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天宝股份 证券代码:002220 公告编号:2016-018
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
次会议于 2016 年 3 月 23 日上午 9:00 在大连市金州新区拥政街道三里村 624 号
工厂会议室召开,会议采取现场召开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 2016 年
3 月 11 日以电话方式通知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黄作庆先生主持,会议
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7 名,达到法定人数。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由董事长黄作庆先生召集和主持,与会董事经过充分审议,形成如下决
议:
一、审议通过《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201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结果,公司 2015 年全年实
现营业收入为 1,536,911,195.02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净利润 155,549,571.08 元,
以公司最新总股本 547,485,824 股为基数,实现每股收益 0.28 元。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摘要详见信息披露指定媒体《证券时报》。
全文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086 号)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向
特 定 对 象 深 圳 前 海 天 宝 秋 石 投 资 企 业 ( 有 限 合 伙 ) 发 行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A
股)82,758,624 股,并于 2016 年 2 月 5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发行完成
后,公司总股本由 464,727,200 股增加至 547,485,824 股。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全年实现净利润 155,549,571.08 元,提取 10%盈余公积金后,加上年初未分
配利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共计为 843,773,330.61 元。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
的决定》等法规要求,结合公司 2015 年度盈利情况,2015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为:以当前公司总股本 547,485,824 股为基数,拟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5 元(含税),共计 27,374,291.20 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
全文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 2015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全文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201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核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担任本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和各项专
项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保证了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较好地履
行其责任和义务。一致同意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6
年度的审计机构,期限为一年。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议于2016年4月18日在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工厂会
议室召开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相关内容详见信息披露指定媒体《证
券时报》及信息披露网站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大
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真实有效。
特此公告。
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