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龙股份:关于签订合作框架协议的补充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6-03-24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601028 证券简称:玉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6-017

江苏玉龙钢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合作框架协议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玉龙钢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玉龙股份”或“公司”)于2016年3

月23日披露了《江苏玉龙钢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

号:2016-016),公告阐明,公司于2016年3月22日与无锡市朴新股权投资基金中心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朴新资本”)签订了设立教育基金的协议。现根据上海

证券交易所要求以及《上市公司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事项信息披露业务指引》等文

件规定,对上述公告补充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无锡市朴文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暂定名,以基金备

案名称为准,下称“教育基金”或“基金”);

●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

●重要风险提示:本次签署的《协议书》仅为协议双方根据合作意向,经友好协商

达成的基础性、框架性约定,该协议所涉及的具体事宜需另行签订相关合作协议。

最终协议能否签订及能否通过公司相关审议程序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本次出资设立教育基金是公司正常的投资经营行为,对公司主营业务的独立性无

重大影响。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有效开展并购业务,抓住教育行业的并购机会,联合产业优势资源,公司拟

以自有资金与朴新资本共同发起设立教育基金,由朴新资本作为教育基金的基金管

1

理公司。教育基金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其中公司认购份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剩余份额向其他出资人募集。

基金投资方向为教育相关产业,主要投向为每个地区内知名度较高的私立小学、

初中、高中及幼儿园。根据合作协议,目前已拟定基金的大致框架,但合伙协议尚

未最后签订。本公司对后续基金的投资将依照法定程序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审议,

并及时公告。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

不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关联交易。

二、共同投资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无锡市朴新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

公司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江阴市砂山路 85 号 A 座 1110-1 室

注册资本:1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6 年 3 月 21 日

主要合伙人:黄欣、陈浩、张天、何荣

经营范围:利用自有资金对外投资、创业投资、股权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近一年经营状况:朴新资本于 2016 年 3 月成立,由于成立时间较短,尚无

实际经营业绩。

在基金业协会的备案登记情况:目前,朴新资本在基金业协会备案登记工作正

在进行中。

截至目前,朴新资本与公司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

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也未有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朴新资本与公司不存在相关

利益安排,不存在其他影响公司利益的安排。

三、对外投资的主要内容

(一)基金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及组织形式:无锡市朴文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基金组

2

织形式为有限合伙。

2、基金规模及出资:基金规模 20 亿元,公司意向认购教育基金的份额为不超

过人民币 2 亿元,剩余份额向其他出资人募集,实际出资时点根据项目需求确定。

3、基金募集及设立安排:基金拟注册在无锡。目前基金尚未设立,公司将根据

基金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基金期限:基金拟设立期限为 5 年,其中投资期 2 年,退出期 3 年(有限合

伙人有权选择在退出期届满时退出);投资期自基金初始募集完成之日起开始计算,

投资期结束后至基金存续期限届满之间 3 年为退出期。

5、本次参与设立基金的其他合伙人暂未最终确定,具体的投资人及投资比例、

出资进度等事项公司将根据基金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基金的管理模式

1、基金的运行方式:朴新资本作为基金的普通合伙人及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

理公司层面设立投资管理委员会,进行项目推进与投资决策。投资管理委员会的决

议须经超过半数以上委员同意方可通过。

2、目前交易双方正在就基金具体的管理和决策模式、各方的主要权利义务、管

理费用及收益分成方式等细节问题进行磋商,公司将根据具体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三)基金的投资模式

1、基金投资方向:基金投资方向为教育相关产业,主要投向为每个地区内知名

度较高的私立小学、初中、高中及幼儿园,目前尚未有明确收购意向的标的。

2、目前双方正在就基金的投资项目和计划、投资后的退出机制等问题进行磋商,

公司将根据具体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

公司出资设立教育基金,其目的在于充分利用基金管理公司及其股东的专业资

源、项目资源和资本优势,在不承担实际试错风险的情况下,通过近距离观察学校

运营过程,快速掌握学校行业的运作经营,为上市公司产业转型奠定经验基础。另

3

一方面也能取得并购基金的投资收益,为股东创造合理回报。

(二)本次对外投资的影响

教育行业本身拥有强大的护城河、与经济周期关联性小等特征,教育基金的运

作将不断提高公司在教育领域的投资水平,增强公司对教育行业的整合能力,推动

公司积极稳健地并购整合及外延式扩张,从而为公司战略转型、多元化发展目标的

实现奠定良好基础。

公司本次拟投资 2 亿元人民币,占公司 2014 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的 7.78%,占

公司 2014 年度经审计的总资产的 5.01%。基于目前公司的财务及经营状况,对上市

公司未来的资金状况及当年业绩不会构成重大影响。

五、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本次投资存在资金募集失败的风险,从而导致基金不能成立。同时,基金在具

体投资过程中也存在投资决策失误、经营管理失败等风险,致使标的项目不能实现

预期收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公司将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应的

决策和审批程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文件要求,及时做好信

息披露工作。

六、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因准备本次补充公告,公司已于 2016 年 3

月 23 日申请紧急停牌一天。现公司股票将于 2016 年 3 月 24 日开盘起复牌。

特此公告。

江苏玉龙钢管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3 月 24 日

4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玉龙股份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