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63 证券简称:天龙集团 公告编号:2016-028
广东天龙油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广东天龙油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龙集团”、“公司”)控股股
东及实际控制人冯毅先生拟以现金借款的方式向公司提供人民币 1 亿元的财务
资助,该资金主要用于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不超过一年,到期后经
双方协商可展期,资金利率为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
本次财务资助构成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其中关联董事冯毅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冯华先生回避了对该项议案的表决。
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冯毅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股东大会上
对该项议案将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冯毅先生系广东天龙油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创始人,现任公司董事长。截
至本公告出具日,冯毅先生持有天龙集团股份 88,289,973 股,持股比例为 30.39%,
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三、本次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冯毅先生拟以现金借款的方式向公司提供人民币 1 亿元的财务资助,本次财
1
务资助的有效期限为不超过一年,到期后经双方协商可展期;借款用途为补充公
司流动资金。公司可以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有效期内、在借款额度内连续、循环
使用。
本次财务资助系交易双方自愿协商的结果,借款利率即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
率,实际付息按使用天数计算,无任何额外费用,也无需公司向其提供保证、抵
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
四、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冯毅先生为公司提供现金财务资助,是出于缓解公司资金压力,支持公司
战略发展的考虑。冯毅先生对公司提供的借款利率为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
保证了公司资金运转,体现了控股股东对公司的支持,有利于改善公司资金结
构、降低资金成本,促进公司健康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
东的利益。
五、本年内公司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关联交易金额
本年初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与冯毅先生未发生其他的关联交易。
六、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李映照先生、蓝海林先生、连莲女士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
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开、公平、合理的,符合本公司的根本
利益,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改善公司资金结构,提高持
续经营能力,符合公司经营需要。我们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提交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
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体现了控股股东对上市公司的支持,既保障
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同时也改善了公司资金结构,降低
资金成本;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对本次关联交
2
易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回避了对此议案的表决,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该项关联交易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签字页;
2、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事前认可意见签字页;
3、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关联交易发表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3、公司与冯毅先生签署的《借款协议》。
特此公告
广东天龙油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三日
3