资本、轻资产)为导向;“三大板块”即是形成公司银

行板块、零售银行板块、金融市场板块三大业务板块和盈利点;“四大目标”

即是努力实现核心经营目标、结构调整目标、客户拓展目标、渠道建设目标等

四大战略目标,走在竞争前列;“五个定位”即是坚持公司大客户、零售中高

端、同业广覆盖的客户定位,坚持以公司银行为主体、零售银行和金融市场为

两翼的“一体两翼”业务定位,坚持聚焦京津冀、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以及

北上广深的区域定位,坚持新经济、服务业和战略新兴产业的行业定位,坚持

物理网点多元化、电子渠道移动化、第三方渠道平台化的渠道定位;“六大支

点”即是以中信平台为依托,实施综合化经营战略;以大单品为龙头,实施特

色化经营战略;以大资管为抓手,实施中间业务发展战略;以互联网金融为突

破口,实施渠道一体化战略;以人民币国际化为契机,实施国际化经营战略;

以创新体制改革为重点,实施创新驱动战略等六大战略支点。

(三)经营计划

2015年,本行围绕战略实施制定了积极进取的发展目标,计划执行情况总

体良好,效益、质量、规模等指标全面达成经营目标。

2016年,本行将积极促进经营业绩提升,提高投入产出效率;强化质量控

制,防范化解风险;资产与负债规模预计将保持稳定增长;业务结构、客户结

构与盈利结构持续优化。本行将努力增收节支,力争实现营业净收入、非息收

89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A 股)

入较快增长,合理开支费用。另一方面,受经济增速放缓、息差持续收窄、风

险暴露等因素影响,商业银行效益提升仍将面临较大压力。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2016年可能面对的风险,一是工业领域去产能、去杠杆进程加快,煤炭、

钢铁、石化、有色、建材等行业企业普遍陷入困境,破产、兼并、逃债等情况

可能明显增多;二是房地产市场回稳基础不牢,地区、客户、产品等的分化将

进一步加剧,市场调整压力较大;三是虽然国家实施了地方政府债置换,有利

于优化债务结构,但因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地方财政收入增速持续放缓,

地方融资平台尤其层级较低的平台债务风险仍未完全缓解。

本行将严控风险,构建科学风险管理体系。继续深入推进风险管理体制改

革,加强风险文化建设,完善风险管理“三道防线”。不断增强风险防控的前

瞻性和敏感性,加大逾期贷款压降力度,加快处置存量不良贷款,积极防范新

增不良,不断优化信贷结构,有效防范系统性风险。

十二、社会责任管理

有关本行报告期内社会责任和公益活动的信息,请查询本行于本报告披露

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

和本行网站(bank.ecitic.com)发布的201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90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A 股)

第九章 重要事项

一、主要业务

本行从事银行及相关金融服务。

二、业务回顾

本集团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业务回顾参见本报告第八章“管理层

讨论与分析”。

三、主要客户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最大五家客户占本行利息收入及其他营业收入总额不

超过30%。

四、利润及股息分配

参见本报告第八章“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利润及股息分配”。

五、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集团在日常业务过程中涉及若干法律诉讼和仲裁。这些诉讼和仲裁大部

分是由于本集团为收回贷款而提起的,此外还包括因客户纠纷等原因而产生的

诉讼和仲裁。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在日常业务过程中涉及的作为被告/被申请

人的未决诉讼和仲裁案件(无论标的金额大小)共计111宗,本金总金额为人民

币3.54亿元。

六、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

本行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审计师已出具《关于中

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

项说明》。

七、重大关联交易

本行在日常业务中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坚持遵循一般商业原则,以不

91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A 股)

优于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关联交易具体数据参见 A 股财务报表附注

第 52 条“关联交易”。

(一)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类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本行收购了 BBVA 持有的中信国金 29.68%的股份。有关情况参

见本行于 2015 年 8 月 27 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收购中

信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之关联交易交割完毕的公告》(临 2015-37),和在

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披露的《完成收购中信国金股份之

关联交易》公告。除已披露者外,本行没有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类关联

交易。

(二)授信类持续关联交易

本行高度重视对授信类关联交易的日常监测与管理,通过采取加强流程化

管理、严把风险审批关、强化关联授信贷后管理等措施,确保关联授信业务的

合法合规。截至报告期末,本行对关联公司的授信余额为 227.76 亿元,其中,

对中信集团及其子公司授信余额为 204.39 亿元;对 BBVA 授信余额为 23.37 亿

元。对关联股东的授信业务质量优良,均为正常贷款。就交易数量、结构及质

量而言,对本行正常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本行关联授信业务均遵循一般商业条款,定价不优于同类授信业务。同时,

本行严格按照上交所、银监会等监管要求,履行审批和披露程序。截至报告期

末,本行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

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

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规定的资金往来、资金占用

情形。本行与本行实际控制人中信集团及其联系人发生的关联贷款对本行的经

营成果和财务状况没有产生负面影响。

(三)非授信类持续关联交易

2014 年,本行与中信集团及其联系人之间、本行与 BBVA 及其联系人之间

就七大类持续关联交易签订了框架协议,并于 2015 年初获批了 2015-2017 年度

92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A 股)

交易上限。2015 年,相关业务均在已获批的本年度上限内有序开展。根据《香

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十四 A 章、《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第十章的相关规定,上述持续关联交易的开展情况如下:

1. 本行与中信集团及其联系人的非授信类持续关联交易

第三方存管服务

根据本行于 2014 年 12 月与中信集团签署的第三方存管服务框架协议,本

行与中信集团及其联系人之间开展的第三方存管服务不优于适用于独立第三方

的条款。中信集团及其联系人支付本行的服务费取决于相关的市场定价并定期

复核。2015 年,本行第三方存管服务框架协议项下交易年度上限为 0.6 亿元,

截至报告期末的实际发生金额为 0.29 亿元,未超过本行获批的年度交易上限。

资产托管服务

根据本行于 2014 年 12 月与中信集团签署的资产托管服务框架协议,本行

与中信集团及其联系人之间开展的资产托管、账户管理和第三方监管服务不优

于适用于独立第三方的条款。双方支付的服务费用取决于相关的市场价格等因

素并定期复核。2015 年,本行资产托管服务框架协议项下交易的年度上限为 8

亿元,截至报告期末的实际发生金额为 2.41 亿元,未超过本行获批的年度交易

上限。

财务咨询顾问及资产管理服务

根据本行于 2014 年 12 月与中信集团签署的财务咨询顾问服务及资产管理

服务框架协议,本行与中信集团及其联系人之间开展的财务咨询顾问服务及资

产管理服务没有固定的价格或费率,可根据提供服务的规模、费率及服务期限

进行计算,由双方公平对等谈判确定不优于适用于第三方的交易价格及费率。

2015 年,本行财务咨询顾问及资产管理服务框架协议项下交易的年度上限为 4

亿元,截至报告期末的实际发生金额为 1.42 亿元,未超过本行获批的年度交易

上限。

资金交易

根据本行于 2014 年 12 月与中信集团签署的资金交易框架协议,本行与中

信集团及其联系人在日常业务中根据适用的一般市场惯例及一般商业条款进行

93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A 股)

资金交易。该等交易定价原则:双方将采用通行的市场价格或与独立第三方交

易中一般适用的费率。具体而言,对于外汇及贵金属交易、贵金属租赁、货币

市场交易、债券交易等业务,双方将根据公开的市场价格确定双方交易采用的

价格;对于债券代理结算业务,双方将根据行业通行的规定确定费率;对于金

融衍生品业务,双方将根据所交易产品的市场活跃程度、可取得的市场公开报

价及本行对于各项风险的管理要求等因素确定交易价格。2015 年,本行与中信

集团资金交易框架协议项下交易损益的年度上限为 30 亿元,衍生金融工具公允

价值计入资产的年度上限为 28 亿元,计入负债的年度上限为 43 亿元。截至报

告期末,资金交易总协议项下实际发生交易产生的损益为 0.84 亿元,计入资产

公允价值为 0.61 亿元,计入负债公允价值为 0.11 亿元,未超过本行获批的年度

交易上限。

综合服务

根据本行于 2014 年 12 月与中信集团签署的综合服务框架协议,中信集团

及其联系人向本行提供的综合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医疗保险及企业年金、商品服

务采购、外包服务、增值服务、广告服务、技术服务及物业租赁等。本行与中

信集团及其联系人在综合服务框架协议项下的服务将采用通行的市场价格,或

独立第三方交易中适用的费率,并通过公平对等谈判确定。2015 年,本行综合

服务协议项下交易的年度上限为 14 亿元,截至报告期末的实际发生金额为 9.01

亿元,未超过本行获批的年度交易上限。

资产转让

根据本行于 2014 年 12 月与中信集团签署并经本行 2015 年 1 月股东大会批

准的资产转让框架协议,本行与中信集团及其联系人的资产转让交易不优于适

用于独立第三方的条款。受让方支付的转让价格按照以下原则确定:(1)对于

普通类型资产转让,根据监管要求,信贷资产转让应符合整体性原则,转让方

向受让方转让信贷资产时以贷款本金作为交易价款,除了考虑市场供求外,重

点考虑转让后本行承担的义务等因素;(2)对于资产证券化类资产转让,本行

向关联方转让信贷资产时以贷款本金作为交易价款,同时参考中国债券信息网、

中国货币网披露的中国银行间市场同类产品收益率,结合与投资者询价情况,

确定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资产转让利率,具体条款(如价格、数额、总价以及

94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A 股)

价款支付等)将于单笔交易具体协议签署时确定;以及(3)目前没有转让价格

的,若未来有国家法定价格,则参照国家规定的价格进行定价。2015 年,本行

资产转让框架协议项下交易的年度上限为 620 亿元,截至报告期末的实际发生

金额为 223.78 亿元,未超过本行获批的年度交易上限。

理财与投资服务

根据本行于 2014 年 12 月与中信集团签署并经本行 2015 年 1 月股东大会批

准的理财与投资服务框架协议,本行与中信集团及其联系人在日常业务中适用

一般市场惯例及一般商业条款,本行向中信集团及其联系人提供理财与投资服

务,包括非保本理财和代理服务、保本理财以及自有资金投资,中信集团及其

联系人向本行提供理财中介服务,如信托服务和管理服务等。双方将通过公平

谈判的方式,根据理财服务种类及服务范围的不同,按照一般商务条款进行定

价,并根据市场价格变化情况实时调整。2015 年,本行理财与投资服务框架协

议项下非保本理财与代理服务费年度上限为 25 亿元,保本理财服务的客户理财

本金时点余额年度上限为 300 亿元,客户理财收益年度上限为 12 亿元,投资资

金时点余额年度上限为 440 亿元,本行投资收益及向中介机构支付的服务费年

度上限为 44 亿元。截至报告期末,该框架协议项下实际发生的非保本理财与代

理服务费为 5.53 亿元,保本理财服务的客户理财本金时点余额为 27.68 亿元,

客户理财收益为 0.81 亿元,投资资金时点余额为 87.83 亿元,本行投资收益及

向中介机构支付的服务费为 6.05 亿元,未超过本行获批的年度交易上限。

2. 本行与 BBVA 及其联系人的非授信类持续关联交易

资金交易

根据本行于 2014 年 12 月与 BBVA 签署的资金交易框架协议,本行与 BBVA

及其联系人在日常业务中采用通行的市场价格或与独立第三方交易中一般适用

的费率进行资金交易。具体而言,对于外汇及贵金属交易、贵金属租赁、货币

市场交易、债券交易等业务,双方将根据公开的市场价格确定双方交易采用的

价格;对于债券代理结算业务,双方将根据行业通行的规定确定费率;对于金

融衍生品业务,双方将根据所交易产品的市场活跃程度、可取得的市场公开报

价及本行对于各项风险的管理要求等因素确定交易价格。2015 年,本行和 BBVA

资金交易框架协议项下交易损益的年度上限为 20 亿元,衍生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95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A 股)

计入资产的年度上限为 14 亿元,计入负债的年度上限为 13 亿元。截至报告期

末,资金交易框架协议项下实际发生交易产生的损益为 3.83 亿元,计入资产公

允价值为 1 亿元,计入负债公允价值为 1.12 亿元,未超过本行获批的年度交易

上限。

资产转让

根据本行于2014年12月与BBVA签署的资产转让框架协议,本行与BBVA及

其联系人的资产转让交易,包括本行在日常业务过程中向BBVA及其联系人通过

保理形式(包括进口双保理及出口双保理)出让相关资产中的权益等。本行与

BBVA及其联系人的资产转让交易不优于适用于独立第三方的条款。受让方支付

的转让价格按照以下原则确定:本行与BBVA资产转让框架协议项下的资产转让

的定价基于通行的市场价格,根据交易具体情况由双方协商一致确定。2015年,

本行资产转让框架协议项下交易的年度上限为7亿元。截至报告期末的实际发生

金额为零。

(四)共同对外投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本行没有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发生关联交易的情况。

(五)债权债务/担保类关联交易

本行与关联方存在的债权债务及担保事项,详见“财务报表附注”。

八、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没有发生且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重大托

管、承包、租赁其他公司资产的事项,亦不存在其他公司托管、承包、租赁本

行重大资产事项。

担保业务属于本行常规的表外项目之一。报告期内,本行除经批准的经营

范围内的金融担保业务外,没有其他需要披露的重大担保事项。

独立非执行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96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A 股)

我们作为中信银行的独立非执行董事,本着公正、公平、客观的原则,对

中信银行的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现发表专项说明及意见如下:

经核查,本集团开展的对外担保业务以保函为主,保函是经批准的日常经

营范围内的常规性银行业务之一。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开出的保函的担保余

额折合人民币1,335.67亿元。

本集团始终高度重视对该项业务的风险管理,根据该项业务的风险特征,

制定了被担保对象的资信标准、担保业务的操作流程和审批程序。报告期内,

本集团该项业务运作正常,没有出现违规担保的情形。我们认为,本集团对担

保业务风险的控制是有效的。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李哲平、吴小庆、王联章、袁明

报告期内,本行没有签署其他重大合同。

九、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事项

2015年7月8日,中信集团作出承诺:近期境内股票市场出现异常波动,为

了促进资本市场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各类股东合法权益,在

股市异常波动期间,中信集团承诺不会减持所持有本行股票,并将择机增持本

行股票。为履行上述承诺,中信集团控股的中信股份于2016年1月22日通过下属

子公司在证券交易系统增持中信银行H股10,313,000股,并计划于2017年1月21

日前继续择机增持本行股份,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本行已发行股份的5%(含本

次已增持股份)。中信集团承诺,在中信股份(含下属子公司)增持实施期间

及法定期间不减持所持有的本行股份。

2012年4月16日,中信有限作出承诺:中信有限自收购中信银行股份交割之

日起五年之内,将不会转让本次收购中信银行股份(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或监

管部门的批准向中信股份关联方转让中信银行股份,或根据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程序进行的国有资产无偿划转的情形除外);中信有限如到期后转让股份将就

转让行为及受让方的股东资格提前取得监管部门的同意。2013年2月25日,中信

97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A 股)

有限收购本行股份的交易完成交割。中信有限以上承诺自2013年2月25日起生效。

2010年9月23日,BBVA作出承诺:作为中信银行的战略投资者,BBVA视

其对中信银行的投资为长期投资,BBVA有意于配股完成之日起至少五年内持有

本次配股所获得的股份,但发生特殊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或对BBVA具有

管辖权的任何监管或政府机构或证券交易所施加的任何要求,申请、被申请或

被宣告破产或丧失清偿债务能力,或发生对BBVA的经营或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

利影响的宏观经济事件、不可抗力事件或其他客观情况)的除外。2011年,BBVA

认购本行H股配股股份1,163,097,447股,并于2011年8月1日完成交割。BBVA以

上承诺的有效期限自2011年8月1日起生效。

报告期内,本行未发现有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除上述承诺外,本行未发

现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

告期内履行完毕的或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其他承诺。本行在报告期内

无履行完毕的或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

十、聘任与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经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行聘请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为本行

2015年度境内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聘请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为本行2015

年度境外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自2015年度审计开始,本行聘用上述两家会计

师事务所作为本行审计师,两家会计师事务所为本行提供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均为1年,A股审计签字注册会计师胡燕和吴卫军为本行提供审计服务的连续年

限均为1年。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就201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不包括境外子公司财务报

表审计和本行内部控制审计)支付给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普华永道会计

师事务所的审计服务费共计930万元人民币;本集团境外子公司向罗兵咸永道会

计师事务所支付的审计服务费共计687万元港币;本集团境内子公司向普华永道

会计师事务所支付的财务报表审计费为68万元人民币。

本行聘请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为本行提供201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服务。

本行就201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支付给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服务费共计

98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A 股)

100万元人民币。

除上述提及的审计鉴证业务外,报告期内,本行向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

支付的其他非审计业务服务费用约为388万元人民币。

十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2015年3月,本行因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修订,相关章程修

订议案已经2015年5月26日召开的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2015年第一次A股类别

股东会、2015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审议通过,于2015年8月取得中国银监会

核准并正式生效,其中涉及优先股的条款将自本行首次优先股发行完成之日起

补充完整并生效。

2015年8月,本行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行政许可、《商业银行监事会工作指

引》、《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审计指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

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的相关规定,对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的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了梳理,形成了公司章程修订案,并已经2015

年10月召开的本行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于2015年12月取得中

国银监会核准并正式生效。

上述章程修订的相关情况参见本行于2015年5月6日、9月10日和2016年1月7

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 (www.hkexnews.hk)

和本行网站(bank.ecitic.com)发布的相关公告。投资者可于上述网站查询本行

当前生效的公司章程全文。

十二、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尚未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十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非募集资金投资的重大项目情况

本行募集的资金按照招股说明书、配股说明书等文件中披露的用途使用,

即所有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充实本行资本金,提高本行的资本充足率和抗风险能

99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A 股)

力。

报告期内,本行无非募集资金投资的重大项目。

十四、公司及相关主体受处罚及整改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及本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收购人不存在被有权机关调查、被司法机关或纪检部门采取强制措施、被

移送司法机关或追究刑事责任、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行政处罚、被采取市

场禁入、被认定为不适当人选,被环保、安监、税务等其他行政管理部门给予

重大行政处罚,以及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发生,亦无受到其他监管机

构对本行经营有重大影响的处罚或要求限期整改的情况发生。

报告期内,本行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本行章程

的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未发现其履职时有违反法律、

法规、本行章程或损害本行利益的行为。

十五、公司及相关主体诚信状况

报告期内,本行及本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

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等情况。

十六、储备

本行截至报告期末的储备变动详情参见本报告“财务报表附注37-42”。

十七、可供分配利润的储备

本行可供分配利润的储备详细情况参见本报告“财务报表-合并股东权益变

动表”。

十八、捐款

报告期内,本集团对外捐款总额约为1,559.11万元人民币。

100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A 股)

十九、固定资产

本行截至报告期末的固定资产变动详情参见本报告“财务报表附注18”。

二十、退休与福利

本行提供给员工的退休福利详情参见本报告“财务报表附注30”。

二十一、股本及公众持股量

本行报告期内的股本变动情况参见本报告“财务报表附注36”。根据已公

开资料,本行董事会认为,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本行具有足够的公众持股量。

二十二、股份的买卖或赎回

报告期内,本行及本行任何附属公司概无购买、出售或赎回本行任何股份。

二十三、优先认股权安排

中国有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部门规章并未对上市公司的股份优先购

买权作出强制性规定,本行公司章程也没有关于优先认股权的强制性规定。根

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行增加注册资本,可以采取公开或非公开发行股份、向

现有股东配售或派送新股、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相

关部门核准的其他方式。

二十四、发行股份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发行股份的相关情况参见本报告第十章“股份变动及股东

情况”。

二十五、债权证发行

报告期内,本行债权证发行情况参见本报告第十章“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二十六、股票挂钩协议

报告期内,除本报告第十一章“优先股相关情况”章节披露外,本行未订

101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A 股)

立或存续任何股票挂钩协议。

二十七、主要股东权益

参见本报告第十章“股份变动和主要股东持股情况—主要股东及其他人士

拥有之权益及淡仓”。

二十八、税项减免

A股股东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

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对于个人投资者从上市

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并且股权登记日在2015年9月8日之前的,自个人投资者取

得公司股票之日起至股权登记日止,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上市公司按5%代扣代

缴其个人所得税;持股期限未超过1年(含1年)的,上市公司暂按5%代扣代缴

其个人所得税,在个人投资者转让股票时根据上述通知要求作相应调整。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

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对于个人投资者从上市公

司取得的股息红利并且股权登记日在2015年9月8日之后的,自个人投资者取得

公司股票之日起至股权登记日止,持股超过1年的,所取得的股息红利暂免征收

个人所得税;持股1年(含1年)以内的,上市公司暂不代扣代缴其个人所得税,

在个人投资者转让股票时根据上述通知要求作相应调整。

对于居民企业股东,现金红利所得税由其自行缴纳。

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居民企业

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

2009[47]号)的规定,上市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如QFII股东

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股

息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退税申请。

H股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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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A 股)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税发[1993]045号文件废止后有关个人所得税征

管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1]348号)的规定,境外居民个人股东从境内非外

商投资企业在香港发行股票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应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

得”项目,由扣缴义务人依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境内非外商投资企业在香港

发行股票,其境外居民个人股东根据其居民身份所属国家与中国签署的税收协

定及内地和香港(澳门)间税收安排的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根据相关税

收协定及税收安排规定的相关股息税率一般为10%,为简化税收征管,在香港发

行股票的境内非外商投资企业派发股息红利时,一般可按10%税率扣缴个人所得

税,无需办理申请事宜。对股息税率不属10%的情况,按以下规定办理:(1)

低于10%税率的协定国家居民,扣缴义务人可代为办理享受有关协定待遇申请,

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对多扣缴税款予以退还;(2)高于10%低于20%

税率的协定国家居民,扣缴义务人派发股息红利时应按协定实际税率扣缴个人

所得税,无需办理申请审批事宜;(3)没有税收协定国家居民及其他情况,扣

缴义务人派发股息红利时应按20%扣缴个人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境外H股非居民企业股东派发股息

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97号)的规定,中国居

民企业向境外H股非居民企业股东派发2008年及以后年度股息时,统一按10%的

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根据现行香港税务局惯例,在香港无须就本行派付的股息缴税。

本行股东依据上述规定缴纳相关税项和/或享受税项减免。

二十九、公司重大环保或其他重大社会安全问题

报告期内,本行不存在重大环保或其他重大社会安全问题。

三十、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本行未发生任何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103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A 股)

三十一、主要风险

本行面对的主要风险参见本报告第八章“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三十二、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集团未发生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重大会计差错。

三十三、其他重大事项

报告期内,本行发生的属于《证券法》第六十七条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 理 办 法 》 第 三 十 条 所 列 的 重 大 事 件 , 均 已 作 为 临 时 报 告 在 上 交 所 网站

(www.sse.com.cn)、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和本行网站

(bank.ecitic.com)进行了披露,具体披露日期可查询下述“信息披露索引”。

三十四、信息披露索引

序号 报告名称 披露日期

中信银行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

1 2015/12/31

批文的公告

2 中信银行关于副行长杨毓先生任职资格获批的公告 2015/12/18

3 中信银行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2015/12/17

中信银行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15 年第二

4 次 A 股类别股东会及 2015 年第二次 H 股类别股东会 2015/12/17

决议公告

中信银行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15 年第二

5 次 A 股类别股东会、2015 年第二次 H 股类别股东会 2015/12/17

的法律意见书

中信银行关于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取消议案

6 2015/12/12

的公告

7 中信银行董事辞任公告 2015/12/12

中信银行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

8 2015/11/28

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的公告

9 中信银行关于金融债券发行完毕的公告 2015/11/19

10 中信银行重大事项复牌提示性公告 201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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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A 股)

序号 报告名称 披露日期

11 中信银行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2015/11/18

12 中信银行重大事项停牌公告 2015/11/14

中信银行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15 年第二

13 次 A 股类别股东会、2015 年第二次 H 股类别股东会 2015/11/14

会议资料

中信银行关于召开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15

14 年第二次 A 股类别股东会及 2015 年第二次 H 股类别 2015/10/31

股东会的通知

15 中信银行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2015/10/28

16 中信银行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2015/10/28

17 中信银行第三季度季报 2015/10/28

18 中信银行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2015/10/23

19 中信银行关于完成注册地址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2015/10/23

20 中信银行监事会主席辞任公告 2015/10/17

21 中信银行副行长辞任公告 2015/10/17

22 中信银行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5/10/16

23 中信银行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15/10/16

24 中信银行 H 股公告 2015/10/14

25 中信银行 H 股—2015 年中期报告 2015/9/30

26 中信银行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2015/9/19

中信银行关于优先股发行方案及公司章程修订获中

27 2015/9/10

国银监会核准的公告

28 中信银行公司章程(2015 修订) 2015/9/10

中信银行关于召开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

29 2015/8/29

105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A 股)

序号 报告名称 披露日期

30 中信银行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15/8/29

中信银行关于收购中信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股份

31 2015/8/27

之关联交易交割完毕的公告

中信银行关于收购中信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股份

32 2015/8/26

获中国银监会核准的公告

33 中信银行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2015/8/19

34 中信银行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2015/8/19

35 中信银行半年报摘要 2015/8/19

36 中信银行半年报 2015/8/19

37 中信银行监事辞任公告 2015/8/14

38 中信银行 H 股公告 2015/8/5

中信银行关于签署《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相

39 2015/8/1

关公告

中信银行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情况说明的

40 2015/8/1

公告

41 中信银行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2015/8/1

42 中信银行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2015/7/10

中信银行关于实际控制人承诺不减持并将择机增持

43 2015/7/9

公司股票的公告

44 中信银行 A 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15/7/9

中信银行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

45 2015/6/12

取监管措施或处罚以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中信银行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46 2015/6/12

提示性公告

中信银行关于对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

47 2015/6/12

意见回复的公告

中信银行:关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48 2015/6/12

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

106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A 股)

序号 报告名称 披露日期

49 中信银行关于金融债券发行完毕的公告 2015/5/28

50 中信银行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2015/5/27

51 中信银行关于认购股份和转让股权的公告 2015/5/27

52 中信银行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2015/5/27

53 中信银行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职的公告 2015/5/27

中信银行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2015 年第一次 A 股

54 类别股东会议及 2015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会议决 2015/5/27

议公告

中信银行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2015 年第一次 A 股

55 类别股东会议、2015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会议的 2015/5/27

法律意见书

56 中信银行关于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获批的公告 2015/5/23

57 中信银行 H 股公告 2015/5/23

58 中信银行关于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取消议案的公告 2015/5/20

中信银行关于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

59 2015/5/6

公告

中信银行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2015 年第一次 A 股

60 类别股东会、2015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会会议资 2015/5/6

61 中信银行 H 股—2014 年年度报告 2015/4/30

62 中信银行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2015/4/25

63 中信银行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2015/4/25

64 中信银行第一季度季报 2015/4/25

中信银行关于召开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2015 年第

65 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议及 2015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 2015/4/11

东会议的通知

66 中信银行 H 股公告 2015/4/9

107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A 股)

序号 报告名称 披露日期

67 中信银行 2014 年度业绩发布会会议纪要公告 2015/3/26

68 中信银行 2014 年度业绩发布会会议纪要 2015/3/26

69 中信银行独立董事关于发行优先股事宜的专项意见 2015/3/24

70 中信银行董事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2015/3/24

71 中信银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15/3/21

72 中信银行年报摘要 2015/3/21

73 中信银行年报 2015/3/21

74 中信银行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5/3/21

75 中信银行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2015/3/21

76 中信银行非公开发行优先股预案 2015/3/21

中信银行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及

77 2015/3/21

独立意见

中信银行独立董事关于 2014 年度会计政策变更的独

78 2015/3/21

立意见

中信银行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 2014 年

79 2015/3/21

度履职情况报告

80 中信银行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2015/3/21

中信银行:关于公司 2014 年度会计政策变更的专项

81 2015/3/21

说明

中信银行:关于公司 2014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

82 2015/3/21

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83 中信银行 2014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2015/3/21

84 中信银行 201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15/3/21

85 中信银行 201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15/3/21

108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A 股)

序号 报告名称 披露日期

86 中信银行 2014 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 2015/3/21

87 中信银行 201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15/3/21

88 中信银行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2015/3/19

中信银行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及有关股东

89 2015/3/17

资格获中国银监会核准的公告

90 中信银行 H 股公告 2015/3/5

91 中信银行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5/1/29

92 中信银行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15/1/29

93 中信银行 2014 年度业绩快报公告 2015/1/28

94 中信银行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15/1/27

95 中信银行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2015/1/27

96 中信银行关于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公告 2015/1/27

97 中信银行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职的公告 2015/1/27

中信银行关于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

98 2015/1/1

提案的补充通知

99 中信银行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15/1/1

109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A 股)

第十章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

(一)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变动增减(+,–)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比例 公积金 其 比例

数量 (%) 发行新股 送股 转股 他 小计 数量 (%)

有 限售条件

0 0

股份:

1.国家持股

2. 国 有 法 人

3. 其 他 内 资

持股

其 中:境 内

非 国有法 人

持股

境 内自然 人

持股

4.外资持股

其 中:境 外

法人持股

境 外自然 人

持股

无 限售条件

46,787,327,034 100 0 46,787,327,034 100

股份

1. 人 民 币 普

31,905,164,057 68.19 0 31,905,164,057 68.19

通股

2. 境 内 上 市

的外资股

3. 境 外 上 市

14,882,162,977 31.81 0 14,882,162,977 31.81

的外资股

4.其他

股份总数 46,787,327,034 100 0 46,787,327,034 100

(二)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不存在有限售条件股份及股东。

(三)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涉及股份变动情况

2016年1月20日,本行向中国烟草总公司非公开发行2,147,469,539股A股股票

的登记托管手续办理完毕。至此,本行股份总数增至48,934,796,573股,其中有

限售条件股份2,147,469,539股,约占股份总数的4.39%。变动情况具体如下表:

110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A 股)

变动前 本次变动 变动后

股份数量 持股比 股份数量 持股比例

发行新股(股)

(股) 例(%) (股)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2,147,469,539 2,147,469,539 4.39

无限售条件股份 46,787,327,034 100.00 0 46,787,327,034 95.61

股份总数 46,787,327,034 100.00 2,147,469,539 48,934,796,573 100.00

根据限售期安排,中国烟草总公司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预计将于

2019年1月20日上市流通,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

易日。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股权融资情况

为确保本行业务经营的持续健康发展,进一步增强本行综合竞争实力、风险

抵御能力和可持续盈利能力,适应日益严格的资本监管要求,2014年10月29日,

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

意按每股4.84元人民币的价格,向中国烟草总公司发行不超过2,462,490,897股(含

2,462,490,897股)的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本行于2014年12月16日召开的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4年第一次A

股类别股东会和2014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审议通过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

关议案。

2015年7月30日,本行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修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将每股新发行股份的认购价格由4.84

元/股调整为5.55元/股,发行股份数量由2,462,490,897股调整为2,147,469,539股。

截至报告期末,上述非公开发行方案取得了中国银监会批复和中国证监会核

准。

根据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信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验资报告》(毕马威华振验字第1501428

号),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行已收到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11,918,455,941.45元,扣除承销保荐等发行费用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

111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A 股)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888,695,194.53元,全部用于补充本行的资本金。

2016年1月20日,本行本次发行的2,147,469,539股新增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

本次发行完成后,本行共发行A股34,052,633,596股,H股14,882,162,977股,

总股本48,934,796,573股。本次发行前后,本行控股股东均为中国中信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均为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本次发行未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有关情况参见本行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

站(www.hkexnews.hk)和本行网站(bank.ecitic.com)发布的相关公告。

(二)债券发行情况

报告期内,经中国银监会和人民银行批准,本行于2015年5月21日、11月13

日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功招标发行金额分别为70亿元、80亿元的金融债券。

两期债券均为5年期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分别为3.98%和3.61%。两期债券募

集资金均已全额划入本行账户,所有募集款项将全部用于支持小型微型企业贷款,

促进本行业务的持续稳健发展。

(三)内部职工股

本行无内部职工股。

三、股东情况

(一)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股东总数为245,475户,其中A股股东211,667户,H股股

东33,808户。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2016年2月29日),本行股东总数

为248,651户,其中A股股东214,886户,H股股东33,765户。

112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A 股)

(二)前十名股东(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截至报告期末)

单位:股

持有有限售

股东 报告期内股份增减 股份质押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份类别 持股总数 持股比例 条件股份数

性质 变动情况 或冻结数

1 中国中信有限公司 国有 A 股、H 股 31,406,992,773 67.13% 0 0 0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

2 外资 H股 12,112,048,524 25.89% 0 13,753,491 未知

人)有限公司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

3 国有 A股 871,422,670 1.86% 0 868,130,798 0

有限公司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

4 国有 A股 272,838,300 0.58% 0 272,838,300 0

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5 国有 H股 168,599,268 0.36% 0 0 未知

有限公司

河北建设投资集团

6 国有 A股 31,034,400 0.07% 0 0 0

有限责任公司

全国社保基金五零

7 国有 A股 30,000,000 0.06% 0 30,000,000 0

三组合

8 中国保利集团公司 国有 A股 27,216,400 0.06% 0 -730,000 0

中国工商银行-上

9 证 50 交易型开放式 其他 A股 22,679,850 0.05% 0 22,679,850 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易方达

10 瑞惠灵活配置混合 其他 A股 21,516,935 0.05% 0 21,516,935 0

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

注:(1)H股股东持股情况是根据H股证券登记处设置的本行股东名册中所列的股份数

目统计。

(2)2016年1月20日,本行向中国烟草总公司非公开发行的2,147,469,539股A股股

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登记、托管及限售手

续。本次发行完成后,本行共发行A股34,052,633,596股,H股14,882,162,977

股,总股本48,934,796,573股;中国烟草总公司持有本行A股股份2,147,469,539

股,约占本行股份总数4.39%。

(3)截止报告期末,BBVA确认其通过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持有本

行H股股份1,525,036,861股,占本行股份总数3.26%。

(4)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根据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披露

的《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截至2015年9月30日,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

公司持有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57.31%的股份。除此之外,报告期末本

行未知上述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三)主要股东及其他人士拥有之权益及淡仓

截至报告期末,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36条保存的登记册所记录,主

要股东及其他人士拥有本行的股份及相关股份的权益及淡仓如下:

113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A 股)

占该类别已发行股

名称 持有权益的股份数目 股份类别

本总额的百分比(%)

5,402,619,065(L) 36.30(L) H股

BBVA 1,658,254,150(S) 11.14(S) H股

24,329,608,919(L) 76.26(L) A股

5,470,998,787(L) 36.76(L) H股

中信集团

28,938,928,294(L) 90.70(L) A股

7,018,100,475(L) 47.16(L) H股

中信有限 710(S) 0.00(S) H股

28,938,928,294(L) 90.70(L) A股

2,468,064,479(L) 16.58(L) H股

中信股份

28,938,928,294(L) 90.70(L) A股

7,018,099,055(L) 47.16(L) H股

中信盛星有限公司

28,938,928,294(L) 90.70(L) A股

Summit Idea Limited 2,292,579,000(L) 15.40(L) H股

Total Partner Global 2,292,579,000(L) 15.40(L)

H股

Limited 2,292,579,000(S) 15.40(S)

李萍 2,292,579,000(L) 15.40(L) H股

海峡产业投资基金 2,292,579,000(L) 15.40(L)

H股

(福建)有限合伙企业 2,292,579,000(S) 15.40(S)

海峡汇富产业投资基 2,292,579,000(L) 15.40(L)

H股

金管理有限公司 2,292,579,000(S) 15.40(S)

浙江恒兴力控股集团

2,292,579,000(L) 15.40(L) H股

有限公司

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

2,292,579,000(L) 15.40(L) H股

限公司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 UBS SDIC 2,292,579,000(L) 15.40(L) H股

Fund Management

Co., Ltd.

国投资本控股有限公 2,292,579,000(L) 15.40(L)

H股

司 2,292,579,000(S) 15.40(S)

2,292,579,000(L) 15.40(L)

国家开发投资公司 H股

2,292,579,000(S) 15.40(S)

黄伟 2,292,579,000(L) 15.40(L) H股

汇富融兴有限公司 2,292,579,000(L) 15.40(L) H股

114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A 股)

2,292,579,000(S) 15.40(S)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

2,292,579,000(L) 15.40(L) H股

宁波嘉源实业发展有

2,292,579,000(L) 15.40(L) H股

限公司

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 2,292,579,000(L) 15.40(L)

H股

有限责任公司 2,292,579,000(S) 15.40(S)

1,464,435,768(L) 9.84(L)

JPMorgan Chase &

35,654,883(S) 0.23(S) H股

Co.

206,645,960(P) 1.38(P)

注: (L) — 好仓,(S) — 淡仓,(P) — 可供借出的股份

除上述披露外,截至报告期末,在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36条保存的

登记册所载内容,并无任何其他人士或公司在本行的股份或相关股份中持有需要

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第2、3分部披露的权益或淡仓。

(四)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中信有限为本行控股股东,中信股份为中信有限单一直接控

股股东,中信股份的控股股东为中信集团。中信集团为本行实际控制人。中信有

限直接持有本行A股28,938,928,294股,占本行已发行总股本的61.85%;直接持有

本行H股2,468,064,479股,占本行已发行总股本的5.28%。中信有限共计直接持有

本行股份31,406,992,773股,占本行总股本的67.13%。因本行向中国烟草总公司

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于2016年1月20日完成股权登记,截至2016年1月20日,中信

有限直接持有本行股份31,406,992,773股,占本行总股本的64.18%。

2016年1月22日,中信股份通过下属子公司增持本行H股10,313,000股,本次

增持后,中信股份及下属子公司合计持有本行股份为31,417,305,773股,占本行

总股本的64.20%。

中信集团是1979年在邓小平先生的倡导和支持下、由荣毅仁先生创办的。成

立以来,中信集团充分发挥了经济改革试点和对外开放窗口的重要作用,在诸多

领域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探索与创新,在国内外树立了良好信誉与形象。目前,中

信集团已发展成为一家金融与实业并举的大型综合性跨国企业集团。其中,金融

涉及银行、证券、信托、保险、基金、资产管理等行业和领域;实业涉及房地产、

115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A 股)

工程承包、资源能源、基础设施、机械制造、信息产业等行业和领域,具有较强

的综合优势和良好发展势头。

2011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中信集团以绝大部分现有经营性净资产出资,

联合下属全资子公司北京中信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中信股份。其中,

中信集团持有中信股份99.9%的股份,北京中信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0.1%的股

份,中信集团整体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为完成上述出资行为,中信集团将持有

的本行全部股份转让注入中信股份,中信股份直接和间接持有本行股份

28,938,929,004股,占本行总股本的61.85%。上述股份转让获得国务院、中国财

政部、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香港金融管理局的批准。2013年2月,经上交

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审核同意,正式完成相关过户手

续。

2013年10月,中信股份受让BBVA持有的本行H股2,386,153,679股,约占本

行股份总数的5.10%。增持完成后,中信股份持有的本行股份占比增至66.95%。

2014年8月,中信集团将主要业务资产整体注入香港上市子公司中信泰富,

中信泰富更名为中信股份,原中信股份更名为中信有限。中信股份持有中信有限

100%股份。

2014年9月,中信有限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增持本行H股81,910,800股。增持完

成后,中信有限共计持有本行A股和H股股份31,406,992,773股,约占本行总股本

的67.13%。

截至报告期末,中信集团法定代表人为常振明,经营范围为:第二类增值电

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不含新闻、出

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医疗器械,含电子公告服务,有效期至2019年01

月09日;对外派遣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投

资管理境内外银行、证券、保险、信托、资产管理、期货、租赁、基金、信用卡

金融类企业及相关产业、能源、交通基础设施、矿产、林木资源开发和原材料工

业、机械制造、房地产开发、信息基础设施、基础电信和增值电信业务、环境保

护、医药、生物工程和新材料、航空、运输、仓储、酒店、旅游业、国际贸易和

国内贸易、商业、教育、出版、传媒、文化和体育、境内外工程设计、建设、承

116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A 股)

包及分包、行业的投资业务;工程招标、勘测、设计、施工、监理、承包及分包、

咨询服务行业;资产管理;资本运营;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报告期末,中信有限注册资本为1,390.0000亿元人民币,组织机构代码

为71783170—9,法定代表人为常振明,经营范围为:1.投资和管理金融业,包

括:投资和管理境内外银行、证券、保险、信托、资产管理、期货、租赁、基金、

信用卡等金融类企业及相关产业;2.投资和管理非金融业,包括:(1)能源、

交通等基础设施;(2)矿产、林木等资源开发和原材料工业;(3)机械制造;

(4)房地产开发;(5)信息产业:信息基础设施、基础电信和增值电信业务;

(6)商贸服务及其他产业;环境保护;医药、生物工程和新材料;航空、运输、

仓储、酒店、旅游业;国际贸易和国内贸易、进出口业务、商业;教育、出版、

传媒、文化和体育;咨询服务;向境内外子公司发放股东贷款;资本运营;资产

管理;境内外工程设计、建设、承包及分包和劳务输出,及经批准的其他业务。

(该企业于2014年7月22日由内资企业转为外商投资企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关系如下图所示①:

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

100% 100%

中信盛荣有限公司 中信盛星有限公司

25.60% 32.53%

中国中信股份有限公司

100%

中国中信有限公司

67.13%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盛荣有限公司、中信盛星有限公司为中信集团的全资附属公司,于英属维京群岛注册成立;截至 2016

年 1 月 20 日,中信有限持有本行股份约占本行总股本的 64.18%。

117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A 股)

中信有限及中信股份控股、参股其他主要境内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表

(截至2015年12月31日)

上市公司 上市 持股

股东方名称 股票代码

名称 地点 比例

上海

中信证券股 600030.SH

中国中信有限公司15.59% 15.59%

份有限公司 香港 6030.HK

中信海洋直

中国中海直有限责任公司38.63% 升机股份有 深圳 000099.SZ 38.63%

限公司

中国中信有限公司 62.7% 中信重工机

中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4.69% 械股份有限 上海 601608.SH 69.73%

中信汽车有限责任公司 2.34% 公司

Keentech Group Ltd 49.57%

中信资源控 香港

中信澳大利亚有限公司 9.55% 1205.HK 59.50%

股有限公司

Extra Yield International Ltd. 0.38%

亚洲卫星控 香港

Bowenvale Ltd 74.43% 1135.HK 74.43%

股有限公司

Highkeen Resources Limited 34.39% 中信大锰控 香港 1091.HK 43.46%

APEXHILL INVESTMENTS LIMITED 9.07% 股有限公司

Richtone Enterprises Inc. 3.99% 中信国际电

Ease Action Investments Corp. 36.71% 讯集团有限 香港 1883.HK 58.77%

Silver Log Holdings Ltd 18.07% 公司

中信泰富有限公司下属多家子公司共 大昌行集团 香港 1828.HK 56.07%

计持有56.07% 有限公司

大冶特殊钢

中信泰富(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28.18% 深圳

股份有限公 000708.SZ 58.13%

湖北新冶钢有限公司 29.95%

CITIC

CKM (Cayman) Company Limited 87.59% Envirotech 新加坡 U19.SG 87.59%

Ltd

注:(1)本表中仅列示了中信有限及中信股份控股、参股的主要上市子公司。

(2)本表中所列示的持股比例为直接持股单位的持股比例。

(3)CKM (Cayman) Company Limited是中信有限全资子公司中信环境投资集团有

限公司的非全资附属公司,中信环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对CKM (Cayman)

Company Limited的持股比例为62.65%。

118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A 股)

中信集团控股、参股其他主要境内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表

(截至2015年12月31日)

序号 被投资上市公司名称 证券代码 持股比例 持股单位

中信盛星有限公司 32.53%

1 中国中信股份有限公司 HK.0267 58.13%

中信盛荣有限公司 25.60%

注:(1)本表中列示了中信集团控股、参股的主要上市子公司。

(2)本表中所列示的持股比例为直接持股单位的持股比例。

(五)其他持股在 10%以上(含 10%)的法人股东

截至报告期末,除中信有限外,本行无其他持股在10%以上的法人股东。

119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A 股)

第十一章 优先股相关情况

2015年3月20日,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优先股方案的议

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发行的优先股数量不超过3.5亿股(含3.5亿股),每股票

面金额为人民币100元,以票面金额平价发行。2015年5月26日,本行2014年年度

股东大会、201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及2015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上审议

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优先股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15年9月1日和10

月15日,上述非公开发行优先股方案先后获得中国银监会批复和监管意见书,尚

需报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目前本行正在积极准备证监会申报材料,拟于

2016年内完成首次发行。

有关情况参见本行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

站(www.hkexnews.hk)和本行网站(bank.ecitic.com)发布的相关公告。

120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A 股)

第十二章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一、本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一)董事会

报告期内从

本行获得的 是否在公司

年初持 年末持

姓名 职务 性别 出生年月 董事任期 税前应付报 关联方获取

股数 股数

酬(万元人民 报酬

币)

常振明 董事长、非执行董事 男 1956.10 2013.08–2018.05 0 0 — 是

朱小黄 非执行董事 男 1956.07 2013.01–2018.05 0 0 — 是

李庆萍 执行董事、行长 女 1962.10 2014.03–2018.05 0 0 — 是

孙德顺 执行董事、常务副行长 男 1958.11 2014.03–2018.05 0 0 197.80 否

张小卫 非执行董事 男 1957.10 2013.01–2018.05 0 0 — 否

李哲平 独立非执行董事 男 1965.02 2009.05– 0 0 30.00 否

吴小庆 独立非执行董事 女 1953.10 2012.10–2018.05 0 0 30.00 否

王联章 独立非执行董事 男 1957.08 2012.11–2018.05 0 0 30.00 否

袁 明 独立非执行董事 男 1952.01 2014.09– 0 0 27.50 否

注:1. 连任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开始时间为首次聘任时间。下同。

2. 在本行领取薪酬的本行执行董事的 2015 年度最终薪酬正在确认过程中,其余部分待

确认后再行披露。

3. 李哲平先生因在本行担任独立董事已超过 6 年,在新任独立董事正式就任,且本行

董事人数和结构符合监管要求的情况下,李哲平先生将依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办理离

任手续。

4. 袁明先生于 2015 年 12 月 11 日因工作精力和个人时间安排原因辞去本行独立董事以

及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主席、委员,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委员职务。在

新任独立董事正式就任前,袁明先生将继续履职并暂停领取薪酬。

(二)监事会

报告期内从

本行获得的 是否在公司

年初持 年末持

姓名 职务 性别 出生年月 监事任期 税前应付报 关联方获取

股数 股数

酬(万元人 报酬

民币)

曹国强 监事会主席 男 1964.12 2015.12–2018.05 0 0 180.00 否

舒 扬 监事 男 1964.05 2015.10–2018.05 0 0 — 是

王秀红 外部监事 女 1946.10 2014.01–2018.05 0 0 30.00 否

贾祥森 外部监事 男 1955.04 2015.05–2018.05 0 0 10.00 否

郑 伟 外部监事 男 1974.03 2015.05–2018.05 0 0 17.50 否

程普升 职工代表监事 男 1968.02 2015.05–2018.05 0 0 266.51 否

温淑萍 职工代表监事 女 1957.04 2015.01–2018.05 0 0 180.88 否

马海清 职工代表监事 男 1970.12 2015.05–2018.05 0 0 289.80 否

注:1. 本行监事会主席的 2015 年度最终薪酬正在确认过程中,其余部分待确认后再行披

露。

2. 本行中、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奖金实行延期支付,本表中职工代表监事涉及的 2015

