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信国际:关于授权全资子公司对外融资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3-2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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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18 证券简称:华信国际 公告编号:2016-049

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授权全资子公司对外融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授权融资概述

为支持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信国际”) 全

资子公司上海华信集团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信保理”)的业务发展,华

信保理向华信国际董事会提出对外融资议案,提请华信国际董事会授权华信保理根

据其战略和日常经营需要对外融资,对外融资的方式为华信保理拟通过长城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证

券”)分别设立的华信保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对外融资。

2016 年 3 月 22 日,公司在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授权融资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本次授权融资的内容

(一)、通过长城证券设立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融资

长城证券拟发起设立华信保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直接对华信保理进行授信,

华信保理将自身持有的应收账款保理资产转让给长城证券基金子公司设立的专项资

管计划,通过长城证券以筹集资金。该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总金额 50,000 万元,分期

发行,每期期限不超过 6 个月。融资利息成本为 7%-7.5%。

增信措施:1、华信保理认购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劣后级份额,优先劣后比例为 7:1;

2、华信国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3、存续期共管账户资金监管。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 1995 年 11 月在深圳成立。公司现注册资本 20.67 亿

元。股东分别是中国华能集团公司、 深能源、招商局、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等国内

知名大型国有企业集团,是一家全国性专业证券公司,是我国最早成立的证券公司

之一。

- 1 -

(二)、通过西部证券设立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融资

西部证券拟发起设立华信保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直接对华信保理进行授信,

华信保理将自身持有的应收账款保理资产转让给西部证券设立的专项资管计划,通

过上海从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筹集资金。该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总金额 60,000 万元,

分期发行,每期期限不超过 6 个月。融资利息成本为 6%-6.5%。

增信措施:1、华信国际认购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劣后级份额,优先劣后比例为

5:1;2、设立资金监管账户。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1 年元月,是全国首批规范类证券公司、第

19 家创新类证券公司。2012 年 5 月 3 日,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式挂牌上市(股

票代码:002673),成为我国第 19 家上市证券公司,是陕西省唯一一家全牌照的上

市证券公司。上海从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是专业从事财富管理及投融资运作的专业

机构,目前已取得私募基金管理人资格证书,具备独立管理、发行私募基金产品的

资格。

三、本次授权融资的额度与期限

华信国际授权华信保理与上述金融机构分别签署相关的融资合同或文件,融资

总额度不超过上述所设立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总金额。授权期限为华信国际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本次授权融资议案之日起至华信保理通过上述设立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融资完成之日止。

四、本次授权融资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授权全资子公司对外融资是为了支持华信保理的业务发展,有利于提

高其资金使用效率,调整资金结构,保证华信保理可持续发展,符合上市公司全体

股东利益。

2、本次授权全资子公司对外融资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交易的决策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孙勇先生、刘正东先生、杨达卿先生经认真审议,发表如下意

见:

- 2 -

1、本次公司关于授权全资子公司对外融资的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

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不损害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

度的规定。对外融资的决策程序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进行。

2、本次授权全资子公司对外融资是为了支持华信保理的业务发展,有利于提

高其资金使用效率,调整资金结构,保证华信保理可持续发展,符合上市公司全体

股东利益。

3、本次授权全资子公司对外融资,交易方未利用自身身份对拟实施的交易进

行干预,且交易价格客观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三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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