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发展: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来源:上交所 2016-03-2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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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

现将审计委员会 2015 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刘力、梅慎实及董事王

大为 3 名成员组成,主任委员由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的独立董事刘力

担任。

主任委员:刘力,男,硕士学历,注册会计师。现任北京大学光

华管理学院金融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委员:梅慎实,男,法学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博士

后。现任中国政法大学商法研究所副教授;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兼

职律师;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教材(命题)专家;

江苏省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公司、黑旋风锯业股份公司、廊坊发展股

份有限公司和泓德基金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委员:王大为,男,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工程硕士。现任廊坊

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党委副书记、董事、副总经理;

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党组织书记、董事长;廊坊市国土土地开发建

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廊坊市凯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六

届廊坊市政协委员;廊坊市青联副主席。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5 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3 次会议,分别对公司提交的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及年度财务会计报表说明、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方

案、审计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审计报告定稿、聘任 2015 年度

审计机构等议题进行审议,并对相关议题出具了审计意见。

三、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按照中国证监会要求,在公司 2014 年度年审会计师利安达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正式进场前,审计委员会召开审计沟通见

面会,听取了关于公司 2014 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情况汇报,

同意公司 2014 年度未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并将此报告提交年审

会计师进行审计,同时还与年审会计师沟通协商,确定了年审会计师

的审计计划和工作安排。2015 年 3 月 2 日,审计委员会与年审会计

师召开审计总结会议,听取了年审会计师关于 2014 年审计报告的初

步意见,认为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

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保持了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审计报告意见未见

不妥之处,同意将审计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15 年度,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 2014 年度的财务报告,并认为

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

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且公司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

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

计报告的事项。

2015 年度,为了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5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议案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

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

度。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制度,规范运作,切

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总结评价

在 2015 年度的工作中,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了审查、监督作用,

确保了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完成工作职责,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责

任和义务。2016 年审计委员会将更加恪尽职守,密切关注公司的内

部审计工作,以及公司内外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不断健全

和完善内部审计工作,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为维护公司

和公司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而不懈努力。

特此报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刘力、梅慎实、王大为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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