121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A 股)

年度延期支付薪酬为 109.11 万元,延期支付的薪酬暂未发放到个人。

(三)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从

本行获得的 是否在公司

年初持 年末持

姓名 职务 性别 出生年月 高管任期 税前应付报 关联方获取

股数 股数

酬(万元人 报酬

民币)

李庆萍 执行董事、行长 女 1962.10 2014.07起 0 0 — 是

孙德顺 执行董事、常务副行长 男 1958.11 2011.12起 0 0 197.80 否

张 强 副行长 男 1963.04 2010.03起 0 0 180.03 否

朱加麟 副行长 男 1964.10 2014.09起 0 0 175.61 否

方合英 副行长、财务负责人 男 1966.06 2014.11起 0 0 181.15 否

郭党怀 副行长 男 1964.05 2014.11起 0 0 180.29 否

杨 毓 副行长 男 1962.12 2015.12起 0 0 70.37 否

乔 维 纪委书记 男 1966.09 2015.08起 0 0 68.32 否

王 康 董事会秘书 男 1972.06 2015.05起 16,800 16,800 274.83 否

注:1. 在本行领取薪酬的本行高级管理人员的 2015 年度最终薪酬正在确认过程中,其余部

分待确认后再行披露。

2. 本行中、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奖金实行延期支付,本表中董事会秘书涉及的 2015 年

度延期支付薪酬为 40.13 万元,延期支付的薪酬暂未发放到个人。

3. 本表中董事会秘书持股情况参见本章节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本行的股份、

相关股份及债权证的权益和淡仓”。

(四)离任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15 年 1 月 1 日至本报告披露

日)

报告期内

从本行获

是否在公司

年初持 年末持 得的税前

姓名 离任前职务 性别 出生年月 离任时间 关联方获取

股数 股数 应付报酬

报酬

(万元人

民币)

窦建中 非执行董事 男 1955.02 2015.05 0 0 — 是

冈萨洛何塞托

非执行董事 男 1960.11 2015.05 0 0 — 是

拉诺瓦易那

欧阳谦 监事会主席 男 1955.09 2015.10 0 0 162.38 否

郑学学 监事 男 1955.02 2015.08 0 0 — 是

李 刚 职工代表监事 男 1969.03 2015.05 0 0 287.79 否

邓跃文 职工代表监事 男 1964.01 2015.05 0 0 249.95 否

苏国新 副行长 男 1967.02 2015.08 0 0 106.78 否

曹国强 副行长 男 1964.12 2015.10 0 0 180.00 否

纪委书记、

王连福 男 1954.10 2015.08 0 0 116.47 否

工会主席

李 欣 董事会秘书 男 1970.01 2015.05 0 0 278.65 否

注:1. 本表中 2015 年度在本行领取薪酬的离任监事会主席、高级管理人员(除李欣外)

的 2015 年度最终薪酬正在确认过程中,其余部分待确认后再行披露。

2. 本行中、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奖金实行延期支付,本表中离任的职工代表监事、

122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A 股)

董事会秘书涉及的 2015 年度延期支付薪酬为 116.35 万元,延期支付的薪酬暂未发

放到个人。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一)董事

常振明先生 中国国籍

本行董事长、非执行董事。常先生自2013年8月起担任本行董事长。此外,

常先生自2011年12月起任中信集团和中信有限董事长,2009年4月起任中信股份

(原中信泰富)董事会主席,2011年3月起任中信(香港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2006年10月起任中信国金副董事长,2006年10月起任中信国际资产董事长,2008

年2月起任中信出版集团董事长。常先生2010年12月至2011年12月任中信集团董

事长,2006年7月至2010年12月任中信集团副董事长兼总经理,2006年12月至2011

年5月任本行副董事长、非执行董事,2006年11月至2013年3月任中信银行(国际)

非执行董事,2004年7月至2006年7月任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行

长,1995年8月至2004年7月任中信集团常务董事兼副总经理,1994年1月至1995

年8月任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协理,1993年9月至1994年1月任本行副行长,1992

年10月至1993年9月任本行行长助理。常先生为高级经济师,毕业于北京第二外

国语学院,获日本语言文学学士学位,后获纽约保险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朱小黄先生 中国国籍

本行非执行董事。朱先生2012年9月至2014年6月任本行行长,2013年1月至

2014年6月任本行执行董事,自2014年7月辞去本行行长职务,转为非执行董事。

朱先生同时担任中信集团监事长、中信股份执委会副主席、中信有限监事长。朱

先生2012年8月至2014年7月任中信股份副总经理;2011年2月至2012年8月任中国

建设银行执行董事、副行长;2010年7月至2011年2月任中国建设银行执行董事、

副行长兼首席风险官;2008年6月至2010年7月任中国建设银行副行长兼首席风险

官;2006年4月至2008年6月任中国建设银行首席风险官;2006年3月至2006年4

月任中国建设银行风险管理与内控委员会常务副主任;2004年10月至2006年3月

任中国建设银行公司业务部总经理;2001年5月至2004年10月任中国建设银行广

东省分行行长;1993年9月至2001年5月历任中国建设银行办公室副主任、信贷一

123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A 股)

部副主任、信贷管理部副总经理、辽宁省分行副行长、营业部总经理;1982年2

月至1993年9月历任中国建设银行办公室法规处干部、副处长、处长。朱先生为

高级经济师、中国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1982年湖北财经学院基建财务与信用专

业大学本科毕业,1985年10月北京大学经济法专业毕业,2006年中山大学世界经

济专业博士毕业。

李庆萍女士 中国国籍

本行执行董事、行长。李女士自2014年3月起任本行非执行董事,2014年5

月起任本行党委书记,2014年7月起任本行执行董事、行长,全面主持本行工作,

分管本行人力资源部、信息技术管理部、软件开发中心、数据中心。李女士同时

担任中信集团执行董事,中信股份执行董事、副总经理、执委会委员,中信有限

执行董事、副总经理,中信国金董事长,信诚人寿副董事长。此前,李女士2013

年9月至2014年5月任中信集团党委委员兼中信股份副总经理、党委委员;2009

年5月至2013年9月任中国农业银行零售业务总监兼个人金融部总经理;2009年1

月至2009年5月任中国农业银行零售业务总监兼个人业务部总经理、个人信贷业

务部总经理;2007年1月至2008年12月任中国农业银行广西分行党委书记、行长;

1984年8月至2007年1月任中国农业银行国际业务部干部、副处长、处长、副总经

理、总经理。李女士拥有三十多年的中国银行业从业经验。李女士为高级经济师,

毕业于南开大学国际金融专业,获经济学硕士学位。

孙德顺先生 中国国籍

本行执行董事、常务副行长。孙先生自2011年10月起任本行党委副书记,2011

年12月起任本行副行长,2014年3月起任本行执行董事,2014年5月起任本行常务

副行长,现分管本行风险管理部、授信审批部、授信业务管理部、法律保全部,

协管人力资源部。孙先生同时担任中信银行(国际)董事长。此前,孙先生于2010

年1月至2011年10月任交通银行北京管理部副总裁兼交通银行北京市分行党委书

记、行长;2005年12月至2009年12月任交通银行北京市分行党委书记、行长;1984

年5月至2005年11月在中国工商银行海淀区办事处、海淀区支行、北京分行、数

据中心(北京)等单位工作,期间,1995年12月至2005年11月任中国工商银行北

京分行行长助理、副行长,1999年1月至2004年4月曾兼任中国工商银行数据中心

(北京)总经理;1981年4月至1984年5月就职于中国人民银行。孙先生拥有三十

124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A 股)

多年的中国银行业从业经验。孙先生毕业于东北财经大学,获经济学硕士学位。

张小卫先生 中国国籍

本行非执行董事。张先生于2013年1月加入本行董事会,现同时担任中信银

行(国际)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行政总裁。在加入中信银行(国际)前,张先生

于2012年1月至2012年9月任香港永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务董事兼总经理;2002

年起至2011年底任招商银行香港分行行长;2000年至2002年期间任招商银行香港

代表处首席代表,筹备成立了招商银行香港分行;1995年至2000年任交通银行香

港分行副行长;1991年至1995年任交通银行海南分行国际业务部负责人、副行长;

1984年至1991年在农业银行总行计划部、体改办、国际业务部工作,先后任科员、

副处长和处长。张先生拥有31年的中国内地和香港银行业从业经验。张先生毕业

于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获货币银行学硕士学位。

李哲平先生 中国国籍

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李先生于2009年5月加入本行董事会,现任《当代金

融家》杂志社执行社长兼主编。李先生于1995年至2003年任统信资产评估有限公

司董事长,1993年至1995年任《中国证券报》理论版主编,1989年至1993年任中

国金融培训中心助教。李先生自2008年8月至今任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自2014年7月至今任广东南粤银行独立董事,自2014年11月至今任光大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李先生毕业于山西财经学院并获得经济学学士学位,

后获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研究生部经济学硕士学位。

吴小庆女士 中国国籍

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吴女士于2012年10月加入本行董事会。吴女士于2008

年10月退休,2005年9月至2008年10月任中国中钢集团公司副总会计师及中钢资

产管理公司董事长;1999年12月至2005年9月任中国中钢集团公司副总会计师及

中钢资产管理公司董事;1995年1月至1999年12月先后任中钢集团公司财务部副

主任、主任。此前,吴女士先后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财务司、中国钢铁炉料

总公司财务部工作。吴女士长期从事财务和会计管理领域,具有丰富的大型央企

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经验,熟悉会计准则和企业税收相关法律法规。吴女士

125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A 股)

为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高级会计师,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财政系会计专

业,获学士学位。

王联章先生 中国国籍

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王先生于2012年11月加入本行董事会。王先生同时担

任加拿大阿特斯阳光电子集团独立董事、瑞士安达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

董事、华众车载控股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兼董事会副主席、深圳市盐田港集

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恒基兆业地产有限公司董事会副主席高级顾问、中华海外

联谊会理事。王先生自2013年1月起担任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一届陕西省

委员会委员。王先生曾在加拿大皇家银行担任多个高级职位,包括中国区业务副

代表、华南地区代表及上海分行行长。王先生曾在瑞士联合银行担任不同职位,

包括中国业务主管及债务资本市场执行董事等。王先生亦曾任花旗银行集团商人

银行—万国宝通国际有限公司中国区董事。此外,王先生曾任职恒生银行有限公

司大中华业务主管及香港星展银行有限公司大中华区企业及投资银行董事总经

理。自2002年起,王先生出任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广东省深圳市委员会委员。

王先生于2010年获评上交所全国优秀独立董事,于2011年获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颁授香港特区政府荣誉勋章。

袁明先生 中国国籍

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袁先生于2014年9月加入本行董事会。2011年12月至

2013年3月,袁先生曾任政协第十届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经济委员会副主任。

此外,袁先生2003年12月至2012年2月任中国建设银行广西区分行行长、党委书

记;2003年4月至2003年12月任中国建设银行广西区分行主要负责人;1997年7

月至2003年4月任中国建设银行吉林省分行行长、党委书记;1987年7月至1997

年7月任中国建设银行吉林省分行副行长、党组成员;1986年2月至1987年7月任

中国建设银行吉林省分行办公室主任;1984年11月至1986年2月任中国建设银行

吉林省通化市中心支行行长、党组书记;1979年2月至1984年11月历任中国建设

银行吉林省分行综合计划处干部、主任科员、副处长;1975年10月至1979年2月

为延边州政府财贸办公室干部;1973年9月至1975年10月在吉林省延边财贸学校

就读商业经济专业;1968年12月至1973年9月为吉林省敦化县大蒲柴河公社知青。

袁先生为高级经济师,经济学硕士学位。

126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A 股)

(二)监事

曹国强先生 中国国籍

本行监事会主席。曹先生自2015年12月起任本行监事会主席,分管本行审计

部工作。曹先生自2015年4月起在中信集团挂职任财务部总经理。此外,2015年

12月起曹先生任中信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13年12月起任中信和业投资有限

公司董事,自2009年10月起任中信国金董事、中信银行(国际)董事。曹先生于

2010年3月至2015年10月任本行副行长;2006年4月至2010年3月任本行行长助理;

2005年4月至2006年4月任本行计划财务部总经理;1992年12月至2005年4月,曹

先生历任招商银行总行计划资金部总经理助理,深圳士必达国际投资有限公司董

事,招银典当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招商银行深圳管理部计划资金

部总经理,招商银行总行计划资金部副总经理和总经理;1988年7月至1992年6

月,曹先生曾任职于中国人民银行陕西省分行计划资金处,历任副主任科员、副

处长。曹先生在中国银行业拥有近三十年从业经历。曹先生为高级经济师,全日

制硕士研究生毕业,先后于湖南财经学院获得货币银行学专业学士学位,于陕西

财经学院获得货币银行学硕士学位。

舒扬先生 中国国籍

本行股东代表监事。舒先生2015年5月起任中信集团稽核审计部总经理、中

信股份审计监察合规部总经理。舒先生2010年1月至2015年5月任中信集团风险管

理部主任。此前,舒先生历任中信兴业公司渤铝处项目主管,中信公司综合计划

部项目处副处长,中信美国钢铁公司司库,中信美国集团公司副总经理,中信公

司综合计划部副主任,中信美国钢铁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中信美国集团公司

总经理,纽约代表处总代表。舒先生毕业于南京大学数量经济学专业、美国

Widener 大学会计学专业。

王秀红女士 中国国籍

本行外部监事。王女士现任中国女法官协会名誉会长。王女士于2003年12

月至2015年1月历任中国女法官协会会长和中国法官协会副会长。王女士2004年

10月至2010年12月任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2003年5月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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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A 股)

2004年9月任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审委会委员;1997年2月至2003年4月任

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副主任;1994年2月至1997年1月任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常务

副院长、党组副书记、中国女法官协会副会长。此前,王女士先后任职于吉林省

四平地区木材公司、四平地区中级人民法院、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吉林市中级

人民法院。王女士长期在法院系统工作,具有丰富的法律事务经验。王女士毕业

于北京政法学院(现中国政法大学)。

贾祥森先生 中国国籍

本行外部监事。贾先生2010年3月至2014年3月任农业银行总行审计总监兼审

计局局长;2008年4月至2010年3月任农业银行总行审计局局长;1984年4月至2008

年4月历任北京市农业银行丰台区支行副行长、北京市农业银行副处长(主持工

作)、北京市农业银行东城区支行行长、北京市农业银行副行长、党委副书记、

农业银行总行公司业务部总经理、广东省农业银行行长、党委书记。此前,贾先

生先后任职于北京市人民银行朝阳区办事处、丰台区办事处。贾先生毕业于社科

院研究生院货币银行学专业。

郑伟先生 中国国籍

本行外部监事。郑先生现任北京大学经济学院风险管理与保险学系主任、教

授。1999年3月至今历任北京大学经济学院风险管理与保险学系主任助理、系副

主任、系主任,1998年7月至今历任北京大学经济学院助教、讲师、副教授、教

授、教授兼博士生导师。郑先生2008年4月至2014年4月曾任中银保险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先后担任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席。郑先生

1999年8月至2000年1月在美国威斯康辛—麦迪逊大学商学院做访问学者。郑先生

毕业于北京大学经济学院金融学专业,获博士学位。

程普升先生 中国国籍

本行职工代表监事。程先生自2015年5月起经中国银监会核准任职资格任本

行审计部总经理。此前,程先生于2013年10月至2015年1月任本行集中采购中心

总经理;2011年3月至2013年10月任本行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兼财务管理部总经

理;2008年8月至2011年3月任本行计划财务部总经理助理兼财务管理部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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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A 股)

2005年6月至2008年8月任本行计划财务部财务管理部总经理;2004年3月至2005

年6月任本行计划财务部预算管理部副总经理;1995年7月至2004年3月任本行计

划财务管理部职员、副科长、科长、副总经理。此前,程先生1992年8月至1995

年7月为陕西财经学院研究生部研究生,1991年7月至1992年8月为中国人民银行

山西省万荣支行职员。

温淑萍女士 中国国籍

本行职工代表监事。温女士2013年6月至今任本行南昌分行工会主席(副行

长级);2011年3月至2013年6月任本行南昌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级)、工会主

席、纪委书记;2009年7月至2011年3月任本行南昌分行党委委员(行长助理级)、

工会主席、纪委书记;2009年4月至2009年7月任本行南昌分行党委委员(行长助

理级)、工会主席;2008年2月至2009年4月任本行南昌分行工会主席(行长助理

级);2007年11月至2008年2月任本行南昌分行机关党委书记。此前,2003年1

月至2007年10月任国家开发银行江西省分行副处级干部;1997年3月至2002年12

月任农业发展银行江西省分行营业部人事教育处干部、副处长兼组织部副部长;

1991年5月至1997年2月历任农业银行江西南昌市郊区支行人事科干事、副科长;

1987年10月至1991年4月在农业银行江西丰城支行工作;1985年3月至1987年9月

任江西宜春市上高县粮食局团委书记、工会干事;1980年6月至1985年2月先后在

上高县粮食系统镇渡粮管所、粮油加工厂工作;1978年12月至1980年5月任上高

县镇渡公社团委副书记、妇联副主任;1975年7月至1978年11月下放上高县镇渡

公社井头村,抽选为县、社路线教育工作队员。温女士获得政教专业本科学历。

马海清先生 中国国籍

本行职工代表监事。马先生从2015年2月起任本行总行营业部办公室主任,

2013年7月至2015年2月任本行总行营业部营业结算部总经理;2012年5月至2013

年7月任本行总行营业部会计部总经理;2009年9月2012年5月任本行总行营业部

公司银行部副总经理。马先生从1994年起一直在本行工作,历任本行租赁部和信

贷部职员,总行营业部公司业务部职员,副处长、总经理助理,总行营业部风险

管理部副总经理、公司银行部副总经理等职务。马先生本科毕业于中央财政金融

学院,获会计学学士学位,此后获得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硕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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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A 股)

(三)高级管理人员

李庆萍女士 中国国籍

本行执行董事、行长。李女士简历参见本章“董事”部分。

孙德顺先生 中国国籍

本行执行董事、常务副行长。孙先生简历参见本章“董事”部分。

张强先生 中国国籍

本行副行长。张先生自2010年3月起任本行副行长,长期负责本行公司银行

与金融市场板块经营管理工作,现分管本行金融同业部、金融市场部、投资银行

部、国际业务部、票据中心、信银(香港)投资公司。此前,张先生于2006年4

月至2010年3月任本行行长助理、党委委员,期间,2006年4月至2007年3月曾兼

任总行公司银行部总经理。张先生2000年1月至2006年4月任本行总行营业部副总

经理、常务副总经理和总经理;1990年9月至2000年1月先后在本行信贷部、济南

分行和青岛分行工作,曾任总行信贷部副总经理、总经理、分行副行长和行长。

自1990年9月至今,张先生一直为本行服务,在中国银行业拥有近三十年从业经

历。张先生为高级经济师,先后于中南财经大学(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辽宁

大学获得经济学学士学位、金融学硕士学位。

朱加麟先生 中国国籍

本行副行长。朱先生自2013年3月起任本行党委委员,2014年9月起任本行副

行长,2014年10月起兼任本行总行营业部党委书记、总经理,现分管本行董监事

会办公室、基建办公室。此前,朱先生于2005年5月至2013年3月任信诚人寿董事、

副首席执行官;2004年3月至2005年5月任信诚人寿董事副总经理、首席营运官;

2000年5月至2004年3月任信诚人寿董事副总经理;1998年10月至2000年5月任本

行首席清收主管兼资产保全部总经理;1997年12月至1998年10月任中信公司保险

筹备组负责人;1997年1月至1997年12月在日本生命保险公司及日本财产保险公

司工作研修;1986年8月至1997年1月在本行总行工作,历任办公室职员、副科长、

行长秘书等职务,期间于1988年9月至1989年9月在日本野村证券公司工作研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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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A 股)

方合英先生 中国国籍

本行副行长、财务负责人。方先生自2014年8月起任本行党委委员,2014年

11月起任本行副行长,现分管本行资产负债部、财务会计部、运营管理部、理财

业务管理部,协管信息技术管理部、软件开发中心、数据中心。此前,方先生于

2014年1月起任信银投资董事,2013年5月起任本行金融市场业务总监,2014年5

月至2014年9月兼任本行杭州分行党委书记、行长;2007年3月至2013年5月任本

行苏州分行党委书记、行长;2003年9月至2007年3月历任本行杭州分行党委委员、

行长助理、副行长;1996年12月至2003年9月在本行杭州分行工作,历任信贷部

科长、副总经理,富阳支行行长、党组书记,国际结算部副总经理,零售业务部

副总经理,营业部总经理;1996年7月至1996年12月任浦东发展银行杭州城东办

事处副主任;1992年12月至1996年7月在浙江银行学校实验城市信用社信贷部工

作,历任信贷员、经理、总经理助理;1991年7月至1992年12月在浙江银行学校

任教师。

郭党怀先生 中国国籍

本行副行长。郭先生自2014年8月起任本行党委委员,2014年11月起任本行

副行长,现分管本行零售银行部、小企业及个人信贷部、电子银行部、信用卡中

心、集中采购中心、行政管理部、中信金融租赁,2015年4月起兼任中信金融租

赁董事长、党委书记。此前,郭先生于2013年5月至2014年8月任本行总审计师;

2010年3月至2013年5月任本行总行营业部党委书记、总经理;2006年7月至2010

年3月任本行天津分行党委书记、行长;2005年1月至2006年7月任本行国际业务

部总经理;2001年8月至2005年1月任本行行长助理;2000年11月至2001年8月受

中信集团委派,负责中信国安收购汕头市商业银行项目并担任董事长;1999年9

月至2000年11月任本行沈阳分行行长、党组书记;1986年8月至1999年9月在本行

工作,历任业务员、副科长、科长,京城大厦营业部科长、副总经理、总经理,

北京分行行长助理、副行长、总行营业部副总经理。

杨毓先生 中国国籍

本行副行长。杨先生自2015年7月起任本行党委委员,2015年12月起任本行

副行长,现分管本行公司银行部、集团客户部、机构业务部、资产托管部。此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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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A 股)

杨先生2011年3月至2015年6月任中国建设银行江苏省分行党委书记、行长;2006

年7月至2011年2月任中国建设银行河北省分行党委书记、行长;1982年8月至2006

年6月在中国建设银行河南省分行工作,历任计财处副处长,信阳分行副行长、

党委委员,计财处处长,郑州市铁道分行党委书记、行长,郑州分行党委书记、

行长,河南省分行党委副书记、副行长(主持工作)。杨先生为高级经济师,研

究生学历,管理学博士。

乔维先生 中国国籍

本行纪委书记。乔先生自2015年7月起任本行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自2015

年8月起任本行机关党委书记,现分管本行办公室、合规部、纪检监察部、群工

保卫部。此前,乔先生2010年5月至2015年7月任中组部干部五局副巡视员兼二处

处长、副巡视员;2001年12月至2010年5月任中组部干部四局三处、中组部干部

五局四处正处级调研员,中组部干部五局三处正处级调研员兼副处长、处长,中

组部干部五局二处处长;1994年3月至2001年12月任国家开发银行办公厅综合处

干部、副处长和处长;1989年7月至1994年3月曾任国家原材料投资办公厅秘书处

干部。乔先生先后获得中国人民大学档案学学士学位和中欧国际商学院高层管理

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王康先生 中国国籍

本行董事会秘书、联席公司秘书。王先生自2015年1月起任本行资产负债部

总经理,2015年5月起同时担任本行董事会秘书、联席公司秘书。此前,王先生

2013年6月至2015年1月任本行无锡分行党委书记、行长;2013年3月至2013年6

月任无锡分行党委书记;2003年8月至2013年3月在本行计划财务部工作,期间,

2008年4月至2013年3月任总经理,2007年8月至2008年4月任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2006年6月至2007年8月任副总经理,2003年8月至2006年6月任总经理助理兼预算

管理部总经理;2002年2月至2003年8月任本行股改工作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

2001年5月至2002年1月任行长秘书室副主任兼行长秘书;1997年8月至2001年5

月任行长秘书;1996年4月至1997年8月在本行综合计划部工作。王先生是高级经

济师,获得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EMBA)、经济学硕士学位和工学

学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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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A 股)

三、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新聘或解聘情况

(一)董事

2015年5月,本行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完成本行第四届董事会换届选举。常

振明先生、朱小黄先生、李庆萍女士、孙德顺先生、张小卫先生、吴小庆女士、

王联章先生、袁明先生、钱军先生当选为本行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除钱军先生外,

其余董事在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后正式就任本行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钱军先生将自

银监会批准其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之日起就任,在此之前,李哲平先生将继续履行

董事职责。自新一届董事会成立之日起,窦建中先生、冈萨洛何塞托拉诺瓦易

那先生不再担任本行董事。

(二)监事

2015年1月,本行监事会接到本行工会《关于选举温淑萍同志为中信银行第

三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的决议》,已推选温淑萍女士担任本行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

表监事,任期自2015年1月15日起生效,至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2015年3月,本行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同意提名贾祥森先生、郑伟先

生为本行外部监事,同意将提名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015年5月,本行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贾祥森先生和郑伟先生为本行第四届监事会外部监事,并立

即生效。

2015年5月,本行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完成本行第四届监事会换届选举。欧

阳谦先生、郑学学先生、王秀红女士、贾祥森先生、郑伟先生当选为本行第四届

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经本行职工代表大会民主程序,温淑萍女士、程普升先

生、马海清先生当选为本行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自新一届监事会成立之

日起,李刚先生、邓跃文先生不再担任本行职工代表监事。

2015年8月,本行监事郑学学先生因在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退休,辞去本

行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监事会监督委员会主任委员和委员、监事会提名委员

会委员等职务。郑学学先生的辞职自2015年8月12日起生效。

2015年8月,本行监事会通过会议决议,同意提名舒扬先生为本行监事并将

133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A 股)

提名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015年10月,本行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

舒扬先生为本行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并立即生效。

2015年10月,本行监事会主席欧阳谦先生因退休原因,辞去其所担任的本行

监事会主席和监事职务。欧阳谦先生的辞职自2015年10月16日起生效。

2015年10月,本行监事会通过会议决议,同意提名曹国强先生为本行监事并

将提名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015年12月,本行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

举曹国强先生为本行第四届监事会监事。2015年12月,本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

会议选举曹国强先生为监事会主席,并立即生效。

(三)高级管理人员

2015年3月,本行董事会通过会议决议,聘任王康先生为本行董事会秘书。

此前,李欣先生已提出辞去所担任的董事会秘书职务,在新任董事会秘书就任时

正式离任。王康先生自2015年5月21日起正式就任本行董事会秘书,本行原董事

会秘书李欣先生的辞职同时生效。

2015年5月,本行董事会通过会议决议,同意继续聘任李庆萍女士为行长,

孙德顺先生为常务副行长、苏国新先生、曹国强先生、张强先生、朱加麟先生、

方合英先生、郭党怀先生为副行长,王康先生为董事会秘书。

2015年7月,乔维先生任本行纪委书记,王连福先生因退休原因不再担任本

行纪委书记。

2015年8月,本行董事会通过会议决议,因苏国新先生工作调动,解聘苏国

新先生本行副行长职务,自2015年8月18日起生效。

2015年8月,本行董事会通过会议决议,同意聘任杨毓先生为本行副行长。

2015年12月,经中国银监会核准任职资格,杨毓先生正式就任本行副行长。

2015年10月,本行副行长曹国强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辞去其所担任的本行

副行长职务,自2015年10月16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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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A 股)

四、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本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分配方案经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

审核后,由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非执行董事、外部监事实行津贴制度。根据中

国有关法律规定,本行为所有员工(包括同时是本行员工的执行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加入了中国政府组织的各类法定供款退休计划。报告期内,本行全

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包括现任及离任)从本行实际获得的税前报酬合

计3622.61万元。

本行为同时是本行员工的执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提供报酬,包括基

本工资、奖金、职工福利费和各项保险金、住房公积金、年金。本行独立非执行

董事、外部监事从本行领取津贴。本行非执行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在股东

单位任职的股东监事不在本行领取任何工资或董事袍金。本行并未向董事、监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发放激励股权。

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本行的股份、相关股份及债权证的权益和

淡仓

本行董事会秘书王康先生于2015年5月21日正式就职,就职时持有本行A股

股票16,800股,报告期内没有发生持股变动情况。截至报告期末,除本行董事会

秘书王康先生外,本行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未持

有本行股份、股票期权或限制性股票。

六、董事、监事在重大合约中权益

报告期内,本行及其控股公司、附属公司或各同系附属公司概无就本行业务

订立任何重大且任何董事、监事直接或间接在其中拥有重大权益的合约。

七、董事、监事的服务合约

本行所有董事和监事,均未与本行或其任何附属公司订立任何在一年内不能

终止,或除法定补偿外还须支付任何补偿方可终止的服务合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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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A 股)

八、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关系

董事、监事或高管人员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财务、业务、家属及其他关系。

九、董事在与本行构成竞争的业务中所占的权益

本行并无任何董事在与本行直接或间接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中

持有任何权益。

十、董事保险

2015年,本行已为全体董事投保董事责任保险。

十一、人力资源管理和员工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含子公司)员工总数56,489人,其中,合同制员工49,915

人,派遣及聘用协议员工6,574人。员工中管理人员9,863人,业务人员42,720人,

支持人员2,593人。研究生以上学历员工10,027人,占比17.75%;本科学历员工

37,597人,占比66.56%;专科及以下学历员工8,865人,占比15.69%。离退休人

员760人。

(一)人力资源管理

报告期内,本行遵循有效激励与严格约束相结合原则,不断改革和完善人力

资源管理。

加强人力资源体系建设和流程梳理,建立健全职位序列,进一步明确岗位职

责,制定修订规章制度,促进人力资源管理基础更加牢固;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

设,推进岗位交流,培养后备人才,补充调整分行和总行部门管理人员,促进核

心人才队伍结构更趋合理、整体素质不断提升;合理确定人员编制,建立科学化、

市场化的人员配置模式,优化人员结构,增强人力配置效率,及时有效引进各类

人才,健全劳动关系管理;建立以岗位价值为核心的薪酬体系,健全薪酬制度,

完善薪酬结构,强化考核监督,规范薪酬福利分配和保险缴纳,强化激励作用,

保障员工权益;加强信息化管理,启动新一代人力资源系统建设,为经营管理提

供快捷、准确的人力资源信息,促进业务发展。

136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A 股)

(二)人力资源培训与开发

人力资源培训与开发工作紧紧围绕战略转型的部署,致力于打造符合战略需

要、具有较强战略执行能力和综合竞争能力的人才队伍。着眼未来,全面开展各

层级领导干部培训、后备干部培训、国际化人才培训。坚持分层分类,持续深化

员工岗位培训和专业培训。力促转型,全面深化网络学习和移动学习,提升对业

务的支持效力。营造氛围,开展员工读书活动、“中信大讲堂”、知识竞赛等各

类学习活动,积极打造学习型组织。

报告期内,当年共举办境内各类面授培训6,064期,52.3万人次。网络学院累

计175.5万人次学习,举办网络考试289场。“中信银行大学”微信平台员工注册

5.2万人,实现全员覆盖;组织考试33场,1.4万人次;上线微课74门,1.8万人次

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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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A 股)

第十三章 公司治理报告

一、公司治理架构

二、公司治理整体情况

2015年,本行按照境内外监管要求,结合国内经济发展与调整所带来的挑战

和机遇以及本行的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公司治理架构,确保董事会、监事会和各

专门委员会对本行经营管理中的重要事项发挥战略指导、科学决策和有效监督的

作用。本行进一步完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有效制衡机制,

董事会、监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根据监管政策要求,勤勉履职,保障了本行各项

业务的合规经营和稳步发展。

报告期内,本行顺利完成董事会和监事会换届,保障了董事会、监事会及各

专门委员会各项工作的平稳过渡。通过创新沟通机制,加强了董监事会与管理层

之间的信息沟通,进一步发挥了董监事会对本行战略执行、业务发展、风险控制

和内控合规等方面的指导作用,提高了董监事会的决策水平和运作效率。为加强

公司治理制度建设,根据银监会《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等监管规定,本行对

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了梳理,形成了公司章程修订案,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已于

报告期内正式生效。为进一步支持董监事履职,报告期内组织董事、监事、董事

会秘书参加上交所、北京证监局组织的培训17人次,开展分行调研33人次。

138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A 股)

本行公司治理机构设置和运行情况与《公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和香港联交

所的相关规定要求不存在重大差异,不存在监管机构要求解决而未解决的重大公

司治理问题。

三、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召开了1次年度股东大会、3次临时股东大会、2次A股类别

股东会、2次H股类别股东会、11次董事会会议(其中4次为定期现场会议,5次

为因重大事项等而临时召开的现场会议,2次为通讯表决会议)、9次监事会会议

(均为现场会议)、30次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和监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本行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均符合本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

四、股东大会

(一)股东大会和股东权利

股东大会职责

股东大会是本行的权力机构。股东大会负责决定本行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审议批准本行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选举和更换董事以及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和

外部监事,审议和批准董事会、监事会的工作报告,对本行合并、分立、解散、

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发行本行具有补充资本金性质的债券或其他有价证券及

上市的方案、回购本行普通股股票作出决议,修订公司章程等。

年度股东大会

本行的年度股东大会为股东与董事会提供一个有效的沟通平台。本行召开股

东大会,于会议召开日前45日发出书面通知,将会议拟审议的事项以及开会的日

期和地点告知所有在册股东。拟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应当于会议召开20日前,

将出席会议的书面回复送达本行。本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股东大会,

并在会上回答股东问题。本行聘请的境内外审计师也出席年度股东大会并在会上

回答有关外部审计情况、审计报告及报告内容、会计政策及审计师独立性等相关

问题。

139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A 股)

除非另有规定或安排,本行股东可根据境内外证券监管规则,在股东大会上

以投票方式表决。投票的详细程序将在股东大会开始时向股东说明,以确保股东

熟悉该等投票程序。股东大会主席将会就每项重要事宜个别提出决议案。投票结

果将于召开股东大会同一营业日内刊登于本行及境内外上市地交易所指定网站。

临时股东大会

根据本行公司章程,临时股东大会可由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行10%以上有表

决权股份的股东(持股股数按股东提出书面请求日的持股数计算)通过提出书面

请求而召开。董事会、监事会和合并持有本行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本行

提出股东大会提案。

向股东大会提出议案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行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

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召集人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大

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召开临时董事会

经代表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可以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应

在自接到代表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后10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向董事会提出查询

股东如需向董事会提出查询,可通过发电子邮件至ir@citicbank.com或通过

本行网站上的其他联系方式向董事会或本行提出。本行所有公告、新闻稿及有用

公司资料已刊登于本行网站,以提升本行的信息透明度。

(二)报告期内股东大会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共召开1次年度股东大会、3次临时股东大会、2次A股类别

股东会、2次H股类别股东会,审议通过了34项议案。本行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

均已在本行境内外上市地交易所指定网站以及本行网站进行了披露,有关索引参

见本报告第九章“重要事项——信息披露索引”。

140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A 股)

2015年1月8日,本行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

王联章先生出席并主持了会议。

2015年5月26日,本行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201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

东会和2015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本行执行董事李庆萍女士主持了会议,本

行执行董事孙德顺先生,非执行董事张小卫先生,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吴小庆女

士、王联章先生出席了会议。

2015年10月15日,本行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行执行董事李庆

萍女士主持了会议,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吴小庆女士、王联章先生出席了会议。

2015年12月16日,本行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15年第二次A股

类别股东会和2015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会。本行执行董事李庆萍女士主持了会

议,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吴小庆女士、王联章先生出席了会议。

五、董事会

(一)董事会组成及职责

董事会是本行的决策机构。截至报告期末,本行董事会由9名成员组成,其

中执行董事2名,即李庆萍女士、孙德顺先生;非执行董事3名,即常振明先生、

朱小黄先生、张小卫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4名,即李哲平先生、吴小庆女士、

王联章先生、袁明先生。

根据公司章程,本行董事会的主要职责包括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

会报告工作;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决定本行的发展战略以及经营计划、投资方

案,制订本行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制订本行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

亏损方案;按照本行公司章程的规定或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本行的重大投

资、重大资产购置、处置方案及其他重大事项方案;制订本行增加或者减少注册

资本的方案;拟订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制订发行

本行具有补充资本金性质的债券或其他有价证券及上市的方案;决定本行发行非

补充资本金性质的债券的全部相关事宜;制订回购本行股票方案;制订章程的修

订案;聘任或解聘本行行长及董事会秘书,并决定其报酬和奖惩事项;根据行长

提名,聘任或解聘总行副行长、行长助理及董事会任命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

141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A 股)

决定其报酬和奖惩事项;审定本行的基本管理制度、内部管理框架;负责本行内

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批准本行内部审计章程、中长期审计规划、年度

工作计划和内部审计体系;审定本行的规范准则,该规范准则应对本行各层级的

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的行为规范作出规定,明确要求各层级员工及时报告可能存

在的利益冲突,规定具体的问责条款,并建立相应的处理机制;决定国内一级(直

属)分行、直属机构以及海外机构的设置;审定本行信息披露政策及制度;审定

本行信息报告制度,要求高级管理人员定期向其报告本行的经营事项;提请股东

大会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审定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审议批准或者授权董事

会下设的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批准关联交易(依法应当由股东大会审议批

准的关联交易除外);就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以及关联交易情况向股东

大会作专项报告;审议批准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提出的议案;根据有关监管要求,

听取本行行长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汇报,监督其履职情况,并确保其有效

履行管理职责;审议批准董事会下设各委员会议事规则;遵照国务院银行业监督

管理机构并表监管要求,承担本行并表管理的最终责任,负责制定本行并表管理

的总体战略方针,审核和监督并表管理具体实施计划的制定和落实,并建立定期

审查和评价机制;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或本行公司章程规定,以及股东大会授

予的其他职权。

本行董事会已对本行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详情参

见本报告第十三章“公司治理报告——董事会、监事会关于内部控制责任的声明”。

(二)董事会会议

报告期内,本行董事会共召开11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行2015年度机构

发展规划、2015-2017年战略规划、2014年利润分配、2015年财务预算、非公开

发行优先股方案、修订公司章程等95项议案,听取了本行2014年经营情况汇报、

2014年资本充足率管理报告、2014年度流动性风险管理报告、2014年度全面风险

管理报告、信用风险内部评级体系报告、新资本管理办法实施进展情况报告等16

项汇报。报告期内,有关成员出席会议情况列示如下:

亲自出席次数/任职期间 委托出席次数/任职期间

董事会成员

会议次数 会议次数

常振明 8/11 3/11

朱小黄 8/11 3/11

142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A 股)

李庆萍 10/11 1/11

孙德顺 9/11 2/11

张小卫 9/11 2/11

李哲平 9/11 2/11

吴小庆 11/11 —

王联章 11/11 —

袁明 8/11 3/11

已离任董事

窦建中 2/3 1/3

冈萨洛何塞托

3/3 —

拉诺瓦易那

(三)董事会关于财务报告的责任申明

以下所载的董事对财务报告的责任声明,应与本年度报告中审计报告内的审

核意见一并阅读。该两者应分别独立理解。

董事确认其有责任为每一财政年度编制能真实反映本行经营成果的财务报

告书。就董事所知,并无任何可能对本行的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事件或

情况。

(四)独立非执行董事的独立性及履职情况

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在本行及本行子公司不拥有任何业务或财务利益,也不

担任本行的任何管理职务,其独立性得到了有力的保证。本行已收到每名独立非

执行董事就其独立性所作的年度确认函,并对他们的独立性表示认同。

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通过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积极

发表意见等方式,有效履行职责;通过实地调研、座谈等方式加强对分支机构业

务发展的了解。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和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主席均由

独立非执行董事担任,并且这两个委员会的委员全部为独立非执行董事。本行独

立非执行董事根据《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开展与审

计师的沟通,充分发挥了独立监督作用。报告期内未出现独立非执行董事对本行

董事会或委员会议案提出异议的情况。

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对本行经营管理、业务发展、战略规划、利润分配、高

管薪酬、风险管理、关联交易等事项提出了相关意见和建议,本行高度重视并结

143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A 股)

合实际情况组织落实。报告期内,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出席股东大会的情况参见

本报告第十三章“公司治理报告——报告期内股东大会召开情况”。

(五)符合《上市公司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

本行已采纳了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附录十《上市公司董事进行证券交易

的标准守则》(“标准守则”),以规范董事及监事的证券交易事项。本行已就此

事专门征询所有董事及监事,所有董事及监事均已确认其于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了

该标准守则有关条款的规定。

(六)董事会对社会责任报告的审议情况

董事会以单独议案的形式对《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进行了审议,对报告内容无异议。

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董事会下设4个专门委员会,分别为战略发展委员会、

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以及提名与薪酬委员会。

(一)战略发展委员会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由4名董事组成,主席由非执行

董事常振明先生担任,委员包括朱小黄先生、李庆萍女士、孙德顺先生。战略发

展委员会主要职责为研究审议本行经营目标和长期发展战略、业务及机构发展规

划、重大投资融资方案和其他影响本行发展的重大事项,在董事会授权下监督、

检查年度经营计划、投资方案的执行情况,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报告期内,战略发展委员会共召开8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本行2015-2017

年战略规划、本行2014年利润分配、本行2015年度财务预算等20项议案。报告期

内,有关成员出席会议情况列示如下:

亲自出席次数/任职期间 委托出席次数/任职期间

现任委员

会议次数 会议次数

常振明 6/8 2/8

朱小黄 5/8 3/8

144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A 股)

李庆萍 8/8 —

孙德顺 6/8 2/8

已离任委员

窦建中 2/2 —

冈萨洛何塞托拉

2/2 —

诺瓦易那

(二)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主

席由独立非执行董事袁明先生担任,委员包括吴小庆女士、王联章先生。审计与

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主要职责为对本行内部控制、财务信息和内部审计等进行监

督;对本行关联方进行确认,对本行关联交易进行审核和备案。

报告期内,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共召开8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定期报

告、给予关联方授信额度、聘用201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报酬等31项议案,听

取了关于2014年度审计工作情况、2014年度经营情况、2015年上半年经营情况、

2015年三季度经营情况等7项汇报。报告期内,有关成员出席会议情况列示如下: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现任委员

任职期间会议次数 任职期间会议次数

袁明 6/8 2/8

吴小庆 8/8 —

王联章 8/8 —

已离任委员

李哲平 2/3 1/3

冈萨洛何塞托拉诺瓦易那 2/3 1/3

在本行2015年年度报告编制与审计过程中,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

审阅了外部审计师的审计工作时间和进度安排等事项,督促并监督外部审计师的

审计工作。委员会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以及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两次审阅

了本行财务会计报表,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多次充分沟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

员会于2016年3月17日召开会议,认为本行财务会计报表真实、准确、完整地反

映了本行整体情况。委员会审议了会计师事务所从事本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全面客观地评价了其完成本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同意续聘普华永道

会计师事务所和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分别担任本行2016年度境内审计师和

境外审计师,并决定将以上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145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A 股)

(三)风险管理委员会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由4名董事组成,委员包括朱小

黄先生、李庆萍女士、孙德顺先生、吴小庆女士。风险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为监

督高级管理层关于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合规风险和声

誉风险等风险的控制情况;对本行风险偏好、授信政策、流动性风险管理政策、

市场风险管理政策、操作风险管理政策、合规风险管理政策、声誉风险管理政策、

业务运营的合法合规、管理状况及风险承受能力进行定期评估,向董事会提出完

善本行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建议;根据本行总体战略,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风

险管理方面的议案进行审议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指导、督促和监督高级管理层

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工作。

报告期内,风险管理委员会共召开5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行内部

资本充足评估管理办法、压力测试政策、2014年度内部资本充足评估报告、风险

偏好陈述书、全面风险管理政策(2015年版,试行)、操作风险相关制度、信息

科技风险管理办法(2.0版,2015年)等19项议案,听取了本行2015年上半年全

面风险管理报告、新核心系统投产情况、新资本管理办法实施进展情况报告等9

项汇报。报告期内,有关成员出席会议情况列示如下:

亲自出席次数/任职期间 委托出席次数/任职期间

现任委员

会议次数 会议次数

朱小黄 3/5 2/5

李庆萍 5/5 —

孙德顺 5/5 —

吴小庆 5/5 —

已离任委员

窦建中 2/2 —

冈萨洛何塞托拉

2/2 —

诺瓦易那

李哲平 1/2 1/2

(四)提名与薪酬委员会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主席由独立

非执行董事王联章先生担任,委员包括吴小庆女士、袁明先生。提名与薪酬委员

会主要职责为协助董事会拟定董事和高级管理层成员的选任程序和标准,拟定董

146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A 股)

事和高级管理层的薪酬方案、绩效考核制度以及激励方案,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报告期内,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共召开5次会议,会议审议表决通过了提名第

四届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提名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提名本行行长、副行长、提名本

行董事会秘书等19项议案。报告期内,有关成员出席会议情况列示如下:

亲自出席次数/任职期间 委托出席次数/任职期间

现任委员

会议次数 会议次数

王联章 5/5 —

吴小庆 5/5 —

袁明 3/5 2/5

按照中国证监会监管要求和公司治理职责分工,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研

究审查了本行高级管理层的薪酬方案,同时监督薪酬方案的实施。委员会认为,

2015年本行高级管理层在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在董事会领

导和授权下,在监事会的监督下,履行诚信和勤勉义务,进一步提升了公司价值

和股东价值。委员会审核认为,本行所披露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层人员的薪酬

符合有关薪酬政策和方案规定,符合本行应遵守的境内和境外上市公司监管机构

所要求的披露标准。委员会确认,截至报告期末,本行尚未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报告期内,提名与薪酬委员会根据《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

酬委员会议事规则》,履行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程序,包括:基于载有

被提名人情况的有关书面材料,综合考虑其工作经历、职业资格及专业知识等因

素,对拟任本行董事人选的任职资格进行初步审核,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对由

董事会任免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初步审核,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七、监事会

监事会是本行的监督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截至报告期末,本行监事会由

8名成员组成,由曹国强先生担任监事会主席,其他成员包括舒扬先生、王秀红

女士、贾祥森先生、郑伟先生、程普升先生、温淑萍女士、马海清先生。其中,

股东代表监事2名,外部监事3名,职工代表监事3名。

报告期内,本行监事会共召开9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制定《中信银行股份有

147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A 股)

限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层履职评价办法(试行)》、修订监

事会议事规则、本行2014年利润分配方案、本行2014年年度报告、本行2014年度

社会责任报告、本行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27项议案。此外,监事会通过

列席董事会、赴本行分支机构调研、开展专项检查、审议各类文件、听取管理层

汇报等方式,对本行的经营管理活动进行了监督检查。报告期内,有关成员出席

会议情况列示如下:

亲自出席次数/任职期间 委托出席次数/任职期间

监事会成员

会议次数 会议次数

曹国强 — 1/1

舒扬 2/3 1/3

王秀红 6/9 3/9

贾祥森 5/6 1/6

郑伟 6/6 —

程普升 6/6 —

温淑萍 9/9 —

马海清 6/6 —

已离任监事

欧阳谦 6/6 —

郑学学 — 4/4

邓跃文 3/3 —

李刚 1/3 2/3

八、监事会专门委员会

本行监事会下设监督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

(一)监督委员会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监事会监督委员会由3名监事组成,委员为贾祥森先生、

郑伟先生、马海清先生。2016年3月16日,本行监事会任命舒扬先生为监事会监

督委员会委员、主任委员。监督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拟订对本行财务活动的监督

方案并实施相关检查,监督董事会确立稳健的经营理念、价值准则和制定符合本

行实际的发展战略,对本行经营决策、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等进行监督检查。

报告期内,监事会监督委员会共召开2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信

银行2015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关于《中信银行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148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A 股)

报告期内,有关成员出席会议情况列示如下: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现任委员

任职期间会议次数 任职期间会议次数

贾祥森 2/2 —

郑伟 2/2 —

马海清 1/2 1/2

已离任委员

郑学学 — —

李刚 — —

(二)提名委员会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监事会提名委员会由3名监事组成,主任委员由王秀红

女士担任,委员为温淑萍女士、程普升先生。2016年3月16日,本行监事会任命

舒扬先生为监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拟定由本行股东大

会选举产生的监事的选任程序和标准,对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监事的任职资格和

条件进行初步审核并提出建议。本行职工代表监事由本行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或罢

免。

报告期内,监事会提名委员会共召开3次会议,会议审议表决通过了关于选

举本行第四届监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议案、关于建议提名舒扬先生为第四

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建议提名曹国强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

人的议案。报告期内,有关成员出席会议情况列示如下: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现任委员

任职期间会议次数 任职期间会议次数

王秀红 3/3 —

程普升 3/3 —

温淑萍 3/3 —

已离任委员

邓跃文 — —

郑学学 1/1 —

149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A 股)

九、监事会就有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一)本行依法经营情况

本行的经营活动符合《公司法》、《商业银行法》和本行公司章程的规定,

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未发现本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

法规、本行公司章程或损害本行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财务报告的真实性

本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了本行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募集资金实际用途与招股说明书和配股说明书承诺用途一致。

(四)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未发现本行收购、出售资产中有损害股东权益或造成本行资产流

失以及内幕交易的行为。

(五)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未发现本行关联交易中有损害本行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六)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报告和提案无异议。监事

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本行董事会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

的有关决议。

(七)监事会对社会责任报告的审议情况

监事会审议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对报告内

容无异议。

150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A 股)

十、高级管理层

高级管理层是本行的执行机构,对董事会负责。本行高级管理层与董事会严

格划分职责权限,根据董事会授权,决定其权限范围内的经营管理与决策事项。

董事会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绩效评价,作为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其他激励安

排的依据。高级管理层应当定期或根据董事会或者监事会的要求,向董事会或者

监事会如实报告本行经营业绩、重要合同、财务状况、风险状况和经营前景、重

大事件等情况。

本行高级管理层由9名成员组成,详见本报告第十二章“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十一、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激励机制的建立和实施情况

本行建立了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考评机制。年度考核内容包括经营指标完成情

况和履职行为能力评价。年度考核结果作为核定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以及任免、

调整、交流、培训的重要依据。

十二、董事长与行长

报告期内,本行董事长与行长分设。常振明先生为本行董事长,履行主持股

东大会、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检查董事会决议实施情况等职责;李庆萍女士为

本行行长,履行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主持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等职责。本行董事

长、行长各自职责清晰,符合香港上市规则的规定。

十三、公司秘书

本行外聘甘美霞女士(FCS,FCIS)担任联席公司秘书,其在本行内部的主

要联络人为董事会秘书/联席公司秘书王康先生。王先生的联系方式为:

电话:+86-10-85230010;传真:+86-10-85230079。

十四、关联交易管理

本行董事会及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高度重视关联交易管理,在

151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A 股)

关联方和关联交易管理方面认真履行审批和监督职能,确保全行关联交易业务依

法合规开展。

2015年,本行严格遵循上海、香港两地监管要求,持续完善关联交易管理机

制,关联交易管理的整体水平和精细化程度进一步提升,有力支持了全行业务的

合规发展,促进了集团协同效应的发挥和股东价值的提升。具体表现为:一是加

强关联方的动态管理与更新,梳理形成了涵盖2,511家法人和1,771个自然人的关

联方名单;二是完成2015—2017年度持续关联交易上限申请的股东大会审批,获

批上限包含八大类、90余项品种的关联交易,全面覆盖关联交易业务,大大提高

了业务审批效率;三是优化关联授信额度管理机制,进一步提高额度使用效率;

四是编制《中信银行关联交易产品手册(2.0版)》,对本行上百种业务、产品

涉及的关联交易环节进行逐一分析,统一识别和计算口径,持续规范关联交易管

理;五是开展关联交易年度审计,对重点业务、管理流程、运行机制、数据质量

等深入调查;六是履行关联交易审批、披露程序及日常监测职责,保障全行关联

交易的合规开展,配合做好中信股份关联交易管理相关工作,确保披露全面、准

确、完整。

十五、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的说明

本行不存在因部分改制、行业特性、国家政策或收购兼并等原因导致的同业

竞争和关联交易问题。

十六、与控股股东的独立性说明

本行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均完全分开,具有

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

业务方面,本行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独立

从事经核定的经营范围中的业务,未受到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干涉、控制,

亦未因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之间存在关联关系而使本行经营自主权的完整

性、独立性受到不良影响。

人员方面,本行有独立的劳动人事和工资管理制度。除本行行长兼任中信股

份副总经理外,本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均未在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任

152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A 股)

职务;本行财务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资产方面,本行拥有与业务经营有关的土地、房屋以及商标、域名等知识产

权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

财务方面,本行拥有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建立了独立的财务会计核算体系

和财务管理制度并独立进行财务决策,依法独立设立账户,不与控股股东共用账

户;本行控股股东依法在本行开设账户的程序、要求均与其他在本行开设账户的

第三方完全相同,与本行资金及账户完全独立。

机构方面,本行已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并根据自身经营管理

的需要设置业务部门和管理部门。本行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本行与控股股东

之间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

十七、独立非执行董事就中信集团和中信国金所作出的不竞争承诺的申明

自2009年10月23日起,因中信集团持有的中信国金70.32%的股份已转予本行,

中信国金在《避免同业竞争协议》项下的义务解除。

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就执行中信集团所作出的不竞争承诺而作出确认,认为

报告期内中信集团遵守了不竞争承诺。中信集团就其遵守2007年3月13日与本行

达成的《避免同业竞争协议》的执行情况向本行作出了声明。

十八、制定及检讨企业管治政策及常规的情况

本行董事会重视对企业管治相关内部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报告期内,本行根

据实际情况,结合有关监管规定,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修订,主要修订涉及优先股

的条款、公司经营范围变更等内容。

本行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制定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董事履职

评价办法》、《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董事履职评价实施细则(试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完善了对董

事会和独立非执行董事工作的有关制度要求,在促进董事履职尽责的同时,提升

了本行的企业管治水平。

153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A 股)

十九、检讨及监察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培训及持续专业发展的情况

本行董事会坚持敦促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参加相关业务培训,促进专业发展,

促进董事提高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报告期内,董事会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中国银

监会的有关规定,组织有关董事参加了北京证监局组织的董事培训,起到了较好

的效果。同时,为满足香港联交所对董事报告期内持续职业发展的要求,本行为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订阅了《廿一世纪董事》和《Momentum》学习刊物。

报告期内,本行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的董事、监事、主管财务工作的副行长

及董事会秘书接受外部机构培训的情况如下:

培训时间

姓名 职务 培训机关 培训方式

(天)

常振明 非执行董事 北京证监局 集中授课 1

朱小黄 非执行董事 北京证监局 集中授课 1

李庆萍 执行董事 北京证监局 集中授课 1

孙德顺 执行董事 北京证监局 集中授课 1

张小卫 非执行董事 北京证监局 集中授课 1

吴小庆 独立非执行董事 北京证监局 集中授课 1

欧阳谦 监事长(已离任) 北京证监局 集中授课 1

舒扬 监事 北京证监局 集中授课 2

王秀红 外部监事 北京证监局 集中授课 1

郑伟 外部监事 北京证监局 集中授课 2

程普升 职工代表监事 北京证监局 集中授课 2

温淑萍 职工代表监事 北京证监局 集中授课 2

马海清 职工代表监事 北京证监局 集中授课 1

方合英 副行长 北京证监局 集中授课 0.5

北京证监局 集中授课 0.5

王康 董事会秘书

上交所 集中授课 5

根据监管要求,本行董事就提供给其关于本行业务和行业最新发展以及相关

法律和监管要求的月报和其他书面材料进行了审阅。本行全年编报4期《董监事

通讯》和56期《董监事参阅件》,以满足董事、监事全面了解本行业务动态、战

略执行、风险控制、内控合规等情况。以下具名总结了本行现任董事于报告期内

的持续职业发展情况。

154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A 股)

关于本行业务和

有关业务、董事 行业最新发展以

姓 名 责任、公司治理 及相关法律和监

的培训 管要求的月报和

其他书面材料

非执行董事

常振明(董事长) √ √

朱小黄 √ √

张小卫 √ √

执行董事

李庆萍(行长) √ √

孙德顺(常务副行长) √ √

独立非执行董事

李哲平 √ √

吴小庆 √ √

王联章 √ √

袁明 √ √

本行董事会秘书王康先生于报告期内参加了监管机构举办的相关专业培训,

培训时间超过15个学时,符合香港联交所有关监管要求。

二十、检讨及监察公司在遵守法律及监管规定方面的政策及常规的情况

本行董事会高度重视本行在遵守境内外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方面的行为。经

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行制定了《中信银行合规政策》,建立健全了全行合规风险

管理框架,明确了合规风险管理职责,为本行依法合规经营提供保障,同时对普

及合规理念,发扬合规文化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十一、制定、检讨及监察员工及董事的操守准则的情况

为规范本行员工的行为操守,提高员工的各项素质,在董事会指导下,本行

制定了《中信银行员工行为守则》,对本行员工的职业道德、职业纪律、职业形

象、办公环境、工作氛围进行了规范,引导员工遵守职业操守。

报告期内,在董事会指导下,本行制定了《中信银行董监事履职手册》,明

确了董事、监事履职的各项规定和义务,促进了本行董事、监事履职工作的科学

管理;制定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基层调研管理办法(试行)》,进一

步规范了本行董事基层调研的工作要求、费用管理等。本行监事会制定了《中信

155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A 股)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层履职评价办法(试行)》。

本行监事会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了监事会对本行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及其

成员履职情况的评价机制。

二十二、符合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企业管治守则情况

本行于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遵守现载于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附录十

四的《企业管治守则》,及其中绝大多数建议最佳常规,惟以下情况除外:

《企业管治守则》第A.1.3条规定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应至少提前14天发出

通知。本行公司章程第167条规定,董事会应当于定期董事会会议召开10天以前

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本行在董事会会议通知方面的上述做法的原因是,按

中国法律,会议十天前通知董事已视为足够。

根据《企业管治守则》第A.6.7条,独立非执行董事以及其他非执行董事应

出席股东大会。由于其他安排,一些董事未能出席本行的股东大会。详情参见本

报告第十三章“公司治理报告——报告期内股东大会召开情况”。

根据《企业管治守则》第A.5.6条,提名委员会(或董事会)应订有涉及董

事会成员多元化的政策,并于企业管治报告内披露其政策或政策摘要。本行本届

董事会成员涵盖不同性别、年龄、文化、教育背景及专业经验之董事,董事相关

信息参见本报告第十二章“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本行董事

会已制定《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符合《企业管治守则》第A.5.6条的要求。

随着外部经营环境、监管要求以及银行经营范围、规模的变化,银行内部控

制的改进工作无止境。本行将遵循外部监管和上市公司的要求,按照国际先进银

行的标准,持续不断地完善内控管理。

二十三、投资者关系管理

本行高度关注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建立了多层次投资者沟通服务体系。通

过业绩发布会、路演、投资者来访会见、投资者论坛、投资者热线电话问答、上

证e互动网络平台等渠道和方式,与投资者保持全面、深入互动交流。同时,本

行认真倾听投资者建议,及时将资本市场和投资者反映出来的信息传递给决策层,

156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A 股)

建立了本行内部和资本市场的信息双向沟通机制。

报告期内,本行召开了两次业绩发布会,组织了香港、美国、加拿大、欧洲、

中东五地全球路演,先后拜访了50多家重要机构投资者。通过投资者来访会见、

投资者论坛、投资者热线电话问答、邮件回复及网络平台等方式,累计接待资本

市场参与者2000余人次,主动向资本市场传递本行相关信息。

二十四、信息披露和内幕信息管理

为提高公司透明度,本行按照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上市所在地的各项

证券监管规定进行信息披露活动,依法公开对外发布各类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

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公平性、准确性、真实性和完整性,以保护投资者及相

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本行在进行信息披露时遵循孰高、孰严、孰多的原则,保

证公平对待所有投资者。

报告期内,本行在上交所、联交所发布了临时公告90余项,披露了定期报告,

及时向市场公告了本行财务业绩、公司重大信息变更、重大项目情况等重要信息。

本行已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及外部信息使用人登记、备案机制,将知悉本行

年度财务报告数据的内部人员和会计师事务所等相关外部机构人员均纳入内幕

信息知情人管理,确保定期报告发布前,相关信息不以任何形式向外界泄漏,保

护了本行投资人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本行注重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的制度建设,制定了《年报信息披

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办法》和《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办法》,并严格

按照《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

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前买卖本行证券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本行同时建立外部信息报

送登记备案制度,对外部信息报送依据、报送对象、报送信息类别、报送时间、

对外部信息使用人保密义务的书面提醒情况进行登记备案。

报告期内,本行未发现存在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前买卖本行

证券的情况,本行不存在因内幕交易受监管部门采取监管措施及行政处罚情况。

157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A 股)

二十五、董事会、监事会关于内部控制责任的声明

本行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

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根据《企业内部控制

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中国

内部审计准则》以及本行内部控制管理和操作制度等相关要求,本行董事会授权

内部审计部门对本行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并出具了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内部控制在2015

年12月31日(基准日)有效。本行在内部控制自我评价过程中未发现重大内部控

制缺陷。报告具体内容请见本行于本报告披露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和本行网站(bank.ecitic.com)发布

的相关公告。

本行监事会审阅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对报告内容无异议。

二十六、内部控制建设情况及采取的主要措施

完善内控管理机制。本行制定《内部控制基本制度》、《二级分行内控合规

管理办法》和《内控合规尽职监督工作暂行办法》,健全内控管理体系,保障经

营管理稳健运行;修订印发《制度管理基本规定》、《合规审核办法》和《内控

合规风险报告管理办法》等系列制度,加强对制度、报告的规范性和合规性管理,

更加有效地管控合规风险;按业务条线,制定《联合贷款业务管理办法》、《对

公国内保函业务管理办法》、《授信押品管理办法》、《大额存单管理办法》、

《公司授信政策管理办法》、《操作风险管理政策》、《现金管理业务管理办法》、

《境内支行管理办法》、《人民币利率衍生品业务管理办法》、《资产托管资金

清算业务管理办法》、《财务资源效能评审管理办法》等专项制度,进一步完善

业务风险管理机制,规范业务流程管理。

加强案件风险防控。本行高度重视案件风险排查工作,依据“条线负责,全

面覆盖,控制风险”的原则开展排查,并围绕信贷类、柜面业务等6个重点领域,

对发现的问题逐条落实整改,有效防范和化解案件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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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A 股)

完成“双遏制”检查和员工行为专项排查。扎实开展为期一年的“双遏制”

专项检查,主动揭示违规问题和潜在风险并及时整改与问责,先后向国务院和银

监会上报专题报告。组织全行开展为期2个月的员工行为专项排查和“双遏制”

专项检查“回头看”工作,首次全面检验员工诚信,在岗员工主动报告,增强主

动合规意识,排查明确防控重点对象和重点领域,强化警示教育培训,有效提高

本行的风险识别、监测、分析能力。

健全内部控制措施。本行就不同类型的风险特征和业务领域,有针对性地在

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运营风险、信息系统安全生产和并表管理等

方面多措并举,有的放矢地提升了内部控制水平;本行还制定了《中信银行企业

文化手册》、《中信银行员工手册》与《中信银行员工合规手册》,加强员工行

为管理和规范引导。

深入推进授权管理工作。本行通过完善《中信银行行长授权管理办法》等一

系列制度化、规范化的措施,加强了日常授权管理,强化了一级法人体制下授权

体系建设,奠定全行现行授权管理的制度基础。本行紧扣全面授权、量化及有限

授权和差异化授权原则,健全了矩阵式授权体系,加强对新设机构、创新业务的

授权支撑。本行通过开展授权重检、动态调整、授权评价、授权日常指导和管理,

有效推动了授权在全行的贯彻执行。

强化合规审核工作。本行通过修订《中信银行合规审核办法》系列制度,切

实改进合规审核工作,全年合计完成合规审核557件,累计提出建议1,614条,意

见采纳率达94%。本行重点强化了对创新业务、战略“大单品”的合规审核,在

严守合规底线的同时,促进了业务创新与发展。本行注重制度办法的合规性审核

与规范性审查,既保证了外规内化,也强化了制度办法的规范性。本行建立合规

咨询机制,对各级机构及员工在经营管理过程中遇到涉及合规风险的事项提供了

参考性意见和建议,增强主动合规、有效合规。

狠抓问题整改实效。本行按照风险为本的原则,分支机构扎实推进点对点问

题整改,狠抓整改实效。总行开展源头性整改,从健全制度、规范流程、完善机

制、优化系统等方面,加强顶层设计,对分支机构提出整改和风险防范措施,促

进形成发现问题到自觉整改的良性循环机制,如期向各级监管机构、本行董事会、

监事会、高级管理层进行整改报告。

159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A 股)

拓展信息沟通与交流渠道。本行充分发挥内联网信息平台作用,编辑刊发《全

行工作动态》、《理论研究》等内部交流文件,打造业务和理论交流的平台;通

过发文、视频培训、知识竞赛、《风险提示》等各种方式开展内控合规宣导和案

例警示教育,加强对优秀业务案例、先进业务经验、典型风险预警的传播,提升

员工知风险、识风险、化风险、抗风险的能力,保障了全行经营管理的稳健发展。

二十七、内部审计

2015年,本行内部审计按照“风险警示、监督评价、管理增值”的工作定位

及“充分揭示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发现苗头性、趋势性风险”的管理要求,

健全独立、专业的审计体系,提高审计覆盖面,加强项目全流程控制,夯实审计

基础管理,进一步发挥审计独立监督的职能。同时,本行出台了《中信银行审计

工作发展五年规划》,力争在审计体制、审计制度、管理机制、系统平台、审计

方法、审计队伍、审计文化、审计转型等八个方面迈上新台阶,不断提高审计工

作的质量、效率和效能。

报告期内,本行加大对重点领域、案件易发环节及员工履职行为的审计监督

力度,对授信业务、业绩真实性、财务管理、金融市场、新资本协议、关联交易、

信息科技及员工行为排查等领域进行了专项审计,对部分分行及子公司进行了全

面审计;推进审计信息系统的升级改造,持续加强查前数据分析,不断提升审计

效率和效果。

二十八、内部控制外部审计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聘请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

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审计了本行201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根据审计结果,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向本行出具了内部控

制审计报告,报告具体内容请见本行于本报告披露日在上交所网站

(www.sse.com.cn)、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和本行网站

(bank.ecitic.com)发布的相关公告。

根据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关于本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审计意见,普华永道会

计师事务所认为,本行于2015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

160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A 股)

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161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A 股)

第十四章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告

1. 审计报告。

2. 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 财务报表附注。

4. 财务报表补充资料。

以上内容见附件。

162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A 股)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关于2015年年度报告的确认意见

作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我们在全面了解和审核

本行201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后,出具意见如下:

1. 本行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及金融企业会计规范运作,本

行201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允地反映了本行2015年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

2. 本行2015年年度财务报告经审计。

3. 我们认为,本行201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三日

163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A 股)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姓名 职务 签名 姓名 职务 签名

董事长、非执行

常振明 朱小黄 非执行董事

董事

执行董事、常务

李庆萍 执行董事、行长 孙德顺

副行长

张小卫 非执行董事 李哲平 独立非执行董事

吴小庆 独立非执行董事 王联章 独立非执行董事

袁 明 独立非执行董事 张 强 副行长

副行长、财务负

朱加麟 副行长 方合英

责人

郭党怀 副行长 杨 毓 副行长

乔 维 纪委书记 王 康 董事会秘书

164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A 股)

第十五章 备查文件

1. 载有本行董事长签名的2015年年度报告正本。

2. 载有法人代表、行长、财务负责人、财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3.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4.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

告的原件。

5. 在香港联交所指定网站披露的本行H股2015年度业绩公告。

6.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165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A 股)

第十六章 股东参考资料

一、股份资料

(一)上市

本行于 2007年 4月 27日在上 交所和香港联交所同步上市。

(二)普通股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已发行总股数46,787,327,034股,其中A股31,905,164,057

股,H股14,882,162,977股。

本行向中国烟草总公司非公开发行的2,147,469,539股A股股份情况,参见本

报告第十章“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三)股息

董事会建议派发末期股息每10股现金分红 2.12元人民币(税前) 。

分红具体信息参见本报告第八章“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四)股份代号及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601998 中信银行

路透社 601998.SS

彭博 601998 CH

H股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0998 中信银行

路透社 998.HK

166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A 股)

彭博 998 HK

二、股东查询

股东若对所持股份有任何查询,例如股份转让、转名、更改地址、损失股票

等事项,请致函如下地址:

A股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3层

电话:+86-21--68870587

H股

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楼1712-16号室

电话:+852-2862 8555

传真:+852-2865 0990

电邮:hkinfo@computershare.com.hk

(一)信用评级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信用评级为:

穆迪:(1)长期评级:Baa1;(2)短期评级:P-2;(3)基础信用评级:

ba1;(4)展望:稳定。

惠誉:(1)违约评级:BBB;(2)支持力评级:2;(3)支持力底线评级:

BBB;(4)生存力评级:b+;(5)展望:稳定。

167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A 股)

(二)主要指数成份股

上证A股指数

上证50指数

上证180指数

上证综合指数

上证公司治理指数

新上证综指

沪深300指数

中证100指数

中证800指数

(三)投资者查询

投资者如有查询请联络: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团队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9号

电话:+86-10-85230010

传真:+86-10-85230081

电邮:ir@citicbank.com

三、其他资料

本年度报告备有中、英文版。阁下可致函本行H股股份过户登记处香港中央

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索取按照国际会计准则编制的年度报告,或本行营业场所索取

168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A 股)

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年度报告。阁下亦可在下列网址bank.ecitic.com、

www.sse.com.cn、www.hkexnews.hk阅览本年度报告英文及中文版本。

倘阁下对如何索取本年度报告或如何在本行网址上阅览该文件有任何疑问,

请致电本行热线+86-10-8523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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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A 股)

第十七章 组织架构图

注:截至报告期末本行组织架构图如上。2016 年 2 月,设立资产管理业务中心,待资产管理业务中心组建完成并正式运行后,撤销理财业务管理部;

3 月,小企业及个人信贷部更名为个人信贷部。

170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A 股)

第十八章 境内外分支机构名录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已在中国境内128个大中城市设立机构网点1,353家,其中一级(直属)分行38家,二级分行88家,异地支行8

家,其他营业网点1,219家。本行下属公司中信银行(国际)在香港、澳门、纽约、洛杉矶、新加坡和中国内地设有41家营业网点。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9 号 电话:4006800000

总行 邮编:100010 传真:010-85230002/3

网址:bank.ecitic.com 客服热线:95558

一级分行 二级分行(异地支行)

省份 营业网点

域 名称 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名称 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个数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北 010-66211769

总行营业部 72 甲 27 号投资广场 A 座 ——

京 010-66211770

100033

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环 天津滨海新区 022-25206823

第三大街 16 号

渤 分行 022-25206631

天津市和平区大沽北路 2 号 300457

海 天 022-23028888

天津分行 32 天津环球金融中心 3-8 层 天津市空港物流加工区

津 022-23028800

300020 天津自由贸易 西三道 158 号金融中心 022-24895003

试验区分行 2 号楼 102-202 022-84908313

300308

171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A 股)

河北省唐山市新华西道

0315-3738508

唐山分行 46 号 0315-3738522

063000

河北省保定市天鹅中路

0312-2081598

保定分行 178 号 0312-2081510

071000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

河北省石家庄市 0310-7059688

河 0311-87033788 邯郸分行 民路 408 号锦林大厦

石家庄分行 68 自强路 10 号中信大厦 0310-2076050

北 0311-87884483 056002

050000

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解

放西路与经二大街 0317-5588001

沧州分行

交口处颐和大厦 0317- 5588018

061001

河北省承德市双桥区新

0314-2268838

承德分行 华路富华新天地 107 铺 0314-2268839

067000

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柳

0533-2210138

淄博分行 泉路 230 号中信大厦 0533-2210138

255000

山东省济南市 山东省济宁市供销路

山 0531-86911315 0537-2338888

济南分行 47 泺源大街 150 号中信广场 济宁分行 28 号

东 0531-86929194 0537-2338888

250011 272000

山东省东营市东城

0546-7922255

东营分行 府前大街 128 号 0546-8198666

257091

172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A 股)

山东省临沂经济技术开

0539-8722768

临沂分行 发区沂河路 138 号 0539-8722768

276034

山东省威海市青岛北路

0631-5336802

威海分行 2号 0631-5314076

264200

山东省烟台市经济技术

0535-6611030

烟台分行 开发区长江路 77 号

山东省青岛市 0535-6611032

0532-85022889 264006

青岛分行 59 香港中路 22 号 0532-85022888 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胜

266071 0536-8056002

潍坊分行 利东街 246 号 0536-8056002

261041

山东省日照市经济开发

0633-7895558

日照分行 区秦皇岛路 66 号 0633-8519177

276800

辽宁省大连市经济技术

大连经济技术 0411-87625961

开发区金马路 223 号

开发区分行 0411-87615093

116600

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 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五

辽 0411-82821868 0412-2230815

大连分行 41 人民路 29 号 鞍山分行 一路 35 号

宁 0411-82815834 0412-2230815

116001 114000

辽宁省营口市鲅鱼圈区

0417-8208939

营口分行 营港路 8 号 0417-8208989

115007

上海市浦东新区富城路 99 号 上海市东方路 710 号

长 上 021-58771111 021-68752833

上海分行 50 震旦国际大楼 上海浦东分行 汤臣金融大厦首层

三 海 021-58776606 021-68751178

200120 200122

173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A 股)

角 上海市外高桥保税区

上海自贸试验 021-58693053

基隆路 1 号中信银行

区分行 021-58691213

200131

江苏省无锡市中山路

0510-82707177

无锡分行 187 号 0510-82709166

214001

江苏省常州市博爱路

0519-88108833

常州分行 72 号博爱大厦 0519-88107020

213003

江苏省扬州市

0514-87890717

扬州分行 维扬路 171 号 0514-87890563

225300

江苏省南京市 江苏省泰州市

025-83799181 0523-86399158

南京分行 86 中山路 348 号 泰州分行 鼓楼路 15 号

025-83799000 0523-86243344

江 210008 225300

苏 江苏省南通市人民中路

0513-81120901

南通分行 20 号南通大厦 0513-81120900

226001

江苏省镇江市檀山路

0511-89886271

镇江分行 8 号申华国际冠城 66 幢 0511-89886200

212004

江苏省盐城市迎宾南路

0515-89089958

盐城分行 188 号 0515-89089900

224000

江苏省苏州市

0512-65190307

苏州分行 28 竹辉路 258 号 ——

0512-65198570

215006

174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A 股)

浙江省嘉兴市

0573-82097693

嘉兴分行 中山东路 639 号 0573-82093454

314000

浙江省绍兴市

0575-85227222

绍兴分行 人民西路 289 号 0575-85110428

312000

浙江省温州市市府路大

自然城市家园二期北区 0577-88858466

温州分行

二号楼 0577-88858575

325000

浙江省义乌市

0579-85378838

义乌分行 篁园路 100 号

浙江省杭州市 0579-85378817

浙 0571-87032888 322000

杭州分行 85 延安路 88 号

江 0571-87089180 浙江省湖州市

310002 0572-2226078

湖州支行 环城西路 318 号 0572-2226001

313000

浙江省台州市

0576-81889666

台州分行 市府大道 489 号 0576-88819916

318000

浙江省丽水市

0578-2082977

丽水分行 紫金路 1 号 0578-2082985

323000

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临

城合兴路 31 号中昌国际 0580-8258288

舟山分行

大厦裙楼东侧 1-5 层 0580-8258655

316021

175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A 股)

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

0574-87733226

宁波分行 27 镇明路 36 号中信银行大厦 ——

0574-87733060

315010

福建省泉州市丰泽街

0595-22148687

泉州分行 336 号凯祥大厦 1-3 层 0595-22148222

362000

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

荔城大道 81 号 0594-2853280

莆田分行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 凤凰大厦 1-2 层 0594-2853260

0591-87613100

福州分行 43 观风亭街 6 号恒力金融中心 351100

0591-87537066

珠 350001 福建省漳州市胜利西路

0596-2995568

三 福 漳州分行 怡群大厦 1-4 层 0596-2995207

角 建 363000

及 福建省宁德市

0593-8991918

海 宁德分行 蕉城南路 70 号 0593-8991901

峡 352100

西

福建省厦门市 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

湖滨西路 81 号慧景城 0592-2385088 登高西路 153 号富山国 0597-2956510

厦门分行 17 龙岩分行

中信银行大厦 0592-2389000 际中心大厦东面 1-3 层 0597-2956500

361001 364000

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

广东省广州市

广 020-87521188 汾江南路 37 号 0757-83994912

广州分行 63 天河北路 233 号中信广场 佛山分行

东 020-87520668 财富大厦 A 座 0757-83998273

510613

528000

176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A 股)

广东省中山市中山四路

0760-88668311

中山分行 82 号迪兴大厦之二 0760-88668383

528400

广东省江门市迎宾大道

0750-3939098

江门分行 131 号中信银行大厦 0750-3939029

529000

广东省惠州市江北文华

一路 2 号大隆大厦 0752-2898862

惠州分行

(二期)首层、五层 0752-2898851

516000

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

吉大景山路 1 号 0756-3292968

珠海分行

观海名居首二层 0756-3292956

519015

广东省肇庆市星湖大道

9 号恒裕海湾自用综合

楼首层 06、07、08 号商

0758-2312888

肇庆分行 铺,三层 2 号商场及 0758-2109113

C1、C2、C3 栋

第三层商铺

526040

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

时代广场龙光世纪大厦 020-89997888

汕头分行

102 号 020-89997829

515000

177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A 股)

广东省深圳市前海深港

合作区前湾一路 63 号

广东省深圳市中心三路 8 号

0755-25941266 前海企业公馆 0755-26869310

深圳分行 41 卓越时代广场二期 深圳前海分行

0755-25942028 11A 栋 1、2、3 层及 0755-26867195

518048

11B 栋 1、2、3 层

518067

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区

0769-22667888

东莞分行 28 鸿福路 106 号南峰中心 ——

0769-22667999

523070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 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凤

海 0898-68578310 0898-88895558

海口分行 7 金贸中路 1 号半山花园 1-3 层 三亚分行 凰路 180 号聚鑫园 G 栋

南 0898-68578364 0898-88861755

570125 572000

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

镜湖路 8 号镜街西街 0553-3888685

芜湖分行

X1-X4 0553-3888685

241000

安徽省安庆市

0556-5280606

安庆分行 中兴大街 1 号 0556-5280605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 246005

中 安 0551-62898328

合肥分行 36 徽州大道 396 号 安徽省蚌埠市涂山东路

部 徽 0551-62896226 0552-2087001

230001 蚌埠分行 1859 号财富大厦 0552-2087001

233000

安徽省滁州市

0550-3529558

滁州分行 琅琊西路 79 号 0550-3529559

239000

安徽省马鞍山市 0555-2773228

马鞍山分行

湖西中路 1177 号 0555-2773225

178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A 股)

243000

安徽省六安市梅山南路

0564-3836207

六安分行 高速财富广场 1-4 层 0564-3836205

237000

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

0379-69900958

洛阳分行 中州中路 405 号 0379-69900139

471000

河南省焦作市

0391-8768282

焦作分行 塔南路 1736 号 0391-8789969

454000

河南省南阳市梅溪路和

0377-61626896

南阳分行 中州路交叉口 0377-61628299

473000

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

河南省安阳市

河 商务内环路 1 号 0371-55588888

郑州分行 72 解放大道 30 号 0372-5998026

南 中信银行大厦 0371-55588555 安阳分行

安阳工人文化宫一层 0372-5998086

450018

455000

河南省平顶山市

矿工路中段平安怡园 0375-2195563

平顶山分行

二期底商一、二层 0375-2195519

467000

河南省新乡市新中大道

与人民东路交叉口星海 0373-5891022

新乡分行

如意大厦一二层 0373-5891055

453000

179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A 股)

湖北省黄石市团城山

0714-6226555

黄石支行 杭州西路 71 号一至三层 0714-6226555

435000

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

0710-3454199

襄阳分行 炮铺街特 1 号一层 0710-3454166

441000

湖北省鄂州市鄂州区古

0711-3835776

湖北省武汉市 鄂州支行 城路 91 号宏宸大厦一层

湖 027-85355111 0711-3835789

武汉分行 43 江汉区建设大道 747 号 436000

北 027-85355222

430015 湖北省宜昌市西陵区西

陵一路 2 号美岸长堤 0717-6495558

宜昌分行

写字楼一、二层 0717-6433698

443000

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

北京中路 3 号 0719-8106678

十堰分行

华府名邸项目一、二层 0719-8106606

442000

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

0731-22822800

株洲支行 滨江北路 111 号 0731-22822829

412000

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

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

湖 湘江北路 1500 号 0731-84582008 0731-52350999

长沙分行 43 湘潭支行 芙蓉中路 19 号

南 北辰时代广场 0731-84582008 0731-55571058

411100

410000

湖南省衡阳市华新

0734-8669859

衡阳分行 开发区解放大道 38 号 0734-8669899

421001

180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A 股)

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

0730-8923077

岳阳分行 建湘路 366 号 0730-8923078

414000

江西省萍乡市建设东路

0799-6890078

萍乡分行 16 号云苑大厦 0799-6890005

337000

江西省九江市庐山区

江西省南昌市

长虹大道 276 号 0792-8193526

江 广场南路 333 号 0791-6660107 九江分行

南昌分行 19 金轩益君大酒店 B 座 0792-8193596

西 恒茂国际华城 16 号楼 A 座 0791-6660107

332000

330003

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

兴国路 16 号 0797-2136885

赣州分行

财智广场 B 座 0797-2136863

341000

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

0358-8212615

吕梁支行 丽景路 1 号 0358-8212630

033000

山西省大同市御河西路

御华帝景 19-21 号楼 0352-2513779

大同分行

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 9 号 裙楼一至三层 0352-2513800

山 0351-3377040

太原分行 25 王府商务大厦 037008

西 0351-3377000

030002 山西省长治市城东路

288 号滨河城上城 0355-8590000

长治分行

2 号写字楼 0355-8590956

046000

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 0357-7188008

临汾分行

向阳西路锦鸿国际大厦 0357-7188010

181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A 股)

1-3 层

041000

重庆市江北区

重 023-63107677

重庆分行 28 江北城西大街 5 号 ——

庆 023-63107527

400024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

0772-2083609

柳州分行 桂中大道南段 7 号 0772-2083622

545006

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 0777-2366139

广 0771-5569881 钦州分行 永福西大街 10 号

南宁分行 18 双拥路 36-1 号 0777-3253388

西 0771-5569889 535000

530021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

七星区漓江路 28 号中 0773-3679878

桂林分行

西 软现代城 1、3、4 层 0773-3679819

部 541004

贵州省贵阳市新华路 126 号 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

贵 0851-85587009 0851-28322999

贵阳分行 14 富中国际大厦 遵义分行 厦门路天安酒店

州 0851-85587377 0851-28627318

550002 563000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

稀土高新区 0472-5338930

包头分行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友谊大街 64 号 0472-5338909

呼和浩特 如意开发区如意和大街 0471-6664933 014010

蒙 33

分行 金泰中心中信大厦 0471-6664933 内蒙古自治区

010020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 0477-8188031

鄂尔多斯分行

天骄路安厦家园 0477-8187016

017000

182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A 股)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

0476-8867021

赤峰分行 红山区哈达西街 128 号 0476-8867022

024000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

宁 0951-7653000

银川分行 7 北京中路 160 号 ——

夏 0951-7653000

750002

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

青 0971-8812658

西宁分行 8 胜利路交通巷 1 号 ——

海 0971-8812616

810008

陕西省咸阳市秦皇中路

029-33192679

咸阳支行 108 号绿苑大厦 029-33192691

712000

陕西省宝鸡市高新大道

0917-3158980

宝鸡分行 50 号财富大厦 B 座

陕西省西安市 0917-3158809

陕 029-89320050 721013

西安分行 38 朱雀路中段 1 号

西 029-89320054 陕西省渭南市朝阳大街

710061 0913-2089622

渭南分行 信达广场世纪明珠商厦 0913-2089606

714000

陕西省榆林市高新区

0912-6662063

榆林分行 长兴路 248 号 0912-6662052

719000

四川省宜宾市南岸东区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 0831-2106999

宜宾支行 广场西路 4 号 0831-2106915

四 天府大道北段 1480 号 028-85258881 644001

成都分行 41

川 拉德方斯大厦 028-85258898 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金

0818-3395590

610041 达州分行 龙大道中段通锦国际新

0818-3395559

城 8 号楼 1-5 层

183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A 股)

63500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新 乌鲁木齐分 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 165 号 0991-2365936

9 ——

疆 行 中信银行大厦 0991-2365888

830002

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

南宁西路 310 号 0874-3119086

曲靖分行

金穗三期 B 栋一、二层 0874-3118526

云南省昆明市

云 0871-63648555 655000

昆明分行 33 宝善街 81 号福林广场

南 0871-63648667 云南省大理市下关区

650021

万花路州民政救灾 0872-3035229

大理分行

物资中心大厦 0872-3035228

671000

甘肃省兰州市

甘 0931-8890699

兰州分行 16 东岗西路 638 号 ——

肃 0931-8890699

730000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

0891-6599106

西藏 拉萨分行 1 城关区江苏路 22 号 ——

0891-6599103

850000

黑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

0451-55558112 0453-6313011

龙 哈尔滨分行 19 香坊区红旗大街 233 号 牡丹江分行 西安区西三条路 80 号

0451-53995558 0453-6313016

江 150090 157099

北 吉林省长春市 吉林省吉林市昌邑区

吉 0431-81910011 0432-65156111

长春分行 16 长春大街 1177 号 吉林分行 解放东路 818 号

林 0431-81910123 0432-65156100

130041 132000

184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A 股)

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 024-53886701

抚顺分行 新华大街 10 号 024-53886711

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

辽 024-31510456 113006

沈阳分行 40 大西路 336 号

宁 024-31510234 辽宁省葫芦岛市连山区

110014 0429-2808185

葫芦岛分行 新华大街 50 号 0429-2800885

125001

子公司及境外代表处

中信银行(国 +852 36036633

香港德辅道中 61-65 号

香港中环添美道 1 号 +852-36073000 际)有限公司 +852 36034000

中信国金 —

中信大厦 27 楼 2701-9 室 +852-25253303 中信国际资产 香港中环夏悫道 12 号 +852 28430290

管理有限公司 美国银行中心 23 楼 +852 25253688

香港金钟道 89 号

信银(香港) +852-25212353

力宝中心 2 座

资本有限公司 +852-28017399

中 香 28 楼 2801 室

国 港 信银振华(北

北京市东城区

香港金钟道 89 号力宝中心 +852-25212353 京)股权投资 010-65558028

信银投资 — 朝阳门北大街 8 号

2 座 21 楼 2106 室 +852-28017399 基金管理 010-65550809

富华大厦 C 座 18 层

有限公司

信银(深圳)股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

0755-82774986

权投资基金 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

0755-83204967

管理有限公司 广场二期北座 20 楼

浙江省临安市锦城街道 浙江省临安市高虹镇

中 浙 临安中信村 0571-61109006 临安中信村镇 0571-61130886

2 石镜街 777 号 工业功能区学溪苑 2-3 幢

国 江 镇银行 0571-61106889 银行高虹支行 0571-61130886

311300 311300

4006800000

中 天 中信金融租 — 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心商务区 ——

010-85230072

185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A 股)

国 津 赁有限公司 旷世国际大厦 2-310

300450

Second Floor, 34

欧 英

伦敦代表处 1 Threadneedle Street, London, +44-28-3824 9269 ——

洲 国 EC2R 8AY

186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

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16)第 10057 号

(第一页,共二页)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行")的财务报表,包括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银行资产负债表,2015 年度的合并及银行利润表、合并及银行股

东权益变动表和合并及银行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一、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编制和公允列报财务报表是贵行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

(1)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并使其实现公允反映;

(2) 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

重大错报。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

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

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

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

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

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注册会计师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和公允列报相关的内

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

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16)第 10057 号

(第二页,共二页)

三、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上述贵行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

反映了贵行201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银行财务状况以及2015年度的合并及银行经营成

果和现金流量。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胡 燕

中国上海市 注册会计师

2016年3月23日 吴卫军

2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资产负债表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本集团 本行

2015 年 2014年 2015 年 2014 年

附注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资产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6 511,189 538,486 509,851 536,811

存放同业款项 7 80,803 93,991 64,800 81,689

贵金属 1,191 411 1,191 411

拆出资金 8 118,776 68,180 98,276 47,81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9 26,220 27,509 25,349 27,501

衍生金融资产 10 13,788 8,226 10,384 5,638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1 138,561 135,765 137,210 135,765

应收利息 12 30,512 26,125 29,849 25,546

发放贷款及垫款 13 2,468,283 2,136,332 2,304,874 2,012,342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4 373,770 209,404 328,994 188,537

持有至到期投资 15 179,930 177,957 179,930 177,957

应收款项类投资 16 1,112,207 653,256 1,109,807 652,916

长期股权投资 17 976 870 22,249 9,986

固定资产 18 15,983 14,738 15,448 14,223

无形资产 19 1,653 1,283 1,652 1,283

投资性房地产 20 325 280 - -

商誉 21 854 795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22 7,981 9,317 7,930 9,296

其他资产 23 39,290 35,890 36,501 34,925

资产总计 5,122,292 4,138,815 4,884,295 3,962,636

第1页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资产负债表(续)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本集团 本行

2015 年 2014 年 2015 年 2014 年

附注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负债和股东权益

负债

向中央银行借款 37,500 50,050 37,400 50,000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 25 1,068,544 688,292 1,069,630 698,362

拆入资金 26 49,248 19,648 32,399 18,70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27 - 573 - 573

衍生金融负债 10 11,418 7,347 8,439 5,000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28 71,168 41,609 71,110 41,381

吸收存款 29 3,182,775 2,849,574 2,994,826 2,699,597

应付职工薪酬 30 8,302 11,521 7,610 10,871

应交税费 31 4,693 5,985 4,694 5,837

应付利息 32 38,159 37,311 37,422 36,559

预计负债 33 2 5 2 2

已发行债务凭证 34 289,135 133,488 273,262 115,592

递延所得税负债 10 - - -

其他负债 35 41,652 26,066 35,863 24,436

负债合计 4,802,606 3,871,469 4,572,657 3,706,913

第2页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资产负债表(续)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本集团 本行

2015 年 2014 年 2015 年 2014 年

附注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负债和股东权益(续)

股东权益

股本 36 48,935 46,787 48,935 46,787

资本公积 37 58,636 49,296 61,359 51,619

其他综合收益 38 3,584 (1,833) 4,790 435

盈余公积 39 23,362 19,394 23,362 19,394

一般风险准备 40 64,555 50,447 64,350 50,350

未分配利润 118,668 95,586 108,842 87,138

归属于本行股东权益合计 317,740 259,677 311,638 255,723

少数股东权益

归属于普通股少数股东的权益 121 5,844 - -

归属于少数股东其他权益工具

持有者的权益 1,825 1,825 - -

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合计 41 1,946 7,669 - -

股东权益合计 319,686 267,346 311,638 255,723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5,122,292 4,138,815 4,884,295 3,962,636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此财务报表已于 2016 年 3 月 23 日获本行董事会批准。

常振明 李庆萍

法定代表人 行长

(董事长)

方合英 芦苇 (公司盖章)

主管财务工作副行长 财务会计部总经理

第3页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利润表

2015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本集团 本行

附注 2015 年 2014 年 2015 年 2014 年

一、 营业收入 145,134 124,716 139,552 119,540

利息净收入 43 104,433 94,741 101,320 91,400

利息收入 215,661 205,639 210,072 200,291

利息支出 (111,228) (110,898) (108,752) (108,891)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44 35,674 25,313 34,437 24,546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37,639 26,972 36,341 26,175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1,965) (1,659) (1,904) (1,629)

投资收益 45 3,127 2,585 2,757 1,825

其中:对联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53 202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 46 (519) 1,061 (439) 1,252

汇兑净收益 2,300 827 1,472 504

其他业务收入 119 189 5 13

二、 营业支出 (90,497) (70,312) (87,392) (68,068)

营业税金及附加 (10,033) (8,827) (9,995) (8,796)

业务及管理费 47 (40,427) (37,812) (38,151) (35,759)

资产减值损失 48 (40,037) (23,673) (39,246) (23,513)

三、 营业利润 54,637 54,404 52,160 51,472

加:营业外收入 491 327 473 319

减:营业外支出 (142) (157) (140) (154)

四、 利润总额 54,986 54,574 52,493 51,637

减:所得税费用 49 (13,246) (13,120) (12,821) (12,647)

五、 净利润 41,740 41,454 39,672 38,990

第4页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利润表(续)

2015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本集团 本行

附注 2015 年 2014 年 2015 年 2014 年

五、 净利润 41,740 41,454 39,672 38,990

归属于:

本行股东的净利润 41,158 40,692 39,672 38,990

少数股东损益 582 762 - -

六、 每股收益(人民币元)

(一)基本每股收益 0.88 0.87 - -

(二)稀释每股收益 0.88 0.87 - -

七、 其他综合收益税后净额 38 5,644 5,180 4,355 5,167

归属本行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

的税后净额 5,417 5,174 4,355 5,167

(一) 以后会计期间满足规定条

件时将重分类至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项目(以扣除所

得税影响后的净额列示)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

价值变动损益 4,312 5,213 4,361 5,177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1,103 (28) - -

–其他 - (1) - -

(二) 以后会计期间不会重分类

至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项目(以扣除所得税影响后

的净额列示)

–设定受益计划重新计量变动 (6) (10) (6) (10)

–其他 8 - - -

归属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

的税后净额 227 6 - -

八、 综合收益总额 47,384 46,634 44,027 44,157

归属于本行股东的综合收益 46,575 45,866 44,027 44,157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 809 768 - -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组成部分。

此财务报表已于 2016 年 3 月 23 日获本行董事会批准。

常振明 李庆萍

法定代表人 行长

(董事长)

方合英 芦苇 (公司盖章)

主管财务工作副行长 财务会计部总经理

第5页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现金流量表

2015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本集团 本行

附注 2015 年 2014 年 2015 年 2014 年

一、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50,050 - 50,000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净减少额 20,959 - 20,654 -

存放同业款项净减少额 - 36,129 - 36,18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净减少额 - 151,003 - 151,052

拆出资金净减少额 - 72,073 - 64,719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净增加额 - 573 - 57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减少额 1,382 - 2,219 -

吸收存款净增加额 323,142 197,153 295,229 170,148

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380,182 133,624 371,268 131,706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29,350 - 13,696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净增加额 29,550 33,657 29,729 34,914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245,701 221,864 238,877 215,733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7,184 7,059 12,178 6,951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047,450 903,185 983,850 861,981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减少额 (12,550) - (12,600) -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净增加额 - (37,378) - (37,898)

存放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2,400) - (2,302)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 (23,916) - (23,959)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净减少额 (573) - (573)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2,757) - (1,445) -

发放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358,952) (237,111) (327,164) (217,413)

应收款项类投资净增加额 (459,657) (353,337) (457,620) (352,913)

拆入资金净减少额 - (22,223) - (19,713)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34,393) - (32,801)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净减少额 - -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103,966) (99,713) (101,890) (98,230)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21,832) (20,137) (20,481) (19,005)

支付的各项税费 (24,799) (23,149) (24,259) (22,621)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46,406) (52,071) (21,031) (48,511)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068,285) (869,035) (1,002,166) (840,26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0(1) (20,835) 34,150 (18,316) 21,718

第6页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现金流量表(续)

2015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本集团 本行

2015 年 2014 年 2015 年 2014 年

二、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取得的现金 638,920 409,437 638,877 407,823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69 135 5 4

处置固定资产和其他资产所收到

的现金 22 26 22 26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39,011 409,598 638,904 407,853

投资支付的现金 (775,111) (446,451) (774,796) (446,610)

购建固定资产和其他资产支付的

现金 (6,427) (11,432) (6,322) (11,356)

取得子公司支付的现金净额 (27) - (12,262)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81,565) (457,883) (793,380) (457,966)

投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 (142,554) (48,285) (154,476) (50,113)

三、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11,888 - 11,888 -

发行债务凭证收到的现金 310,966 97,826 310,966 98,003

发行其他权益工具收到的现金 - 1,825 - -

新设二级子公司收到少数股东投

入的现金 - 18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22,854 99,669 322,854 98,003

偿还债务凭证支付的现金 (153,296) (39,745) (153,296) (38,850)

偿还债务凭证利息支付的现金 (8,420) (3,674) (7,903) (3,283)

分配股利支付的现金 (137) (11,856) - (11,790)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6,772)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68,625) (55,275) (161,199) (53,92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4,229 44,394 161,655 44,080

第7页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现金流量表(续)

2015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本集团 本行

附注 2015 年 2014 年 2015 年 2014 年

四、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影响 7,149 (1,527) 4,454 (1,656)

五、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50(1) (2,011) 28,732 (6,683) 14,029

加: 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28,375 199,643 193,273 179,244

六、 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50(2) 226,364 228,375 186,590 193,273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此财务报表已于 2016 年 3 月 23 日获本行董事会批准。

常振明 李庆萍

法定代表人 行长

(董事长)

方合英 芦苇 (公司盖章)

主管财务工作副行长 财务会计部总经理

第8页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2015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归属于本行股东的权益 1 少数股东权益

其他权

其他综

其他 一般风 未分配 普通股 益工具 股东权

附注 股本 资本公积 合收益 盈余公积 险准备 利润 股东 持有者 益合计

2015 年 1 月 1 日 46,787 49,296 (1,833) 19,394 50,447 95,586 5,844 1,825 267,346

本年增减变动金额

(一) 净利润 - - - - - 41,158 445 137 41,740

(二) 其他综合收益 38 - - 5,417 - - - 227 - 5,644

综合收益总额 - - 5,417 - - 41,158 672 137 47,384

(三) 收购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 - (400) - - - - (6,395) - (6,795)

(四)普通股股东投入资本 36、37 2,148 9,740 - - - - - - 11,888

(五) 利润分配

1. 提取盈余公积 39 - - - 3,968 - (3,968) - - -

2.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40 - - - - 14,108 (14,108) - - -

3. 对其他权益工具持有

者的利润分配 41 - - - - - - - (137) (137)

2015 年 12 月 31 日 48,935 58,636 3,584 23,362 64,555 118,668 121 1,825 319,686

第9页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续)

2015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归属于本行股东的权益 1 少数股东权益

其他权

其他 一般风 未分配 普通股 益工具 股东权

附注 股本 资本公积 综合收益 盈余公积 险准备 利润 股东 持有者 益合计

2014 年 1 月 1 日 46,787 49,296 (7,007) 15,495 44,340 76,690 5,124 - 230,725

本年增减变动金额

(一) 净利润 - - - - - 40,692 696 66 41,454

(二) 其他综合收益 38 - - 5,174 - - - 6 - 5,180

综合收益总额 - - 5,174 - - 40,692 702 66 46,634

(三) 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 其他权益工具持

有者投入资本 41 - - - - - - - 1,825 1,825

2. 新设二级子公司

获得少数股东

资本投入 - - - - - - 18 - 18

(四) 利润分配

1. 提取盈余公积 39 - - - 3,899 - (3,899) - - -

2.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40 - - - - 6,107 (6,107) - - -

3. 对本行股东的股利

分配 42 - - - - - (11,790) - - (11,790)

4. 对其他权益工具持

有者的利润分配 - - - - - - - (66) (66)

2014 年 12 月 31 日 46,787 49,296 (1,833) 19,394 50,447 95,586 5,844 1,825 267,346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此财务报表已于 2016 年 3 月 23 日获本行董事会批准。

常振明 李庆萍

法定代表人 行长

(董事长)

方合英 芦苇 (公司盖章)

主管财务工作副行长 财务会计部总经理

第 10 页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权益变动表

2015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其他 一般风 未分配 股东权

附注 股本 资本公积 综合收益 盈余公积 险准备 利润 益合计

2015 年 1 月 1 日 46,787 51,619 435 19,394 50,350 87,138 255,723

本年增减变动金额

(一) 净利润 - - - - - 39,672 39,672

(二) 其他综合收益 38 - - 4,355 - - - 4,355

上述(一)和(二)小计 - - 4,355 - - 39,672 44,027

(三)投资者投入资本 36、37 2,148 9,740 - - - - 11,888

(四) 利润分配

1. 提取盈余公积 39 - - - 3,968 - (3,968) -

2.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40 - - - - 14,000 (14,000) -

2015 年 12 月 31 日 48,935 61,359 4,790 23,362 64,350 108,842 311,638

第 11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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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权益变动表(续)

2015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其他 一般风 未分配 股东权

附注 股本 资本公积 综合收益 盈余公积 险准备 利润 益合计

2014 年 1 月 1 日 46,787 51,619 (4,732) 15,495 44,250 69,937 223,356

本年增减变动金额

(一) 净利润 - - - - - 38,990 38,990

(二) 其他综合收益 38 - - 5,167 - - - 5,167

上述(一)和(二)小计 - - 5,167 - - 38,990 44,157

(三) 利润分配

1. 提取盈余公积 39 - - - 3,899 - (3,899) -

2.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40 - - - - 6,100 (6,100) -

3. 股利分配 42 - - - - - (11,790) (11,790)

2014 年 12 月 31 日 46,787 51,619 435 19,394 50,350 87,138 255,723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此财务报表已于 2016 年 3 月 23 日获本行董事会批准。

常振明 李庆萍

法定代表人 行长

(董事长)

方合英 芦苇 (公司盖章)

主管财务工作副行长 财务会计部总经理

第 12 页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1 银行简介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行”)是于 2006 年 12 月 31 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

国”)北京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本行的注册地址为中国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

街 9 号,总部位于北京。

本行于 2007 年 4 月 27 日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及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挂牌上

市。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本行在中国内地 31 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设立了分

支机构。此外,本行的子公司在中国内地、香港及海外其他多个国家和地区设有

分支机构。

就本财务报表而言,中国内地不包括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香港”)、中国澳门

特别行政区(“澳门”)及台湾,海外和境外指中国内地以外的其他国家和地区。

本行及所属子公司(“本集团”)的主要业务为:提供公司及零售银行服务、从事

资金业务,并提供资产管理、金融租赁及其他非银行金融服务。

本财务报表已于 2016 年 3 月 23 日获本行董事会批准。

2 编制基础

本集团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的合并财

务报表包括本行及所属子公司,以及本集团的联营企业权益。

(1) 会计期间

本集团会计年度自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2) 记账本位币和报表列示货币

本集团中国内地分行及子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海外分行及子公司的记账

本位币按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合理确定,在编制财务报表时按附注 4(2)(ii)

所述原则折算为人民币。本集团编制财务报表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除特别注

明外,以百万元列示。

第 13 页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

3 遵循声明

本集团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

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集团和本行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财务

状况和财务状况、2015 年度的合并经营成果和经营成果以及合并现金流量和现金

流量。

此外,本集团的财务报表同时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会”)2014 年

修订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

定》有关财务报表及其附注的披露要求。

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 企业合并及合并财务报表

(i)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

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

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

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

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

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

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合并日为合并方实际取得对

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ii)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

下的企业合并。本集团作为购买方,为取得被购买方控制权而支付的资产(包括购

买日之前所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在

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之和,减去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的差额,如为正数则确认为商誉(附注 4(11));如为负数则计入当期损益。为进行

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计入企业合并成本。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

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本

集团在购买日按公允价值确认所取得的被购买方符合确认条件的各项可辨认资

产、负债及或有负债。购买日是指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第 14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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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

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1) 企业合并及合并财务报表(续)

(ii)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续)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时,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

的股权,本集团会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

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的以

后可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于购买

日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iii) 合并财务报表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包括本行及本行控制的子公

司。控制,是指本集团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

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该可变回报。在判断本集

团是否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时,本集团只考虑与被投资方相关的实质性权利(包

括本集团自身所享有的及其他方所享有的实质性权利)。子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

成果和现金流量由控制开始日起至控制结束日止包含于合并财务报表中。

子公司少数股东应占的权益、损益和综合收益总额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股东

权益项目下和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及综合收益总额项目后单独列示。

如果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

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结构化主体,是指在判断主体的控制方时,表决权或类似权利没有被作为设计主

体架构时的决定性因素(例如表决权仅与行政管理事务相关),而主导该主体相关

活动的依据是合同或相应安排。

当本集团在结构化主体中担任资产管理人时,本集团将评估就该结构化主体而言,

本集团是以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的身份行使决策权。如果资产管理人仅仅是代

理人,则其主要代表其他方(结构化主体的其他投资者)行使决策权,因此并不控

制该结构化主体。但若资产管理人被判断为主要代表其自身行使决策权,则是主

要责任人,因而控制该结构化主体。

第 15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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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1) 企业合并及合并财务报表(续)

(iii) 合并财务报表(续)

当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期间或会计政策与本行不一致时,合并时已按照本行的会

计期间或会计政策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合并时所有集团内部交

易、余额及现金流量,包括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均已抵销。集团内部交易发生的

未实现损失,有证据表明该损失是相关资产减值损失的,则全额确认该损失。

对于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在编制合并当期财务报表时,视同

被合并子公司在本集团最终控制方对其开始实施控制时纳入本集团合并范围,并

对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以及前期比较报表进行相应调整。本集团在编制合并财

务报表时,自本集团最终控制方对被合并子公司开始实施控制时起将被合并子公

司的各项资产、负债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并入本集团合并资产负

债表,被合并子公司的经营成果纳入合并利润表。

对于通过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在编制合并当期财务报表时,以

购买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自购买日起将被购买子公

司纳入本集团合并范围。

本行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

子公司的可辨认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以及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

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

净资产的差额,均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

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时,本集团终止确认

与该子公司相关的资产、负债、少数股东权益以及权益中的其他相关项目。对于

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本集团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

量,由此产生的任何收益或损失,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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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2) 外币折算

(i) 外币交易的折算

本集团收到投资者以外币投入资本时按当日即期汇率折合为人民币,其他外币交

易在初始确认时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本位币。在资产负债表日,外币

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

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

账本位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

期汇率折算,属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的差额,计入其他综合

收益。以外币计价,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货币性项目,其外币折算差额分

解为由摊余成本变动产生的折算差额和该等项目的其他账面金额变动产生的折算

差额。属于摊余成本变动产生的折算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属于其他账面金额变动

产生的折算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其他货币性资产及负债项目产生的折算差额

计入当期损益。

(ii) 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本集团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将外币财务报表折算为人民币。外币财务报表中的资

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

润”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所有项目及反映利润

分配发生额的项目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按上述

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的其他

综合收益中列示。

处置境外经营时,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自所有者权益转入处置当期损

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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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3) 金融工具

(i) 金融工具的分类

本集团在初始确认时按取得资产或承担负债的目的及合同条款,把金融工具分为

不同类别: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持有

至到期投资、贷款及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其他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以及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i)取得该金融资产的目

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内出售;(ii)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

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本集团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对该组合进行管理;或(iii)

属于衍生金融工具。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金融工具或属于财务

担保合同的衍生金融工具除外。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于初始确认时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i)该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基准作内部管理、评估及汇

报;(ii)该指定可以消除或明显减少由于该金融资产的计量基础不同所导致的相关

利得或损失在确认或计量方面不一致的情况;或(iii)一个包括一项或多项嵌入衍

生金融工具的合同,即混合(组合)工具,但下列情况除外:嵌入衍生金融工具对

混合(组合)工具的现金流量没有重大改变;或类似混合(组合)工具所嵌入的衍生金

融工具,明显不应当从相关混合(组合)工具中分拆。

持有至到期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本集团有明确意图

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但不包括:(i)于初始确认时被指定为以公

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或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及(ii)符合贷款

及应收款项定义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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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3) 金融工具(续)

(i) 金融工具的分类(续)

贷款及应收款项

贷款及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

融资产,但不包括:(i)本集团准备立即出售或在近期内出售,并将其归类为持有

作交易用途的非衍生金融资产;(ii)于初始确认时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当期损益或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或(iii)因债务人信用恶化以外的

原因,使本集团可能难以收回几乎所有初始投资的非衍生金融资产,这些资产应

当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贷款及应收款项主要包括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发放

贷款及垫款、应收款项类投资、存放同业款项、拆出资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等。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指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或除

下列各类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i)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资产;(ii)持有至到期投资;及(iii)贷款及应收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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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3) 金融工具(续)

(i) 金融工具的分类(续)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以及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负债:(i)承担该金融负债的目

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内回购;(ii)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

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本集团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对该组合进行管理;或(iii)

属于衍生金融工具。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金融工具或属于财务

担保合同的衍生金融工具除外。

金融负债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于初始确认时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i)该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基准作内部管理、评估及汇

报;(ii)该指定可以消除或明显减少由于该金融负债的计量基础不同所导致的相关

利得或损失在确认或计量方面不一致的情况;或(iii)一个包括一项或多项嵌入衍

生金融工具的合同,即混合(组合)工具,但下列情况除外:嵌入衍生金融工具对

混合(组合)工具的现金流量没有重大改变;或类似混合(组合)工具所嵌入的衍生金

融工具,明显不应当从相关混合(组合)工具中分拆。

其他金融负债

其他金融负债指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外的金融

负债。其他金融负债主要包括向中央银行借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

拆入资金、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吸收存款和已发行债务凭证。

(ii) 衍生金融工具和嵌入衍生金融工具

本集团的衍生金融工具主要包括在外汇和利率市场进行的远期及掉期交易。本集

团持有或发行的衍生金融工具主要用于管理风险敞口。对于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

具的衍生金融工具,本集团采用附注 4(5)所述的套期会计进行处理。对于其他衍

生金融工具,则比照交易性金融资产或负债进行相应会计处理,初始确认时,非

套期衍生金融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当公允价值为正数时,作为资产反映;当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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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金融工具(续)

(ii) 衍生金融工具和嵌入衍生金融工具(续)

允价值为负数时,作为负债反映。后续计量时,因公允价值变动而产生的利得或

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某些衍生金融工具会嵌入到非衍生金融工具(即主合同)中。嵌入衍生金融工具在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将与主合同分拆,并作为单独的衍生金融工具处理:(i)该

嵌入衍生金融工具的经济特征和风险方面与主合同并不存在紧密关系;(ii)与嵌入

衍生金融工具条件相同,单独存在的工具符合衍生金融工具定义;及(iii)混合(组

合)工具不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也不计入当期损益。当嵌入衍生金融工具被分

离,主合同为金融工具的,按附注 4(3)(i)所述方式进行处理。

(iii) 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本集团成为相关金融工具合同条款的一方时,于资产负债

表内确认。

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在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将被终止确认:(i)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

合同权利终止;或(ii)收到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已转移,并且本集团已

转移与该金融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的风险和报酬;或(iii)本集团保留收取

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并承担将收取的现金流量支付给最终收款方的义

务,满足终止确认现金流量转移的条件,并且本集团已转移与该金融资产所有权

有关的几乎全部的风险和报酬。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本集团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

损益:

– 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 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

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保

留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则根据对该金融资产的继续涉入程度确认金融资产。如

果本集团没有保留控制,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让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

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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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3) 金融工具(续)

(iii) 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续)

资产证券化

作为经营活动的一部分,本集团将部分信贷资产证券化,一般是将信贷资产出售

给结构化主体,然后再由其向投资者发行证券。本集团判断对资产证券化结构化

主体是否具有控制,是否在合并结构化主体的基础上,根据前述段落中金融资产

终止确认的前提条件,对信贷资产证券化的基础资产终止确认;如不具有控制,

则直接判断该基础资产是否可以终止确认。

对符合终止确认条件的信贷资产证券化基础资产,本集团终止确认原金融资产,

并将在转移中获得的结构化主体的权益确认为新的金融资产。对于未能符合终止

确认条件的信贷资产证券化,相关金融资产不终止确认,从第三方投资者筹集的

资金以融资款处理。对于符合部分终止确认条件的信贷资产证券化的基础资产,

如果本集团放弃了对该基础资产控制权,本集团对其实现终止确认;否则应当按

照本集团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

债。

附回购条件的金融资产转让

附回购条件的金融资产转让,根据交易的经济实质确定是否终止确认。对于将予

回购的资产与转让的金融资产相同或实质上相同,回购价格固定或是原转让价格

加上合理回报的,本集团不终止确认所转让的金融资产。对于在金融资产转让后

只保留了优先按照公允价值回购该金融资产权利的(在转入方出售该金融资产的情

况下),本集团终止确认所转让的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在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将被终止确认:(i)其现时义务已经解除;或(ii)

本集团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定,以承担新金融负债的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

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或对当前负债的条款作出了

重大的修改,则该替代或修改事项将作为原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以及一项新金融

负债的初始确认处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其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

损益。

第 22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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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金融工具(续)

(iv) 金融工具的计量

初始确认时,金融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工具,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工具,相

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后续计量时,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及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

以摊余成本计量;其他类别的金融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不扣除将来处置时可

能发生的交易费用。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可供出

售,以成本计量。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工具因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

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因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减值损失和外币货币性

金融资产形成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外,其他利得和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在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按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可供出售金

融资产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现金股利,在被投资单

位宣告发放股利时计入当期损益。

当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被出售时,处置利得或损失于当期损益中确认。处置利得或

损失包括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的利得或损失。

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工具,其终止确认、发生减值或摊销过程中产生的利

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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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金融工具(续)

(v) 金融资产减值

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外

的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

减值准备。

金融资产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但不限于:

– 债务人或发行方发生严重财务困难;

– 债务人或发行方违反了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等;

– 本集团出于经济或法律等方面因素的考虑,对发生财务困难的债务人作出正常

情况下不会作出的让步;

– 债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 因发行方发生重大财务困难,该金融资产无法在活跃市场继续交易;

– 无法辨认一组金融资产中的某项资产的现金流量是否已经减少,但根据公开的

数据对其进行总体评价后发现,该组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以来的预计未来现金

流量确已减少且可计量,如该组金融资产的债务人支付能力逐步恶化,或债务

人所在国家或地区失业率提高、担保物在其所在地区的价格明显下降、所处行

业不景气等;

– 权益工具债务人或发行方经营所处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等发生重大

不利变化,使权益工具投资人可能无法收回投资成本;

– 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及

–其他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

本集团对单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金融

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或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

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包括单项金额重大和不重大的金融资

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再进行减值测试。已单项确

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不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

减值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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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金融工具(续)

(v) 金融资产减值(续)

以摊余成本计量金融资产

如有客观证据表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发生减值,减值损失将按照该资产

的账面价值与以其原始实际利率贴现的预计未来现金流(不包括尚未发生的未来信

用损失)的现值之间的差额进行计量,并通过计提减值准备减少该资产的账面价

值,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如果金融资产的合约利率为浮动利率,用于确定减

值损失的贴现率为按合同确定的当前实际利率。

无论抵押物是否执行,带有抵押物的金融资产按照执行抵押物价值减去获得和出

售抵押物成本的金额估计和计算未来现金流的现值。

在进行减值情况的组合评估时,将根据信用风险特征的相似性和相关性对金融资

产进行分组。这些信用风险特征通常与被检查资产的未来现金流测算相关,反映

债务人按照这些资产的合同条款偿还所有到期金额的能力。

减值转回和核销

贷款及垫款、应收款项和持有至到期投资确认减值损失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

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

损失将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该转回后的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

备情况下该金融资产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当本集团已经进行了所有必要的法律或其他程序后,仍然不可收回时,本集团将

决定核销及冲销相应的损失准备。如在期后本集团收回已核销的金额,则收回金

额冲减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重组贷款

重组贷款是指本集团为财务状况恶化或无法如期还款的借款人酌情重新确定贷款

条款而产生的贷款项目。如果条件允许,本集团将力求重组贷款而不是取得担保

物的所有权。这可能会涉及展期还款和达成新的贷款条件,本集团已根据附注

4(3)(iii)要求对重组贷款的终止确认进行了分析。管理层继续对重组贷款进行审

阅,以确保其符合所有条件并且未来付款很可能发生。该贷款继续以单项或组合

方式进行减值评估并采用初始实际利率进行计量其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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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金融工具(续)

(v) 金融资产减值(续)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即使该金融资产没有终止确认,原直接计入股东

权益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将转出,计入当期损益。转出的累计损失

金额为该金融资产的初始取得成本扣除已收回本金和已摊销金额、当期公允价值

及原已计入损益的减值损失后的余额。以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按其账

面价值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以类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作为折现率)之

间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确认减值损失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

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按以下原则处理:

(i)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ii)可供出售

权益工具,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不通过损益转回,该类金融资产价值的任何上升直

接计入股东权益;或(iii)以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不

能转回。同时,该类金融资产于年度中期确认的减值损失,当年也不能转回,即

使在当年年末减值测试显示该金融资产并无减值或减值金额低于年度中期确认的

金额。

(vi) 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列报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没有相互抵销。但是,如本集团

有抵销确认金额的法定现时权利,且这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并且本集团

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该金融资产和金融负

债将在资产负债表内互相抵销并以净额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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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金融工具(续)

(vii) 买入返售和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是指本集团按返售协议先买入再按固定价格返售的金融资产

所融出的资金。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是指本集团按回购协议先卖出再按固定价

格回购的金融资产所融入的资金。

买入返售和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按业务发生时实际支付或收到的款项入账并在资

产负债表中反映。买入返售的已购入标的资产不予以确认,在表外作备查登记;

卖出回购的标的资产仍在资产负债表内反映。

买入返售和卖出回购业务的买卖差价在相关交易期间以实际利率法摊销,分别确

认为利息收入和利息支出。

(viii) 权益工具

本集团发行权益工具收到的对价扣除交易费用后,计入股东权益。回购本行权益

工具支付的对价和交易费用,减少股东权益。

(4) 贵金属

贵金属主要包括黄金和其他贵重金属。本集团非交易性贵金属按照取得时的成本

进行初始计量,以成本与可变现净值较低者进行后续计量。本集团为交易目的而

获得的贵金属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进行初始确认,并以公允价值于资产负债表

日进行后续计量,相关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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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套期会计

套期会计方法,是指在相同会计期间将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公允价值变动的抵

销结果计入当期损益的方法。

被套期项目是使本集团面临公允价值变动风险,且被指定为被套期对象的项目。

套期工具是本集团为进行套期而指定的、其公允价值变动预期可抵销被套期项目

的公允价值变动的衍生工具。

本集团持续地对套期有效性进行评价,判断该套期在套期关系被指定的会计期间

内是否高度有效。本集团仅涉及公允价值套期会计。

套期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集团认定其为高度有效:

–在套期开始及以后期间,该套期预期会高度有效地抵销套期指定期间被套期

风险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

–该套期的实际抵销结果在 80%至 125%的范围内。

公允价值套期

公允价值套期是指对已确认资产或负债、尚未确认的确定承诺,或该资产或负

债、尚未确认的确定承诺中可辨认部分的公允价值变动风险进行的套期。

对于套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本集团将其确认为当期损益;被

套期项目因被套期风险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被套期项目的

账面价值。

当套期工具已到期、被出售、合同终止或已行使时或套期不再满足套期会计方法

的条件时,本集团不再使用套期会计。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被套期项目,账面

价值在套期有效期间所作的调整,按照调整日重新计算的实际利率在调整日至到

期日的期间内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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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长期股权投资

(i) 对子公司的投资

投资成本确定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本集团按照合并日

取得的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

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对于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与支付对价账面价值之

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时,调

整留存收益。

对于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

资,本集团以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

为全部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

益的,本集团会于投资处置时将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对于其他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本集团按照

购买日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

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对于通过企业合并以外的其他方式形成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初始确认

时,对于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本集团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

初始投资成本;对于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本集团按照发行权益

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在本行个别财务报表中,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子公司宣

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由本行享有的部分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期末对子公司投资按照成本减去减值准备(附注 4(13))后记入资产负债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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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长期股权投资(续)

(ii) 对联营企业的投资

联营企业指本集团能够对其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

在取得对联营企业投资时,本集团确认初始投资成本的原则是:对于以支付现金

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本集团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对于

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本集团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

为初始投资成本。

后续计量时,对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除非投资符合持有待

售的条件。

本集团在采用权益法核算时的具体会计处理包括:

–对于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

公允价值份额的,以前者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对于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

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以后者

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与初始投资成本的差额计入当

期损益。

–取得对联营企业投资后,本集团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

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并调整长期股权

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分得的部

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联营企业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

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以下简称“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

本集团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份额计入股东权益,并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

账面价值。

在计算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其他所有者

权益变动的份额时,本集团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

础,按照本集团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调整后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

收益等。本集团与联营企业之间内部交易产生的未实现损益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

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集团的部分,在权益法核算时予以抵销。内部交易产生的未

实现损失,有证据表明该损失是相关资产减值损失的,则全额确认该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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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长期股权投资(续)

(ii) 对联营企业的投资(续)

–本集团对联营企业发生的净亏损,除本集团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外,以长期

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联营企业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

零为限。联营企业以后实现净利润的,本集团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

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iii) 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重大影响指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

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iv) 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对子公司和联营企业投资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参见附注 4(13)。

(7) 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指本集团为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期限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资产。

固定资产按照成本或评估值进行初始计量。外购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

相关税费以及使该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支

出。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工程用物资、直接人工和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其他必要支出。

在建工程是指正在建造的房屋及建筑物、电子设备等,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

转入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不计提折旧。

初始确认以后,本集团以成本减去累计折旧及减值损失后的价值列示。

如果组成某项固定资产的主要部分有不同的可使用年限,这些组成部分将单独入

账核算。

对于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与更换固定资产某组成部分相关的支出,在符合固定

资产确认条件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同时将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扣除;与固定

资产日常维护相关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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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固定资产(续)

报废或处置固定资产项目所产生的损益为处置所得款项净额与项目账面金额之间

的差额,并于报废或处置日在损益中确认。

本集团在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内对固定资产原价扣除其预计净残值后的金额按年限

平均法计提折旧,计入当期损益。已计提减值准备(附注 4(13))的固定资产,在计

提折旧时会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附注 4(13))累计金额。

各类固定资产的预计可使用年限如下:

预计可使用年限 预计净残值 折旧率

房屋建筑物 30-35 年 0%-5% 2.71%-3.33%

计算机设备及其他 3-10 年 0%-10% 9.00%-33.33%

本集团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

复核。

本集团固定资产的减值按附注 4(13)进行处理。

(8) 无形资产

土地使用权、软件和其他无形资产以成本进行初始计量。本集团在无形资产的使

用寿命内对无形资产成本扣除其预计净残值(如有)后的金额按直线法进行摊销,

计入当期损益。已计提减值准备的无形资产,在摊销时会扣除已计提的减值准备

累计金额。

本集团无形资产的减值准备的计提按附注 4(13)进行处理。

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每年进行减值测

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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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投资性房地产

本集团将持有的房地产中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的房地产划分为投

资性房地产。

本集团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按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

–投资性房地产所在地有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

–本集团能够从房地产交易市场上取得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及其他相关

信息,从而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作出合理的估计。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本集团不对投资性房地产计提折旧或进

行摊销,以资产负债表日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调整其账面价值,公允

价值与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0) 租赁

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无论所有权最终是否转移但实质上

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

外的其他租赁。

(i) 融资租赁

当本集团为融资租赁出租人时,将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

和作为应收租赁款项在资产负债表中“发放贷款及垫款”项目下列示,同时记录

未担保余值。于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将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

费用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及

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并在资产负债表中

“发放贷款及垫款”项目下列示。本集团采用实际利率法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分

配未实现融资收益。应收租赁款项包含的融资收入将于租赁期内按投入资金的比

例确认为“利息收入”。与融资租赁性质相同的分期付款合同也作为融资租赁处

理。

本集团应收租赁款项的减值按附注 4(3)(v)进行处理。

当本集团作为融资租赁承租人时,将融资租入资产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

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在“固定资产”项目下列示,

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在“其他负债”项目下列示,其差额确认为未

确认融资费用。本集团采用实际利率法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分摊未确认融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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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租赁(续)

(i) 融资租赁(续)

本集团融资租赁租入资产的折旧政策按附注 4(7)进行处理,减值按附注 4(13)进行

处理。对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入资产所有权的,租入资产在使用寿

命内计提折旧。否则,租赁资产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使用寿命两者中较短的期间

内计提折旧。

(ii) 经营租赁

对于经营租赁租出资产,则资产根据其性质计入资产负债表,而在适用的情况

下,折旧会根据附注 4(7)所载的本集团折旧政策计算,除非该资产被分类为投资

性房地产。减值准备根据附注 4(13)所载的会计政策进行处理。经营租赁资产所产

生的租金收入按附注 4(19)(iv)所述的方式确认。

如本集团使用经营租赁资产,除非有其他更合理反映被租赁资产所产生利益的方

法,经营租赁费用于租赁期内以直线法记入当期损益。获得的租赁奖励作为租赁

净付款总额的一部分,在利润表中确认。或有租金在其产生的会计期间确认为当

期损益。

(11) 商誉

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以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

价值份额的差额作为初始成本。商誉不可以摊销。由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会分配

至每个从合并中因协同作用而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且每年进行减值测

试。

本集团应享有被收购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超过合并成本的部分计入当期

损益。

处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利得或损失会将购入商誉扣除减值准备(如有)后的

净额考虑在内。

本集团商誉的减值按照附注 4(13)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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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抵债资产

在收回已减值贷款及垫款时,本集团可通过法律程序收回抵押品的所有权或由借

款人自愿交付抵押品。如果本集团有意按规定对资产进行变现并且不再要求借款

人偿还贷款,确认抵债资产并在资产负债表中列报为“其他资产”。

当本集团以抵债资产作为补偿贷款及垫款及应收利息的损失时,该抵债资产以公

允价值入账,取得抵债资产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垫付诉讼费用和其他成本计入抵

债资产账面价值。

资产负债表日,抵债资产按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量,当可收回金额低于

账面价值时,对抵债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并以入账价值减减值准备计入资产负债

表中,减值损失计入利润表中。

处置抵债资产时,取得的处置收入与抵债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3) 非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非金融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对存在减

值迹象的资产,估计其可收回金额。

如果存在资产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但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

本集团将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可收回金额。

资产组是本集团可以认定的最小资产组合,其产生的现金流入基本上独立于其他

资产或者资产组合。

可收回金额是指资产(或资产组、资产组组合)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

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在预计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时,本集团会综合考虑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使用寿命及折现率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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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非金融资产减值准备(续)

(i) 含有商誉的资产组减值的测试

为了减值测试的目的,合并中取得的商誉分摊到预计能从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

的每一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

对已分摊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本集团每年及当有迹象表明资产组或者资

产组组合可能发生减值时,通过比较包含商誉的账面金额与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

测试。本集团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是按照经当时市场评估,能反映

货币时间价值和获分配商誉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特定风险的折现率,将预计未来

现金流量折现至其现值确定的。

在对已获分配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可能有迹象表明该资

产组内的资产发生了减值。在这种情况下,本集团在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

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之前,首先对资产进行减值测试,确认资产的所有减值损

失。同样,可能有迹象表明包含商誉的资产组组合内的资产组发生了减值。在这

种情况下,本集团在对分摊商誉的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之前,首先对资产组

进行减值测试,确认资产组的所有减值损失。

(ii) 减值损失

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资产的账面价值会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

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与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相关的减值损失,先抵减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按

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

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但抵减后的各资产的账面价值不得低于该资产

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如可确定的)、该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

值(如可确定的)和零三者之中最高者。

(iii) 减值损失的转回

本集团的非金融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

(14) 公允价值的计量

公允价值,是指在现行市场条件下,市场参与者于计量日在主要市场(或最有利

市场)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

价格(如退出价格);不管该价格是否可直接通过观察或使用其他估值技术获

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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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职工薪酬

(i) 短期薪酬

本集团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职工工资、奖金、按规定的基

准和比例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

房公积金,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ii)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本集团所参与的设定提存计划是按照中国有关法规要求,本集团中国内地员工参

加的由政府机构设立的社会保障体系中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金

额按国家规定基准和比例计算。本集团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缴存的

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另外,本行中国内地合资格员工在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参加中国中

信集团有限公司(“中信集团”)依据国家企业年金制度的相关政策建立的企业年

金计划(“年金计划”),此计划由中信集团管理,本行按员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

例向年金计划缴款,相应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为香港员工在香港设有一项界定供款公积金计划及一项强制性公积金计

划。有关供款在供款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iii) 离职后福利——设定受益计划

本集团的设定受益计划是本集团为中国内地合资格员工设立的补充退休福利。

本集团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采用无偏且相互一致的精算假设对有关人口统

计变量和财务变量等做出估计,计量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然后将其予以

折现后的现值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负债。

本集团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对属于服务

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负债的利息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对属于重新

计量设定受益计划负债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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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是本集团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

以投资者身份向本集团投入的资本。政府拨入的投资补助等专项拨款中,国家相

关文件规定作为资本公积处理的,也属于资本性投入的性质,不属于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在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并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政府补助为

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

公允价值计量。

本集团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作为与资产相关

的政府补助。本集团取得的与资产相关之外的其他政府补助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

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本集团将其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

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如果用于补偿本集

团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本集团将其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

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如果用于补偿本集团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则

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17) 预计负债及或有负债

如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是本集团承担的现时义务,且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会导

致经济利益流出本集团,以及有关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则本集团会确认预计负

债。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本集团

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及货币时间价

值等因素。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折现后的金

额确定最佳估计数。

对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潜在义务,其存在须通过未来不确定事项的发生或

不发生予以证实;或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不是很可

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集团或该义务的金额不能可靠计量,则本集团会将该潜在

义务或现时义务披露为或有负债,但在经济利益流出本集团的可能性极低的情况

下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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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受托业务

本集团在受托业务中担任客户的托管人、受托人或代理人。本集团的资产负债表

不包括本集团因受托业务而持有的资产以及有关向客户交回该等资产的承诺,因

为该等资产的风险及收益由客户承担。

委托贷款为本集团其中一项主要的受托业务。本集团与多个客户签订了委托贷款

协议,订明客户向本集团提供资金(“委托基金”),并由本集团按照客户的指示

向第三方发放贷款(“委托贷款”)。由于本集团并不承担委托贷款及相关委托基

金的风险及回报,故委托贷款及基金按其本金额记录为资产负债表外项目,而且

并未就这些委托贷款作出任何减值估价。

(19) 收入确认

收入是本集团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股东权益增加且与股东投入资本无关

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收入在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金额能够可靠

计量,同时满足以下不同类型收入的其他确认条件时,予以确认。

(i) 利息收入

金融资产的利息收入根据让渡资金使用权的时间和实际利率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

益。利息收入包括折价或溢价摊销,或生息资产的初始账面价值与其按实际利率

基准计算的到期日金额之间其他差异的摊销。

实际利率法是指按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实际利率计算其摊余成本及利息收入或

利息支出的方法。实际利率是将金融工具在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的

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工具当前账面价值所使用的利率。在计算实际利率

时,本集团会在考虑金融工具(如提前还款权、看涨期权或类似期权等)的所有合

同条款(但不会考虑未来信用损失)的基础上预计未来现金流量。计算项目包括属

于实际利率组成部分的订约方之间所支付或收取的各项收费、交易费用及溢价或

折价。

已减值金融资产的利息收入(“折现回拨”),按确定减值损失时对未来现金流量

进行折现采用的折现率作为利率计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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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收入确认(续)

(ii)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在提供相关服务时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将由于形成或取得金

融资产而收取的初始费收入或承诺费收入进行递延,作为对实际利率的调整;如

本集团在贷款承诺期满时还没有发放贷款,有关收费将确认为手续费及佣金收

入。

(iii) 股利收入

股利收入于本集团收取股利的权利确立时在利润表内确认。

(iv) 经营租赁的租金收入

除非有更具代表性的基础能反映从租赁资产获取利益的模式,经营租赁租出资产

所产生的租金收入会在租赁期内按直线法确认为收入。经营租赁协议所涉及的激

励措施均在利润表内确认为租赁净收入总额的组成部分。

(v) 融资租赁及分期付款合约的财务收入

融资租赁和分期付款合同内含的融资收入会在租赁期内确认为利息收入,使每个

会计期间租赁的投资净额的回报率大致相同。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确认为收

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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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所得税

除因企业合并和直接计入股东权益(包括其他综合收益)的交易或者事项有关的所

得税外,本集团将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当期损益。

当期所得税包括根据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及适用税率计算的预期应交所得税和对以

前年度应交所得税的调整。本集团就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

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

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视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以很可能

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

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根据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的预期实现或结算方式,依据

税法规定,按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该递延所得税资

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账面价值。

当本集团有法定权利以当期所得税负债抵销当期所得税资产,并且递延所得税资

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归属于同一纳税主体和同一税务机关时,本集团将抵销递延

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否则,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及其变动额分别列

示,不相互抵销。

(21) 现金等价物

现金等价物是指期限短、流动性高的投资。这些投资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

金,且价值变动风险很小,并在购入后三个月内到期。

(22) 股利分配

资产负债表日后,宣告及经批准的拟分配发放的股利,不确认为资产负债表日的

负债,作为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在附注中披露。应付股利于批准股利当期确认为

负债。

(23) 关联方

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两方或两方以上同受

一方控制、共同控制的,构成关联方。关联方可为个人或企业。仅仅同受国家控

制而不存在其他关联方关系的企业,不构成本集团的关联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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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经营分部

本集团的经营分部的确定以内部报告为基础,本集团主要经营决策者根据对该内

部报告的定期评价向分部分配资源并评价分部业绩。本集团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

定报告分部,综合考虑管理层进行组织管理涉及的产品和服务、地理区域、监管

环境等各种因素,对满足条件的经营分部进行加总,单独披露满足量化界限的经

营分部。

本集团对每一分部项目计量的目的,主要是为了主要经营决策者向分部分配资源

和评价分部业绩。本集团在编制分部报告时,分部间交易收入按实际交易价格为

基础计量。编制分部报告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与编制本集团财务报表所采用的会计

政策一致。

(25) 重要会计估计及判断

编制财务报表需要管理层以历史经验以及其他在具体情况下确信为合理的因素为

基础,作出有关判断、估计和假设。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会影响到会计政策的

应用以及资产、负债、收入和费用的列报金额。实际结果可能跟这些估计有所不

同。

本集团管理层对这些估计涉及的关键假设和不确定因素的判断会持续予以评估。

会计估计变更的影响会在变更当期以及任何会产生影响的以后期间内予以确认。

(i) 贷款及垫款和应收款项类投资的减值损失

本集团每年定期对贷款及垫款和应收款项类投资组合的减值情况进行评估。本集

团以反映贷款及垫款和应收款项类投资组合预计未来现金流减少且其减少可以可

靠计量的可观察数据为客观依据,判断和估计贷款及垫款和应收款项类投资是否

存在减值迹象及其程度,确定是否需要计提减值准备。减值迹象的判断涉及单项

金额重大的贷款及垫款和应收款项类投资以及具有类似风险特征的贷款及垫款和

应收款项类投资组合,具体会计政策在附注 4(3)(v)金融资产减值中披露。

评估单项金额重大的贷款及垫款和应收款项类投资,以及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具有

类似风险特征的金额不重大的贷款及垫款和应收款项类投资组合是否存在客观减

值迹象,需要做出重大判断。减值迹象包括特定借款人(或特定同类借款人)因财

务状况恶化影响还款能力、所在产业落后或产能过剩、以及所在国家、地区经济

情况恶化等导致违约增加的情况等。本集团在进行定期贷款及垫款和应收款项类

投资质量评估时以及其他表明可能出现客观减值证据的情况下会进行上述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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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重要会计估计及判断(续)

(i) 贷款及垫款和应收款项类投资的减值损失(续)

当本集团确定单项金额重大的贷款及垫款和应收款项类投资存在减值迹象时,对

影响未来现金流的负面因素的判断和估计是至关重要的。本集团会定期审阅对未

来现金流的金额和时间进行估计所使用的方法和假设,以减少估计贷款及垫款和

应收款项类投资损失和实际贷款及垫款和应收款项类投资损失之间的差异。影响

判断的因素包括特定借款人相关信息的可获得性、精细程度以及定性因素间的相

关性(如行业情况、区域经济变化与债务人违约之间的关系等)。

对于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迹象的贷款及垫款和应收款项类投资以及单项金额不重

大的减值贷款及垫款和应收款项类投资,本集团采用历史损失评估以组合的方式

进行测算。组合评估减值的估计需要高度依赖判断,影响估计的关键因素包括模

型假设(例如违约损失率),以及定性指标与违约情况间的相关程度。组合方式评

估的减值准备考虑的因素包括:(i)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历史损失经验;

(ii)从出现损失到该损失被识别所需时间;及(iii)当前经济和信用环境以及管理层

基于历史经验对目前环境下固有损失的判断。本集团对进行减值估计所使用的方

法和假设进行评估时,考虑了本集团运营地区的宏观经济环境变化及不确定性以

及对贷款及垫款和应收款项类投资组合管理水平变化的影响,并做出了适当调

整。

(ii) 可供出售权益投资的减值

可供出售权益投资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投资公允价值大幅或持续下跌至低于成

本。在决定公允价值是否出现大幅或持续下跌时需要进行判断。在进行判断时,

本集团会考虑历史市场波动记录和该权益投资的历史价格,以及被投资企业所属

行业表现和其财务状况等其他因素。

(iii) 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

对于缺乏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本集团使用估值技术包括折现现金流模型及其他

估值模型,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的假设及输入变量包括无风险利率、指标

利率、信用点差和汇率。当使用折现现金流模型时,现金流量是基于管理层的最

佳估计,而折现率是资产负债表日在市场上拥有相似条款及条件的金融工具的当

前利率。当使用其他定价模型时,输入参数是基于资产负债表日的可观察市场数

据。当可观察市场数据无法获得时,管理层将对估值方法中包括的重大不可观察

信息作出估计。假设的变更将影响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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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重要会计估计及判断(续)

(iv) 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分类

对于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若本集团有明确意

图和能力将其持有至到期,则将其归为持有至到期投资。在评价某项金融资产是

否符合归类为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条件时,管理层需要作出重大判断。如本集团对

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某项投资至到期日的判断发生偏差,该项投资所属的整个

投资组合会重新归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v) 所得税

确定所得税涉及对某些交易未来税务处理的判断。在正常的经营活动中,某些交

易及活动最终的税务处理存在不确定性。本集团慎重评估各项交易的税务影响,

并计提相应的所得税。本集团定期根据更新的税收法规重新评估这些交易的税务

影响。递延所得税资产按可抵扣税务亏损及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

资产只会在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暂时性差异时确

认,所以需要管理层判断获得未来应纳税所得额的可能性。本集团持续审阅对递

延所得税的判断,如预计未来很可能获得能利用的应纳税所得额,将确认相应的

递延所得税资产。

(vi) 退休福利负债

本集团已将补充退休福利确认为一项负债,该等福利费用支出及负债的金额依据

各种假设条件计算。这些假设条件包括折现率、养老金通胀率、医疗福利通胀率

和其他因素。实际结果和假设存在差异时确认为当期损益。管理层认为这些假设

是合理的,但实际经验值及假设条件的变化将影响本集团员工退休福利支出相关

的费用和负债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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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重要会计估计及判断(续)

(vii) 对结构化主体控制的判断

为了更好地运用资金获取收益,本集团投资于部分其他机构发行或管理的未纳入

合并的结构化主体,并确认其产生的投资收益以及利息收入。其中包括金融机构

理财产品、证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资金信托计划、资产支持融资证券以及投资

基金。此外,本集团对于所管理的结构化主体,未对其本金和收益的支付提供任

何承诺。

本集团判断自身是否控制该结构化主体并将其纳入合并范围。在评估和判断时,

本集团综合考虑了多方面因素,例如:其决策权的范围、其他方持有的实质性权

利、因提供管理及其他服务而获得的薪酬水平、任何其他安排所带来的面临可变

回报的风险敞口等。本集团定期重新评估。

5 税项

本集团适用的主要税项及税率如下:

(1) 营业税

营业税按应税收入金额计缴。营业税率为 5%。

(2) 城建税

按营业税的 1%-7%计缴。

(3) 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

分别按营业税的 3%和 2%计缴。

(4) 所得税

本行及中国内地子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 25%。海外机构按当地规定缴纳所得

税,在汇总纳税时,根据中国所得税法相关规定扣减符合税法要求可抵扣的税

款。税收减免按相关税务当局批复认定。

本集团对上述各类税项产生的税费于资产负债表中的“应交税费”项目中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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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本集团 本行

2015 年 2014 年 2015 年 2014 年

注释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现金 7,355 7,232 7,158 7,022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法定存款准备金 (1) 432,965 457,233 432,207 456,219

–超额存款准备金 (2) 63,656 70,166 63,273 69,715

–财政性存款 (3) 3,797 3,855 3,797 3,855

–外汇风险准备金 (4) 3,416 - 3,416 -

合计 511,189 538,486 509,851 536,811

(1) 本集团在中国人民银行(“人民银行”)及若干有业务的海外国家及地区的中央银

行存放法定存款准备金。这些法定存款准备金不可用于本集团的日常业务运作。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存放于人民银行的法定存款准备金按本行中国内地分行符

合规定缴存范围的人民币存款的 15%(2014 年:18%)计算。本行亦需按中国内地

分行外币吸收存款的 5%(2014 年:5%)缴存法定存款准备金。

本集团中国内地子公司浙江临安中信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

缴存比率按人民银行相应规定执行,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

缴存比率为 9.5%(2014 年 12 月 31 日:14%)。

本集团存放于海外国家及地区中央银行的法定存款准备金的缴存比率按当地监管

机构规定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对缴存的外币存款准备金不计付利息。

(2) 存放中央银行超额存款准备金主要用于资金清算。

(3) 存放中国人民银行的财政性存款不能用于日常业务,且不计付利息。

(4) 外汇风险准备金是本集团根据中国人民银行 2015 年 8 月 31 日发布的相关通知需

缴存中国人民银行的款项。外汇风险准备金依据上月远期售汇签约额的 20%按月

计提,冻结期为 1 年,不计付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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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存放同业款项

(1) 按交易对手类型及所属地理区域分析

本集团 本行

2015 年 2014 年 2015 年 2014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中国内地

–银行业金融机构 36,194 37,348 33,370 36,731

–非银行金融机构 12,766 3,834 12,766 3,834

小计 48,960 41,182 46,136 40,565

中国境外

–银行业金融机构 22,668 43,767 18,664 41,124

–非银行金融机构 9,175 9,042 - -

小计 31,843 52,809 18,664 41,124

总额 80,803 93,991 64,800 81,689

账面价值 80,803 93,991 64,800 81,689

(2) 按剩余期限分析

本集团 本行

2015 年 2014 年 2015 年 2014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存放同业活期款项 57,323 70,434 42,057 56,859

存放同业定期款项

–1 个月内到期 12,005 4,552 11,664 4,387

–1 个月至 1 年内到期 11,475 17,495 11,079 18,933

–1 年以上 - 1,510 - 1,510

小计 23,480 23,557 22,743 24,830

总额 80,803 93,991 64,800 81,689

账面价值 80,803 93,991 64,800 81,6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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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拆出资金

(1) 按交易对手类型及所属地理区域分析

本集团 本行

2015 年 2014 年 2015 年 2014 年

附注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中国内地

–银行业金融机构 15,320 21,071 974 4,243

–非银行金融机构 77,262 32,601 77,462 32,601

小计 92,582 53,672 78,436 36,844

中国境外

–银行业金融机构 26,202 14,516 17,910 9,729

–非银行金融机构 - - 1,938 1,245

小计 26,202 14,516 19,848 10,974

总额 118,784 68,188 98,284 47,818

减:减值准备 24 (8) (8) (8) (8)

账面价值 118,776 68,180 98,276 47,810

(2) 按剩余期限分析

本集团 本行

2015 年 2014 年 2015 年 2014 年

附注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 个月内到期 57,439 39,466 48,197 31,399

1 个月至 1 年内到期 61,298 28,693 50,057 16,390

1 年以上 47 29 30 29

总额 118,784 68,188 98,284 47,818

减:减值准备 24 (8) (8) (8) (8)

账面价值 118,776 68,180 98,276 47,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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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 本行

2015 年 2014 年 2015 年 2014 年

注释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持有用作交易用途

–债券投资 (1) 8,536 12,746 8,357 12,740

–同业存单 (2) 15,226 13,923 15,226 13,923

–投资基金 1 2 - -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3) 2,457 838 1,766 838

合计 26,220 27,509 25,349 27,501

本集团及本行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变现不存在

重大限制。

(1) 持有用作交易用途-交易性债券投资以公允价值列示,并由下列机构发行

本集团 本行

2015 年 2014 年 2015 年 2014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中国内地

–政府 386 1,012 386 1,012

–政策性银行 2,581 1,365 2,581 1,365

–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 2,073 3,503 2,045 3,503

–企业实体 3,371 6,823 3,345 6,823

小计 8,411 12,703 8,357 12,703

中国境外

–政府 39 - - -

–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 44 43 - 37

–企业实体 42 - - -

小计 125 43 - 37

合计 8,536 12,746 8,357 12,740

于香港上市 697 832 648 832

于香港以外地区上市 7,737 11,302 7,709 11,296

非上市 102 612 - 612

合计 8,536 12,746 8,357 12,740

第 49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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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

9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续)

(2) 持有用作交易用途-同业存单以公允价值列示,并由下列机构发行

本集团 本行

2015 年 2014 年 2015 年 2014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中国内地

–银行 15,226 13,923 15,226 13,923

于香港以外地区上市 15,226 13,923 15,226 13,923

(3)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债券投资由下列机构发行

本集团 本行

2015 年 2014 年 2015 年 2014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中国内地

–银行 1,766 268 1,766 268

–企业实体 - 570 - 570

中国境外

–企业实体 691 - - -

合计 2,457 838 1,766 838

于香港以外地区上市 2,457 838 1,766 838

于中国内地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的债券划分为“于香港以外地区上市”。

第 50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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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

10 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衍生金融工具主要为本集团在外汇、贵金属和利率市场进行的以交易、资产负债

管理及代客为目的开展的远期、掉期和期权交易。本集团作为结构性交易的中介

人,通过分行网络为广大客户提供适合个体客户需求的风险管理产品。本集团通

过与外部交易对手进行对冲交易来主动管理风险头寸,以确保本集团承担的风险

净值在可接受的风险水平以内。本集团也运用衍生金融工具进行自营交易,以管

理其自身的资产负债组合和结构性头寸。衍生金融工具,除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

的衍生金融工具(注释 10(3))以外),被划分为持有作交易目的。划分为持有作交易

目的的衍生金融工具包括用于交易目的的衍生产品,以及用于风险管理目的但未

满足套期会计确认条件的衍生金融工具。

衍生金融工具的合同/名义金额仅为表内所确认的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提供对比

的基础,并不代表所涉及的未来现金流量或当前公允价值,因而并不反映本集团

所面临的信用风险或市场风险。

本集团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名义金额 资产 负债 名义金额 资产 负债

套期工具

–利率衍生工具 11,144 237 38 8,128 238 30

非套期工具

–利率衍生工具 593,379 1,054 957 290,833 739 724

–货币衍生工具 1,600,764 11,489 10,119 978,918 6,406 6,208

–贵金属衍生工具 18,763 1,008 304 29,762 843 385

–其他衍生工具 5,222 - - 21,007 - -

合计 2,229,272 13,788 11,418 1,328,648 8,226 7,347

本行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名义金额 资产 负债 名义金额 资产 负债

非套期工具

–利率衍生工具 575,624 1,042 954 257,469 723 713

–货币衍生工具 1,234,722 8,334 7,181 671,630 4,072 3,902

–贵金属衍生工具 18,763 1,008 304 29,762 843 385

–其他衍生工具 5,222 - - 21,007 - -

合计 1,834,331 10,384 8,439 979,868 5,638 5,000

第 51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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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

10 衍生金融资产/负债(续)

(1) 名义本金按剩余期限分析

本集团 本行

2015 年 2014 年 2015 年 2014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3 个月内 814,085 536,387 596,230 392,527

3 个月至 1 年 1,299,448 590,341 1,148,841 481,812

1 年至 5 年 113,995 198,783 88,580 105,450

5 年以上 1,744 3,137 680 79

总额 2,229,272 1,328,648 1,834,331 979,868

(2) 信用风险加权金额

本集团 本行

2015 年 2014 年 2015 年 2014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交易对手违约风险加权资产

–利率衍生工具 683 732 529 490

–货币衍生工具 7,960 11,252 4,026 6,006

–贵金属衍生工具 911 601 911 601

–其他衍生工具 4,742 9,200 4,742 9,200

信用估值调整风险加权资产 4,412 11,064 3,751 9,827

合计 18,708 32,849 13,959 26,124

信用风险加权金额依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银监会”)于 2012 年颁布的

《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根据交易对手的状况及到期期限的特

点进行计算,并包括以代客交易为目的的背对背交易。

(3) 公允价值套期

本集团的子公司利用公允价值套期来规避由于市场利率变动导致金融资产和金融

负债公允价值变化所带来的影响。对可供出售债券投资、已发行存款证及次级债

券的利率风险以利率掉期合约作为套期工具。

第 52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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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

11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 按交易对手类型及所属地理区域分析

本集团 本行

2015 年 2014 年 2015 年 2014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中国内地

–银行业金融机构 136,959 131,083 136,959 131,083

–非银行金融机构 251 4,111 251 4,111

小计 137,210 135,194 137,210 135,194

中国境外

–银行业金融机构 1,351 571 - 571

小计 1,351 571 - 571

总额 138,561 135,765 137,210 135,765

账面价值 138,561 135,765 137,210 135,765

(2) 按担保物类别分析

本集团 本行

2015 年 2014 年 2015 年 2014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票据 70,788 84,350 70,788 84,350

证券 67,232 48,481 65,882 48,481

其他 541 2,934 540 2,934

总额 138,561 135,765 137,210 135,765

账面价值 138,561 135,765 137,210 135,765

第 53 页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

11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续)

(3) 按剩余期限分析

本集团 本行

2015 年 2014 年 2015 年 2014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 个月内到期 135,200 124,067 135,200 124,067

1 个月至 1 年内到期 3,261 10,710 1,910 10,710

1 年后到期 100 988 100 988

总额 138,561 135,765 137,210 135,765

账面价值 138,561 135,765 137,210 135,765

12 应收利息

本集团 本行

2015 年 2014 年 2015 年 2014 年

附注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应收款项类投资 12,963 11,190 12,963 11,190

发放贷款及垫款 10,343 8,667 10,026 8,431

债券投资 7,882 6,485 7,657 6,352

其他 1,458 1,173 1,334 962

总额 32,646 27,515 31,980 26,935

减:减值准备 24 (2,134) (1,390) (2,131) (1,389)

账面价值 30,512 26,125 29,849 25,546

第 54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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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

13 发放贷款及垫款

(1) 按性质分析

本集团 本行

2015 年 2014 年 2015 年 2014年

附注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企业贷款及垫款

–一般贷款 1,749,543 1,564,766 1,627,573 1,465,078

–贴现贷款 92,745 68,043 87,219 59,888

–应收融资租赁款 17,879 552 - -

小计 1,860,167 1,633,361 1,714,792 1,524,966

个人贷款及垫款

–住房抵押 268,926 232,117 258,014 222,621

–经营贷款 105,770 108,927 104,795 108,726

–信用卡 175,801 126,133 175,443 125,851

–其他 118,116 87,370 111,512 81,314

小计 668,613 554,547 649,764 538,512

总额 2,528,780 2,187,908 2,364,556 2,063,478

减:贷款损失准备 24

其中:单项评估 (15,345) (11,153) (15,089) (11,024)

组合评估 (45,152) (40,423) (44,593) (40,112)

小计 (60,497) (51,576) (59,682) (51,136)

账面价值 2,468,283 2,136,332 2,304,874 2,012,342

第 55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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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

13 发放贷款及垫款(续)

(2) 按贷款损失准备的评估方式分析

本集团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已减值贷款及垫款 已减值贷款

按组合方 (注释(i)) 及垫款总额

式评估损 其损失准 其损失准备按 占贷款

失准备的 备按组合 单项方式评估 及垫款总额

贷款及垫款 方式评估 (注释(ii)) 总额 的百分比

发放贷款及垫款总额 2,492,730 8,011 28,039 2,528,780 1.43%

贷款损失准备 (39,306) (5,846) (15,345) (60,497)

账面价值 2,453,424 2,165 12,694 2,468,283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已减值贷款及垫款 已减值贷款

按组合方 (注释(i)) 及垫款总额

式评估损 其损失准 其损失准备按 占贷款

失准备的 备按组合 单项方式评估 及垫款总额

贷款及垫款 方式评估 (注释(ii)) 总额 的百分比

发放贷款及垫款总额 2,159,454 5,608 22,846 2,187,908 1.30%

贷款损失准备 (36,469) (3,954) (11,153) (51,576)

账面价值 2,122,985 1,654 11,693 2,136,332

本行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已减值贷款及垫款 已减值贷款

按组合方 (注释(i)) 及垫款总额

式评估损 其损失准 其损失准备按 占贷款

失准备的 备按组合 单项方式评估 及垫款总额

贷款及垫款 方式评估 (注释(ii)) 总额 的百分比

发放贷款及垫款总额 2,329,782 8,003 26,771 2,364,556 1.47%

贷款损失准备 (38,754) (5,839) (15,089) (59,682)

账面价值 2,291,028 2,164 11,682 2,304,874

第 56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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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

13 发放贷款及垫款(续)

(2) 按贷款损失准备的评估方式分析(续)

本行(续)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已减值贷款及垫款 已减值贷款

按组合方 (注释(i)) 及垫款总额

式评估损 其损失准 其损失准备按 占贷款

失准备的 备按组合 单项方式评估 及垫款总额

贷款及垫款 方式评估 (注释(ii)) 总额 的百分比

发放贷款及垫款总额 2,035,593 5,600 22,285 2,063,478 1.35%

贷款损失准备 (36,164) (3,948) (11,024) (51,136)

账面价值 1,999,429 1,652 11,261 2,012,342

(i) 已减值贷款及垫款包括那些有客观证据认定出现减值,及其评估的减值损失为重

大的贷款及垫款。评估方式为:单项评估或组合评估(指同类贷款及垫款组合)。

(ii)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损失准备以单项方式评估的已减值贷款及垫款为人

民币 280.39 亿元(2014 年:人民币 228.46 亿元),抵押物涵盖该类贷款部分以及未

涵盖部分分别为人民币 73.22 亿元(2014 年:人民币 59.23 亿元)和人民币 207.17

亿元(2014 年:人民币 169.23 亿元)。该类贷款所对应抵押物公允价值为人民币

137.48 亿元(2014 年:人民币 110.50 亿元)。对该类贷款,按单项方式评估的损失

准备为人民币 153.45 亿元(2014 年:人民币 111.53 亿元)。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行损失准备以单项方式评估的已减值贷款及垫款为人民

币 267.71 亿元(2014 年:人民币 222.85 亿元),抵押物涵盖该类贷款部分以及未涵

盖部分分别为人民币 69.77 亿元(2014 年:人民币 55.47 亿元)和人民币 197.94 亿

元(2014 年:人民币 167.38 亿元)。该类贷款所对应抵押物公允价值为人民币

137.15 亿元(2014 年:人民币 105.58 亿元)。对该类贷款,按单项方式评估的损失

准备为人民币 150.89 亿元(2014 年:人民币 110.24 亿元)。

上述抵押物的公允价值为管理层根据目前抵押物处置经验和市场状况对最新可得

的外部评估价值进行调整的基础上确定。

第 57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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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

13 发放贷款及垫款(续)

(3) 贷款及垫款损失准备变动情况

本集团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按组合方式 已减值贷款及垫款的损失准备

评估的贷款 其损失准备 其损失准备

及垫款损失 按组合方式 按单项方式

准备 评估 评估 合计

年初余额 36,469 3,954 11,153 51,576

本年计提 2,818 5,670 28,933 37,421

本年转回 - (358) (1,943) (2,301)

折现回拨 - - (592) (592)

本年转出(注释(1)) 19 - 13 32

本年核销 - (3,778) (22,461) (26,239)

收回已核销贷款及垫款

导致的转回 - 358 242 600

年末余额 39,306 5,846 15,345 60,497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按组合方式 已减值贷款及垫款的损失准备

评估的贷款 其损失准备 其损失准备

及垫款损失 按组合方式 按单项方式

准备 评估 评估 合计

年初余额 29,632 2,656 8,966 41,254

本年计提 6,836 2,764 15,820 25,420

本年转回 - (10) (3,336) (3,346)

折现回拨 - - (460) (460)

本年转出(注释(1)) 1 - 1 2

本年核销 - (1,466) (10,144) (11,610)

收回已核销贷款及垫款

导致的转回 - 10 306 316

年末余额 36,469 3,954 11,153 51,576

第 58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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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

13 发放贷款及垫款(续)

(3) 贷款及垫款损失准备变动情况(续)

本行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按组合方式 已减值贷款及垫款的损失准备

评估的贷款 其损失准备 其损失准备

及垫款损失 按组合方式 按单项方式

准备 评估 评估 合计

年初余额 36,164 3,948 11,024 51,136

本年计提 2,590 5,645 28,478 36,713

本年转回 - (353) (1,837) (2,190)

折现回拨 - - (582) (582)

本年转出(注释(1)) - - 2 2

本年核销 - (3,754) (22,218) (25,972)

收回已核销贷款及垫款

导致的转回 - 353 222 575

年末余额 38,754 5,839 15,089 59,682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按组合方式 已减值贷款及垫款的损失准备

评估的贷款 其损失准备 其损失准备

及垫款损失 按组合方式 按单项方式

准备 评估 评估 合计

年初余额 29,373 2,653 8,835 40,861

本年计提 6,791 2,746 15,690 25,227

本年转回 - (7) (3,296) (3,303)

折现回拨 - - (457) (457)

本年转出(注释(1)) - - 1 1

本年核销 - (1,451) (10,038) (11,489)

收回已核销贷款及垫款

导致的转回 - 7 289 296

年末余额 36,164 3,948 11,024 51,136

注释:(1)本年转出包括由于汇率变动产生的影响。

第 59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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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

13 发放贷款及垫款(续)

(4) 已逾期贷款的逾期期限分析

本集团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逾期 逾期 逾期 逾期

3 个月以内 3 个月至 1 年 1至3年 3 年以上 合计

信用贷款 3,425 3,063 2,508 297 9,293

保证贷款 8,907 5,285 5,105 230 19,527

附担保物贷款 24,666 13,737 7,341 336 46,080

其中: 抵押贷款 21,579 12,142 6,341 274 40,336

质押贷款 3,087 1,595 1,000 62 5,744

合计 36,998 22,085 14,954 863 74,900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逾期 逾期 逾期 逾期

3 个月以内 3 个月至 1 年 1至3年 3 年以上 合计

信用贷款 3,459 3,405 1,437 384 8,685

保证贷款 12,756 7,129 3,193 326 23,404

附担保物贷款 26,819 11,619 5,137 280 43,855

其中: 抵押贷款 21,837 10,342 4,292 243 36,714

质押贷款 4,982 1,277 845 37 7,141

合计 43,034 22,153 9,767 990 75,944

第 60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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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

13 发放贷款及垫款(续)

(4) 已逾期贷款的逾期期限分析(续)

本行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逾期 逾期 逾期 逾期

3 个月以内 3 个月至 1 年 1至3年 3 年以上 合计

信用贷款 3,272 2,991 2,508 297 9,068

保证贷款 7,794 5,181 5,083 230 18,288

附担保物贷款 22,787 13,528 7,119 298 43,732

其中:抵押贷款 20,233 11,944 6,119 236 38,532

质押贷款 2,554 1,584 1,000 62 5,200

合计 33,853 21,700 14,710 825 71,088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逾期 逾期 逾期 逾期

3 个月以内 3 个月至 1 年 1至3年 3 年以上 合计

信用贷款 3,172 3,401 1,437 384 8,394

保证贷款 12,335 6,936 3,109 326 22,706

附担保物贷款 25,406 11,310 5,136 198 42,050

其中:抵押贷款 20,922 10,033 4,291 161 35,407

质押贷款 4,484 1,277 845 37 6,643

合计 40,913 21,647 9,682 908 73,150

逾期贷款是指本金或利息已逾期 1 天以上的贷款。

第 61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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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

13 发放贷款及垫款(续)

(5) 应收融资租赁款净额

应收融资租赁款全部由本集团子公司中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中信租赁”)和中信国

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中信国金”)发放,包括按融资租赁及具备融资租赁特征的分

期付款合约租借给客户的机器及设备的投资净额。这些合约的最初租赁期一般为

5 至 20 年,其后可选择按合同约定金额购入这些租赁资产。按融资租赁及分期付

款合约应 收的最低租赁应收款总额及其现值按剩余到期日分析如下: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最低租赁 最低租赁 最低租赁 最低租赁

应收款现值 应收款总额 应收款现值 应收款总额

1 年以内(含 1 年) 3,543 4,388 117 133

1 年至 2 年(含 2 年) 3,689 4,343 70 80

2 年至 3 年(含 3 年) 3,212 3,678 42 49

3 年以上 7,435 8,171 323 368

总额 17,879 20,580 552 630

损失准备:

–单项评估 (3) (6)

–组合评估 (214) (1)

账面价值 17,662 545

14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本集团 本行

2015 年 2014 年 2015 年 2014 年

注释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债券 (1) 297,444 183,300 263,535 165,867

存款证及同业存单 (2) 75,314 23,888 64,945 20,650

权益工具 (3) 580 1,769 162 1,700

其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权益工具 446 1,637 48 1,586

以成本计量的权益工具 134 132 114 114

投资基金 (4) 422 447 352 320

理财产品 10 - - -

合计 373,770 209,404 328,994 188,537

第 62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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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

14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续)

(1) 可供出售债券投资由下列机构发行:

本集团 本行

2015 年 2014年 2015 年 2014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中国内地

–政府 97,953 32,786 97,338 32,687

–政策性银行 32,675 25,762 32,675 25,762

–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 64,060 56,203 59,141 54,384

–企业实体 75,734 56,556 72,618 52,399

小计 270,422 171,307 261,772 165,232

中国境外

–政府 16,759 6,401 1,135 -

–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 7,130 2,888 561 537

–公共实体 - 49 - -

–企业实体 3,133 2,655 67 98

小计 27,022 11,993 1,763 635

合计 297,444 183,300 263,535 165,867

于香港上市 8,457 5,792 4,269 3,910

于香港以外地区上市 258,974 156,774 254,664 155,864

非上市 30,013 20,734 4,602 6,093

合计 297,444 183,300 263,535 165,867

(2) 可供出售存款证及同业存单由下列机构发行:

本集团 本行

2015 年 2014 年 2015 年 2014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中国内地

–银行 72,053 22,772 64,945 20,650

中国境外

–银行 3,261 1,116 - -

合计 75,314 23,888 64,945 20,650

于香港以外地区上市 75,314 23,888 64,945 20,650

第 63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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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

14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续)

(3)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由下列机构发行:

本集团 本行

2015 年 2014 年 2015 年 2014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中国内地

–企业实体 115 1,666 114 1,662

中国境外

–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 126 38 48 38

–企业实体 339 65 - -

合计 580 1,769 162 1,700

于香港上市 338 3 - -

于香港以外地区上市 108 1,634 48 1,586

非上市 134 132 114 114

合计 580 1,769 162 1,700

于中国内地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的债券划分为“于香港以外地区上市”。

(4) 可供出售投资基金由下列机构发行:

本集团 本行

2015 年 2014 年 2015 年 2014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中国境外

–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 422 447 352 320

合计 422 447 352 320

非上市 422 447 352 320

第 64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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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

14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续)

(5)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本集团

附注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可供出售 可供出售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分类 权益工具及投资基金 债务工具 合计

成本/摊余成本 554 366,784 367,338

公允价值 868 372,758 373,626

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

允价值变动金额 338 6,110 6,448

已计提减值金额 24 (24) (136) (160)

附注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可供出售 可供出售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分类 权益工具及投资基金 债务工具 合计

成本/摊余成本 1,810 206,836 208,646

公允价值 2,084 207,188 209,272

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

允价值变动金额 289 434 723

已计提减值金额 24 (15) (82) (97)

本行

附注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可供出售 可供出售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分类 权益工具及投资基金 债务工具 合计

成本/摊余成本 146 322,458 322,604

公允价值 400 328,480 328,880

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

公允价值变动金额 254 6,146 6,400

已计提减值金额 24 - (124) (124)

附注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可供出售 可供出售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分类 权益工具及投资基金 债务工具 合计

成本/摊余成本 1,710 186,195 187,905

公允价值 1,906 186,517 188,423

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

公允价值变动金额 196 391 587

已计提减值金额 24 - (69) (69)

第 65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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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

14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续)

(6) 报告期内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的变动情况:

本集团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可供出售 可供出售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分类 投资基金 债务工具 合计

年初已计提减值准备 (15) (82) (97)

本年计提

–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入 (7) (56) (63)

本年减少

–公允价值回升转回 - 6 6

汇率变动 (2) (4) (6)

年末已计提减值金额 (24) (136) (160)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可供出售 可供出售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分类 投资基金 债务工具 合计

年初已计提减值准备 (5) (152) (157)

本年计提

–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入 (10) - (10)

本年减少

–公允价值回升转回 - 10 10

–转出 - 55 55

汇率变动 - 5 5

年末已计提减值金额 (15) (82) (97)

第 66 页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

14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续)

(6) 报告期内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的变动情况(续):

本行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可供出售 可供出售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分类 投资基金 债务工具 合计

年初已计提减值准备 - (69) (69)

本年计提 - (56) (56)

本年减少

–公允价值回升转回 - 5 5

汇率变动 - (4) (4)

年末已计提减值金额 - (124) (124)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可供出售 可供出售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分类 投资基金 债务工具 合计

年初已计提减值准备 - (124) (124)

本年减少

–公允价值回升转回 - 10 10

–转出 - 40 40

汇率变动 - 5 5

年末已计提减值金额 - (69) (69)

第 67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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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

15 持有至到期投资

持有至到期债券投资由下列机构发行:

本集团 本行

2015 年 2014 年 2015 年 2014 年

附注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中国内地

–政府 50,066 45,031 50,066 45,031

–政策性银行 15,738 17,179 15,738 17,179

–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 87,654 84,501 87,654 84,501

–企业实体 26,469 31,199 26,469 31,199

小计 179,927 177,910 179,927 177,910

中国境外

–政府 - 28 - 28

–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 40 41 40 41

–公共实体 4 19 4 19

小计 44 88 44 88

总额 179,971 177,998 179,971 177,998

减:减值准备 24 (41) (41) (41) (41)

账面价值 179,930 177,957 179,930 177,957

于香港上市 272 208 272 208

于香港以外地区上市 174,848 169,637 174,848 169,637

非上市 4,810 8,112 4,810 8,112

账面价值 179,930 177,957 179,930 177,957

持有至到期投资公允价值 185,152 177,856 185,152 177,856

其中:上市债券市值 180,341 169,845 180,341 169,845

于中国内地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的债券划分为“于香港以外地区上市”。

第 68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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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

16 应收款项类投资

本集团 本行

2015 年 2014 年 2015 年 2014 年

附注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证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825,016 452,319 822,616 451,979

金融机构理财产品 147,605 78,859 147,605 78,859

资金信托计划 139,971 108,535 139,971 108,535

企业债券 - 13,199 - 13,199

其他 500 500 500 500

总额 1,113,092 653,412 1,110,692 653,072

减:减值准备 24 (885) (156) (885) (156)

账面价值 1,112,207 653,256 1,109,807 652,916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上述应收款项类投资涉及的资金中有人民币 756.39 亿元

(2014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392.86 亿元)已委托本行直接母公司中国中信有限公

司(“中信有限”)下属子公司及关联公司进行管理。

应收款项类投资的基础资产主要为转贴现票据、对公贷款、以及同业存单和其他

金融机构理财产品。

17 长期股权投资

本集团 本行

2015 年 2014 年 2015 年 2014 年

注释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对子公司的投资 (1)

–中信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 - 16,570 9,797

–信银(香港)投资有限公司 - - 1,577 87

–浙江临安中信村镇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 - 102 102

–中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 - 4,000 -

对联营企业投资 (2) 976 870 - -

合计 976 870 22,249 9,986

第 69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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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

17 长期股权投资(续)

(1) 对子公司的投资:

本集团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主要一级子公司如下:

已发行 本行直接 子公司 本行

公司名称 注册地 及缴足股本 业务范围 持股比例 持股比例 表决权比例

中信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商业银行及非

(“中信国金”)(注释(i)) 香港 港币 75.03 亿元 银行金融业务 100% - 100%

信银(香港)投资有限公司

(“信银投资”)(注释(ii)) 香港 港币 18.89 亿元 借贷服务 99.05% 0.95% 100%

浙江临安中信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

(“临安村镇银行”)(注释(iii)) 内地 人民币 2 亿元 商业银行业务 51% - 51%

中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中国

(“中信租赁”)(注释(iv)) 内地 人民币 40 亿元 金融租赁 100% - 100%

(i) 中信国金为在香港注册成立的投资控股公司,总部位于香港,业务范围包括商业

银行及非银行金融业务。本行于 2009 年 10 月 23 日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而

拥有其 70.32%的持股比例和表决权比例。本行于 2015 年 8 月 27 日完成对西班

牙对外银行(BBVA)持有的中信国金 29.68%股份的收购,成为中信国金 100%持股

股东。

(ii) 信银(香港)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 1984 年,原名振华国际财务有限公司,注册资

本港币 0.25 亿元,注册地和主要经营地均为香港,在香港获得香港政府工商注

册处颁发的“放债人牌照”,业务范围包括资本市场投资、贷款等。经中国银监

会批复同意,2015 年 4 月 2 日,中信银行正式向信银投资进行增资,金额为港

币 18.64 亿元。此次增资后,信银投资的注册资本变更为港币 18.89 亿元,本行

对信银投资的持股比例和表决权比例均为 99.05%。2015 年 8 月 27 日,中信银行

收购 BBVA 持有的中信国金 29.68%股份后成为其 100%持股股东。由于中信国

金持有信银投资 0.95%股权,中信银行完成对中信国金的股权收购后间接取得对

信银投资的 100%控制权。

信银投资 于 2015 年 6 月 15 日收购岩石亚洲资本集团有限公司( “岩石亚

洲”)100%股权,一次性支付现金对价 157 万美元。于收购日岩石亚洲账面价值

为 3 万美元,剩余的 154 万美元在合并过程中被确认为商誉(附注 21)。

(iii) 临安村镇银行成立于 2011 年,注册资本人民币 2 亿元,主要经营商业银行业

务。本行持有其 51%的持股比例和表决权比例。

(iv) 中信租赁成立于 2015 年,注册资本人民币 40 亿元。主要经营金融租赁业务。本

行拥有其 100%的持股比例和表决权比例。

第 70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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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

17 长期股权投资(续)

(2) 对联营企业的投资

本集团通过中信国金持有对联营企业的投资,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主要联营企业

的基本情况如下:

注册成立/ 本集团持股

企业名称 企业类型 经营地区 及表决权比例 主要业务 已发行股份面值

中信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投资控股及

(“中信资产”) 股份有限公司 香港 40% 资产管理 港币 22.18 亿元

上述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如下:

年末 年末 年末 本年 本年

企业名称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总额 营业收入 净利润

中信资产 2,709 239 2,470 450 179

本集团对联营企业投资的变动情况如下:

中信资产

投资成本 893

2015 年 1 月 1 日 870

对联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52

其他权益变动 6

已收股利 (8)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56

2015 年 12 月 31 日 976

中信资本 中信资产 合计

注释(i)

2014 年 1 月 1 日 1,338 838 2,176

对联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133 37 170

已收股利 (35) (8) (43)

处置 (1,438) - (1,438)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2 3 5

2014 年 12 月 31 日 - 870 870

(i) 中信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中信资本”)于2014年被处置。

第 71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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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

18 固定资产

本集团

计算机设备

房屋建筑物 在建工程 及其他 合计

成本或评估值

2015 年 1 月 1 日 12,264 1,684 8,368 22,316

本年增加 1,227 300 1,258 2,785

在建工程转入/转出 863 (863) - -

本年处置 (10) - (216) (226)

汇率变动影响 28 - 58 86

2015 年 12 月 31 日 14,372 1,121 9,468 24,961

累计折旧

2015 年 1 月 1 日 (2,992) - (4,586) (7,578)

本年计提 (449) - (1,091) (1,540)

本年处置 3 - 193 196

汇率变动影响 (14) - (42) (56)

2015 年 12 月 31 日 (3,452) - (5,526) (8,978)

账面价值

2015 年 1 月 1 日 9,272 1,684 3,782 14,738

2015 年 12 月 31 日(注释(1)) 10,920 1,121 3,942 15,983

第 72 页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

18 固定资产(续)

本集团(续)

计算机设备

房屋建筑物 在建工程 及其他 合计

成本或评估值

2014 年 1 月 1 日 11,409 1,548 7,145 20,102

本年增加 863 136 1,420 2,419

本年处置 (10) - (197) (207)

汇率变动影响 2 - - 2

2014 年 12 月 31 日 12,264 1,684 8,368 22,316

累计折旧

2014 年 1 月 1 日 (2,557) - (3,811) (6,368)

本年计提 (438) - (944) (1,382)

本年处置 4 - 169 173

汇率变动影响 (1) - - (1)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992) - (4,586) (7,578)

账面价值

2014 年 1 月 1 日 8,852 1,548 3,334 13,734

2014 年 12 月 31 日(注释(1)) 9,272 1,684 3,782 14,738

第 73 页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

18 固定资产(续)

本行

计算机设备

房屋建筑物 在建工程 及其他 合计

成本或评估值

2015 年 1 月 1 日 11,803 1,683 7,382 20,868

本年增加 1,226 300 1,158 2,684

在建工程转入/转出 863 (863) - -

本年处置 (10) - (196) (206)

2015 年 12 月 31 日 13,882 1,120 8,344 23,346

累计折旧

2015 年 1 月 1 日 (2,776) - (3,869) (6,645)

本年计提 (440) - (990) (1,430)

本年处置 3 - 174 177

2015 年 12 月 31 日 (3,213) - (4,685) (7,898)

账面价值

2015 年 1 月 1 日 9,027 1,683 3,513 14,223

2015 年 12 月 31 日(注释(1)) 10,669 1,120 3,659 15,448

第 74 页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

18 固定资产(续)

本行(续)

计算机设备

房屋建筑物 在建工程 及其他 合计

成本或评估值

2014 年 1 月 1 日 10,950 1,547 6,216 18,713

本年增加 863 136 1,346 2,345

本年处置 (10) - (180) (190)

2014 年 12 月 31 日 11,803 1,683 7,382 20,868

累计折旧

2014 年 1 月 1 日 (2,351) - (3,174) (5,525)

本年计提 (429) - (848) (1,277)

本年处置 4 - 153 157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776) - (3,869) (6,645)

账面价值

2014 年 1 月 1 日 8,599 1,547 3,042 13,188

2014 年 12 月 31 日(注释(1)) 9,027 1,683 3,513 14,223

注释:

(1)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所有权转移手续尚未办理完毕的房屋建筑物的账面价

值为人民币 18.5 亿元(2014 年:人民币 19.21 亿元)。本行管理层预期尚未完成

权属变更不会影响本行承继这些资产的权利。

第 75 页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

19 无形资产

本集团

土地使用权 软件 其他 合计

成本或评估值

2015 年 1 月 1 日 1,006 938 42 1,986

本年增加 - 527 - 527

2015 年 12 月 31 日 1,006 1,465 42 2,513

累计摊销

2015 年 1 月 1 日 (130) (560) (13) (703)

本年摊销 (25) (131) (1) (157)

2015 年 12 月 31 日 (155) (691) (14) (860)

账面价值

2015 年 1 月 1 日 876 378 29 1,283

2015 年 12 月 31 日 851 774 28 1,653

土地使用权 软件 其他 合计

成本或评估值

2014 年 1 月 1 日 1,006 771 42 1,819

本年增加 - 167 - 167

2014 年 12 月 31 日 1,006 938 42 1,986

累计摊销

2014 年 1 月 1 日 (106) (439) (11) (556)

本年摊销 (24) (121) (2) (147)

2014 年 12 月 31 日 (130) (560) (13) (703)

账面价值

2014 年 1 月 1 日 900 332 31 1,263

2014 年 12 月 31 日 876 378 29 1,283

第 76 页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

19 无形资产(续)

本行

土地使用权 软件 其他 合计

成本或评估值

2015 年 1 月 1 日 1,006 938 42 1,986

本年增加 - 526 - 526

2015 年 12 月 31 日 1,006 1,464 42 2,512

累计摊销

2015 年 1 月 1 日 (130) (560) (13) (703)

本年摊销 (25) (131) (1) (157)

2015 年 12 月 31 日 (155) (691) (14) (860)

账面价值

2015 年 1 月 1 日 876 378 29 1,283

2015 年 12 月 31 日 851 773 28 1,652

土地使用权 软件 其他 合计

成本或评估值

2014 年 1 月 1 日 1,006 771 42 1,819

本年增加 - 167 - 167

2014 年 12 月 31 日 1,006 938 42 1,986

累计摊销

2014 年 1 月 1 日 (106) (439) (11) (556)

本年摊销 (24) (121) (2) (147)

2014 年 12 月 31 日 (130) (560) (13) (703)

账面价值

2014 年 1 月 1 日 900 332 31 1,263

2014 年 12 月 31 日 876 378 29 1,283

第 77 页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

20 投资性房地产

本集团

2015 年 2014年

年初公允价值 280 277

–公允价值变动 27 2

–汇率变动影响 18 1

年末公允价值 325 280

本行

2015 年 2014年

年初公允价值 - -

–公允价值变动 - -

–汇率变动影响 - -

年末公允价值 - -

本集团的投资性房地产为子公司持有的主要座落于香港的房产与建筑物,并以经

营租赁的形式租给第三方。这些投资性房地产所在地有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

本集团能够从房地产市场取得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及其他相关信息,从

而对这些投资性房地产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公允价值做出评估。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的所有投资性房地产已由一家独立测量师行,测建

行(香港)有限公司,以公开市场价值为基准进行了重估。该等公允价值符合《企

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的定义。有关的重估盈余及损失已分别

计入本集团当期损益。测建行(香港)有限公司雇员为香港测量师学会资深专业会

员,具有评估同类物业地点及类别的近期经验。

第 78 页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

21 商誉

本集团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确认的商誉是由中信国金因以前年度合并其他非同一控

制下的子公司形成的。于 2015 年,本集团增加的商誉主要是由信银投资收购子

公司岩石亚洲资本集团有限公司所形成的(附注 17(1)(ii))。

本集团

2015 年 2014年

年初余额 795 792

本年增加 10 -

汇率变动影响 49 3

年末余额 854 795

根据减值测试的结果,本集团于2015 年12 月31 日商誉未发生减值 (2014 年:未

减值)。

22 递延所得税

本集团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年12月31日

递延所得税资产 7,981 9,317

递延所得税负债 (10) -

净额 7,971 9,317

本行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年12月31日

递延所得税资产 7,930 9,296

净额 7,930 9,296

第 79 页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

22 递延所得税(续)

(1) 按性质分析

本集团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可抵扣/ 可抵扣/

(应纳税) 递延所得税 (应纳税) 递延所得税

暂时性差异 资产/(负债) 暂时性差异 资产/(负债)

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减值准备 38,879 9,694 31,422 7,830

–公允价值调整 (8,060) (2,017) (1,031) (250)

–内退及应付工资 2,818 704 7,595 1,899

–其他 (1,647) (400) (684) (162)

合计 31,990 7,981 37,302 9,317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可抵扣/ 可抵扣/

(应纳税) 递延所得税 (应纳税) 递延所得税

暂时性差异 资产/(负债) 暂时性差异 资产/(负债)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公允价值调整 (59) (10) - -

–其他 (1) - - -

合计 (60) (10) - -

本行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可抵扣/ 可抵扣/

(应纳税) 递延所得税 (应纳税) 递延所得税

暂时性差异 资产/(负债) 暂时性差异 资产/(负债)

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减值准备 38,511 9,628 31,110 7,778

–公允价值调整 (8,093) (2,023) (941) (235)

–内退及应付工资 2,794 699 7,590 1,897

–其他 (1,493) (374) (575) (144)

合计 31,719 7,930 37,184 9,296

第 80 页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

22 递延所得税(续)

(2) 递延所得税的变动情况

本集团

资产 公允价值 内退及

减值准备 调整 应付工资 其他 合计

2015 年 1 月 1 日 7,830 (250) 1,899 (162) 9,317

计入当期损益 1,861 (335) (1,197) (238) 91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 (1,438) 2 - (1,436)

汇率变动影响 3 (4) - - (1)

2015 年 12 月 31 日 9,694 (2,027) 704 (400) 7,971

2014 年 1 月 1 日 5,459 1,518 1,637 (180) 8,434

计入当期损益 2,371 (26) 265 18 2,628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 (1,742) (3) - (1,745)

2014 年 12 月 31 日 7,830 (250) 1,899 (162) 9,317

本行

资产 公允价值 内退及

减值准备 调整 应付工资 其他 合计

2015 年 1 月 1 日 7,778 (235) 1,897 (144) 9,296

计入当期损益 1,850 (335) (1,200) (230) 85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 (1,453) 2 - (1,451)

2015 年 12 月 31 日 9,628 (2,023) 699 (374) 7,930

2014 年 1 月 1 日 5,420 1,517 1,636 (163) 8,410

计入当期损益 2,358 (26) 264 19 2,615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 (1,726) (3) - (1,729)

2014 年 12 月 31 日 7,778 (235) 1,897 (144) 9,296

注释:本行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无重大的未计提递延税项(2014 年:无)。

第 81 页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

23 其他资产

本集团 本行

2015 年 2014 年 2015 年 2014 年

注释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长期资产预付款 (1) 12,555 11,447 12,412 11,406

贵金属合同 12,443 15,061 12,443 15,061

应收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2,777 2,222 2,776 2,222

经营租入固定资产装修支出 1,793 1,595 1,793 1,591

代垫及待清算款项 1,355 2,299 1,328 2,299

预付租金 1,072 898 1,065 891

抵债资产 (2) 960 739 960 739

其他 (3) 6,335 1,629 3,724 716

合计 39,290 35,890 36,501 34,925

(1) 长期资产预付款

长期资产预付款主要是本集团为购置办公大楼及软件设备预先支付的款项。

(2) 抵债资产

本集团 本行

2015 年 2014 年 2015 年 2014 年

附注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土地、房屋及建筑物 1,045 446 1,045 446

其他 85 458 85 458

总额 1,130 904 1,130 904

减:减值准备 (170) (165) (170) (165)

账面价值 960 739 960 739

(3) 于 2016 年 1 月 29 日,本行公告兰州分行票据业务风险事件,涉及风险金额为人

民币 9.69 亿元。该事件仍在公安机关侦办过程中。本行已在 2015 年度财务报告

中审慎计提了资产减值损失。

第 82 页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

24 资产减值准备变动表

本集团

2015 年

年初账 本年转入/ 年末账

附注 面余额 本年计提 本年转回 (转出) 本年核销 面余额

拆出资金 8 8 - - - - 8

应收利息 12 1,390 3,398 (457) 26 (2,223) 2,134

发放贷款及垫款 13 51,576 37,421 (2,301) 40 (26,239) 60,497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4 97 63 (6) 6 - 160

持有至到期投资 15 41 - (4) 4 - 41

应收款项类投资 16 156 729 - - - 885

其他资产 882 1,379 (90) 6 (178) 1,999

合计 54,150 42,990 (2,858) 82 (28,640) 65,724

2014 年

年初账 本年转入/ 年末账

附注 面余额 本年计提 本年转回 (转出) 本年核销 面余额

存放同业款项 7 - - (8) 8 - -

拆出资金 8 15 - (27) 20 - 8

应收利息 12 688 1,460 (174) (16) (568) 1,390

发放贷款及垫款 13 41,254 25,420 (3,346) (142) (11,610) 51,576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4 157 10 (10) (60) - 97

持有至到期投资 15 48 - (7) - - 41

应收款项类投资 16 - 156 - - - 156

其他资产 750 265 (70) (10) (53) 882

合计 42,912 27,311 (3,642) (200) (12,231) 54,150

第 83 页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

24 资产减值准备变动表(续)

本行

2015 年

年初账 本年转入// 年末账

附注 面余额 本年计提 本年转回 (转出) 本年核销 面余额

拆出资金 8 8 - - - - 8

应收利息 12 1,389 3,396 (457) 26 (2,223) 2,131

发放贷款及垫款 13 51,136 36,713 (2,190) (5) (25,972) 59,682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4 69 56 (5) 4 - 124

持有至到期投资 15 41 - (4) 4 - 41

应收款项类投资 16 156 729 - - - 885

其他资产 882 1,193 (90) 6 (178) 1,813

合计 53,681 42,087 (2,746) 35 (28,373) 64,684

2014 年

年初账 本年转入/ 年末账

附注 面余额 本年计提 本年转回 (转出) 本年核销 面余额

存放同业款项 7 - - (8) 8 - -

拆出资金 8 15 - (27) 20 - 8

应收利息 12 688 1,459 (174) (16) (568) 1,389

发放贷款及垫款 13 40,861 25,227 (3,303) (160) (11,489) 51,136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4 124 - (10) (45) - 69

持有至到期投资 15 48 - (7) - - 41

应收款项类投资 16 - 156 - - - 156

其他资产 749 265 (69) (10) (53) 882

合计 42,485 27,107 (3,598) (203) (12,110) 53,681

转入/(转出)包括由于汇率变动产生的影响以及本年出售的影响。除上述资产减值

准备之外,本集团还对表外项目的预计损失计提了减值准备(附注 48)。

第 84 页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

25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

按交易对手类型及所属地理区域分析

本集团 本行

2015 年 2014 年 2015 年 2014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中国内地

–银行业金融机构 396,463 299,416 396,587 299,436

–非银行金融机构 655,307 341,785 655,338 341,785

小计 1,051,770 641,201 1,051,925 641,221

中国境外

–银行业金融机构 16,722 47,026 17,704 57,137

–非银行金融机构 52 65 1 4

小计 16,774 47,091 17,705 57,141

合计 1,068,544 688,292 1,069,630 698,362

26 拆入资金

按交易对手类型及所属地理区域分析

本集团 本行

2015 年 2014 年 2015 年 2014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中国内地

–银行业金融机构 31,494 9,834 16,497 9,858

–非银行金融机构 13,729 512 13,729 512

小计 45,223 10,346 30,226 10,370

中国境外

–银行金融机构 4,025 9,302 2,173 8,333

小计 4,025 9,302 2,173 8,333

合计 49,248 19,648 32,399 18,703

第 85 页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

27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本集团 本行

2015 年 2014 年 2015 年 2014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卖空债券 - 573 - 573

28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1) 按交易对手类型及所属地理区域分析

本集团 本行

2015 年 2014 年 2015 年 2014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中国内地

–人民银行 8,917 6,460 8,917 6,460

–银行业金融机构 60,223 34,218 60,223 34,218

–非银行金融机构 1,970 703 1,970 703

小计 71,110 41,381 71,110 41,381

中国境外

–银行金融机构 58 228 - -

小计 58 228 - -

合计 71,168 41,609 71,110 41,381

(2) 按担保物类别分析

本集团 本行

2015 年 2014 年 2015 年 2014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票据 27,492 6,460 27,492 6,460

债券 43,676 35,149 43,618 34,921

合计 71,168 41,609 71,110 41,381

第 86 页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

29 吸收存款

按存款性质分析

本集团 本行

2015 年 2014 年 2015 年 2014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活期存款

–对公客户 1,187,929 963,292 1,156,445 938,909

–个人客户 178,917 147,658 160,207 133,223

小计 1,366,846 1,110,950 1,316,652 1,072,132

定期存款 (含通知存款)

–对公客户 1,446,939 1,365,914 1,366,291 1,300,408

–个人客户 362,433 366,491 305,328 320,838

小计 1,809,372 1,732,405 1,671,619 1,621,246

汇出及应解汇款 6,557 6,219 6,555 6,219

合计 3,182,775 2,849,574 2,994,826 2,699,597

上述存款中包含的保证金存款如下:

本集团 本行

2015 年 2014 年 2015 年 2014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承兑汇票保证金 292,556 268,607 292,489 268,544

保函保证金 21,775 15,283 21,320 13,364

信用证保证金 9,241 23,634 9,241 23,626

其他 121,310 149,327 109,274 141,640

合计 444,882 456,851 432,324 447,174

第 87 页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

30 应付职工薪酬

本集团

2015 年

注释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额 本年支付额 本年转出额 年末余额

注释 (1)

短期薪酬 (1) 11,387 20,064 (19,512) (3,781) 8,158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2) 16 2,291 (2,275) - 32

离职后福利–设定受益计划 (3) 40 11 (2) - 49

其他长期福利 78 21 (36) - 63

合计 11,521 22,387 (21,825) (3,781) 8,302

2014 年

注释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额 本年支付额 年末余额

短期薪酬 (1) 10,369 19,506 (18,488) 11,387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2) 16 1,622 (1,622) 16

离职后福利–设定受益计划 (3) 34 9 (3) 40

其他长期福利 81 20 (23) 78

合计 10,500 21,157 (20,136) 11,521

本行

2015 年

注释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额 本年支付额 本年转出额 年末余额

注释 (1)

短期薪酬 (1) 10,737 18,677 (18,166) (3,781) 7,467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2) 16 2,284 (2,269) - 31

离职后福利–设定受益计划 (3) 40 11 (2) - 49

其他长期福利 78 21 (36) - 63

合计 10,871 20,993 (20,473) (3,781) 7,610

2014 年

注释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额 本年支付额 年末余额

短期薪酬 (1) 9,912 18,251 (17,426) 10,737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2) 16 1,555 (1,555) 16

离职后福利–设定受益计划 (3) 34 9 (3) 40

其他长期福利 81 20 (23) 78

合计 10,043 19,835 (19,007) 10,871

第 88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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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

30 应付职工薪酬(续)

(1) 短期薪酬列示

本集团

2015 年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额 本年支付额 本年转出额 年末余额

注释 (i)

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10,589 15,260 (14,934) (3,781) 7,134

社会保险费 19 1,057 (1,041) - 35

职工福利费 - 1,296 (1,296) - -

住房公积金 25 1,211 (1,210) - 26

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711 636 (432) - 915

住房补贴 28 439 (433) - 34

其他 15 165 (166) - 14

合计 11,387 20,064 (19,512) (3,781) 8,158

2014 年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额 本年支付额 年末余额

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9,742 15,149 (14,302) 10,589

社会保险费 24 933 (938) 19

职工福利费 - 1,259 (1,259) -

住房公积金 16 1,023 (1,014) 25

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538 631 (458) 711

住房补贴 36 377 (385) 28

其他 13 134 (132) 15

合计 10,369 19,506 (18,488) 11,387

本行

2015 年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额 本年支付额 本年转出额 年末余额

注释 (i)

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9,946 14,023 (13,738) (3,781) 6,450

社会保险费 19 1,039 (1,025) - 33

职工福利费 - 1,283 (1,283) - -

住房公积金 25 1,202 (1,200) - 27

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709 631 (427) - 913

住房补贴 28 437 (431) - 34

其他 10 62 (62) - 10

合计 10,737 18,677 (18,166) (3,781) 7,467

第 89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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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

30 应付职工薪酬(续)

(1) 短期薪酬列示(续)

本行(续)

2014 年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额 本年支付额 年末余额

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9,290 13,957 (13,301) 9,946

社会保险费 23 915 (919) 19

职工福利费 - 1,251 (1,251) -

住房公积金 16 1,017 (1,008) 25

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536 628 (455) 709

住房补贴 36 375 (383) 28

其他短期福利 11 108 (109) 10

合计 9,912 18,251 (17,426) 10,737

(i)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该金额人民币 37.81 亿元,系与为本集团提供服务相关并

将根据发放计划支付的递延工资和奖金,并在“其他负债”项下列示(附注 35)。

(2)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中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根据中国的劳动法规,本集团

为其国内员工参与了各省、市政府组织安排的基本养老保险计划。根据计划,本

集团须就其员工的薪金、奖金及若干津贴,按若干比率向政府管理的基本养老保

险计划作出供款。

除了以上基本养老保险计划外,本行为其合资格的员工定立了一个补充养老保险

计划(年金计划),此计划由中信集团管理。本行 2015 年对计划作出相等于合资格

员工薪金及佣金的 5%供款(2014 年:4%),2015 年对计划作出供款的金额为人民

币 5.71 亿元(2014 年:人民币 3.49 亿元)。

第 90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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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

30 应付职工薪酬(续)

(3) 离职后福利–设定受益计划

本集团对其退休的中国内地合资格员工支付补充退休福利。享有该等福利的员工

为已退休员工。于资产负债表日确认的金额代表未来应履行福利责任的折现值。

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的补充退休福利责任是由独立精算公司(美国精算师协会会

员)使用“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进行精算评估。

除以上所述的供款外,本集团并无其他支付员工退休及其他退休后福利的重大责

任。

31 应交税费

本集团 本行

2015 年 2014 年 2015 年 2014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所得税 2,248 3,662 2,134 3,529

营业税及附加 2,563 2,308 2,556 2,301

其他 (118) 15 4 7

合计 4,693 5,985 4,694 5,837

32 应付利息

本集团 本行

2015 年 2014 年 2015 年 2014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吸收存款 28,701 28,876 28,180 28,352

已发行债务凭证 2,061 2,052 2,004 1,918

其他 7,397 6,383 7,238 6,289

合计 38,159 37,311 37,422 36,559

第 91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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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

33 预计负债

本集团 本行

2015 年 2014 年 2015 年 2014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预计诉讼损失 2 5 2 2

预计负债变动情况:

本集团 本行

2015 年 2014 年 2015 年 2014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年初余额 5 71 2 71

本年计提 3 8 2 4

本年转回 (1) (36) (1) (36)

本年支付 (5) (38) (1) (37)

年末余额 2 5 2 2

34 已发行债务凭证

本集团 本行

2015 年 2014 年 2015 年 2014 年

注释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已发行:

–债务证券 (1) 31,295 16,302 31,472 16,479

–次级债券

其中:本行 (2) 70,434 75,427 70,434 75,427

中信国金 (3) 7,345 6,906 - -

–存款证 (4) 8,705 11,167 - -

–同业存单 (5) 171,356 23,686 171,356 23,686

合计 289,135 133,488 273,262 115,592

(1)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行发行的债务证券如下:

债券种类 发行日期 到期日 年利率 面值总额

人民币

固定利率债券 2013 年 11 月 8 日 2018 年 11 月 12 日 5.2% 15,000

固定利率债券 2014 年 2 月 27 日 2017 年 2 月 27 日 4.125% 1,500

固定利率债券 2015 年 5 月 21 日 2020 年 5 月 25 日 3.98% 7,000

固定利率债券 2015 年 11 月 13 日 2020 年 11 月 17 日 3.61% 8,000

第 92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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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

34 已发行债务凭证(续)

(2) 本行发行的次级债于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金额为:

注释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下列时间到期的固定利率次级债券

–2020 年 5 月 (i) - 5,000

–2021 年 6 月 (ii) 2,000 2,000

–2025 年 5 月 (iii) 11,500 11,500

–2027 年 6 月 (iv) 19,977 19,974

–2024 年 8 月 (v) 36,957 36,953

合计 70,434 75,427

(i) 于 2010 年 5 月 28 日发行的固定利率次级债券的票面年利率为 4.00%。于

2015 年 5 月 28 日本行行使提前赎回权。

(ii) 于 2006 年 6 月 22 日发行的固定利率次级债券的票面年利率为 4.12%。本行

可以选择于 2016 年 6 月 22 日赎回这些债券。如果本行不行使赎回权,则此

后 5 年期间内,票面年利率增加至 7.12%。

(iii) 于 2010 年 5 月 28 日发行的固定利率次级债券的票面年利率为 4.30%。本行

可以选择于 2020 年 5 月 28 日赎回这些债券。如果本行不行使赎回权,则此

后 5 年期间内,票面年利率维持 4.30%。

(iv) 于 2012 年 6 月 21 日发行的固定利率次级债券的票面年利率为 5.15%。本行

可以选择于 2022 年 6 月 21 日赎回这些债券。如果本行不行使赎回权,则此

后 5 年期间内,票面年利率维持 5.15%。

(v) 于 2014 年 8 月 26 日发行的固定利率次级债券的票面年利率为 6.13%。本行

可以选择于 2019 年 8 月 26 日赎回这些债券。如果本行不行使赎回权,则此

后 5 年期间内,票面年利率维持 6.13%。

第 93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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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

34 已发行债务凭证(续)

(3) 中信银行(国际)发行的次级债于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金额为:

注释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6 月 24 日到期的固定利率次级票据 (i) 3,462 3,274

2022 年 9 月 28 日到期的固定利率次级票据 (ii) 1,933 1,808

2024 年 5 月 7 日到期的固定利率次级票据 (iii) 1,950 1,824

合计 7,345 6,906

(i) 于 2010 年 6 月 24 日,中信银行(国际)发行票面年利率 6.875%,面值美元 5

亿元的次级票据。这些票据在新加坡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

(ii) 于 2012 年 9 月 27 日,中信银行(国际)发行票面年利率 3.875%,面值美元 3

亿元的次级票据。

(iii) 于 2013 年 11 月 7 日,中信银行(国际)发行票面年利率 6.00%,面值美元 3

亿元的次级票据。

(4) 已发行存款证由中信银行(国际)发行,年利率为 0.46%至 3.73%。

(5) 于2015年12月31日,本行发行的未到期的大额可转让同业定期存单账面价值为

1,714亿元,参考年收益率为2.75%至4.77%,原始到期日为1个月到2年内不等。

35 其他负债

本集团 本行

2015 年 2014 年 2015 年 2014 年

注释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待清算款项 23,718 10,848 21,396 10,422

预收及递延款项 2,947 2,717 2,073 1,740

贵金属合同 2,935 7,747 2,935 7,747

递延支付薪酬 30(1) 3,781 - 3,781 -

代收代付款项 541 262 539 262

预提费用 389 170 325 170

睡眠户 339 248 269 248

其他 7,002 4,074 4,545 3,847

合计 41,652 26,066 35,863 24,436

第 94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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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

36 股本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注释 股份数 (百万) 名义金额

已注册、发行及缴足:

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的 A 股 (1) 34,053 34,053

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的 H 股 14,882 14,882

合计 48,935 48,935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注释 股份数 (百万) 名义金额

已注册、发行及缴足:

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的 A 股 (1) 31,905 31,905

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的 H 股 14,882 14,882

合计 46,787 46,787

(1)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行以 5.55 元/股的价格向中国烟草总公司非公开发行

2,147,469,539 股股票,募集资金扣除承销保荐等发行费用后净收入为 118.88 亿

元。本行总股本增加人民币 21.48 亿元,股本溢价为人民币 97.40 亿元。发行完成

后,中国烟草总公司持有本行 4.39%的股权。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出具了毕马威华振验字第 1501428 号资金验证报告。

37 资本公积

本集团 本行

2015 年 2014 年 2015 年 2014 年

注释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股本溢价 36(1) 58,555 49,214 61,359 51,619

其他资本公积 (1) 81 82 - -

合计 58,636 49,296 61,359 51,619

(1) 2015 年 8 月,本行通过同一控制企业合并完成对西班牙对外银行(BBVA)持有中

信国金股权 29.68%股份的收购。支付的合并对价与取得的中信国金净资产账面价

值的溢价冲减股本溢价 4 亿元(注释 17(1)(i)和(ii))。

第 95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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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

38 其他综合收益

本集团

归属于 2015 年发生额 归属于

本行股东的 前期计入 本行股东的

其他综合收 本期所得 其他综合收益 税后归属于 税后归属于 其他综合收

项目 益年初余额 税前发生额 当期转入损益 所得税影响 本行股东 少数股东 益年末余额

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重新计算设定受益计划负债的变动 8 (8) - 2 (6) - 2

其他 - 8 - - 8 - 8

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444 6,578 (865) (1,438) 4,312 (37) 4,756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2,473) 1,364 - - 1,103 261 (1,370)

其他 188 3 - - - 3 188

合计 (1,833) 7,945 (865) (1,436) 5,417 227 3,584

第 96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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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

38 其他综合收益(续)

本集团(续)

归属于 2014 年发生额 归属于

本行股东的 前期计入 本行股东的

其他综合收 本期所得 其他综合收益 税后归属于 税后归属于 其他综合收

项目 益年初余额 税前发生额 当期转入损益 所得税影响 本行股东 少数股东 益年末余额

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重新计算设定受益计划负债的变动 18 (7) - (3) (10) - 8

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4,769) 6,486 490 (1,742) 5,213 21 444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2,445) (43) - - (28) (15) (2,473)

其他 189 (1) - - (1) - 188

合计 (7,007) 6,435 490 (1,745) 5,174 6 (1,833)

第 97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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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

38 其他综合收益(续)

本行

年初余额 2015 年发生额 年末余额

前期计入

本期所得税前 其他综合收益

项目 发生额 当期转入损益 所得税影响

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重新计算设定受益计划负债的变动 8 (8) - 2 2

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427 6,639 (825) (1,453) 4,788

合计 435 6,631 (825) (1,451) 4,790

第 98 页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

38 其他综合收益(续)

本行(续)

年初余额 2014 年发生额 年末余额

前期计入

本期所得税前 其他综合收益

项目 发生额 当期转入损益 所得税影响

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重新计算设定受益计划负债的变动 18 (7) - (3) 8

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4,750) 6,412 491 (1,726) 427

合计 (4,732) 6,405 491 (1,729) 435

第 99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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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

39 盈余公积

盈余公积变动情况

本集团及本行

2015 年 2014 年

2015 年 1 月 1 日 19,394 15,495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3,968 3,899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3,362 19,394

本行及本集团在中国境内子公司需按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

相关规定(统称“中国会计准则”)核算的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法

定盈余公积金累计额达到注册资本的 50%时,可以不再提取。本行提取法定盈余

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可以从净利润中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本行按年提

取法定盈余公积。

法定盈余公积金经股东大会批准后可用于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如有)或转增资

本。但当以法定盈余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结余不得少于转增

前注册资本的 25%。

40 一般风险准备

本集团 本行

2015 年 2014 年 2015 年 2014 年

2015 年 1 月 1 日 50,447 44,340 50,350 44,250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14,108 6,107 14,000 6,100

2015 年 12 月 31 日 64,555 50,447 64,350 50,350

根据财政部有关规定,本行及本集团在中国境内的银行业子公司应于每年年度终

了根据承担风险和损失的资产余额的一定比例通过税后利润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用于弥补尚未识别的可能性损失。自 2012 年 7 月 1 日起,一般风险准备余额须在

5 年的过渡期内达到不低于风险资产期末余额的 1.5%。本行按年计提一般风险准

备。

第 100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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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

41 少数股东权益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少数股东权益中包含归属于少数股东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

的权益折合人民币共计 18.25 亿元。该其他权益工具为本集团下属中信银行(国际)

于 2014 年 4 月 22 日发行的永续型非累积额外一级资本证券,该证券面值为 3 亿

美元,于 2019 年 4 月 22 日首个提前赎回日期前,票面年利率定于 7.25%,若届

时没有行使赎回权,票面年利率将每五年按五年期美国国库债券息率加 5.627%重

新拟定。中信银行(国际)有权自主决定利息支付政策以及是否赎回该证券,因此

本集团认定其在会计分类上可界定为权益工具。

42 利润分配及未分配利润

(1) 本年度利润提取及除权派息以外的利润分配

注释 本集团 本行

2015 年 2014 年 2015 年 2014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提取:

–法定盈余公积金 39 3,968 3,899 3,968 3,899

–一般风险准备 40 14,108 6,107 14,000 6,100

合计 18,076 10,006 17,968 9,999

根据董事会于2016年3月23日的批准,本行2015年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人民币39.68

亿元,提取一般风险准备人民币140亿元。本行子公司临安村镇银行和中信租赁

也按照中国相关监管规定提取了一般风险准备。

(2) 本年度应付本行股东股息

2016 年 3 月 23 日,本行董事会建议分派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现金股息

每 10 股人民币 2.12 元,该笔合计约人民币 103.74 亿元的股息将于年度股东大会

决议通过后派发予本行于相关记录日期登记在册的股东。这些股息作为资产负债

表日后非调整事项,未确认为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负债。

(3) 未分配利润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未分配利润中包含归属于本行的子公司盈余公积余额人民

币 0.50 亿元(2014 年:人民币 0.34 亿元),其中子公司本年度计提的归属于本行的

盈余公积为人民币 0.16 亿元(2014 年:人民币 0.11 亿元)。以上未分配利润中包含

的归属于本行的子公司盈余公积余额不能进行利润分配。

第 101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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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

43 利息净收入

本集团 本行

2015 年 2014 年 2015 年 2014 年

利息收入来自: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7,502 7,554 7,471 7,552

存放同业款项 1,325 4,963 1,298 5,002

拆出资金 2,925 4,871 2,583 3,733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3,998 12,194 3,998 12,194

应收款项类投资 45,638 31,087 45,638 31,087

发放贷款及垫款

–公司类贷款及垫款 97,956 96,338 94,192 93,169

–个人类贷款及垫款 34,907 30,855 34,414 30,435

–贴现贷款 3,214 3,782 2,842 3,516

债券投资 18,190 13,992 17,636 13,603

其他 6 3 - -

利息收入小计 215,661 205,639 210,072 200,291

其中:已减值金融资产利息

收入 656 527 641 523

利息支出来自:

向中央银行借款 (994) (350) (992) (350)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 (35,792) (36,624) (35,970) (37,162)

拆入资金 (742) (1,194) (539) (1,172)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561) (839) (556) (829)

吸收存款 (64,749) (67,268) (62,700) (65,279)

已发行债务凭证 (8,382) (4,616) (7,989) (4,093)

其他 (8) (7) (6) (6)

利息支出小计 (111,228) (110,898) (108,752) (108,891)

利息净收入 104,433 94,741 101,320 91,400

第 102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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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

44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本集团 本行

注释 2015 年 2014 年 2015 年 2014 年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银行卡手续费 13,419 8,358 13,393 8,337

顾问和咨询费 6,972 5,638 6,246 5,286

理财产品手续费 5,808 3,958 5,808 3,849

代理业务手续费 (1) 3,711 1,795 3,165 1,481

担保手续费 3,131 3,178 3,131 3,177

托管及其他受托业务佣金 2,228 1,522 2,228 1,522

结算与清算手续费 1,747 2,213 1,747 2,213

其他 623 310 623 310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合计 37,639 26,972 36,341 26,175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1,965) (1,659) (1,904) (1,629)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35,674 25,313 34,437 24,546

(1) 代理业务手续费包括承销债券、承销投资基金、代理保险服务以及委托贷款业务

的手续费收入。

45 投资收益/(损失)

本集团 本行

2015 年 2014 年 2015 年 2014 年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损益的金融资产 1,465 841 1,455 841

票据转让收益 906 852 906 852

衍生金融工具 416 708 216 236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66 76 (39) (10)

长期股权投资 53 202 - -

其他 221 (94) 219 (94)

合计 3,127 2,585 2,757 1,825

本集团于中国内地以外实现的投资收益并不存在汇回的重大限制。

第 103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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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

46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

本集团 本行

2015 年 2014 年 2015 年 2014 年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损益的金融工具 158 111 157 110

衍生金融工具 (704) 948 (596) 1,142

投资性房地产 27 2 - -

合计 (519) 1,061 (439) 1,252

47 业务及管理费

本集团 本行

2015 年 2014 年 2015 年 2014 年

员工成本

–短期薪酬 20,064 19,506 18,677 18,251

其中: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15,260 15,149 14,023 13,957

职工福利费 1,296 1,259 1,283 1,251

社会保险费 1,057 933 1,039 915

住房公积金 1,211 1,023 1,202 1,017

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636 631 631 628

住房补贴 439 377 437 375

其他短期福利 165 134 62 108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2,291 1,622 2,284 1,555

–离职后福利-设定受益计划 11 8 11 8

–其他长期福利 21 20 21 20

小计 22,387 21,156 20,993 19,834

物业及设备支出

–租金和物业管理费 4,523 3,971 4,326 3,797

–折旧费 1,540 1,382 1,430 1,277

–摊销费 914 812 812 728

–电子设备营运支出 821 688 681 664

–维护费 618 615 550 548

–其他 347 314 348 303

小计 8,763 7,782 8,147 7,317

其他一般及行政费用

–审计费 16 18 10 11

–其他 9,261 8,856 9,001 8,597

小计 9,277 8,874 9,011 8,608

合计 40,427 37,812 38,151 35,759

第 104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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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

48 资产减值损失

本集团 本行

2015 年 2014 年 2015 年 2014 年

存放同业减值转回 - (8) - (8)

拆出资金减值转回 - (27) - (27)

应收利息减值损失 2,941 1,286 2,939 1,285

发放贷款及垫款减值损失 35,120 22,074 34,523 21,924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损失/(转) 57 - 51 (10)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转回 (4) (7) (4) (7)

应收款项类投资减值损失 729 156 729 156

抵债资产减值损失 41 82 41 82

其他资产减值损失 1,248 113 1,062 114

小计 40,132 23,669 39,341 23,509

表外项目减值(转回)/损失 (95) 4 (95) 4

合计(注释(24)) 40,037 23,673 39,246 23,513

第 105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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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

49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

本集团 本行

2015 年 2014 年 2015 年 2014 年

当期所得税

–中国内地 12,992 15,318 12,906 15,262

–香港 304 410 - -

–海外 41 20 - -

递延所得税 (91) (2,628) (85) (2,615)

合计 13,246 13,120 12,821 12,647

中国大陆和香港地区的所得税分别为 25%和 16.5%。海外税率根据集团在开展业

务的国家通行税率标准核定。

(2) 所得税费用与会计利润的关系

本集团 本行

2015 年 2014 年 2015 年 2014 年

税前利润 54,986 54,574 52,493 51,637

按法定税率计算的预计所得税 13,747 13,644 13,123 12,909

其他地区不同税率导致的影响 (196) (268) - -

不可作纳税抵扣的支出的税务影响 431 508 409 456

非纳税项目收益的税务影响

–国债利息收入 (699) (703) (699) (703)

–其他 (37) (61) (12) (15)

所得税费用合计 13,246 13,120 12,821 12,647

第 106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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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

50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

本集团 本行

2015 年 2014 年 2015 年 2014 年

净利润 41,740 41,454 39,672 38,990

加:贷款减值损失 35,120 22,074 34,523 21,924

其他资产减值损失 4,917 1,599 4,723 1,589

固定资产折旧及无形资

产、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2,454 2,194 2,242 2,005

投资(收益)/损失 (121) (278) 37 10

公允值变动损失/(收益) 519 (1,061) 439 (1,252)

未实现汇兑损失/(收益) 104 (558) 336 (9)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

净损失/(收益) 9 (1) 8 (1)

已发行债务凭证利息支出 8,382 4,616 7,989 4,093

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 (91) (2,628) (85) (2,615)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增加 (864,987) (430,641) (806,103) (417,404)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 751,119 397,380 697,903 374,388

经营活动(使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835) 34,150 (18,316) 21,71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年末余额 226,364 228,375 186,590 193,273

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年初余额 228,375 199,643 193,273 179,244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减少)/增加额 (2,011) 28,732 (6,683) 14,029

(2) 不涉及现金收支的投资和筹资活动

于 2015 年度,本行对全资子公司信银投资进一步注资人民币 14.9 亿元,筹建注

册资本为人民币 40 亿元的全资子公司中信租赁。此等交易在本集团合并层面不

涉及现金流出。

第 107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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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

50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续)

(3)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本集团 本行

2015 年 2014 年 2015 年 2014 年

现金 7,355 7,232 7,158 7,022

现金等价物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超额存款准备金 63,656 70,166 63,273 69,715

自取得日起三个月内到期存放同业款项 70,826 86,284 54,843 74,034

自取得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拆出资金 64,458 48,663 49,413 31,747

自取得日起三个月内到期债券投资 20,069 16,030 11,903 10,755

现金等价物合计 219,009 221,143 179,432 186,251

合计 226,364 228,375 186,590 193,273

第 108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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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

51 资本充足率

资本充足率反映了本集团稳健经营和抵御风险的能力,是本集团资本管理的核

心。本集团资本管理目标是在满足法定监管要求的基础上,根据实际面临的风险

状况,参考国际先进同业的资本充足率水平及本集团经营状况,审慎确定资本充

足率目标。

本集团根据战略发展规划、业务扩张情况、风险变动趋势等因素采用情景模拟、

压力测试等手段预测、规划和管理资本充足率。

本集团管理层根据银监会规定的方法定期监控资本充足率。本集团及本行分别于

每半年及每季度向银监会提交所需信息。

2013 年 1 月 1 日起,本集团按照银监会于 2012 年颁布的《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

法(试行)》及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计算资本充足率。这些计算依据可能与香港及

其他国家所采用的相关依据存在差异。

银监会要求商业银行在 2018 年底前达到《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

资本充足率要求,对于系统重要性银行,银监会要求其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不得

低于 8.50%,一级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 9.50%,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 11.50%。对

于非系统重要性银行,银监会要求其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 7.50%,一级

资本充足率不得低 8.50%,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 10.50%。此外,在境外设立的子

银行或分行也会直接受到当地银行监管机构的监管,不同国家对于资本充足率的

要求有所不同。本年度内,本集团遵守了监管部门规定的资本要求。

本集团按照银监会的《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 》及其他相关规定计量资本

充足率。按照要求,本报告期信用风险加权资产计量采用权重法,市场风险加权

资产计量采用标准法,操作风险加权资产计量采用基本指标法。

按要求计算的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及资本充足率如下:

第 109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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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资本充足率(续)

2015 年 2014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 9.12% 8.93%

一级资本充足率 9.17% 8.99%

资本充足率 11.87% 12.33%

资本基础组成部分

核心一级资本:

股本 48,935 46,787

资本公积 58,636 49,296

其他综合收益 3,584 (1,833)

盈余公积 23,362 19,394

一般风险准备 64,555 50,447

未分配利润 118,668 95,586

少数股东资本可计入部分 75 4,311

总核心一级资本 317,815 263,988

核心一级资本调整项目:

商誉扣减与之相关的递延税负债后的净额 (854) (795)

其他无形资产(不含土地使用权)扣减与之

相关的递延税负债后的净额 (802) (407)

核心一级资本净额 316,159 262,786

其他一级资本(注释(1)) 1,828 1,796

一级资本净额 317,987 264,582

二级资本:

二级资本工具及其溢价可计入金额 69,299 73,618

超额贷款损失准备 24,447 23,123

少数股东资本可计入部分 7 1,525

资本净额 411,740 362,848

风险加权总资产 3,468,135 2,941,627

注释:

(1)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其他一级资本为少数股东资本可计入部分,主要

为资本证券(附注 41)。

第 110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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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

52 关联方关系及交易

(1) 关联方关系

本集团关联方包括中信集团及其下属企业、本集团的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

业以及本集团的战略投资者西班牙对外银行(“BBVA”)。

2015 年上述所有主要子公司的会计报表均由普华永道全球网络中的事务所审计。

于 2014 年 8 月 6 日,本行接到通知,本行直接控股股东已更名为中国中信有限公

司(“中信有限”)。于 2014 年 8 月 25 日,中信集团和北京中信企业管理有限公

司将其所持有中信有限的股份转让给中信泰富有限公司(于 2014 年 8 月 27 日更名

为中国中信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股份”)的交易完成交割。截至本报告日,本行

的直接控股股东为中信有限,最终控制人仍为中信集团。

根据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持有本行 5%以

上股份的企业属于本集团的关联方。BBVA 是一家在西班牙注册的跨国金融服务

公司,主要从事零售银行、资产管理、私人银行以及批发银行业务。BBVA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持有本集团 3.12%(2014 年:9.6%)的股份,构成证监会定义下

的关联方。

于相关期间内,除附注 17 中所述本行子公司外,本行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为

中信有限、中信股份和中信集团。

第 111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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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

52 关联方关系及交易(续)

(2) 关联方交易

本集团于相关年度内的关联交易为正常的银行业务,包括借贷、资产转让、理财

投资、存款、结算及资产负债表外业务。这些交易均在一般及日常业务过程中按

正常的商业条件进行,以每笔交易发生时的相关市场现价成交。

此外,本集团与关联方于相关年度的交易金额以及有关交易于报告日的余额列示

如下:

2015 年

最终母公司

及其下属企业 BBVA 联营企业

利息收入 268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及其他业务收入 154 - -

利息支出 (649) - -

投资收益/(损失)及汇兑损益 31 145 8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 35 238 -

其他服务费用 (673) - -

2014 年

最终母公司

及其下属企业 BBVA 联营企业

利息收入 385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及其他业务收入 423 - -

利息支出 (1,595) (2) -

投资收益/(损失)及汇兑损益 385 (96)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 (5) (28) -

其他服务费用 (848) - -

第 112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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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

52 关联方关系及交易(续)

(2) 关联方交易(续)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最终母公司

及其下属企业 BBVA 联营企业

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14,793 1,094 -

减:组合计提损失准备 (151) - -

发放贷款及垫款净额 14,642 1,094 -

拆出资金 22 - -

衍生金融资产 61 100 -

应收利息 69 - -

证券投资 406 - -

长期股权投资 - - 976

其他资产 9,271 988 -

负债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存放款项 21,887 - -

衍生金融负债 11 112 -

吸收存款 49,555 - 22

应付利息 110 - -

其他负债 1,550 - -

表外项目

保函及信用证 968 255 -

承兑汇票 90 - -

接受担保金额 8,574 - -

衍生金融资产名义金额 2,780 39,755 -

第 113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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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

52 关联方关系及交易(续)

(1) 关联方交易(续)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最终母公司

及其下属企业 BBVA 联营企业

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6,588 - -

减:组合计提损失准备 (51) - -

发放贷款及垫款净额 6,537 - -

存拆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 183 673 -

拆出资金 28 - -

减:拆出资金减值准备 (7) - -

拆出资金净额 21 - -

证券投资 252 - -

长期股权投资 - - 870

其他资产 7,759 152 -

负债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存放款项 35,233 470 -

拆入资金 512 437 -

吸收存款 26,359 - 30

衍生金融负债 8 103 -

应付利息 194 - -

其他负债 26 - -

表外项目

保函及信用证 204 307 -

承兑汇票 258 - -

接受担保金额 10 33 -

衍生金融资产名义金额 3,001 19,789 -

注释:

(i) 本行与子公司的交易以一般交易价格为定价基础,按正常商业条款进行。本

行与子公司之间的关联方交易已在编制本合并财务报表过程中抵销。

第 114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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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

52 关联方关系及交易(续)

(2) 主要关联方交易占比

2015 年

关联方 本集团同类

交易金额 交易金额 占比

(注释(i))

利息收入 268 215,661 0.12%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及其他业务收入 154 37,758 0.41%

利息支出 (649) (111,228) 0.58%

其他服务费用 (673) (42,392) 1.59%

2014 年

关联方 本集团同类

交易金额 交易金额 占比

(注释(i))

利息收入 385 205,639 0.19%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及其他业务收入 423 27,161 1.56%

利息支出 (1,597) (110,898) 1.44%

其他服务费用 (848) (37,812) 2.24%

第 115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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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

52 关联方关系及交易(续)

(3) 主要关联方交易占比(续)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关联方 本集团同类

交易金额 交易金额 占比

(注释(i))

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15,887 2,528,780 0.63%

减:单项计提损失准备 - (15,345) 0.00%

组合计提损失准备 (151) (45,152) 0.33%

发放贷款及垫款净额 15,736 2,468,283 0.64%

应收利息 69 30,512 0.23%

拆出资金 22 118,784 0.02%

减:拆出资金减值准备 - (8) 0.00%

拆出资金净额 22 118,776 0.02%

衍生金融资产 161 13,788 1.17%

证券投资 406 579,920 0.07%

长期股权投资 976 976 100.00%

其他资产 10,259 39,290 26.11%

负债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 21,887 1,068,544 2.05%

吸收存款 49,577 3,182,775 1.56%

衍生金融负债 123 11,418 1.08%

应付利息 110 38,159 0.29%

其他负债 1,550 41,652 3.72%

表外项目

保函及信用证 1,223 225,716 0.54%

承兑汇票 90 631,323 0.01%

接受担保金额 8,574 1,084,385 0.79%

衍生金融资产名义金额 42,535 2,225,423 1.91%

第 116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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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关联方关系及交易(续)

(2) 主要关联方交易占比(续)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关联方 本集团同类

交易金额 交易金额 占比

(注释(i))

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6,588 2,187,908 0.30%

减:单项计提损失准备 - (11,153) -

组合计提损失准备 (51) (40,423) 0.13%

发放贷款及垫款净额 6,537 2,136,332 0.31%

存拆放同业款项 857 93,991 0.91%

应收利息 8 26,125 0.03%

衍生金融资产 169 8,226 2.05%

拆出资金 28 68,188 0.04%

减:拆出资金减值准备 (7) (8) 87.50%

拆出资金净额 21 68,180 0.03%

证券投资 252 387,361 0.07%

长期股权投资 870 870 100.00%

其他资产 7,734 35,890 21.55%

负债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存放款项 35,704 2,849,574 1.25%

吸收存款 26,389 688,292 3.83%

拆入资金 949 19,648 4.83%

衍生金融负债 111 7,347 1.51%

应付利息 194 37,311 0.52%

其他负债 26 26,066 0.10%

表外项目

保函及信用证 511 258,774 0.20%

承兑汇票 258 712,985 0.04%

接受担保金额 43 1,230,546 0.00%

衍生金融资产名义金额 22,790 1,328,648 1.72%

注释:

(i) 与子公司之间的关联方交易已在本集团财务报表合并过程中抵销,因此在计

算关联方交易占比时,关联方交易金额和关联方交易余额不包含与子公司之

间的关联方交易金额和关联方交易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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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关联方关系及交易(续)

(4) 关键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及关联公司

本集团的关键管理人员是指有权力及责任直接或间接地计划、指令和控制本集团

活动的人士,包括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本集团和关键管理人员与其直系亲属、及受这些人士所控制或共同控制的公司在

正常经营过程中进行多项银行交易。除以下披露的信息外,本集团与这些人士与

其直系亲属及其所控制或有共同控制的公司并无重大交易及交易余额。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尚未偿还贷款总额为人民币

1,163 万元(2014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1,274 万元)。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于 2015 年自本行获取的薪酬为人民币 3,344 万元

(2014 年:人民币 3,493 万元)。

(5) 定额供款退休金计划供款及补充退休福利

本集团为其国内合资格的员工参与了补充定额退休金供款计划,该计划由中信集

团负责管理。

53 分部报告

分部资产及负债和分部收入及支出按照本集团会计政策计量。

分部之间交易的内部收费及转让定价按照管理目的确定,并已在各分部的业绩中

反映出来。内部收费及转让定价调整所产生的利息净收入和支出以“内部利息净

收入/支出”列示。与第三方交易产生的利息收入和支出以“外部利息净收入/支

出”列示。

分部收入及支出、资产与负债包含直接归属某一分部,以及可按合理的基准分配

至该分部的项目的数额。分部资产和负债不包括递延税项资产和负债。分部收

入、支出、资产和负债包含须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抵销的内部往来的结余和内

部交易。分部资本性支出是指在年度内购入预计会使用超过一年的分部资产(包括

有形和无形资产)所产生的成本总额。

第 118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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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分部报告(续)

(1) 业务分部

作为管理层报告的用途,本集团的主要业务分部如下:

公司银行业务

该分部向公司类客户、政府机关和非金融机构提供多种金融产品和服务。这些产

品和服务包括公司类贷款、存款服务、代理服务、汇款和结算服务及担保服务

等。

零售银行业务

该分部向个人客户和小企业类客户提供多种金融产品和服务。这些产品和服务包

括个人类贷款、存款服务、代理服务、汇款和结算服务及担保服务等。

金融市场业务

该分部涵盖本集团的资金资本市场业务、金融同业业务和投资银行业务,具体包

括于银行间市场同业拆借交易、回购交易和债务工具投资等。金融市场业务亦进

行代客衍生工具交易和外汇买卖。本分部还对本集团整体流动性头寸进行管理。

其他业务及未分配项目

本项目包括本集团子公司中信国金和信银投资的非银行业务,以及不能直接归属

于某个分部的总部资产、负债、收入及支出。

2015 年,本集团改变了外币对公存款和内部资金转移利息的业务分部归属,以满

足业务管理的需要,并在财务报表中重溯了比较期间的数字。

第 119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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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分部报告(续)

(1) 业务分部(续)

2015 年

公司 零售 金融 其他业务及

银行业务 银行业务 市场业务 未分配项目 合计

一、营业收入/(支出) 71,292 34,004 45,049 (5,211) 145,134

利息净收入/(支出) 65,307 16,275 27,538 (4,687) 104,433

外部利息净收入/(支出) 44,326 27,199 36,248 (3,340) 104,433

内部利息净收入/(支出) 20,981 (10,924) (8,710) (1,347) -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6,010 17,077 12,837 (250) 35,674

其他净收入(注 i) (25) 652 4,674 (274) 5,027

其中:对联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 53 53

二、营业支出 (51,413) (29,711) (8,072) (1,301) (90,497)

资产减值损失 (28,518) (8,142) (2,440) (937) (40,037)

折旧及摊销 (881) (295) (918) (360) (2,454)

其他 (22,014) (21,274) (4,714) (4) (48,006)

三、营业利润/(损失) 19,879 4,293 36,977 (6,512) 54,637

营业外收入 8 5 - 478 491

营业外支出 (1) (1) - (140) (142)

四、分部利润/(损失) 19,886 4,297 36,977 (6,174) 54,986

所得税 (13,246)

五、净利润(损失) 41,740

资本性支出 1,261 407 1,344 300 3,312

第 120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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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分部报告(续)

(1) 业务分部(续)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 零售 金融 其他业务及

银行业务 银行业务 市场业务 未分配项目 合计

分部资产 1,999,792 635,043 2,057,056 421,444 5,113,335

对联营企业的投资 - - - 976 976

递延所得税资产 7,981

资产合计 5,122,292

分部负债 2,553,460 572,089 1,577,136 99,911 4,802,596

递延所得税负债 10

负债合计 4,802,606

其他补充信息

–资产负债表外信贷承担 965,931 149,138 92,164 - 1,207,233

第 121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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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分部报告(续)

(1) 业务分部(续)

2014 年

公司 零售 金融 其他业务及

银行业务 银行业务 市场业务 未分配项目 合计

一、营业收入/(支出) 65,266 25,231 36,239 (2,020) 124,716

利息净收入/(支出) 59,759 14,796 23,001 (2,815) 94,741

外部利息净收入/(支出) 50,200 20,385 25,661 (1,505) 94,741

内部利息净收入/(支出) 9,559 (5,589) (2,660) (1,310) -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5,431 10,306 9,546 30 25,313

其他净收入(注 i) 76 129 3,692 765 4,662

其中:对联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 202 202

二、营业支出 (39,897) (23,908) (4,787) (1,720) (70,312)

资产减值损失 (17,028) (4,760) (828) (1,057) (23,673)

折旧及摊销 (952) (344) (725) (173) (2,194)

其他 (21,917) (18,804) (3,234) (490) (44,445)

三、营业利润/(损失) 25,369 1,323 31,452 (3,740) 54,404

营业外收入 4 2 12 309 327

营业外支出 (1) (1) - (155) (157)

四、分部利润/(损失) 25,372 1,324 31,464 (3,586) 54,574

所得税 (13,120)

五、净利润(损失) 41,454

资本性支出 1,215 442 912 91 2,660

第 122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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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

53 分部报告(续)

(1) 业务分部(续)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 零售 金融 其他业务及

银行业务 银行业务 市场业务 未分配项目 合计

分部资产 1,953,573 673,290 1,458,938 42,827 4,128,628

对联营企业的投资 - - - 870 870

递延所得税资产 9,317

资产合计 4,138,815

分部负债 2,168,473 545,031 1,036,166 121,799 3,871,469

负债合计 3,871,469

其他补充信息

–资产负债表外信贷承担 1,025,331 124,106 134,766 - 1,284,203

注(i):其他净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汇兑净收益和其他业务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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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分部报告(续)

(2) 地区分部

本集团主要是于中国境内地区经营,分行及支行遍布全国 31 个省、自治区和直

辖市。本行的主要子公司信银投资和中信国金在香港注册,临安村镇银行和中信

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在中国注册。

按地区分部列示信息时,经营收入是以产生收入的分行的所在地为基准划分。分

部资产和资本性支出则按相关资产的所在地划分。

作为管理层报告的用途,地区分部的定义为:

“长江三角洲”指本集团下列一级分行所在的地区:上海、南京、苏州、杭州

和宁波;以及子公司临安村镇银行;

“珠江三角洲及海峡西岸”指本集团下列一级分行所在的地区:广州、深圳、

东莞、福州、厦门和海口;

“环渤海地区”指本集团下列一级分行所在的地区:北京、天津、大连、青

岛、石家庄和济南;以及子公司中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中部地区”指本集团下列一级分行所在的地区:合肥、郑州、武汉、长沙、

太原和南昌;

“西部地区”指本集团下列一级分行所在的地区:成都、重庆、西安、昆明、

南宁、呼和浩特、乌鲁木齐、贵阳、兰州、西宁、银川和拉萨;

“东北地区”指本集团下列一级分行所在的地区:沈阳、长春和哈尔滨;

“总部”指本行总行机关和信用卡中心;及

“香港”包括信银投资和中信国金及其子公司。

第 124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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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分部报告(续)

(2) 地区分部(续)

2015 年

珠江三角洲

长江三角洲 及海峡西岸 环渤海地区 中部地区 西部地区 东北地区 总部 香港 抵销 合计

一、 营业收入 26,825 18,183 26,634 18,540 16,840 2,906 30,127 5,079 - 145,134

利息净收入 20,660 14,883 21,270 15,019 13,333 2,328 14,054 2,886 - 104,433

外部利息净收入 18,909 11,853 14,581 14,734 14,491 2,273 24,808 2,784 - 104,433

内部利息净收入/(支出) 1,751 3,030 6,689 285 (1,158) 55 (10,754) 102 - -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4,920 2,776 4,857 3,197 3,173 504 15,274 973 - 35,674

其他净收入(注 i) 1,245 524 507 324 334 74 799 1,220 - 5,027

其中:对联营企业的投

资收益 - - - - - - - 53 - 53

二、 营业支出 (17,431) (18,362) (15,407) (10,356) (11,034) (2,705) (12,333) (2,869) - (90,497)

资产减值损失 (7,833) (12,101) (6,263) (3,604) (4,734) (1,310) (3,642) (550) - (40,037)

折旧及摊销 (391) (262) (429) (285) (317) (93) (468) (209) - (2,454)

其他 (9,207) (5,999) (8,715) (6,467) (5,983) (1,302) (8,223) (2,110) - (48,006)

三、 营业利润 9,394 (179) 11,227 8,184 5,806 201 17,794 2,210 - 54,637

营业外收入 81 32 146 113 68 5 45 1 - 491

营业外支出 (48) (10) (19) (17) (19) (8) (20) (1) - (142)

四、 分部利润 9,427 (157) 11,354 8,280 5,855 198 17,819 2,210 - 54,986

所得税 (13,246)

五、净利润/(损失) 41,740

资本性支出 342 131 451 225 1,057 38 970 98 - 3,312

第 125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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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

53 分部报告(续)

(2) 地区分部(续)

2015 年 12 月 31 日

珠江三角洲

长江三角洲 及海峡西岸 环渤海地区 中部地区 西部地区 东北地区 总部 香港 抵销 合计

分部资产 1,099,815 752,965 1,114,688 617,426 557,507 93,262 2,622,096 240,435 (1,984,859) 5,113,335

对联营企业的投资 - - - - - - - 976 - 976

递延所得税资产 7,981

资产总额 5,122,292

分部负债 1,090,635 751,135 1,099,277 609,986 551,901 92,311 2,354,458 215,502 (1,962,609) 4,802,596

递延所得税负债 10

负债总额 4,802,606

其他补充信息

–资产负债表外信贷承担 256,116 164,181 226,170 178,355 126,693 27,043 141,993 86,682 - 1,207,233

第 126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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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

53 分部报告(续)

(2) 地区分部(续)

2014 年

珠江三角洲

长江三角洲 及海峡西岸 环渤海地区 中部地区 西部地区 东北地区 总部 香港 抵销 合计

一、 营业收入 22,992 15,072 21,686 16,049 14,864 3,143 25,774 5,136 - 124,716

利息净收入 18,262 12,337 17,267 13,420 12,087 2,557 15,510 3,301 - 94,741

外部利息净收入 15,608 11,359 10,632 11,456 12,158 2,683 28,046 2,799 - 94,741

内部利息净收入/(支出) 2,654 978 6,635 1,964 (71) (126) (12,536) 502 - -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3,842 2,428 3,746 2,371 2,565 535 9,058 768 - 25,313

其他净收入(注 i) 888 307 673 258 212 51 1,206 1,067 - 4,662

其中:对联营企业的投

资收益 - - - - - - - 202 - 202

二、 营业支出 (16,524) (12,847) (13,231) (8,334) (6,574) (2,814) (7,681) (2,307) - (70,312)

资产减值损失 (7,324) (6,887) (4,504) (2,244) (931) (1,400) (231) (152) - (23,673)

折旧及摊销 (349) (238) (416) (257) (257) (75) (416) (186) - (2,194)

其他 (8,851) (5,722) (8,311) (5,833) (5,386) (1,339) (7,034) (1,969) - (44,445)

三、 营业利润 6,468 2,225 8,455 7,715 8,290 329 18,093 2,829 - 54,404

营业外收入 47 42 104 35 39 6 50 4 - 327

营业外支出 (47) (7) (43) (34) (13) (4) (8) (1) - (157)

四、 分部利润 6,468 2,260 8,516 7,716 8,316 331 18,135 2,832 - 54,574

所得税 (13,120)

五、净利润/(损失) 41,454

资本性支出 321 181 237 598 240 446 564 73 - 2,660

第 127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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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分部报告(续)

(2) 地区分部(续)

2014 年 12 月 31 日

珠江三角洲

长江三角洲 及海峡西岸 环渤海地区 中部地区 西部地区 东北地区 总部 香港 抵销 合计

分部资产 832,355 567,700 916,047 510,466 468,004 89,173 1,946,061 198,628 (1,399,806) 4,128,628

对联营企业的投资 - - - - - - - 870 - 870

递延所得税资产 9,317

资产总额 4,138,815

分部负债 828,692 564,494 906,031 503,804 460,468 88,544 1,742,187 178,132 (1,400,883) 3,871,469

负债总额 3,871,469

其他补充信息

–资产负债表外信贷承担 274,533 192,548 252,594 201,186 141,853 28,261 117,409 75,819 - 1,284,203

注(i):其他净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汇兑净收益和其他业务收入。

第 128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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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代客交易

(1) 委托贷款业务

本集团向企业单位与个人提供委托贷款服务以及委托住房公积金抵押贷款服务。

所有委托贷款发放都是根据这些企业、个人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指示或指

令,而用以发放这些贷款的资金均来自这些企业、个人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

委托资金。

有关的委托资产和负债及委托住房公积金抵押贷款业务,本集团一般并不对这些

交易承担信贷风险。本集团以受托人的身份,根据委托方的指令持有和管理这些

资产及负债,并就所提供的服务收取手续费。

由于委托资产并不属于本集团的资产,故未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多余委托资金

作为吸收存款入账。提供有关服务的收入在利润表内的手续费收入中确认。

于资产负债表日的委托资产及负债如下:

本集团及本行

2015 年 2014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委托贷款 606,264 524,538

委托资金 606,334 524,538

(2) 理财服务

本集团的表外理财业务主要是指本集团将理财产品销售给企业或个人,募集资金

投资于债券及货币市场工具、信贷资产及债务融资工具、股权及权益类投资等品

种。与表外理财产品相关的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以及利率风险由投资者承担。

本集团从该业务中获取的收入主要包括理财产品的托管、销售、投资管理等手续

费收入。收入在利润表内确认为佣金收入。

表外理财产品及募集的资金不是本集团的资产和负债,也不会在资产负债表内确

认。

第 129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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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代客交易(续)

(2) 理财服务(续)

于资产负债表日与理财业务相关的资产及负债如下:

本集团及本行

2015 年 2014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理财服务的投资 659,118 393,413

来自理财服务的资金 633,852 376,613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上述理财服务涉及的资金中有人民币 725.49 亿元(2014

年:人民币 582.25 亿元)已委托中信集团子公司及联营企业进行管理。

55 担保物信息

(1) 作为担保物的资产

作为本集团日常经营活动中卖出回购、向中央银行借款等业务的担保物的金融资

产的账面价值列示如下:

本集团 本行

2015 年 2014 年 2015 年 2014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债券 115,553 64,738 115,553 64,491

票据贴现 27,492 6,414 27,492 6,414

其他 137 67 - -

合计 143,182 71,219 143,045 70,905

(2) 收到的担保物

本集团按一般拆借业务的标准条款进行买入返售协议交易,并相应持有交易项下

的担保物。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未持有在交易对手没有违约情况下而可

以直接处置或再抵押的担保物。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未持有在交易对手没

有违约情况下而可以直接处置或再抵押的担保物(2014 年:人民币 5.73 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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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风险管理

风险管理部分主要披露本集团所承担的风险,以及对风险的管理和监控,特别是

在金融工具使用方面所面临的主要风险: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债务人或交易对手没有履行合同约定的对本集

团的义务或承担,使本集团可能蒙受损失的风险。

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因市场价格(利率、汇率、股票价格和商品价

格)的不利变动而使本集团表内和表外业务发生损失的风险。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集团无法以合理成本及时获得充足资金,

用于偿付到期债务、履行其他支付义务和满足正常业务开展

的其他资金需求的风险。

操作风险 操作风险是指由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程序、员工和信息科

技系统,以及外部事件所造成损失的风险,包括法律风险,

但不包括策略风险和声誉风险。

本集团制定了政策及程序以识别及分析上述风险,并设定了适当的风险限额和控

制机制,而且还利用可靠及更新的管理信息系统以监控这些风险和限额。本集团

定期修订并加强风险管理制度和系统以反映市场和产品的最新变化,并借鉴风险

管理中的最佳做法。内部审计部门亦会定期进行审核以确保遵从相关政策及程

序。

(1)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因债务人或交易对手违约而造成损失的风险。本集团通过目标市场

界定﹑授信审批程序﹑授信监控和清收管理程序来确认和管理这些风险。信用风

险主要来自授信业务。在资金业务中,信用风险主要包括归属于集团的资产价值

减值损失。减值损失是由债券发行人违约导致评级下降和衍生交易对手不能履约

的两方面原因引起。

授信业务

除制定授信政策以外,本集团主要通过风险限额管理、授信审批程序、授信预警

监测检查等措施管理授信风险。本集团设置了相应的政策和程序来评价交易对手

及交易的授信风险并实施审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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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风险管理(续)

(1) 信用风险(续)

授信业务(续)

本集团在不同级别采取了实时的授信分析和监控。该政策旨在对需要特殊监控的

交易对手,行业以及产品加强事先检查控制。风险内控委员会除了定期从总体上

监控授信组合风险外,还对单个问题授信业务资产实施监控,不论该资产是已经

发生还是潜在发生。

本集团采用授信业务的风险分类方法监控授信业务资产组合风险状况。授信风险

敞口按风险程度不同档次,以区别未减值和已减值授信业务资产,当一项或多项

事件发生证明客观减值证据存在,并出现损失时,该授信业务资产被界定为已减

值资产。已减值授信业务资产的损失准备以单项方式评估。

本集团采纳一系列的要素来决定授信的类别。授信业务资产分类的要素包括以下

因素:(i)融资人的偿还能力;(ii)融资人的还款历史;(iii)融资人偿还的意愿;(iv)

抵押品出售所得的净值及(v)担保人的经济前景。本集团同时也会考虑授信风险敞

口的本金及利息逾期偿还的时间。

本集团根据每类零售授信业务具有性质相似,交易价值较小,交易量大的特点设

计授信政策和审批程序。鉴于零售授信业务的性质,其信贷政策主要基于本集团

具体战略定位和对不同产品和不同种类客户的统计分析。本集团通过增强自身及

行业经验来确定和定期修改产品条款以吸引目标顾客群。

信贷承担和或有负债产生的风险在实质上与授信业务的风险一致。因此,这些交

易需要经过与授信业务相同的申请、放款后管理以及抵质押担保要求。

在地理、经济或者行业等因素的变化对本集团的交易对手产生相似影响的情况

下,如果对该交易对手发放的授信与本集团的总体授信业务的风险相比是重要

的,则会产生授信集中风险。本集团的授信业务分散在不同的行业、地区和产品

之间。

资金业务

本集团根据交易产品、交易对手、交易对手所在地理区域设定信用额度,通过系

统实时监控信用额度的使用状况,在考虑包括市场条件在内的各项因素基础上,

会定期审阅并更新信用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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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风险管理(续)

(1) 信用风险(续)

(i) 最大信用风险敞口

在不考虑可利用的担保物或其他信用增级的情况下,于资产负债表日最大信

用风险敞口是指每项金融资产减去其减值准备后的账面净值。最大信用风险

敞口金额列示如下:

本集团 本行

2015 年 2014 年 2015 年 2014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503,834 531,254 502,693 529,789

存放同业款项 80,803 93,991 64,800 81,689

拆出资金 118,776 68,180 98,276 47,81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 26,219 27,507 25,349 27,501

衍生金融资产 13,788 8,226 10,384 5,638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38,561 135,765 137,210 135,765

应收利息 30,512 26,125 29,849 25,546

发放贷款及垫款 2,468,283 2,136,332 2,304,874 2,012,342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372,758 207,188 328,480 186,517

持有至到期投资 179,930 177,957 179,930 177,957

应收款项类投资 1,112,207 653,256 1,109,807 652,916

其他金融资产 36,222 21,615 33,439 20,815

小计 5,081,893 4,087,396 4,825,091 3,904,285

信贷承诺风险敞口 1,207,233 1,284,203 1,118,954 1,208,311

最大信用风险敞口 6,289,126 5,371,599 5,944,045 5,112,5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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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风险管理(续)

(1) 信用风险(续)

(ii) 发放贷款及垫款、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及存拆放同业款项、买入返金融资产、

证券投资和应收款项类投资按信贷质量的分布列示如下:

本集团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存放中央

银行及

发放贷款 存拆放 买入返售 应收款

注释 及垫款 同业款项 金融资产 证券投资 项类投资

已减值

单项评估

总额 28,039 30 - 128 -

损失准备 (15,345) (8) - (120) -

净额 12,694 22 - 8 -

组合评估

总额 8,011 - - - -

损失准备 (5,846) - - - -

净额 2,165 - - - -

已逾期未减值 (a)

总额 41,536 - - - -

其中:

逾期 3 个月以内 35,118 - - - -

逾期 3 个月到 1 年 6,418 - - - -

损失准备 (5,544) - - - -

净额 35,992 - - - -

未逾期未减值

总额 2,451,194 703,391 138,561 578,956 1,113,092

损失准备 (b) (33,762) - - (57) (885)

净额 2,417,432 703,391 138,561 578,899 1,112,207

资产账面净值 2,468,283 703,413 138,561 578,907 1,112,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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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风险管理(续)

(1) 信用风险(续)

(ii) 发放贷款及垫款、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及存拆放同业款项、买入返金融资产、

证券投资和应收款项类投资按信贷质量的分布列示如下(续):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存放中央

银行及

发放贷款 存拆放 买入返售 应收款

注释 及垫款 同业款项 金融资产 证券投资 项类投资

已减值

单项评估

总额 22,846 29 - 207 -

损失准备 (11,153) (8) - (123) -

净额 11,693 21 - 84 -

组合评估

总额 5,608 - - - -

损失准备 (3,954) - - - -

净额 1,654 - - - -

已逾期未减值 (a)

总额 47,598 - - - -

其中:

逾期 3 个月以内 42,313 - - - -

逾期 3 个月到 1 年 5,285 - - - -

损失准备 (5,538) - - - -

净额 42,060 - - - -

未逾期未减值

总额 2,111,856 693,404 135,765 412,568 653,412

损失准备 (b) (30,931) - - - (156)

净额 2,080,925 693,404 135,765 412,568 653,256

资产账面净值 2,136,332 693,425 135,765 412,652 653,256

第 135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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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风险管理(续)

(1) 信用风险(续)

(ii) 发放贷款及垫款、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及存拆放同业款项、买入返金融资产、

证券投资和应收款项类投资按信贷质量的分布列示如下(续):

本行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存放中央

银行及

发放贷款 存拆放 买入返售 应收款

注释 及垫款 同业款项 金融资产 证券投资 项类投资

已减值

单项评估

总额 26,771 30 - 116 -

损失准备 (15,089) (8) - (108) -

净额 11,682 22 - 8 -

组合评估

总额 8,003 - - - -

损失准备 (5,839) - - - -

净额 2,164 - - - -

已逾期未减值 (a)

总额 38,513 - - - -

其中:

逾期 3 个月以内 32,287 - - - -

逾期 3 个月到 1 年 6,226 - - - -

损失准备 (5,513) - - - -

净额 33,000 - - - -

未逾期未减值

总额 2,291,269 665,747 137,210 533,808 1,110,692

损失准备 (b) (33,241) - - (57) (885)

净额 2,258,028 665,747 137,210 553,751 1,109,807

资产账面净值 2,304,874 665,769 137,210 533,759 1,109,807

第 136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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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风险管理(续)

(1) 信用风险(续)

(ii) 发放贷款及垫款、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及存拆放同业款项、买入返金融资产、

证券投资和应收款项类投资按信贷质量的分布列示如下(续):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存放中央

银行及

发放贷款 存拆放 买入返售 应收款

注释 及垫款 同业款项 金融资产 证券投资 项类投资

已减值

单项评估

总额 22,285 29 - 118 -

损失准备 (11,024) (8) - (110) -

净额 11,261 21 - 8 -

组合评估

总额 5,600 - - - -

损失准备 (3,948) - - - -

净额 1,652 - - - -

已逾期未减值 (a)

总额 45,360 - - - -

其中:

逾期 3 个月以内 40,208 - - - -

逾期 3 个月到 1 年 5,152 - - - -

逾期 1 年以上 - - - - -

损失准备 (5,524) - - - -

净额 39,836 - - - -

未逾期未减值

总额 1,990,233 659,267 135,765 391,967 653,072

损失准备 (b) (30,640) - - - (156)

净额 1,959,593 659,267 135,765 391,967 652,916

资产账面净值 2,012,342 659,288 135,765 391,975 652,916

第 137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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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风险管理(续)

(1) 信用风险(续)

注释:

(a) 已逾期未减值贷款及垫款的担保物及其他信用增级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已逾期未减值的公司类发放贷款及垫款为人

民币 307.41 亿元(2014 年:人民币 391.41 亿元),抵押物涵盖该类贷款部分

以及未涵盖部分分别为人民币 179.88 亿元(2014:人民币 216.34 亿元)和人民

币 127.53 亿元(2014 年:人民币 175.07 亿元)。该类贷款所对应抵押物公允

价值为人民币 237.01 亿元(2014 年:人民币 301.87 亿元)。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行已逾期未减值的公司类发放贷款及垫款为人民

币 285.21 亿元(2014 年:人民币 369.06 亿元),抵押物涵盖该类贷款部分以

及未涵盖部分分别为人民币 167.01 亿元(2014:人民币 202.37 亿元)和人民币

118.20 亿元(2014 年:人民币 166.69 亿元)。该类贷款所对应抵押物公允价值

为人民币 192.82 亿元(2014 年:人民币 251.43 亿元)。

抵押品的公允价值为管理层根据目前抵押品处置经验和市场状况对最新可得

的外部评估价值进行调整的基础上确定。

(b) 此余额为按组合方式评估计提的损失准备

第 138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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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风险管理(续)

(1) 信用风险(续)

(iii) 发放贷款及垫款按行业分布情况分析:

本集团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贷款 附担保物 贷款 附担保物

总额 % 贷款 总额 % 贷款

公司类贷款

–制造业 414,273 16.4 201,490 384,521 17.6 171,481

–批发和零售业 260,675 10.3 161,575 290,107 13.3 168,279

–房地产开发业 254,892 10.1 216,414 179,677 8.2 152,514

–租赁及商业服务 147,798 5.8 87,060 83,809 3.8 47,054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47,535 5.8 72,340 138,230 6.3 67,508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

管理业 127,435 5.0 64,321 111,524 5.1 53,463

–建筑业 102,532 4.1 47,940 101,834 4.7 46,484

–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

供应业 54,704 2.2 20,219 51,828 2.4 16,480

–公共及社用机构 20,835 0.8 4,880 19,304 0.9 4,624

–其他客户 236,743 9.4 95,296 204,484 9.3 78,505

小计 1,767,422 69.9 971,535 1,565,318 71.6 806,392

个人类贷款 668,613 26.4 478,582 554,547 25.3 406,778

贴现贷款 92,745 3.7 - 68,043 3.1 -

发放贷款及垫款总额 2,528,780 100.0 1,450,117 2,187,908 100.0 1,213,170

第 139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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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风险管理(续)

(1) 信用风险(续)

(iii) 发放贷款及垫款按行业分布情况分析(续):

本行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贷款 附担保物 贷款 附担保物

总额 % 贷款 总额 % 贷款

公司类贷款

–制造业 403,285 17.0 196,107 377,992 18.3 169,657

–批发和零售业 245,419 10.4 157,118 275,963 13.4 164,742

–房地产开发业 224,873 9.5 201,943 160,821 7.8 140,107

–租赁及商务服务 146,115 6.2 85,812 83,514 4.0 47,026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44,453 6.1 71,676 136,345 6.6 66,841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

理业 120,704 5.1 57,661 111,466 5.4 53,454

–建筑业 101,188 4.3 47,267 100,456 4.9 46,053

–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

供应业 49,086 2.1 15,022 51,468 2.5 16,390

–公共及社用机构 20,835 0.9 4,880 19,304 0.9 4,624

–其他客户 171,615 7.2 75,263 147,749 7.2 64,852

小计 1,627,573 68.8 912,749 1,465,078 71.0 773,746

个人类贷款 649,764 27.5 461,262 538,512 26.1 391,971

贴现贷款 87,219 3.7 - 59,888 2.9 -

发放贷款及垫款总额 2,364,556 100.0 1,374,011 2,063,478 100.0 1,165,717

第 140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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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风险管理(续)

(1) 信用风险(续)

(iii) 发放贷款及垫款按行业分布情况分析(续):

于资产负债表日占发放贷款及垫款余额 10%以上行业已减值贷款及垫款、按单项

方式评估的损失准备和按组合方式评估的损失准备列示如下:

本集团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在利润表

已减值发放 单项评估 组合评估 计入当年

贷款及垫款 损失准备 损失准备 减值损失 当年核销

制造业 10,338 5,378 8,894 9,176 (7,871)

批发和零售业 12,127 7,475 6,313 14,140 (12,174)

房地产开发业 249 54 2,505 (20) -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在利润表

已减值发放 单项评估 组合评估 计入当年

贷款及垫款 损失准备 损失准备 减值损失 当年核销

制造业 8,758 4,465 7,435 6,547 (3,456)

批发和零售业 11,025 5,424 6,985 9,522 (6,110)

本行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在利润表

已减值发放 单项评估 组合评估 计入当年

贷款及垫款 损失准备 损失准备 减值损失 当年核销

制造业 10,169 5,340 8,821 9,166 (7,877)

批发和零售业 11,901 7,406 6,238 14,016 (12,213)

房地产开发业 223 54 2,503 (17) -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在利润表

已减值发放 单项评估 组合评估 计入当年

贷款及垫款 损失准备 损失准备 减值损失 当年核销

制造业 8,470 4,385 7,412 6,518 (3,416)

批发和零售业 10,924 5,423 6,938 9,477 (6,064)

第 141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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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风险管理(续)

(1) 信用风险(续)

(iv) 发放贷款及垫款按地区分布情况分析:

本集团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贷款 附担保物 贷款 附担保物

总额 % 贷款 总额 % 贷款

环渤海地区(包括总部) 680,886 26.9 315,863 576,598 26.4 258,442

长江三角洲 553,616 21.9 330,052 512,214 23.4 288,924

珠江三角洲及海峡西岸 396,853 15.7 298,743 319,360 14.6 230,554

中部地区 348,882 13.8 205,182 306,274 14.0 176,516

西部地区 340,226 13.5 201,975 292,793 13.4 172,627

东北地区 68,949 2.7 42,845 64,071 2.9 41,980

中国境外 139,368 5.5 55,457 116,598 5.3 44,127

总额 2,528,780 100.0 1,450,117 2,187,908 100.0 1,213,170

本行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贷款 附担保物 贷款 附担保物

总额 % 贷款 总额 % 贷款

环渤海地区(包括总部) 660,803 28.0 297,929 573,158 27.8 257,823

长江三角洲 550,812 23.3 328,263 509,464 24.7 287,069

珠江三角洲及海峡西岸 394,884 16.7 297,817 317,718 15.4 229,702

中部地区 348,882 14.7 205,182 306,274 14.8 176,516

西部地区 340,226 14.4 201,975 292,793 14.2 172,627

东北地区 68,949 2.9 42,845 64,071 3.1 41,980

总额 2,364,556 100.0 1,374,011 2,063,478 100.0 1,165,717

第 142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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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

56 风险管理(续)

(1) 信用风险(续)

(iv) 发放贷款及垫款按地区分布情况分析(续):

于资产负债表日占发放贷款及垫款余额 10%以上地区已减值贷款及垫款、按单项

方式评估的损失准备和按组合方式评估的损失准备列示如下:

本集团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已减值发放 单项评估 组合评估

贷款及垫款 损失准备 损失准备

环渤海地区(包括总部) 8,869 3,354 12,624

长江三角洲 8,838 4,124 9,398

珠江三角洲及海峡西岸 7,685 3,440 8,361

中部地区 5,212 1,873 7,380

西部地区 2,443 1,281 5,795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已减值发放 单项评估 组合评估

贷款及垫款 损失准备 损失准备

环渤海地区(包括总部) 7,151 1,962 10,766

长江三角洲 9,240 3,766 9,959

珠江三角洲及海峡西岸 5,140 2,685 7,318

中部地区 3,453 1,042 6,255

西部地区 1,276 458 4,923

第 143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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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

56 风险管理(续)

(1) 信用风险(续)

(iv) 发放贷款及垫款按地区分布情况分析(续):

于资产负债表日占发放贷款及垫款余额 10%以上行业已减值贷款及垫款、按单项

方式评估的损失准备和按组合方式评估的损失准备列示如下(续):

本行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已减值发放 单项评估 组合评估

贷款及垫款 损失准备 损失准备

环渤海地区(包括总部) 8,869 3,354 12,414

长江三角洲 8,789 4,113 9,384

珠江三角洲及海峡西岸 7,482 3,388 8,355

中部地区 5,212 1,873 7,380

西部地区 2,443 1,281 5,795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已减值发放 单项评估 组合评估

贷款及垫款 损失准备 损失准备

环渤海地区(包括总部) 7,108 1,919 10,763

长江三角洲 9,231 3,765 9,940

珠江三角洲及海峡西岸 4,894 2,655 7,309

中部地区 3,453 1,042 6,255

西部地区 1,276 458 4,923

第 144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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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

56 风险管理(续)

(1) 信用风险(续)

(v) 发放贷款及垫款按担保方式分布情况分析

本集团

2015 年 2014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信用贷款 492,822 392,960

保证贷款 493,095 513,735

附担保物贷款 1,450,118 1,213,170

其中: 抵押贷款 1,169,587 953,053

质押贷款 280,531 260,117

小计 2,436,035 2,119,865

贴现贷款 92,745 68,043

贷款及垫款总额 2,528,780 2,187,908

本行

2015 年 2014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信用贷款 467,932 368,639

保证贷款 435,395 469,234

附担保物贷款 1,374,010 1,165,717

其中: 抵押贷款 1,113,612 917,020

质押贷款 260,398 248,697

小计 2,277,337 2,003,590

贴现贷款 87,219 59,888

贷款及垫款总额 2,364,556 2,063,478

第 145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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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

56 风险管理(续)

(1) 信用风险(续)

(vi) 已重组的发放贷款及垫款

本集团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占贷款及 占贷款及

垫款总额 垫款总额

总额 百分比 总额 百分比

已重组的发放贷款及垫款 8,482 0.34% 13,724 0.63%

减:

–逾期超过 3 个月的已重组

发放贷款及垫款 5,310 0.21% 6,901 0.32%

–逾期尚未超过 3 个月的已

重组发放贷款及垫款 3,172 0.13% 6,823 0.31%

本行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占贷款及 占贷款及

垫款总额 垫款总额

总额 百分比 总额 百分比

已重组的发放贷款及垫款 8,472 0.36% 13,204 0.64%

减:

–逾期超过 3 个月的已重组

发放贷款及垫款 5,310 0.22% 6,901 0.33%

–逾期尚未超过 3 个月的已

重组发放贷款及垫款 3,162 0.14% 6,303 0.31%

已重组的发放贷款及垫款是指因为借方的财政状况变差或借方没有能力按原本的

还款计划还款,而需重组或磋商的贷款或垫款,而其修改的还款条款乃本集团原

先不做考虑的优惠。

第 146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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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

56 风险管理(续)

(1) 信用风险(续)

(vii) 债务工具按照信用评级进行分类

本集团采用信用评级方法监控持有的债券组合信用风险状况。评级参照债券发行

机构所在国家主要评级机构的评级。于资产负债表日债券投资账面价值按投资评

级分布如下:

本集团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未评级

注释(1) AAA AA A A以下 合计

债券-按发行方划分:

-政府 126,538 27,025 4,694 6,818 127 165,202

-政策性银行 50,416 - 578 - - 50,994

-公共实体 4 - - - - 4

-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 75,632 143,357 16,040 13,040 5,314 253,383

-企业 1,714 87,681 13,887 4,181 1,861 109,324

合计 254,304 258,063 35,199 24,039 7,302 578,907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未评级

注释(1) AAA AA A A以下 合计

债券-按发行方划分:

-政府 85,200 6 52 - - 85,258

-政策性银行 43,301 - 1,005 - - 44,306

-公共实体 19 - - 49 - 68

-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 117,288 48,142 11,348 6,646 2,136 185,560

-企业 11,711 77,178 3,032 3,546 1,993 97,460

合计 257,519 125,326 15,437 10,241 4,129 412,652

第 147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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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

56 风险管理(续)

(1) 信用风险(续)

(vii) 债务工具按照信用评级进行分类(续)

本行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未评级

注释(1) AAA AA A A以下 合计

债券-按发行方划分:

-政府 126,462 22,461 - - - 148,923

-政策性银行 50,416 - 578 - - 50,994

-公共实体 4 - - - - 4

-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 74,513 143,357 10,929 1,778 762 231,339

-企业 526 87,578 12,713 1,487 195 102,499

合计 251,921 253,396 24,220 3,265 957 533,759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未评级

注释(1) AAA AA A A以下 合计

债券-按发行方划分:

-政府 78,706 - 52 - - 78,758

-政策性银行 43,300 - 1,005 - - 44,305

-公共实体 19 - - - - 19

-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 115,747 48,142 11,348 1,725 841 177,803

-企业 10,582 77,056 2,599 792 61 91,090

合计 248,354 125,198 15,004 2,517 902 391,975

注释:

(1) 本集团持有的未评级债务工具主要为国债,政策性银行金融债券,商业银行

债券以及非银行金融机构债券。

第 148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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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风险管理(续)

(2) 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因市场价格(利率、汇率、股票价格和商品价格)的不利变动而使本

集团表内和表外业务发生损失的风险。本集团建立了涵盖市场风险识别、计量、

监测和控制环节的市场风险管理制度体系,通过产品准入审批和限额管理对市场

风险进行管理,将潜在的市场风险损失控制在可接受水平。

本集团风险内控委员会负责审批市场风险管理的重要政策制度,建立恰当的组织

结构和信息系统以有效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各项业务所承担的市场风险,确

保足够的人力、物力等资源投入以加强市场风险管理。风险管理部门独立对全行

市场风险进行管理和控制,负责拟定市场风险管理政策制度和授权限额,提供独

立的市场风险报告,以有效识别、计量和监测全行市场风险。业务部门负责在日

常经营活动中主动履行市场风险管理职责,有效识别、计量、控制经营行为中涉

及的各种市场风险要素,确保业务发展和风险承担之间的动态平衡。

本集团使用敏感性指标、外汇敞口、利率重定价缺口等作为监控市场风险的主要

工具。

本集团日常业务面临的主要市场风险包括利率风险和外汇风险。

利率风险

本集团利率风险主要来源于资产负债利率重新定价期限错配对收益的影响,以及

市场利率变动对资金交易头寸的影响。

对于资产负债业务的重定价风险,本集团主要通过缺口分析进行评估、监测,并

根据缺口现状调整浮动利率贷款与固定利率贷款比重、调整贷款重定价周期、优

化存款期限结构等。

对于资金交易头寸的利率风险,本集团采用久期分析、敏感度分析、压力测试和

情景模拟等方法进行有效监控、管理和报告。

第 149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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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

56 风险管理(续)

(2) 市场风险(续)

下表列示于资产负债表日资产与负债于相关期间及预期下一个重定价日期(或合同到期日,以较早者为准)的实际利率。

本集团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实际利率 合计 不计息 3 个月内 3 个月至 1 年 1 年至 5 年 5 年以上

注释(i)

资产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1.47% 511,189 14,567 496,622 - - -

存放同业款项 1.22% 80,803 - 74,077 6,726 - -

拆出资金 2.59% 118,776 22 78,139 40,120 - 49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3.90% 138,561 - 138,320 141 100 -

应收款项类投资 5.20% 1,112,207 3,583 452,100 461,183 183,372 11,969

发放贷款及垫款(注释(ii)) 5.85% 2,468,283 310 1,035,127 990,598 428,157 14,091

投资(注释(iii)) 3.86% 580,896 1,991 107,371 121,567 216,221 133,746

其他 111,577 109,416 444 1,717 - -

资产合计 5,122,292 129,889 2,382,200 1,622,052 827,850 160,301

负债

向中央银行借款 3.50% 37,500 - 13,500 24,000 - -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 3.80% 1,068,544 1,632 536,885 528,017 1,010 1,000

拆入资金 1.81% 49,248 - 37,039 11,874 335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2.43% 71,168 - 67,976 3,192 - -

吸收存款 2.16% 3,182,775 16,263 2,137,461 665,174 362,891 986

已发行债务凭证 4.65% 289,135 - 82,007 96,899 39,795 70,434

其他 104,236 101,302 606 2,328 - -

负债合计 4,802,606 119,197 2,875,474 1,331,484 404,031 72,420

资产负债缺口 319,686 10,692 (493,274) 290,568 423,819 87,881

第 150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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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

56 风险管理(续)

(2) 市场风险(续)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实际利率 合计 不计息 3 个月内 3 个月至 1 年 1 年至 5 年 5 年以上

注释(i)

资产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1.49% 538,486 7,232 531,254 - - -

存放同业款项 3.24% 93,991 - 89,799 2,682 1,510 -

拆出资金 3.96% 68,180 21 52,611 15,095 - 453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5.27% 135,765 - 131,871 3,068 826 -

应收款项类投资 6.17% 653,256 - 165,430 370,548 117,278 -

发放贷款及垫款(注释(ii)) 6.31% 2,136,332 238 984,930 974,735 154,359 22,070

投资(注释(iii)) 4.03% 415,740 1,539 79,066 89,141 162,620 83,374

其他 97,065 81,277 5,831 9,957 - -

资产合计 4,138,815 90,307 2,040,792 1,465,226 436,593 105,897

负债

向中央银行借款 3.50% 50,050 - 50,000 50 - -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 5.08% 688,292 1,369 571,472 104,872 10,579 -

拆入资金 1.15% 19,648 - 14,179 4,406 1,063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3.60% 41,609 - 39,440 2,169 - -

吸收存款 2.43% 2,849,574 13,355 1,883,466 685,792 263,226 3,735

已发行债务凭证 4.55% 133,488 - 21,008 13,519 20,260 78,701

其他 88,808 80,147 3,513 4,575 573 -

负债合计 3,871,469 94,871 2,583,078 815,383 295,701 82,436

资产负债缺口 267,346 (4,564) (542,286) 649,843 140,892 23,461

第 151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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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

56 风险管理(续)

(2) 市场风险(续)

下表列示于资产负债表日资产与负债于相关期间及预期下一个重定价日期(或合同到期日,以较早者为准)的实际利率。

本行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实际利率 合计 不计息 3 个月内 3 个月至 1 年 1 年至 5 年 5 年以上

注释(i)

资产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1.47% 509,851 14,371 495,480 - - -

存放同业款项 1.52% 64,800 - 58,421 6,379 - -

拆出资金 2.94% 98,276 22 60,693 37,066 - 49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3.91% 137,210 - 136,969 141 100 -

应收款项类投资 5.20% 1,109,807 3,583 452,100 461,123 182,032 10,969

发放贷款及垫款(注释(ii)) 5.99% 2,304,874 - 895,992 969,669 425,132 14,081

投资(注释(iii)) 3.95% 556,522 22,763 84,013 114,866 203,565 131,315

其他 102,955 102,831 35 89 - -

资产合计 4,884,295 143,570 2,183,703 1,589,333 810,829 156,860

负债

向中央银行借款 3.50% 37,400 - 13,500 23,900 - -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 3.83% 1,069,630 596 539,007 528,017 1,010 1,000

拆入资金 1.73% 32,399 - 28,540 3,859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2.43% 71,110 - 67,918 3,192 - -

吸收存款 2.21% 2,994,826 6,555 1,983,706 641,107 362,472 986

已发行债务凭证 4.82% 273,262 - 79,598 90,758 32,472 70,434

其他 94,030 91,096 606 2,328 - -

负债合计 4,572,657 98,247 2,712,875 1,293,161 395,954 72,420

资产负债缺口 311,638 45,323 (529,172) 296,172 414,875 84,440

第 152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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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市场风险(续)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实际利率 合计 不计息 3 个月内 3 个月至 1 年 1 年至 5 年 5 年以上

注释(i)

资产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1.50% 536,811 7,022 529,789 - - -

存放同业款项 3.43% 81,689 - 77,550 2,629 1,510 -

拆出资金 4.70% 47,810 21 32,158 15,178 - 453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5.27% 135,765 - 131,871 3,068 826 -

应收款项类投资 6.17% 652,916 - 165,430 370,348 117,138 -

发放贷款及垫款(注释(ii)) 6.47% 2,012,342 - 873,780 964,493 152,101 21,968

投资(注释(iii)) 4.08% 403,981 10,456 70,858 85,660 154,209 82,798

其他 91,322 75,534 5,831 9,957 - -

资产合计 3,962,636 93,033 1,887,267 1,451,333 425,784 105,219

负债

向中央银行借款 3.50% 50,000 - 50,000 - - -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 5.17% 698,362 226 581,485 106,072 10,579 -

拆入资金 2.98% 18,703 - 13,785 4,406 512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3.79% 41,381 - 39,212 2,169 - -

吸收存款 2.48% 2,699,597 6,219 1,776,811 651,413 261,419 3,735

已发行债务凭证 5.03% 115,592 - 14,433 9,253 16,479 75,427

其他 83,278 74,617 3,513 4,575 573 -

负债合计 3,706,913 81,062 2,479,239 777,888 289,562 79,162

资产负债缺口 255,723 11,971 (591,972) 673,445 136,222 26,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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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市场风险(续)

注释:

(i) 实际利率是指本年利息收入/支出对平均计息资产/负债的比率。

(ii) 本集团以上列报为 3 个月内重定价的发放贷款及垫款包括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余额为人民币 500.79 亿元的逾期金额(扣除减值损失准备)(2014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434.96 亿元)。

本行以上列报为 3 个月内重定价的发放贷款及垫款包括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余额为人民币 468.72 亿元的逾期金额(扣除减值损失准备)(2014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434.86 亿元)。

(iii) 投资包括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

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及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

本集团采用敏感性分析衡量利息变化对本集团净利息收入的可能影响。下表

列出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4 年 12 月 31 日按当日资产和负债进行利率

敏感性分析结果。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利息净收入 其他综合收益 利息净收入 其他综合收益

上升 100 个基点 (2,753) (906) (552) (686)

下降 100 个基点 2,753 906 552 686

以上敏感性分析基于非衍生资产和负债具有静态的利率风险结构以及某些简

化的假设。有关的分析仅衡量一年内利率变化,反映为一年内本集团非衍生

资产和负债的重新定价对本集团按年化计算利息收入的影响,基于以下假

设:(i)所有在三个月内及三个月后但一年内重新定价或到期的资产和负债均

假设在有关期间开始时重新定价或到期;(ii)收益率曲线随利率变化而平行

移动;及(iii)资产和负债组合并无其他变化,且所有头寸将会被持有,并在

到期后续期。本分析并不会考虑管理层可能采用风险管理方法所产生的影

响。由于基于上述假设,利率增减导致本集团净利息收入出现的实际变化可

能与此敏感性分析的结果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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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市场风险(续)

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是指因汇率的不利变动而使银行表内和表外业务发生损失的风险。本集团主要

采用外汇敞口分析来衡量汇率风险的大小,并通过即期和远期外汇交易及将以外币为单

位的资产与相同币种的对应负债匹配来管理其外汇风险,并适当运用衍生金融工具(主要

是外汇掉期)管理外币资产负债组合。

各资产负债项目于资产负债表日的外汇风险敞口如下:

本集团

2015 年 12 月 31 日

人民币 美元 港币 其他 合计

资产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465,281 45,102 613 193 511,189

存放同业款项 37,835 29,019 9,860 4,089 80,803

拆出资金 79,776 29,751 6,615 2,634 118,77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37,210 1,351 - - 138,561

应收款项类投资 1,109,612 2,595 - - 1,112,207

发放贷款及垫款 2,227,366 168,536 63,532 8,849 2,468,283

投资 527,396 24,883 15,299 13,318 580,896

其他 98,924 8,541 3,885 227 111,577

资产总计 4,683,400 309,778 99,804 29,310 5,122,292

负债

向中央银行借款 37,500 - - - 37,500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

存放款项 1,028,229 34,148 847 5,320 1,068,544

拆入资金 38,814 9,714 - 720 49,248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71,168 - - - 71,168

吸收存款 2,854,718 192,475 99,888 35,694 3,182,775

已发行债务凭证 273,085 14,350 1,700 - 289,135

其他 89,850 6,748 3,257 4,381 104,236

负债总计 4,393,364 257,435 105,692 46,115 4,802,606

资产负债缺口 290,036 52,343 (5,888) (16,805) 319,686

信贷承担 1,053,858 110,380 35,143 7,852 1,207,233

衍生金融工具(注释(i)) (26,270) 8,141 1,257 27,960 11,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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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市场风险(续)

外汇风险(续)

各资产负债项目于资产负债表日的外汇风险敞口如下:(续)

本集团(续)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人民币 美元 港币 其他 合计

资产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526,072 10,145 2,078 191 538,486

存放同业款项 17,389 67,694 5,908 3,000 93,991

拆出资金 45,714 21,359 315 792 68,180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35,194 571 - - 135,765

应收款项类投资 652,033 1,223 - - 653,256

发放贷款及垫款 1,918,137 154,673 54,167 9,355 2,136,332

投资 388,142 15,468 8,403 3,727 415,740

其他 90,525 2,797 3,309 434 97,065

资产总计 3,773,206 273,930 74,180 17,499 4,138,815

负债

向中央银行借款 50,050 - - - 50,050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

存放款项 661,496 21,950 392 4,454 688,292

拆入资金 5,423 13,218 - 1,007 19,648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41,381 228 - - 41,609

吸收存款 2,528,282 225,951 78,818 16,523 2,849,574

已发行债务凭证 117,576 10,824 2,488 2,600 133,488

其他 80,839 2,379 3,181 2,409 88,808

负债总计 3,485,047 274,550 84,879 26,993 3,871,469

资产负债缺口 288,159 (620) (10,699) (9,494) 267,346

信贷承担 1,137,105 113,081 27,163 6,854 1,284,203

衍生金融工具(注释(i)) (19,902) (14,798) 25,585 17,848 8,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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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市场风险(续)

外汇风险(续)

各资产负债项目于资产负债表日的外汇风险敞口如下:(续)

本行

2015 年 12 月 31 日

人民币 美元 港币 其他 合计

资产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464,442 44,817 415 177 509,851

存放同业款项 34,439 26,301 650 3,410 64,800

拆出资金 76,912 19,945 1,419 - 98,27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37,210 - - - 137,210

应收款项类投资 1,107,212 2,595 - - 1,109,807

发放贷款及垫款 2,190,187 105,614 2,779 6,294 2,304,874

投资 529,093 10,594 16,570 265 556,522

其他 94,148 8,123 19 665 102,955

资产总计 4,633,643 217,989 21,852 10,811 4,884,295

负债

向中央银行借款 37,400 - - - 37,400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

存放款项 1,029,474 34,059 777 5,320 1,069,630

拆入资金 23,025 8,654 - 720 32,399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71,110 - - - 71,110

吸收存款 2,815,265 147,624 6,019 25,918 2,994,826

已发行债务凭证 273,262 - - - 273,262

其他 87,209 5,194 7 1,620 94,030

负债总计 4,336,745 195,531 6,803 33,578 4,572,657

资产负债缺口 296,898 22,458 15,049 (22,767) 311,638

信贷承担 1,048,159 61,845 1,594 7,356 1,118,954

衍生金融工具(注释(i)) (26,277) 8,172 1,227 27,967 11,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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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市场风险(续)

外汇风险(续)

各资产负债项目于资产负债表日的外汇风险敞口如下:(续)

本行(续)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人民币 美元 港币 其他 合计

资产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524,992 9,775 1,879 165 536,811

存放同业款项 17,292 61,336 967 2,094 81,689

拆出资金 32,103 15,510 197 - 47,810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35,194 571 - - 135,765

应收款项类投资 651,693 1,223 - - 652,916

发放贷款及垫款 1,899,740 103,054 1,203 8,345 2,012,342

投资 395,798 7,693 - 490 403,981

其他 85,641 5,124 18 539 91,322

资产总计 3,742,453 204,286 4,264 11,633 3,962,636

负债

向中央银行借款 50,000 - - - 50,000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

存放款项 671,786 21,836 286 4,454 698,362

拆入资金 5,063 12,633 - 1,007 18,703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41,381 - - - 41,381

吸收存款 2,496,448 188,554 6,989 7,606 2,699,597

已发行债务凭证 115,592 - - - 115,592

其他 76,598 4,463 191 2,026 83,278

负债总计 3,456,868 227,486 7,466 15,093 3,706,913

资产负债缺口 285,585 (23,200) (3,202) (3,460) 255,723

信贷承担 1,131,175 71,045 188 5,903 1,208,311

衍生金融工具(注释(i)) (8,388) 4,322 1,840 11,790 9,5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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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市场风险(续)

外汇风险(续)

注释:

(i) 衍生金融工具反映货币衍生工具的名义本金净额,包括未交割的即期外汇、远期

外汇、外汇掉期和货币期权。

本集团采用敏感性分析衡量汇率变化对本集团利润的可能影响。下表列出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4 年 12 月 31 日按当日货币性资产和负债进行汇率敏感性分析

结果。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税前利润 其他综合收益 税前利润 其他综合收益

升值 1% 407 (18) 139 (3)

贬值 1% (407) 18 (139) 3

以上敏感性分析基于资产和负债具有静态的汇率风险结构以及以下假设:(i)各种

汇率敏感度是指各币种对人民币于报告日当天收盘(中间价)汇率绝对值波动 1%造

成的汇兑损益;(ii)各币种对人民币汇率同时同向波动且未考虑不同货币汇率变动

之间的相关性;(iii)计算外汇敞口时,包含了即期外汇敞口、远期外汇敞口和期

权,且所有头寸将会被持有,并在到期后续期。本分析并不会考虑管理层可能采

用风险管理方法所产生的影响。由于基于上述假设,汇率变化导致本集团利润出

现的实际变化可能与此敏感性分析的结果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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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风险管理(续)

(3)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集团无法以合理成本及时获得充足资金,用于偿付到期债务、

履行其他支付义务和满足正常业务开展的其他资金需求的风险。本集团流动性风

险主要源于资产负债期限结构错配,客户集中提款等。

本集团实行统一的流动性风险管理模式,总行负责制定本集团流动性风险管理政

策、策略等,在法人机构层面集中管理流动性风险;境内外附属机构在本集团总

体流动性风险管理政策框架内,根据监管机构要求,制定自身的流动性风险管理

策略、程序等。

本集团根据整体资产负债情况和市场状况,设定各种比例指标和业务限额管理流

动性风险;并通过持有适量的流动性资产满足日常经营中可能发生的不可预知的

支付需求。

本集团运用多种手段对流动性情况进行监测分析,主要包括流动性缺口分析、流

动性指标监测(包括但不限于存贷比、流动性比例、流动性缺口率、超额备付率等

监管指标和内部管理目标)、情景分析和压力测试等。在此基础上,本集团建立了

流动性风险的定期报告机制,及时向高级管理层报告流动性风险最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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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流动性风险(续)

本集团到期日分析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即期偿还 3 个月内 3 个月至 1 年 1至5年 5 年以上 无期限 合计

(注释(i))

资产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71,059 - 3,416 - - 436,714 511,189

存放同业款项 57,103 16,974 6,726 - - - 80,803

拆出资金 - 81,118 37,620 16 - 22 118,77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138,320 141 100 - - 138,561

应收款项类投资 - 452,100 461,183 186,955 11,969 - 1,112,207

发放贷款及垫款(注释(ii)) 19,429 504,373 892,359 602,310 418,369 31,443 2,468,283

投资(注释(iii)) 296 63,979 113,642 261,416 139,919 1,644 580,896

其他 23,220 14,711 25,133 8,984 8,952 30,577 111,577

资产总计 171,107 1,271,575 1,540,220 1,059,781 579,209 500,400 5,122,292

负债

向中央银行借款 - 13,500 24,000 - - - 37,500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 225,398 312,518 528,022 1,010 1,000 596 1,068,544

拆入资金 - 37,039 11,874 335 - - 49,248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67,976 3,192 - - - 71,168

吸收存款 1,334,115 819,432 665,351 362,891 986 - 3,182,775

已发行债务凭证 - 80,028 97,281 41,392 70,434 - 289,135

其他 57,151 13,821 19,673 7,926 938 4,727 104,236

负债总计 1,616,664 1,344,314 1,349,393 413,554 73,358 5,323 4,802,606

(短)/长头寸 (1,445,557) (72,739) 190,827 646,227 505,851 495,077 319,6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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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流动性风险(续)

本集团到期日分析(续)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即期偿还 3 个月内 3 个月至 1 年 1至5年 5 年以上 无期限 合计

(注释(i))

资产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77,398 - - - - 461,088 538,486

存放同业款项 70,434 19,365 2,682 1,510 - - 93,991

拆出资金 - 50,799 17,360 - - 21 68,180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131,709 3,068 988 - - 135,765

应收款项类投资 - 165,430 370,548 117,278 - - 653,256

发放贷款及垫款(注释(ii)) 20,578 469,777 790,021 485,009 336,118 34,829 2,136,332

投资(注释(iii)) 4,190 33,044 75,585 203,675 96,437 2,809 415,740

其他 17,193 31,338 17,563 1,733 956 28,282 97,065

资产总计 189,793 901,462 1,276,827 810,193 433,511 527,029 4,138,815

负债

向中央银行借款 - 50,000 50 - - - 50,050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 124,269 448,572 104,872 10,579 - - 688,292

拆入资金 - 14,179 4,406 1,063 - - 19,648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39,440 2,169 - - - 41,609

吸收存款 1,290,019 591,897 682,497 265,392 19,769 - 2,849,574

已发行债务凭证 - 17,897 14,665 18,593 82,333 - 133,488

其他 42,583 12,738 9,491 18,090 2,380 3,526 88,808

负债总计 1,456,871 1,174,723 818,150 313,717 104,482 3,526 3,871,469

(短)/长头寸 (1,267,078) (273,261) 458,677 496,476 329,029 523,503 267,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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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流动性风险(续)

本行到期日分析(续)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即期偿还 3 个月内 3 个月至 1 年 1至5年 5 年以上 无期限 合计

(注释(i))

资产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70,431 - 3,416 - - 436,004 509,851

存放同业款项 42,056 16,365 6,379 - - - 64,800

拆出资金 - 63,688 34,566 - - 22 98,27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136,969 141 100 - - 137,210

应收款项类投资 - 452,100 461,123 185,615 10,969 - 1,109,807

发放贷款及垫款(注释(ii)) 17,123 467,133 842,534 548,856 399,482 29,746 2,304,874

投资(注释(iii)) 296 42,285 106,262 247,772 137,488 22,419 556,522

其他 19,813 14,657 25,099 8,484 7,444 27,458 102,955

资产总计 149,719 1,193,197 1,479,520 990,827 555,383 515,649 4,884,295

负债

向中央银行借款 - 13,500 23,900 - - - 37,400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 225,789 313,218 528,017 1,010 1,000 596 1,069,630

拆入资金 - 28,540 3,859 - - - 32,399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67,918 3,192 - - - 71,110

吸收存款 1,283,922 706,340 641,106 362,472 986 0 2,994,826

已发行债务凭证 - 79,598 90,758 32,472 70,434 - 273,262

其他 54,143 11,499 19,611 7,652 557 568 94,030

负债总计 1,563,854 1,220,613 1,310,443 403,606 72,977 1,164 4,572,657

(短)/长头寸 (1,414,135) (27,416) 169,077 587,221 482,406 514,485 311,638

第 163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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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

56 风险管理(续)

(3) 流动性风险(续)

本行到期日分析(续)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即期偿还 3 个月内 3 个月至 1 年 1至5年 5 年以上 无期限 合计

(注释(i))

资产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76,737 - - - - 460,074 536,811

存放同业款项 56,859 20,691 2,629 1,510 - - 81,689

拆出资金 - 32,611 15,178 - - 21 47,810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131,709 3,068 988 - - 135,765

应收款项类投资 - 165,430 370,348 117,138 - - 652,916

发放贷款及垫款(注释(ii)) 18,946 437,732 751,392 450,073 320,396 33,803 2,012,342

投资(注释(iii)) 4,190 26,082 72,563 193,990 95,429 11,727 403,981

其他 14,605 30,730 17,558 1,731 956 25,742 91,322

资产总计 171,337 844,985 1,232,736 765,430 416,781 531,367 3,962,636

负债

向中央银行借款 - 50,000 - - - - 50,000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 124,494 457,217 106,072 10,579 - - 698,362

拆入资金 - 13,785 4,406 512 - - 18,703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39,212 2,169 - - - 41,381

吸收存款 1,251,178 500,985 664,246 263,419 19,769 - 2,699,597

已发行债务凭证 - 14,433 9,253 16,479 75,427 - 115,592

其他 40,224 12,336 9,341 18,092 2,380 905 83,278

负债总计 1,415,896 1,087,968 795,487 309,081 97,576 905 3,706,913

(短)/长头寸 (1,244,559) (242,983) 437,249 456,349 319,205 530,462 255,723

第 164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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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风险管理(续)

(3) 流动性风险(续)

表外项目-本集团到期日分析

本集团的表外项目主要有承兑汇票、信用卡承担、开出保函、贷款承担及开出信

用证。下表按合同的剩余期限列示表外项目金额:

2015年12月31日

1 年以内 1至5年 5 年以上 合计

承兑汇票 631,431 - - 631,431

信用卡承担 149,138 - - 149,138

开出保函 81,573 50,887 1,106 133,566

贷款承担 90,501 62,712 47,720 200,933

开出信用证 91,406 759 - 92,165

合计 1,044,049 114,358 48,826 1,207,233

2014年12月31日

1 年以内 1至5年 5 年以上 合计

承兑汇票 712,985 - - 712,985

信用卡承担 124,106 - - 124,106

开出保函 96,815 25,560 1,633 124,008

贷款承担 87,223 62,412 38,703 188,338

开出信用证 133,009 1,757 - 134,766

合计 1,154,138 89,729 40,336 1,284,203

本行到期日分析

2015年12月31日

1 年以内 1至5年 5 年以上 合计

承兑汇票 628,790 - - 628,790

信用卡承担 141,993 - - 141,993

开出保函 80,215 49,773 1,106 131,094

贷款承担 20,646 58,342 47,716 126,704

开出信用证 89,683 690 - 90,373

合计 961,327 108,805 48,822 1,118,954

第 165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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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

56 风险管理(续)

(3) 流动性风险(续)

2014年12月31日

1 年以内 1至5年 5 年以上 合计

承兑汇票 711,552 - - 711,552

信用卡承担 117,409 - - 117,409

开出保函 95,884 25,487 1,633 123,004

贷款承担 27,668 59,978 38,698 126,344

开出信用证 129,922 80 - 130,002

合计 1,082,435 85,545 40,331 1,208,311

注释:

(i)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中的无期限金额是指存放于人民银行的法定存款准

备金与财政性存款。拆出资金、发放贷款及垫款、投资项中无期限金额是指

已减值或已逾期 1 个月以上的部分。股权投资亦于无期限中列示。

(ii) 逾期 1 个月内的未减值发放贷款及垫款归入即期偿还类别。

(iii) 投资包括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

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及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关于投资,剩余到期日不

代表本集团打算持有至最终到期。

第 166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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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

56 风险管理(续)

(4) 操作风险

操作风险是指由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程序、员工和信息科技系统,以及外部事

件所造成损失的风险,包括法律风险,但不包括策略风险和声誉风险。

本集团在以内控措施为主的环境下通过健全操作风险管理机制,实现对操作风险

的识别、评估、监测、控制、缓释和报告,从而降低操作风险损失。这套涵盖所

有业务环节的机制涉及财务、信贷、会计、结算、储蓄、资金、中间业务、计算

机系统的应用与管理、资产保全和法律事务等。其中主要内控措施包括:

–通过建立全集团矩阵式授权管理体系,开展年度统一授权工作,严格限定各级

机构及人员在授予的权限范围内开展业务活动,在制度层面进一步明确了严禁

越权从事业务活动的管理要求。

–通过采用统一的法律责任制度并对违规违纪行为进行追究和处分,建立严格的

问责制度;

–推动全行操作风险管理文化建设,进行操作风险管理专家队伍建设,通过正规

培训和上岗考核,提高本集团员工的风险管理意识;

–根据相关规定,依法加强现金管理,规范账户管理,提升可疑交易监测手段,

并加强反洗钱的教育培训工作,努力确保全行工作人员掌握反洗黑钱的必需知

识和基本技能以打击洗黑钱;

–为减低因不可预见的意外情况对业务的影响,本集团对所有主要业务尤其是后

台运作均设有后备系统及紧急业务复原方案等应变设施。本集团还投保以减低

若干营运事故可能造成的损失。

此外,本集团持续优化完善操作风险管理系统建设,为有效识别、评估、监测、

控制和报告操作风险提供信息化支持。管理信息系统具备记录和存储操作风险损

失数据和操作风险事件信息、支持操作风险和控制自我评估、监测关键风险指标

等功能。

第 167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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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

57 公允价值数据

公允价值估计是根据金融工具的特性和相关市场资料于某一特定时间做出,一般

是主观的。本集团根据以下层级确定及披露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

第一层级:集团在估值当天可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的报价(未经调

整)。该层级包括在交易所上市的股权和债务工具以及交易所交易的

衍生产品等。

第二层级:输入变量为除了第一层级中的活跃市场报价之外的可观察变量,通过

直接或者间接可观察。划分为第二层级的债券投资大部分为人民币债

券。这些债券的公允价值按照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估值

结果确定,此层级还包括大多数场外衍生工具。估值技术包括远期定

价、掉期模型和期权定价模型;输入参数的来源是彭博和路透交易系

统等可观察的公开市场。

第三层级:资产或负债的输入变量基于不可观察的变量。该层级包括一项或多项

重大输入为不可观察变量的股权和债券工具。管理层从交易对手处询

价或使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涉及的不可观察变量主要包括折现

率和市场价格波动率等参数。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是根据以下方式确定:

–拥有标准条款并在活跃市场交易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其公允价值是参考市

场标价的买入、卖出价分别确定。

–不在活跃市场交易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其公允价值是根据公认定价模型或

采用对类似工具可观察的当前市场标价根据折现现金流分析而确定。如不存在对

类似工具可观察的市场交易标价,则使用交易对手询价进行估值,且管理层对此

价格进行了分析。对于非期权类的衍生金融工具,其公允价值利用工具期限内适

用的收益率曲线按折现现金流分析来确定;对于期权类的衍生金融工具,其公允

价值则利用期权定价模型来确定。

本集团对于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建立了独立的估值流程。风险管理部对于估值方

法、参数、假设和结果进行独立验证,运营管理部按照估值流程获取估值结果并

按照账务核算规则对估值结果进行账务处理,财务会计部基于经独立审阅的估值

结果准备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披露信息。

不同类型金融工具的估值政策和程序由本集团风险管理委员会批准。对估值政策

和程序的任何改变,在实际采用前都需要报送风险管理委员会批准。

第 168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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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

57 公允价值数据(续)

于 2015 年度,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中公允价值计量所采用的估值技术和输入值

并未发生重大变化。

(1)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本集团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存放同业款项、拆出资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发放贷款及垫款、持有至到期投

资、应收款项类投资、向中央银行借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拆入资

金、卖出回购金融资产、吸收存款和已发行债务凭证。

除以下项目外,本集团上述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到期日大部分均为一年以内或

者主要为浮动利率,其账面价值接近其公允价值。

本集团

账面价值 公允价值

2015 年 2014 年 2015 年 2014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179,930 177,957 185,152 177,856

应收款项类投资 1,112,207 653,256 1,124,181 656,435

金融负债:

已发行债务凭证

–已发行存款证(非交易用途) 8,705 11,167 8,706 11,193

–已发行债务证券 31,295 16,302 32,381 16,656

–已发行次级债 77,779 82,333 83,181 83,715

–已发行同业存单 171,356 23,686 171,501 24,978

本行

账面价值 公允价值

2015 年 2014 年 2015 年 2014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179,930 177,957 185,152 177,856

应收款项类投资 1,109,807 652,916 1,121,853 656,088

金融负债:

已发行债务凭证

–已发行债务证券 31,472 16,479 32,558 16,834

–已发行次级债 70,434 75,427 75,566 76,566

–已发行同业存单 171,356 23,686 171,501 24,978

第 169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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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

57 公允价值数据(续)

(1)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续)

以上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按公允价值层级列示如下:

本集团

2015 年 12 月 31 日

第一层级 第二层级 第三层级 合计

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833 184,319 - 185,152

应收款项类投资 - 1,124,181 - 1,124,181

金融负债:

已发行债务凭证

–已发行存款证(非交易用途) - 8,706 - 8,706

–已发行债务证券 - 32,381 - 32,381

–已发行次级债 7,615 75,566 - 83,181

–已发行同业存单 - 171,501 - 171,501

2014 年 12 月 31 日

第一层级 第二层级 第三层级 合计

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1,365 176,491 - 177,856

应收款项类投资 - 656,435 - 656,435

金融负债:

已发行债务凭证

–已发行存款证(非交易用途) - 11,193 - 11,193

–已发行债务证券 - 16,656 - 16,656

–已发行次级债 7,149 76,566 - 83,715

–已发行同业存单 - 24,978 - 24,978

第 170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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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

57 公允价值数据(续)

(1)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续)

以上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按公允价值层级列示如下(续):

本行

2015 年 12 月 31 日

第一层级 第二层级 第三层级 合计

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833 184,319 - 185,152

应收款项类投资 - 1,121,853 - 1,121,853

金融负债:

已发行债务凭证

–已发行债务证券 - 32,558 - 32,558

–已发行次级债 - 75,566 - 75,566

–已发行同业存单 - 171,501 - 171,501

2014 年 12 月 31 日

第一层级 第二层级 第三层级 合计

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1,365 176,491 - 177,856

应收款项类投资 - 656,088 - 656,088

金融负债:

已发行债务凭证

–已发行债务证券 - 16,834 - 16,834

–已发行次级债 - 76,566 - 76,566

–已发行同业存单 - 24,978 - 24,978

第 171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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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

57 公允价值数据(续)

(2)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年末公允价值

本集团

第一层级 第二层级 第三层级

(注释(i)) (注释(i)) (注释(ii)) 合计

2015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资产

–债券投资 479 8,057 - 8,536

–投资基金 - - 1 1

–同业存单 - 15,226 - 15,226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资产

–债券投资 - 2,457 - 2,457

衍生金融资产

–利率衍生工具 - 1,288 3 1,291

–货币衍生工具 17 11,472 - 11,489

–贵金属衍生工具 - 1,008 - 1,008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债券投资 40,313 257,120 11 297,444

–投资基金 - 352 70 422

–存款证及同业存单 671 74,643 - 75,314

–理财产品 10 10

–权益工具 424 - 22 446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总额 41,904 371,633 107 413,644

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利率衍生工具 - (992) (3) (995)

–货币衍生工具 (1) (10,118) - (10,119)

–贵金属衍生工具 - (304) - (304)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负债总额 (1) (11,414) (3) (11,418)

第 172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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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

57 公允价值数据(续)

(2)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年末公允价值(续)

本集团

第一层级 第二层级 第三层级

(注释(i)) (注释(i)) (注释(ii)) 合计

2014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资产

–债券投资 1,616 11,130 - 12,746

–投资基金 - - 2 2

–同业存单 - 13,923 - 13,923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资产

–债券投资 - 838 - 838

衍生金融资产

–利率衍生工具 - 972 5 977

–货币衍生工具 10 6,396 - 6,406

–贵金属衍生工具 - 843 - 843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债券投资 23,055 160,233 12 183,300

–投资基金 - 320 127 447

–存款证及同业存单 228 23,660 - 23,888

–权益工具 89 1,548 - 1,637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总额 24,998 219,863 146 245,007

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负债

–卖空债券 (573) - - (573)

衍生金融负债

–利率衍生工具 - (744) (10) (754)

–货币衍生工具 (1) (6,207) - (6,208)

–贵金属衍生工具 - (385) - (385)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负债总额 (574) (7,336) (10) (7,920)

第 173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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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

57 公允价值数据(续)

(2)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年末公允价值(续)

本行

第一层级 第二层级 第三层级

(注释(i)) (注释(i)) (注释(ii)) 合计

2015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资产

–债券投资 300 8,057 - 8,357

–同业存单 - 15,226 - 15,226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资产

–债券投资 - 1,766 - 1,766

衍生金融资产

–利率衍生工具 - 1,039 3 1,042

–货币衍生工具 - 8,334 - 8,334

–贵金属衍生工具 - 1,008 - 1,008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债券投资 7,030 256,497 8 263,535

–投资基金 - 352 - 352

–存款证及同业存单 - 64,945 - 64,945

–权益工具 48 - - 48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总额 7,378 357,224 11 364,613

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利率衍生工具 - (951) (3) (954)

–货币衍生工具 - (7,181) - (7,181)

–贵金属衍生工具 - (304) - (304)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负债总额 - (8,436) (3) (8,439)

第 174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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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

57 公允价值数据(续)

(2)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年末公允价值(续)

本行

第一层级 第二层级 第三层级

(注释(i)) (注释(i)) (注释(ii)) 合计

2014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资产

–债券投资 1,609 11,131 - 12,740

–同业存单 - 13,923 - 13,923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资产

–债券投资 - 838 - 838

衍生金融资产

–利率衍生工具 - 718 5 723

–货币衍生工具 - 4,072 - 4,072

–贵金属衍生工具 - 843 - 843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债券投资 6,832 159,026 9 165,867

–投资基金 - 320 - 320

–存款证及同业存单 - 20,650 - 20,650

–权益工具 38 1,548 - 1,586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总额 8,479 213,069 14 221,562

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负债

–卖空债券 (573) - - (573)

衍生金融负债

–利率衍生工具 - (703) (10) (713)

–货币衍生工具 - (3,902) - (3,902)

–贵金属衍生工具 - (385) - (385)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负债总额 (573) (4,990) (10) (5,573)

(i) 本年在第一和第二公允价值层级之间没有发生重大的层级转移。

第 175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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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公允价值数据(续)

(2)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年末公允价值(续)

(ii) 第三公允价值层级本年度的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本集团

资产 负债

指定为公允价

值计量且其变

交易性金融 动计入当期损 衍生金融 衍生金融

资产 益的金融资产 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合计 负债 合计

利率衍生 利率衍生

投资基金 债券投资 工具 债券投资 投资基金 权益工具 工具

2015 年 1 月 1 日 2 - 5 12 127 - 146 (10) (10)

在当期损益中确认的利得或

损失总额 - - (2) - - 22 20 7 7

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利

得或损失总额 - - - - (17) - (17) - -

购买 - - - - (40) - (40) - -

出售和结算 (1) - - (1) - - (2) - -

2015 年 12 月 31 日 1 - 3 11 70 22 107 (3) (3)

2015 年 12 月 31 日持有第三

层级金融工具相关已确认

当期损益情况(注(iii)) - - (2) - - 22 20 7 7

第 176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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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

57 公允价值数据(续)

(2)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年末公允价值(续)

(ii) 第三公允价值层级本期间的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续)

本集团

资产 负债

指定为公允价

值计量且其变

交易性金融 动计入当期损 衍生金融 衍生金融

资产 益的金融资产 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合计 负债 合计

利率衍生 利率衍生

投资基金 债券投资 工具 债券投资 投资基金 工具

2014 年 1 月 1 日 2 40 12 13 290 357 (17) (17)

在当期损益中确认的利得或

损失总额 - - (8) - - (8) 12 12

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利

得或损失总额 - - - (1) (25) (26) - -

购买 - - - - 15 15 - -

出售和结算 - (40) 1 - (153) (192) (5) (5)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 - 5 12 127 146 (10) (10)

2014 年 12 月 31 日持有第三

层级金融工具相关已确认

当期损益情况(注(iii)) - - (8) - - (8) 12 12

第 177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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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

57 公允价值数据(续)

(2)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年末公允价值(续)

(ii) 第三公允价值层级本期间的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续)

本行

资产 负债

可供出售

衍生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 合计 衍生金融负债 合计

利率衍生工具 债券投资 利率衍生工具

2015 年 1 月 1 日 5 9 14 (10) (10)

在当期损益中确认的利得或损失总额 (2) - (2) 7 7

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利得或损失总额 - (1) (1) - -

2015 年 12 月 31 日 3 8 11 (3) (3)

2015 年 12 月 31 日持有第三层级金融工具

相关已确认当期损益情况(注(iii)) - - - 5 5

第 178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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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

57 公允价值数据(续)

(2)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年末公允价值(续)

(ii) 第三公允价值层级本期间的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续)

本行

资产 负债

可供出售

衍生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 合计 衍生金融负债 合计

利率衍生工具 债券投资 利率衍生工具

2014 年 1 月 1 日 12 9 21 (17) (17)

在当期损益中确认的利得或损失总额 (8) 1 (7) 12 12

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利得或损失总额 - (1) (1) - -

出售和结算 1 - 1 (5) (5)

2014 年 12 月 31 日 5 9 14 (10) (10)

2014 年 12 月 31 日持有第三层级金融工具

相关已确认当期损益情况(注(iii)) - - - 4 4

第 179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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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

58 承担及或有事项

(1) 信贷承诺

本集团信贷承诺包括贷款承担,信用卡承担,财务担保,信用证及承兑汇票服

务。

贷款承担和信用卡承担是指本集团已审批并签订合同但尚未使用的贷款及信用卡

透支额度。财务担保及信用证服务是本集团为客户向第三方履约提供担保。承兑

汇票是指本集团对客户签发汇票作出的承兑承诺,本集团预期大部分的承兑汇票

会与客户偿付款项同时结清。

信贷承诺的合约金额分类列示如下。所列示的贷款承担及信用卡承担金额为假设

额度全部支用时的金额;保函、信用证、承兑汇票金额为如果交易对手未能履

约,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确认的最大潜在损失金额。

本集团 本行

2015 年 2014 年 2015 年 2014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合同金额:

贷款承担

–原到期日为 1 年以内 130,985 141,614 58,612 80,787

–原到期日为 1 年或以上 69,948 46,724 68,092 45,557

小计 200,933 188,338 126,704 126,344

开出保函 133,567 124,008 131,094 123,004

开出信用证 92,164 134,766 90,373 130,002

承兑汇票 631,431 712,985 628,790 711,552

信用卡承担 149,138 124,106 141,993 117,409

合计 1,207,233 1,284,203 1,118,954 1,208,311

(2) 信贷承诺按信用风险加权金额分析

本集团 本行

2015 年 2014 年 2015 年 2014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或有负债及承担的信用

风险加权金额 391,878 455,254 387,825 451,089

第 180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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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

58 承担及或有事项(续)

(2) 信贷承诺按信用风险加权金额分析(续)

信用风险加权金额依据银监会相关规定,根据交易对手的状况和到期期限的特点

计算的。采用的风险权重由 0%至 150%不等。

(3) 资本承担

于资产负债表日已授权的资本承担如下:

本集团 本行

2015 年 2014 年 2015 年 2014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为购置物业及设备

–已订约 7,119 8,369 6,979 8,329

–已授权未订约 113 44 113 44

(4) 经营租赁承担

本集团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若干物业和设备。这些租赁一般为期 1 年至 5 年,并

可能有权选择续期,届时所有条款均可重新商定。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根据不

可撤销的经营租赁协议项下在未来最低租赁付款额如下:

本集团 本行

2015 年 2014 年 2015 年 2014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一年以内 2,864 2,583 2,649 2,392

一年至两年 2,553 2,396 2,373 2,233

两年至三年 2,173 2,143 2,036 2,005

三年至五年 3,510 3,417 3,311 3,204

五年以上 3,699 3,545 3,586 3,375

合计 14,799 14,084 13,955 13,209

(5) 未决诉讼和纠纷

本集团于报告期末已经根据本集团的会计政策对任何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失的上

述承担和或有负债评估及计提准备金,包括未决诉讼和纠纷。

第 181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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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

58 承担及或有事项(续)

(5) 未决诉讼和纠纷(续)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尚有涉及赔偿金额为人民币 3.94 亿元(2014 年:人

民币 3.39 亿元)的若干未决诉讼案件。根据本集团内部及外部法律顾问的意见,

本集团对上述未决诉讼计提了预计负债人民币 0.02 亿元(2014 年:人民币 0.05 亿

元)。本集团已对该等法律诉讼事项可能遭受的损失足额计提了预计负债,该等事

项不会对本行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6) 债券承兑承诺

作为中国国债承销商,若债券持有人于债券到期日前兑付债券,本集团有责任为

债券持有人承兑该债券。该债券于到期日前的承兑价是按票面价值加上兑付日未

付利息。应付债券持有人的应计利息按照财政部和人民银行有关规则计算。承兑

价可能与于承兑日市场上交易的相近似债券的公允价值不同。

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按票面值对已承销、出售,但未到期的国债承兑责任如

下:

本集团及本行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债券承兑承诺 13,371 12,107

上述国债的原始期限为一至五年不等。本集团预计于国债到期日前通过本集团提

前承兑的国债金额不大。财政部对提前兑付的国债不会及时兑付,但会在国债到

期时兑付本金和按发行协议支付利息。

(7) 股权收购承诺

2015年5月26日,本行与中国信托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金控”)

签订《私募股份认购契约》。根据该契约,本行拟认购中信金控增资发行的

602,678,478股普通股股份,相当于中信金控增资后普通股总数的3.8%,认购价款

总计为新台币元130.90亿元。同日,中信银行(国际)与中信金控的的全资子公司

中国信托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信托银行”)签订《股份转让协

议》,拟向中国信托银行出售其持有的中信银行国际(中国)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转让价款为相当于人民币23.53亿元的港币。上述的两项交易互为条件,且完成尚

待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

第 182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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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

59 在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第三方机构发起设立的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享有的权益

本集团投资于部分其他机构发行或管理的未纳入合并的结构化主体,并确认其产

生的投资收益。这些结构化主体主要包括理财产品、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信托投

资计划、资产支持融资债券以及投资基金。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通过直接持有投资而在第三方机构发起设立的结

构化主体中享有的权益的账面价值及其在本集团的资产负债表的相关资产负债项

目列示如下:

本集团

2015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价值 最大风险敞口

持有至 可供出售 应收款项类

到期投资 金融资产 投资 合计

理财产品 - 10 147,605 147,615 147,615

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 - 825,016 825,016 825,016

信托投资计划 - - 139,971 139,971 139,971

资产支持融资债券 5,306 8 - 5,314 5,314

投资基金 - 70 - 70 70

合计 5,306 88 1,112,592 1,117,986 1,117,986

第 183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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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

59 在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续)

(1) 在第三方机构发起设立的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享有的权益

(续)

本集团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价值 最大风险敞口

持有至 可供出售 应收款项类

到期投资 金融资产 投资 合计

理财产品 - - 78,859 78,859 78,859

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 - 452,319 452,319 452,319

信托投资计划 - - 108,535 108,535 108,535

资产支持融资债券 7,110 9 - 7,119 7,119

投资基金 - 127 - 127 127

合计 7,110 136 639,713 646,959 646,959

理财产品、信托投资计划、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以及投资基金的最大风险敞口为其

在报告日的公允价值或账面价值(取两者孰高)。资产支持融资债权的最大风险敞

口按其在资产负债表中确认的分类为其在报告日的摊余成本或公允价值。

第 184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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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

59 在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续)

(2) 在本集团作为发起人但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享有的权益

本集团发起设立的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主要包括本集团发行

的非保本理财产品。这些结构化主体的性质和目的主要是管理投资者的资产并收

取管理费,其融资方式是向投资者发行投资产品。本集团在这些未纳入合并财务

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享有的权益主要指通过管理这些结构化主体赚取管理费

收入。

于 2015 年度,本集团在上述结构化主体确认的手续费及佣金收入为人民币 58.08

亿元(2014 年:人民币 39.58 亿元);利息收入为人民 3.90 亿元(2014 年:人民币

4.01 亿元)。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享有应收管理手续费而在资产负债表

中反映的资产账面价值为人民币 3.87 亿元(2014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8.57 亿

元)。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管理的未纳入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非保本理

财产品资产规模为人民币 6,591.18 亿元(2014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3,934.13 亿

元)。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向自身发起设立的非保本理财产品拆出资金余额为

人民币 252.66 亿元(2014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168 亿元)。于本年度内,本集团

向自身发起设立的非保本理财产品拆出资金的最大敞口为人民币 366.75 亿元

(2014 年:人民币 394.2 亿元)。这些交易是根据正常的商业交易条款和条件进

行。

本集团于 2015 年 1 月 1 日之后发行,并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之前已到期的非保

本理财产品发行总量共计人民币 6,042 亿元(2014 年:人民币 3,939 亿元)。

第 185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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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

60 金融资产转移

在日常业务中,本集团进行的某些交易会将已确认的金融资产转让给第三方或特

殊目的信托。这些金融资产转让若符合终止确认条件的,相关金融资产全部或部

分终止确认。当本集团保留了已转让资产的绝大部分风险与回报时,相关金融资

产转让不符合终止确认的条件,本集团继续在资产负债表中确认上述资产。

信贷资产证券化

在信贷资产证券化交易中,本集团将信贷资产出售给特殊目的信托,再由特殊目

的信托向投资者发行资产支持证券。本集团在该等业务中可能会持有部分次级档

资产支持证券,从而对所转让信贷资产保留了部分风险和报酬。本集团会按照风

险和报酬的保留程度,分析判断是否终止确认相关信贷资产。2015 年,本集团进

行的资产证券化交易中终止确认贷款和垫款 75.24 亿元(2014 年:61.97 亿元)。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由于既未转移也未保留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也未

放弃对转移资产的控制权而形成的继续涉入资产或负债为 2.86 亿元(2014 年 12 月

31 日:无)。此外,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还通过一般转让方式处置了

部分发放贷款和垫款。

61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依法有权抵销债权债务且该法定权利是现时可执行的,并且交易双方准备按净

额进行结算,或同时结清资产和负债时(“抵销准则”),金融资产和负债以抵销

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未与交易对手签订主协议,约定特定净额结算安

排,因此财务报表中不存在任何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第 186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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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补充资料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1 每股收益及净资产收益率

本集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4 号——每股收益》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

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的基础计算每股收益及净资产收益率。由

于本行在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并无任何会有潜在稀释影响的股份,所以基本与

稀释每股收益并无任何差异。

2015 年

报告期 加权平均净资产 每股收益(2)

利润 收益率(%)(1) (人民币元)

基本 稀释

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净利润 41,158 14.55% 0.88 0.8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本行

股东的净利润 40,894 14.46% 0.87 0.87

2014 年

报告期 加权平均净资产 每股收益(2)

利润 收益率(%)(1) (人民币元)

基本 稀释

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净利润 40,692 16.84% 0.87 0.8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本行

股东的净利润 40,499 16.76% 0.87 0.87

第 187 页

1 每股收益及净资产收益率(续)

(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注释 2015 年 2014 年

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净利润 41,158 40,69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净利润 (i) 40,893 40,499

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加权平均净资产 282,831 241,657

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4.55% 16.8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加权

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4.46% 16.76%

(i)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净利润

注释 2015 年 2014 年

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净利润 41,158 40,692

扣除:影响本行股东净利润的非经常性

损益 265 19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净利润 40,893 40,499

1 每股收益及净资产收益率(续)

(2) 每股收益

注释 2015 年 2014 年

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净利润 41,158 40,692

加权平均股数(百万股) 46,787 46,787

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基本和稀释

每股收益(人民币元) 0.88 0.8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本行股东的

净利润 40,893 40,49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本行

股东的基本和稀释每股收益(人民币元) (i) 0.87 0.87

(i)由于本行在截至 2015 年及 2014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并无任何会有潜在稀释影

响的股份,所以基本与稀释每股收益并无任何差异。

第 188 页

2 非经常性损益

根据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

(2008)》规定,本集团的非经常性损益列示如下:

本集团

注释 2015 年 2014 年

租金收入 68 80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净收入 9 4

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27 2

其他资产减值准备转回损益 92 70

政府补助 (1) 87 94

其他净损益 76 (1)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359 249

减:以上各项对所得税的影响额 (90) (52)

非经常性损益税后影响净额 269 197

其中: 影响本行股东净利润的非经常性损益 265 193

影响少数股东净利润的非经常性损益 4 4

注释:

(1) 政府补助主要为本集团自各级地方政府机关收到的奖励补贴和返还扶持资金

等,此类政府补助项目主要与收益相关。

(2) 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

动损益,以及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

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及委托贷款手续费收入属于本集团正常

经营性项目产生的损益,因此不纳入非经常性损益的披露范围。

第 189 页

3 监管资本项目与资产负债表对应关系

监管资本项目与资产负债表对应关系依据《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商业银行资本监

管配套政策文件的通知》(银监发[2013]33 号)中《关于商业银行资本构成信息披

露的监管要求》进行披露。

(1) 资本构成

2015 年 2014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代码

核心一级资本

实收资本 48,935 46,787

留存收益 206,585 165,427

盈余公积 23,362 19,394

一般风险准备 64,555 50,447

未分配利润 118,668 95,586

累计其他综合收益和公开储备 62,220 47,463

资本公积 58,636 49,296

其他综合收益 3,584 (1,833)

少数股东资本可计入部分 75 4,311 r

监管调整前的核心一级资本 317,815 263,988

核心一级资本:监管调整

商誉(扣除递延税负债) (854) (795) j-m

其他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除外)

(扣除递延税负债) (802) (407) k-n

对未按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进行

现金流套期形成的储备 -

对有控制权但不并表的金融机构

的核心一级资本投资 -

核心一级资本监管调整总和 (1,656) (1,202)

核心一级资本 316,159 262,786

其他一级资本

其他一级资本工具及溢价 1,825 1,283 q

少数股东资本可计入部分 3 513 s

监管调整前的其他一级资本 1,828 1,796

其他一级资本监管调整总和 - -

其他一级资本 1,828 1,796

一级资本(核心一级资本+其他一级资本) 317,987 264,582

第 190 页

3 监管资本项目与资产负债表对应关系(续)

(1) 资本构成(续)

2015 年 2014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代码

二级资本

二级资本工具及其溢价 69,299 73,618 p

过渡期后不可计入二级资本的

部分 7,022 71,811

少数股东资本可计入部分 7 1,525 t

其中:过渡期结束后不可计

入的部分 - 732

超额贷款损失准备可计入部分 24,447 23,123 c

监管调整前的二级资本 93,753 98,266

二级资本:监管调整

对未并表金融机构大额少数资本投资

中的二级资本 - -

二级资本监管调整总和 - -

二级资本 93,753 98,266

总资本(一级资本+二级资本) 411,740 362,848

总风险加权资产 3,468,135 2,941,627

资本充足率和储备资本要求

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 9.12% 8.93%

一级资本充足率 9.17% 8.99%

资本充足率 11.87% 12.33%

机构特定的资本要求 86,703 73,541

其中:储备资本要求 86,703 73,541

其中:逆周期资本要求

满足缓冲区的核心一级资本占风险

加权资产的比例 2.50% 2.50%

国内最低监管资本要求

(考虑过渡期安排)

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 6.30% 5.50%

一级资本充足率 7.30% 6.50%

资本充足率 9.30% 8.50%

门槛扣除项中未扣除部分

对未并表金融机构的小额少数资本

投资未扣除部分 16,361 18,613 e+g

对未并表金融机构的大额少数资本

投资未扣除部分 976 870 i

其他依赖于银行未来盈利的净递延税

资产(扣除递延税负债) 7,981 9,317 l-m-n

第 191 页

3 监管资本项目与资产负债表对应关系(续)-

(1) 资本构成(续)

2015 年 2014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代码

可计入二级资本的超额贷款损失准备的限额

权重法下,实际计提的贷款损失准备金额 60,497 51,576 b

权重法下,可计入二级资本超额贷款

损失准备的数额 24,447 23,123 c

符合退出安排的资本工具

因过渡期安排造成的当期可计入核心

一级资本的数额 43 1,340

因过度期安排造成的不可计入核心

一级资本的数额 65 893

因过渡期安排造成的当期可计入

二级资本的数额 7,022 72,543

因过渡期安排造成的当期不可计入

二级资本的数额 3,009 18,441

(2) 集团口径的资产负债表(财务并表和监管并表)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集团口径的资产负债表和监管并表下的资产负债表

没有差异。

第 192 页

3 监管资本项目与资产负债表对应关系(续)

(3) 有关科目展开说明

2015 年 2014 年

具体项目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代码

客户贷款及垫款 2,528,780 2,187,908 a

减:贷款损失准备金额 60,497 51,576 b

其中:可计入二级资本超额贷款

损失准备的数额 24,447 23,123 c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373,770 209,404 d

其中:对未并表金融机构的小额

少数资本投资未扣除部分 2,576 2,595 e

持有至到期投资 179,930 177,957 f

其中:对未并表金融机构的小额

少数资本投资未扣除部分 13,785 16,018 g

长期股权投资 976 870 h

其中:对未并表金融机构的大额

少数资本投资未扣除部分 976 870 i

商誉 854 795 j

无形资产: 802 407 k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税以净额列示) 7,981 9,317 l

其中:与商誉相关的递延税项负债 - - m

其中:与其他无形资产(不含土地

使用权)相关的递延税

负债 - - n

已发行债务凭证 289,135 133,488 o

其中:已发行次级债可计入部分 69,299 73,618 p

其他一级资本工具及溢价 1,825 1,283 q

少数股东权益 1,946 5,844

其中:可计入核心一级资本 75 4,311 r

其中:可计入其他一级资本 3 513 s

其中:可计入二级资本 7 1,525 t

第 193 页

3 监管资本项目与资产负债表对应关系(续)

(4) 资本工具主要特征

(i) 普通股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

发行人

公司 公司 公司 公司 公司

标识码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适用法律 中国大陆 香港《公司条例》 中国大陆 香港《公司条例》 中国大陆

监管处理

其中:适用《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

(试行)》过渡期规则 核心一级资本 核心一级资本 核心一级资本 核心一级资本 核心一级资本

其中:适用《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

(试行)》过渡期结束后规则 核心一级资本 核心一级资本 核心一级资本 核心一级资本 核心一级资本

其中:适用法人/集团层面 法人及集团 法人及集团 法人及集团 法人及集团 法人及集团

工具类型 普通股(A 股) 普通股(H 股) 普通股(A 股) 普通股(H 股) 普通股(A 股)

可计入监管资本的数额(单位为百

万,最近一期报告日) 26,631 12,402 5,274 2,480 2,148

工具面值 每股人民币 1.00 元 每股人民币 1.00 元 每股人民币 1.00 元 每股人民币 1.00 元 每股人民币 1.00 元

会计处理 股本 股本 股本 股本 股本

初始发行日 19/04/2007 19/04/2007 28/06/2011 07/07/2011 31/12/2015

是否存在期限(存在期限或永续) 永续 永续 永续 永续 永续

其中:原到期日

发行人赎回(须经监管审批) 否 否 否 否 否

其中:赎回日期(或有时间赎回

日期)及额度

其中:后续赎回日期(如果有)

分红或派息

在满足业务发展需 在满足业务发展需 在满足业务发展需 在满足业务发展需 在满足业务发展需

其中:固定或浮动派息/分红 求的基础上,合理 求的基础上,合理 求的基础上,合理 求的基础上,合理 求的基础上,合理

制定分红派息政策 制定分红派息政策 制定分红派息政策 制定分红派息政策 制定分红派息政策

第 194 页

3 监管资本项目与资产负债表对应关系(续)

(4) 资本工具主要特征

(i) 普通股(续)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

发行人

公司 公司 公司 公司 公司

其中:票面利率及相关指标 每股人民币 5.80 元 每股港币 5.86 元 每股人民币 3.33 元 每股港币 4.01 元 每股人民币 5.55 元

其中:是否存在股息制动机制 否 否 否 否 否

其中:是否可自主取消(完全或

否 否 否 否 否

部分)或强制

其中:赎回激励机制 否 否 否 否 否

其中:累计或非累计 否 否 否 否 否

是否可转股 否 否 否 否 否

其中:若可转股,则说明转换触发条件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其中:若可转股,则说明全部转

股还是部分转股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其中:若可转股,则说明转换价格

确定方式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其中:若可转股,则说明是否为

强制性转换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其中:若可转股,则说明转换后

工具类型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其中:若可转股,则说明转换后

工具的发行人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第 195 页

3 监管资本项目与资产负债表对应关系(续)

(4) 资本工具主要特征

(i) 普通股(续)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

发行人

公司 公司 公司 公司 公司

是否减记 否 否 否 否 否

其中:若减记,则说明减记触发点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其中:若减记,则说明部分减记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还是全部减记

其中:若减记,则说明永久减记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还是暂时减记

其中:若暂时减记,则说明账面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价值恢复机制

清算时清偿顺序(说明清偿顺序更

受偿顺序排在最后 受偿顺序排在最后 受偿顺序排在最后 受偿顺序排在最后 受偿顺序排在最后

高级的工具类型)

是否含有暂时的不合格特征 否 否 否 否 否

其中:若有,则说明该特征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第 196 页

3 监管资本项目与资产负债表对应关系(续)

(4) 资本工具主要特征

(ii) 本行发行次级债

发行人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标识码 061201 1012002 1212001 1428014

适用法律 中国大陆 中国大陆 中国大陆 中国大陆

监管处理

其中:适用《商业银行资本管理 二级资本 二级资本 二级资本 二级资本

办法(试行)》过渡期规则

其中:适用《商业银行资本管理 不合资格 不合资格 不合资格 全资格

办法(试行)》过渡期结束

后规则

其中:适用法人/集团层面 法人及集团 法人及集团 法人及集团 法人及集团

工具类型 次级债 次级债 次级债 次级债

可计入监管资本的数额(单位为 1,400 8,050 14,000 25,900

人民币百万,最近一期报告日)

工具面值 人民币 20 亿元 人民币 115 亿元 人民币 200 亿元 人民币 370 亿元

会计处理 已发行债务凭证 已发行债务凭证 已发行债务凭证 已发行债务凭证

初始发行日 22/06/2006 28/05/2010 21/06/2013 22/08/2014

是否存在期限(存在期限或永续) 存在期限 存在期限 存在期限 存在期限

其中:原到期日 21/06/2021 28/05/2020 21/06/2027 26/08/2024

第 197 页

3 监管资本项目与资产负债表对应关系(续)

(4) 资本工具主要特征

(ii) 本行发行次级债(续)

发行人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赎回(须经监管审批) 是 是 是 是

其中:赎回日期(或有时间赎回 发行人可在 2016 年 6 月 发行人可在 2020 年 5 月 发行人可在 2022 年 6 月 发行人可在 2019 年 8 月

日期)及额度 22 日有权选择按本期债 28 日选择按面值全部赎 21 日选择按面值全部赎 26 日选择按面值全部赎

券的面值提前赎回全部或 回该债券 回该债券 回该债券

部分该债券

其中:后续赎回日期(如果有)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分红或派息

其中:固定或浮动派息/分红 固定 固定 固定 固定

其中:票面利率及相关指标 前 10 个计息年度固定年 票面利率 4.3% 票面利率 5.15% 票面利率 6.13%

利率为 4.12%,其后如不

行使赎回权,后 5 个计息

年度利率跳升至 7.12%

其中:是否存在股息制动机制 否 否 否 否

其中:是否可自主取消(完全或 否 否 否 否

部分)或强制

其中:赎回激励机制 有 否 否 否

其中:累计或非累计 否 否 否 否

第 198 页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ii) 本行发行次级债(续)

发行人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可转股 否 否 否 否

其中:若可转股,则说明转换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触发条件

其中:若可转股,则说明全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转股还是部分转股

其中:若可转股,则说明转换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价格确定方式

其中:若可转股,则说明是否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为强制性转换

其中:若可转股,则说明转换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后工具类型

其中:若可转股,则说明转换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后工具的发行人

是否减记 否 否 否 是

第 199 页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ii) 本行发行次级债(续)

发行人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其中:若减记,则说明减记触发点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当触发事件发生时,发

行人有权在无需获得债

券持有人同意的情况下

自触发事件发生日次日

起不可撤销的对本期债

券以及已发行的本金减

记型其他一级资本工具

的本金进行全额减记,

任何尚未支付的累积应

付利息亦将不再支付。

触发事件指以下两者中

的较早者:(1)银监会认

定若不进行减记发行人

将无法生存;(2)相关部

门认定若不进行公共部

门注资或提供同等效力

的支持发行人将无法生

存。

其中:若减记,则说明部分减记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全额

该是全部减记

其中:若减记,则说明永久减记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永久

还是暂时减记

其中:若暂时减记,则说明账面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价值恢复机制

清算时清偿顺序(说明清偿顺序 后偿于普通债券/无抵押 后偿于普通债券/无抵押 后偿于普通债券/无抵押 后偿于普通债券/无抵押

更高级的工具类型) 优先票据 优先票据 优先票据 优先票据

是否含有暂时的不合格特征 是 是 是 是

其中:若有,则说明该特征 没有确保在无法持续经 没有确保在无法持续经 没有确保在无法持续经 没有确保在无法持续经

营时能吸收亏损的准则 营时能吸收亏损的准则 营时能吸收亏损的准则 营时能吸收亏损的准则

第 200 页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iii) 子公司发行资本工具

发行人 中信银行(国际)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国际)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国际)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国际)有限公司

标识码 XS0520490672 XS0834385840 XS0985263150 XS1055321993

适用法律 英国法例,但从属受香港法例 英国法例,但从属受香港法 英国法例,但从属受香港法 英国法例,但从属受香港法例规

规管 例规管 例规管 管

监管处理

其中:适用《商业银行资本 二级 二级 不适用 不适用

管理办法(试行)》

过渡期规则

其中:适用《商业银行资本 不合资格 不合资格 二级 一级

管理办法(试行)》

过渡期结束后规则

其中:适用法人/集团层面 法人及集团 法人及集团 法人及集团 法人及集团

工具类型 次级债 次级债 次级债 永续型非累积资本证券

可计入监管资本的数额(单位 折合人民币 2,619 百万元 折合人民币 1,459 百万元 折合人民币 1,808 百万元 折合人民币 1,283 百万元

为百万,最近一期报告日)

工具面值 美元 5 亿元 美元 3 亿元 美元 3 亿元 美元 3 亿元

会计处理 已发行债务凭证 已发行债务凭证 已发行债务凭证 其他权益工具

初始发行日 24/06/2010 27/09/2013 7/11/2013 22/04/2014

是否存在期限(存在期限或永续) 存在期限 存在期限 存在期限 永续

其中:原到期日 24/06/2020 28/09/2022 07/05/2024 不适用

第 201 页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发行人 中信银行(国际)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国际)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国际)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国际)有限公司

发行人赎回(须经监管审批) 否 是 是 是

其中:赎回日期(或有时间赎 不适用 首个可赎回日为 2017 年 9 月 可赎回日期为 2019 年 5 月 7 首次赎回期为 2019 年 4 月 22

回日期)及额度 28 日包括设有税务及监管事 日,包括设有税务及监管事项 日,没有固定赎回日期。

项赎回权-可赎回价格等于票 赎回权-可赎回价格等于票据 -可选择赎回(于 2019 年內指定的

据面值 面值,并须根据无法持续经营 日期或分派付款期后)

事件而调整 和税务及监管事项赎回必须全部

先获得香港金融管理局的书面同

意。可赎回金额相等于当时的本

金总额。

其中:后续赎回日期(如果有) 不适用 首个票据赎回日之后的任何 不适用 不适用

票息支付日期

其中:固定或浮动派息/ 固定 固定 固定 固定

分红

其中:票面利率及相关 6.875% 3.875% 直至 2019 年 5 月 7 日固定 直至 2019 年 4 月 22 日固定年

指标 年息率为 6.000%。其后重 息率為 7.25%。

新厘订为当时 5 年期美国国 -於首次回购日起計每五年,分

派利率將按当时 5 年期美国国

库债券息率加初始美国国库

库债券息率加

债劵息差之 471.8 点子。 初始息差 5.627%重新厘订。

-任何分派必須在沒有发生强制

性取消分配事件或可选择取消

分配事件。

其中:是否存在股息制动 否 否 否 否

机制

其中:是否可自主取消 无自由裁量权 无自由裁量权 无自由裁量权 可自主取消

(完全或部分)或

强制

其中:赎回激励机制 否 否 否 否

其中:累计或非累计 累计 累计 累计 非累计

否 否 否 否

是否可转股

其中:若可转股,则说明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转换触发条件

第 202 页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发行人 中信银行(国际)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国际)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国际)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国际)有限公司

其中:若可转股,则说明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全部转股还是部分转股

其中:若可转股,则说明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转换价格确定方式

其中:若可转股,则说明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是否为强制性转换

其中:若可转股,则说明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转换后工具类型

其中:若可转股,则说明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转换后工具的发行人

第 203 页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发行人 中信银行(国际)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国际)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国际)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国际)有限公司

是否减记 否 否 是 是

其中:若减记,则说明减记 不适用 不适用 若发生「无法持续经营事 若发生「无法持续经营事

触发点 件」,并在提供无法持续 件」,并在提供无法持续经营

经营事件通知后,发行人 事件通知后,发行人将会不可

将会不可撤回地削减全部 撤回地削减全部或部分当前本

或部分当前本金金额及取 金金额及取消此票据应付但未

消此票据应付但未支付的 支付的利息。「无法持续经营

利息。「无法持续经营事 事件」是指以下事件(以较早

件」是指以下事件(以较早 发生者为准):(a)香港金融管理

发生者为准):(a)香港金融 局(「金管局」)以书面形式通

管理局(「金管局」)以书面 知发行人,金管局认为撇销或

形式通知发行人,金管局 转换是必要的,否则发行人将

认为撇销或转换是必要 无法持续经营;或(b)金管局

的,否则发行人将无法持 以书面形式通知发行人,关于

续经营;或(b)金管局以书 政府机构、政府官员或相关附

面形式通知发行人,关于 有决定权力的监管机构已作出

政府机构、政府官员或相 决定,公共部门必须要注入资

关附有决定权力的监管机 金或同等的支持,否则发行人

构已作出决定,公共部门 将无法持续经营。

必须要注入资金或同等的

支持,否则发行人将无法

持续经营。

其中:若减记,则说明部分减 不适用 不适用 全部或部分 全部或部分

记该是全部减记

其中:若减记,则说明永久 不适用 不适用 永久 永久

减记还是暂时减记

其中:若暂时减记,则说明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账面价值恢复机制

清算时清偿顺序(说明清偿顺 后偿于普通债券/无抵押优先 后偿于普通债券/无抵押优 后偿于普通债券/无抵押优 后偿于普通债券/无抵押优先

序更高级的工具类型) 票据 先票据 先票据 票据

是否含有暂时的不合格特征 是 是 否 否

其中:若有,则说明该特征 没有确保在无法继续经营时 没有确保在无法继续经营 不适用 不适用

能吸收亏损的准则 时能吸收亏损的准则

第 204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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